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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模板(10篇)

時間:2023-03-08 15:39:00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食品安全管理,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食品安全管理

篇1

2.缺乏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機制“社會穩定看高校、高校穩定看食堂,食堂穩定看制度”,有效的管理制度是保證食品安全的先決條件,隨著高校后勤社會化服務的改革進程,許多高校經營都采取了新的模式,但在實際管理過程中,部分高校食堂管理人員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重視程度不夠,管理理念落后,管理松懈,缺少專業經驗和對管理工作的系統化和規范化引導,未建立健全有效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機制,缺乏相應的食品安全預警和應急機制,管理制度往往流于形式,得不到有效落實。

二、加強高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

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安全應急機制為了確保高校師生的食品安全,高校應在國家相關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基礎上,結合自身管理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和完善原材料采購、儲存、加工和銷售各環節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必須嚴格制度化管理,一是建立健全高校食堂食品衛生安全管理責任制,實行責任到人、責任到事、責任到位。重視獎懲機制,對于落實好食品安全管理的單位或個人進行獎勵,對于違反管理制度的單位或個人進行警告、處罰甚至辭退。二是建立產品質量責任追溯制度,對食品采購、加工等各環節進行嚴格登記,做到各環節有據可查,一旦某一環節達不到質量要求,能迅速查明原因并及時整改。三是建立及時高效的的預警機制和應急預案,保持與公安、工商、質檢、衛生等政府職能部門以及醫院的密切聯動,保證在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迅速反應,準確決策,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有效開展應急工作,保證高校學生的人身安全。

2.應用危害分析和關鍵控制點(HACCP)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危害分析和關鍵控制點(HACCP)是一種通過確認食品生產過程中危害點并加以控制,達到食品安全生產和加工目的的食品安全管理體系,是將預防和控制重點前移,保障食品安全最有效的管理體系。HACCP可以確保食品在消費的生產加工制造準備和食用等過程中的安全,在危害識別評價和控制方面是一種科學合理和系統的方法,它通過識別食品生產過程中可能發生安全問題的環節并采取適當的控制措施防止危害的發生,通過對加工過程的每一步進行監視和控制,從而降低危害發生的概率。在食品的生產過程中,控制潛在危害的先期覺察決定了HACCP的重要性,通過對主要的食品危害,如微生物化學和物理污染的控制,可以更好地向消費者提供消費方面的安全保證,降低食品生產過程中的危害。要更好地應用HACCP體系,提高食堂管理及食品安全衛生水平,就需要從現實出發,結合食堂的發展現狀,綜合HACCP體系的根本內涵,了解其精髓,靈活地應用這一體系提高食堂的管理水平。

3.加強從業人員的食品安全培訓工作食品從業人員除應健康狀況合格外,更重要的是必須具備相應的食品衛生知識、食品營養知識以及相關法律知識,高校食堂應定期組織全體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培訓,學習食品衛生基礎知識,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基本操作技能和關鍵控制點控制等,嚴格實施食堂從業人員培訓后上崗的制度,以增強從業人員安全意識,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操作技能,引導從業人員真正了解安全第一,防患于未然的深刻內涵,從而形成人人懂安全,時時有警覺的餐飲加工氛圍。只有所有一線員工有了食品安全意識,食品安全才真正有保障。

篇2

二、甲方為履行法律賦予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有權在乙方的銷售場

所范圍內開展各類檢查監督工作。

三、甲方在監督管理中有和失職行為,造成乙方經濟損失或名譽

受到影響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或追究責任。

四、乙方須服從、配合甲方管理,簽定《__區食品安全管理責任書》。

五、乙方必須持有效證、照并亮照經營;

六、乙方在甲方的指導、督促下,根據本身實際情況,自覺建立健全并落實下列食品經營管理自律制度:

(一)進貨檢查驗收制度;(二)購銷臺帳制度;(三)質量承諾制度;(四)協議準入制度;(五)市場開辦者食品質量責任制度;(六)食品質量自檢制度;(七)食品退市制度。

七、乙方應當加強食品準入管理,禁止經營下列食品:

(一)包裝食品未在顯著位置清晰地標明食品名稱、配料清單、配料定量、凈含量和瀝干物(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的名稱和地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保存期、貯藏說明、產品執行標準、質量(品質)等級的;銷售散裝食品未做到“兩罩(防護玻璃罩、口罩)一套(手套)一帽(帽子)”;

