關鍵詞:國家秘密 概念 定密 保密
摘要:不同國家、同一國家不同的歷史時期,對國家秘密的概念有不同的界定。目前我國關于國家秘密的法律概念源自于1988年保密法。它從本質屬性、程序屬性和時空屬性三個方面,對國家秘密的內涵作出了限定,是對我國保密工作實踐經驗的總結,具有一定規范性和科學性。隨著定密管理的規范化、科學化發展,現行國家秘密概念暴露出內涵限定過多、外延過窄,與定密、保密管理以及密級鑒定制度規定存在不一致的問題。有必要結合實際,從邏輯上、法理上重新認識和梳理國家秘密的概念,對國家秘密下一個更為科學的定義,以推動定密工作、保密工作開展。
北京電子科技學院學報雜志要求:
{1}正文。論文應論點明確、邏輯嚴密、數據可靠、內容翔實,提供詳細的分析數據與圖表。
{2}編輯部對來稿有刪修權,不同意刪修的請在來稿中聲明。
{3}文稿不涉及國家機密問題。若發生侵權或泄密問題,一切責任由論文作者承擔,文責自負。
{4}注釋在文中以腳注形式標注:參考文獻在文中以(作者,發表年份)形式標注,并按規范列于文末。
{5}參考文獻:論文中直接或間接引用他人研究成果的,均需標注參考文獻。
注:因版權方要求,不能公開全文,如需全文,請咨詢雜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