(二)輻照食品、轉基因食品未在顯著位置予以清晰標示的;

(三)特殊膳食用食品未在顯著位置予以清晰標示能量營養素、食用方法和適宜

人群的;

(四)進口食品無中文標明的原產國國名或者地區名以及在中國依法登記注冊的商、進口商或者經銷商名稱和地址的;

(五)超過保質期或者保存期的;

(六)經感官鑒別已經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

(七)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者偽造檢驗、檢疫結果,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的;

(八)不符合國家、行業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安全標準的,不符合在食品或者其包裝上注明采用的食品標準,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

(九)摻雜、摻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的;

(十)偽造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在商品上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名優標志、國際標準采用標志、防偽標志等標志的;

(十一)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

八、乙方有責任和義務協助甲方開展工作,在銷售場所范圍內發現有不合格食品,要及時向甲方報告。

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出現違法違規行為,除追究當事人責任外,還要追究負責人的責任,后果嚴重、情節惡劣的,交由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篇3

第一條 本店應當自覺遵守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重要食品產銷掛鉤制度、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食品質量自檢制度、食品信息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對社會和公眾負責,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第二條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本店組織食品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食品工作,并將健康證明存檔備查。

第三條

重要食品協議準入制度。

本店經營的糧食、食用油、蔬菜、肉類、禽類、豆制品、水產品、熟食等重要食品,應當與優質農產品生產基地、食品質量合格的生產加工單位等管理規范的供貨商建立產銷掛鉤關系,簽訂協議,明確食品質量安全責任和準入、退出等有關規定,做好供貨方的主體資格和產品質量證明的審查把關工作,建立優質食品進入流通環節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安全。

第四條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本店應當配備專職或兼職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人員,負責食品進貨查驗等工作,確保營業時間內堅守崗位。

本店采購食品,應當查驗或索取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并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進口食品要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生產或者進口批號、保質期、出口商等內容。

本店采購按規定必須檢疫的家禽、牲畜及其產品,應向供貨者按批次索取《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牲畜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并在顯眼位置公示,留存記錄備查。

第五條 食品質量自檢制度。

本店應當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貯存、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和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銷售進口的預包裝食品,應當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載明食品的原產地以及境內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第六條 食品信息公示制度。

本店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設立食品信息公示欄,向消費者公示相關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本店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每天食品檢測信息、退市食品清單和處理情況等。

第七條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對自行檢查、檢驗發現有質量問題的食品、超過保質期、保存期的食品和行政部門抽檢以及公布的不合格食品,應當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銷售等措施,立即通知供貨者和消費者退貨,協助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處理不合格食品,并記錄好停止經營等相關情況。

經營者:

間:

食品流通安全承諾書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維護食品流通安全,本經營者鄭重承諾:

一、嚴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從事食品經營活動,認真履行食品經營者必須承擔的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責任,對本單位經營的食品安全負責,對社會和公眾負責,誠信經營,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二、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地,符合下列要求:

(一)經營場所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距離;

(二)經營場所與個人生活空間分開;

(三)經營場所保持內部環境整潔。

三、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符合下列要求:

(一)設備及設施空間布局和操作流程設計合理;

(二)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安全、無害,保持清潔,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起運輸;

(三)備有數量足夠、安全無害的工具、容器,標志明顯,防止直接入口食品與非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

(四)食品容器、工具和設備與個人生活用品嚴格分開。

四、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經營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從事食品經營活動。保持個人衛生,銷售食品時洗凈雙手,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

五、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制定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被吊銷食品生產、流通或者餐館服務許可證的單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自處罰決定之日起五年內不從事食品經營管理工作。

六、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采購食品時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并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真實,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在條件成熟時盡量使用電子方式記錄臺帳。

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七、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貨架及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八、對于自檢或行政部門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銷售等措施,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并協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九、食品廣告的內容真實合法,不含有虛假、夸大的內容,不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十、經營預包裝食品的,同時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

(二)進口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載明食品原產地以及境內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十一、經營散裝食品的,同時符合下列要求:

(一)貯存散裝食品,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二)銷售散裝食品,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十二、經營直接入口食品的,同時符合下列要求:

(一)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從事經營活動;

(二)有小包裝或者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

(三)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四)用水符合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五)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對人體安全、無害;

十三、經營食品貯存、運輸和裝卸業務的,同時符合下列要求:

(一)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安全、無害,保持清潔;

(二)不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貯存、運輸和裝卸。

十四、經營食品批發業務的,同時符合下列要求:

(一)出具有溯源功能的銷售憑證,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銷售日期等內容,其中一聯用于建立銷售臺帳;

(二)在條件允許情況下,設置食品檢測室,配備專門的檢測設備,有專職的檢測人員,每天開展食品檢測工作,并將檢測結果在醒目位置公示。

十五、食品集中市場開辦者、柜臺出租者和展銷會舉辦者,同時符合下列要求:

(一)審查入場食品經營者的許可證,明確入場食品經營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定期對入場食品經營者的經營環境和條件進行檢查;

(二)發現食品經營者有違反相關法律規定的行為的,及時制止并立即報告工商部門。

十六、如有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的行為,承諾賠償消費者損失,并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

十七、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后,將食品流通許可證正本懸掛在經營場所的顯眼處。

十八、以上承諾如有違反,自愿接受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給予的處罰。

承諾單位(蓋章):

篇4

關鍵詞:食品安全 公共管理 分析

Key word: Food security Public administration Analysis

作者簡介:杜萬陽(1978.7- ),女,江西南昌人,西華師范大學政法學院,法學碩士,從事公共管理及經濟倫理等問題研究。

一、食品安全管理與公共管理建設

管制是指為糾正市場失靈,保證市場秩序,擁有法律授權的管制者,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對被管制者所進行的一系列管理、控制和監督活動。依據管制主體不同,管制可分為政府管制和非政府管制兩大類。政府管制是指政府基于公共利益或者其他目的,依據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規對被管制者的活動進行的管制。政府管制作為一種政策工具,是政府治理的手段之一,是為實現政策目標而經常采用的具體治理方式。作為政府管制行為的一種,食品安全管制是政府有關部門根據國家的食品質量安全法規和食品安全技術標準,對生產和流通領域的食品進行檢驗和監督,實現對食品安全的有效控制,以保護消費者、生產者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活動。在我國食品安全關系到13億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而食品安全問題的出現構成了對13億人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威脅,也影響了食品行業自身的有序發展,政府對食品安全進行管制是維護消費者和合法生產者的利益,提高我國食品安全水平,消除社會對食品不安全的防范心理,降低社會成本的有效手段,是社會穩定、和諧發展的重要保障。我國食品安全政府管制中存在的問題主要有政府多頭管制,權責不明,管制的交叉與空白問題突出;政府管制的法律法規不健全;政府管制所依據的標準體系不完善等問題,總體表現出食品安全政府管制水平較低,管制效果不理想。

二、我國公共管理下的食品安全管理解析

近些年,食品安全問題不斷出現,從“三鹿”奶粉的三聚氰胺這種行業性事件,到我們日常生活中隨時可能遇到的“地溝油”、“毒饅頭”以及各種食用添加劑等,這些事件層出不窮的拷打著公眾對于食品安全的信心。政府在食品安全管理問題上暴露出來的管理缺失、監控失靈已經大大影響了公眾對于食品消費的信心。

(一)我國食品安全管理的范圍廣泛,政府經驗欠缺

我國食品安全政府管制模式經歷了計劃經濟時期的政府集權模式和轉型時期的政府主導模式兩個階段:計劃經濟時期,我國建立的是高度集權的國家控制體系,政企不分,國家社會高度一體化。國營企業是食品生產的主體,生產安全的食品在很大程度上是政府的責任,各行業主管部門既直接參加食品企業的生產又對食品企業實施管理監督。改革開放以后,關于食品安全的法律和政府管制制度也未能及時地建立和完善起來,加上食品生產技術越來越復雜,我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是一個食品生產和消費大國,各地發展不均衡,食品生產從簡單的手工作坊到現代高科技方式同時存在,管理難度大,管制方式單一,手段也只限于行政干預,缺少市場力量、社會中介、行業自律等多種途徑和力量的參與,政府管制水平較低,效果有限。食品安全問題日益凸顯,呈現出“市場失靈”和“政府失靈”的雙重特點。

(二)政府部門對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認識欠缺

我國的政府職能部門體系,在改革開放以后經過不斷的調整和完善,職能分工已經日趨明確。過去我國政府公共管理的重點一直都放在推進國家經濟發展,增加國民收入的問題上,對經濟建設的熱情高于其他社會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的熱情,對于食品安全這種問題,在各種大型公共食品安全事件出現以前,是沒有的得到重視的。從“三聚氰胺”事件以后,公眾對政府在食品安全監管問題上的責任進行了質問,食品安全應急機制才開始在我國建立。這種被動推進食品安全管理的方式,很大程度上是因為過去政府對食品安全管理重要性的忽視,沒有在各級政府體系中針對食品安全管制進行明確的規定,沒有建立問責體系,缺乏系統的調查和監管。大多數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流于形式,并沒有從落到實處,這是導致政府監控失靈的重要原因。

(三)公共食品安全衛生監管存在著體系性缺陷

我國是一個人口眾多、幅員遼闊的國家,無論是食品安全管理還是其他各項公共事業的管理,都需要從中央到地方多層次體系的建設,單獨的依靠中央監管或者地方政府負責是難以達成預期的監管效果的。并且,食品安全監管作為一個涉及范圍較廣的公共事業,不僅需要這種縱向的監管配合,而且會涉及到多個平行部門、機構之間的協調、配合。例如會涉及到工商局、質監局、衛生部門等相關機構。在我國當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食品衛生法》是重要的評判依據,食品衛生管理確立的主要責任機構是衛生部門,其余部門處于輔助地位。這種現行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從形式和組織架構上來看,是滿足公共食品衛生安全管理要求的,但是在具體的執行和實施中,效果會大打折扣。因為食品衛生管理需要涉及到食品流通的整個體系中,單獨的依靠衛生部門的衛生檢查是難以達到效果的,其余輔助部門由于沒有明確的問責權限、責任承擔,也是難有大的作為。這就造成了在問題出現以后,各個部門之間相互推諉責任。公共安全衛生的管理,不應該繼續停留在衛生事件爆發以后,上級領導以后,公公開始質疑以后,我們的監管體系才有所作為,有所行動,這種以犧牲公共利益的代價換來體系的被動型建設的習慣是不可取的。加強管理體系建設,明確工作職責,將責任落實到每一個部門、每一個人,這樣才能促進管理體系的完善和執行效果的進步。

(四)管理者對利益的不合理追求

我國在將計劃經濟體制改為市場經濟體制以后,市場便成為經濟資源配置的重要手段,政府在微觀調控方面逐漸淡出,更多的是在宏觀調控上予以大局性的把控。市場經濟的發展,并不完全排斥政府宏觀調控的作用,同樣,政府宏觀調控的職能,也并不是對市場經濟自由性的否定。兩者的并存是一種現實需要,無論是政府調控還是市場自發調控,都會出現失靈的情況。“看得見的手”和“看不見的手”互相配合,能夠幫助經濟運行實現最大程度的穩定。政府作為公共管理的職能機構,雖然不以經濟主體的身份參與市場競爭,但是它與市場經濟的發展并不是完全沒有關系。特別是對于地方政府來說,管理者很容易因為對經濟利益的不合理追求造成安全監控方面的漏洞、疏忽或者故意的放任。我國地方各級政府,不僅肩負著一般公共事務管理的職責,而且承擔者發展地方經濟的職責。地方經濟的發展,很大程度上依賴于各種企業的創辦、企業收益的增加、企業規模的擴大等方面,政府與企業之間會在某一定的經濟利益范圍內形成意識上的趨同,政府對這種利益的追求,更多的是從公共經濟發展需要的角度出發,但是由此而引發的過度保護企業的經濟發展而帶來的不安全問題就會出現。這也是當前為什么很多地方政府對于本區域內的企業出現安全質量問題以后“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的重要原因所在,平衡經濟效益與公眾安全是許多地方政府需要重新衡量的問題。

(五)公共管理自身存在著局限

政府的公共管理,是一個國家、社會穩定運行的重要保障。但是,政府的公共管理并不是全效的,它在某些環節、某些領域也可能會存在無法調整和規范的障礙。對于公共食品的安全管理,政府公共管理出現失靈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公共管理與企業生產之間存在著客觀環境的差異,無論是何種形式的管理,都需要對被管理的對象有較為清楚的了解,但是公共管理與企業生產之間的客觀環境差異,決定了政府在信息的獲取上面存在著阻礙,特別是對于企業的生產信息,很難完全清楚的掌握。管理者單獨的行使自己的管理職能,很難了解到企業生產的真實狀況,這是客觀存在的管理障礙。第二,企業與政府之間的博弈關系決定了政府的公共管理存在著障礙。除了客觀環境的差異以外,雙方的地位或者角色在某種程度上存在著一種對立,這就加大了管理者的工作開展難度,并且對于企業的一些處于灰色地帶的行為,難以通過公共管理的職能進行規制和處罰,這是政府公共管理自身存在的局限。

三、公共管理視角下如何加強食品安全管理

食品衛生的安全管理,對于社會的發展、國家的穩定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當前,我國的食品安全管理暴露出的諸多問題,也反映了當前公共管理在食品安全衛生管理上的不足。作為關系國計民生的大事,加強食品安全監控管理是一種必然選擇。

(一)權責清晰的責任體系劃分

權責不明是影響我國公共管理效果的重要原因,對于食品安全衛生管理,需要涉及到多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選擇性、任意性的規范機制只會導致各個責任主體之間在問題出現以后互相推諉,難以找到明確的負責機構,無法對其進行處罰,這就導致了下一次惡性事件繼續發生的可能性增加。確立權責清晰的責任體系,是當前我們進行安全管理建設的首要任務,對于參與食品安全管理的各個部門之間,進行明確的分工,甚至在部門內部將具體的職責落實到個人,明確的責任主體能夠使我們在問題出現以后及時的做出應對和反應,并且嚴厲的懲罰制度能夠加強單位和個人對與安全問題的事前監管,較少安全事故發生的機率。

(二)加強食品安全法律、行政法規的建設

無論是中央政府部門還是地方政府,國家都授予了他們制定行政法規、規章的權利。加強立法建設成為當前完善我國食品衛生公共管理的一個重要途徑。從基本法的體系來看,我國對食品安全的管理并沒有建立獨立的法律部門,對消費者的保護大多數籠統的歸類在經濟法的相關條文中。在這種法律規范并不完善的情形下,除了國家立法機關應當重視和加強法制建設以外,各級政府部門可以制定相應的規章對自己行政區域內的食品管理進行規范和調節,這種規范能夠使政府因地制宜的選擇適合本地區的措施和方法,實現效果的最佳。

(三)加強食品生產者自身安全意識的教育

政府各種公共管理措施的實施運行,都是從外部環境、外部壓力來對這一問題進行規制。食品安全管理除了外部壓力的施加這種方式以外,還需要食品生產者自身意識、自身素質的提高,這才是解決問題最根本的方法。這種生產者自身安全意識的提高,除了提高自身的誠信建設、自身的素質建設以外,形成全行業的規范體制也是一種重要的方法。通過行業的規制提高行業的整體質量是加強食品安全管理的可行方法。

(四)加強公共監督職能的發揮

食品安全管理,并非一個部門、一個機構能夠解決的問題,公共監督職能的發揮在食品安全管理中有著重要的作用。公共監督職能的發揮,要求相關部門設立特定的機構、特定的渠道接受公眾的投訴或者質疑,并且這種投訴和質疑應該得到及時的處理,不能讓公眾監督權利停留于表面,卻難以得到實際的保障。

參考文獻:

[1]賈敬敦,陳春明.中國食品安全態勢分析[M].北京:中國農業科技出版社,2003

[2]王燕霞.食品安全問題的成因及對策分析[J].現代商業,2007(7)

篇5

以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省市關于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文件為依據,切實加強和改進學校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和規范學校食品安全管理,整頓學校飲食服務從業秩序,全面改善學校食品安全條件,為廣大師生提供優質、安全的飲食服務,促進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健康發展。

二、目標任務

(一)依法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全面落實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學校食品安全工作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由縣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監督、檢查、指導、評估,學校具體負責日常管理工作。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承擔學校食品安全管理責任;縣衛生局要把學校衛生防疫工作、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把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納入重要工作職責范圍,加強監控與指導。各鄉(鎮)要成立學校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各學校要明確食品安全“校(園)長”負責制,校長(園長)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主管領導為主要責任人,具體分管人員為直接責任人。建立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組織機構,層層落實崗位責任,分工協作,各盡其責,保證各個崗位職責明晰,各個環節責任到人。

(二)建立健全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學校對食品實行全方位、全過程的監督管理,各個環節都必須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建立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檔案,完善《餐廳衛生管理制度》、《原料采購驗收制度》、《餐具消毒制度》、《食堂從業人員個人衛生要求》、《從業人員體檢、培訓制度》、《粗加工衛生管理制度》、《燒煮烹調加工衛生管理制度》、《飲用水管理制度》等規章制度及《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張貼上墻。要建立嚴格的安全保衛制度,嚴格執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進入學校食堂的食品加工制作間及食品原料存放間,防止投毒事件的發生,確保學生用餐的衛生與安全。

(三)嚴格整頓規范食堂經營管理,明確食品安全責任主體。全縣中小學校食堂嚴禁對外承包。招商引資建設的食堂由投資商自行經營管理,并由投資商承擔安全管理責任。政府投資建設的食堂由學校經營管理,已簽訂合同但合同沒有到期的學校食堂仍由承包商經營管理,學校指定專人監管,承包經營期間發生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由承包商承擔責任,對已發生食品安全責任事故或對安全隱患拒不整改的,學校可單方面終止承包合同,并收回學校經營。已簽訂合同且合同期滿的食堂必須立即收回學校經營管理,不得再對外承包。學校食堂收回學校自己經營管理后,學校要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并按用餐人數的一定比例聘請食堂從業人員,從業人員的聘請必須嚴格按照縣辦字號文件要求的程序規定執行,對于編制范圍內的臨聘人員的工資由學校自行負擔。校園內的小賣部(含學生公寓內的小賣部),不得經營“三無”食品,不得分拆零售,不得銷售自制食品,衛生監督部門要加強監管,嚴厲查處違規經營行為。

(四)努力改善學校食堂基礎設施,保證學校食堂有證經營。學校要多方籌措資金改善學校食堂基礎設施,根據《食品安全法》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的要求,在當地衛生部門的指導下改善條件,規范食堂經營管理,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從2011年春季開學始,所有面向學生服務的學校食堂必須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

(五)嚴把“六個關口”,規范學校食品安全管理。

全縣中小學校食堂必須嚴把“六個關口”,切實規范學校食品安全管理。

1、嚴把食品采購進貨關。(1)選擇和采購持有衛生許可證經營者供應的食品原輔料;(2)向供貨方索取該批食品的衛生檢驗合格證;(3)應對采購食品進行感官檢查;(4)以銷定購;(5)防止運輸過程的污染;(6)防止農藥、畜藥對食品的污染;(7)防止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設備以及洗滌劑、消毒劑對食品的化學污染。禁止采購以下食品:(1)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2)未經獸醫衛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其制品;(3)超過保質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標簽規定的定型包裝食品;(4)野生菌菇類、腌菜、發芽土豆等易發生中毒食品原料;(5)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要求的食品。

2、嚴把食品儲存管理關。儲存倉庫應保持干燥通風,食品擺放在貨架上,應隔離10厘米,離地15厘米。需長期保存的肉類食品或熟制食品應有專門的冷柜保存,并生、熟分開,防止交叉污染,不宜混放。

3、把好食品的烹調加工關。(1)盡量使用新鮮的原料;(2)葷素分開、防止交叉污染;(3)徹底解凍食品;(4)徹底加熱食品;(5)嚴格做到生熟分開;(6)正確處理剩菜剩飯;(7)警惕非食品原料引起的食物中毒;(8)嚴格規范冷菜加工;(9)認真做好留樣,要求每餐菜和主食必須留樣(分生、熟各一份),每個品種不得少于100g,在冷藏條件下存放48小時。

4、把好餐飲用具消毒關。(1)所有餐具要求按“一刮二洗三沖四消毒五保潔”的程序操作;(2)常用消毒方法:分物理和化學消毒法;常用煮沸消毒法,要求煮沸后維持二分鐘以上,以達消毒效果;化學消毒法,主要以含氯消毒劑為主。

5、把好從業人員的衛生管理關。(1)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規定每年進行健康體檢一次,取得健康證方可從業;(2)保持個人清潔衛生:勤洗手,上班時穿戴干凈的工作衣帽;(3)從業人員出現腹瀉、咳嗽、發熱等有礙于食品衛生的病癥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等查明原因明確無傳染病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6、把好飲用水的衛生關。(1)保護水源,防止污染,飲用水一律用公共自來水或地下水,嚴禁將山泉水作為飲用水,沒有公共自來水的中學、中心小學(學校)、大的村完小應建設機井,一般村小、教學點可建設簡易壓水井,以保證飲用水的供應;(2)學校飲用水必須符合衛生標準,并做到一學期一檢測,檢測結果報教育局備案;(3)學校必須建好沉淀池和消毒池,并定期清洗消毒,保留相關資料;(4)保證足夠安全的開水供應,教育學生不喝生;(5)衛生監督部門要定期對鄉(鎮)自來水進行檢測,加強監管,確保水質達標。

(六)加強食品教育引導,營造良好衛生安全環境。學校要加強學生的食品安全教育和衛生常識教育,教育引導學生自覺拒絕到校園周邊非法經營或衛生狀況差的飲食攤點就餐或購買食品。要培養學生良好的個人食品習慣,飯前便后要洗手,不喝生水,不吃生冷食物,不買街頭無照、無證商販出售的各類食品;中小學校還應通過家長會、家長學校、致家長的一封信等形式,向家長宣傳講解食品安全知識和預防食物中毒及傳染病的要求,以取得家長的配合與支持。衛生、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公安、工商等部門要加強對學校周邊環境的管理工作,堅決制止無照、無證商販在校內、校門附近設點擺攤出售食品。

三、保障措施

篇6

1.食品經營從業人員每年必須按時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必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上崗,不得先上崗后體檢。

2.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3.食品經營服務提供者應依法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管理制度,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及時組織健康年檢及新上崗人員健康檢查,組織每日人員晨檢,督促以上“五病”人員調離。

4.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掌握本崗位要求,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嚴格規范操作。經營餐飲食品時,應當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發梳理整齊置于帽后,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嘗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隨處亂放。

5.嚴格按規范洗手。工作人員操作前、便后以及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后應洗手,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正確操作。

6.工作人員不得留過長頭發、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環等飾物。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廁及存在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行為。

7.食品經營服務提供者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組織職工參.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明確食品安全責任,并建立培訓檔案。加強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食品安全管理知識的培訓。

8.從業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直接從事餐飲服務工作。從業人員包括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從事食品采購、保存、加工、供餐服務等工作的人員。

9.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等有關信息記錄歸檔,并明細每人培訓記錄,以備查驗。

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1、制定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管理措施。

2、制定本單位食品經營場所衛生設施改善的規劃。

3、按有關發放食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辦理領取或換發食品經營許可證,無食品經營許可證不得從事食品經營。做到亮證、亮照經營。

4、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認真制訂培訓計劃,定期組織有關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含新參加和臨時人員)開展食品安全知識、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及職業道德培訓,使每名員工均能掌握崗位食品安全知識及要求。

5、培訓方式以集中授課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應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6、對本單位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推廣經驗,批評和獎勵,制止違法行為。

7、執行食品安全標準。

8、協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監測。

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

1、建立健全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裝裱上墻張貼在相應功能區;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經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餐飲服務經營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并記錄,落實責任到人和員工獎罰制度管理,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2、食品安全管理員須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貫徹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管理、索證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綜合檢查、設備管理、環境衛生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進行相關記錄,備查。

3、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采用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形式相結合,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4、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5、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指導、督促、檢查員工進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規范。

6、食品安全管理組織及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周1-2次對各餐飲部位進行全面現場檢查,同時檢查各部門的自查記錄,對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食品經營過程與控制制度

食品經營過程從食品采購、運輸、驗收、貯存、銷售各環節以及現場加工食品的場所、設施、人員的基本衛生要求和管理準則。

1、食品經營衛生管理要求

食品經營者應保證經營環境、設施設備、人員滿足食品經營衛生要求。 食品經營者應對所經營食品安全進行承諾。 經營單位應設立食品安全控制管理部門或配備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經營衛生管理。 食品經營者應當接受每年一次的食品安全培訓。 經營單位應建立與食品經營相關的衛生管理制度。

2、采購

應建立食品采購制度。包括供貨商的選擇和評價、采購流程、食品驗收標準等內容。應設立食品采購質量控制部門,對供應商的合法資質、生產能力、加工條件、衛生狀況、質量管理水平、信用資質等進行評價,并建立合格供方檔案。應查驗供貨者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等相關證明文件,并存檔備案。采購實行食品生產許可證的食品應具有食品生產許可證 QS 標志。

3、運輸

應建立食品運輸制度。明確送貨人員在食品運輸過程中對于車輛衛生、食品衛生的質量安全職責。食品運輸應采用符合衛生標準的運輸工具,應保持清潔和定期消毒。車廂內無不良氣味、異味。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運輸包裝材料或容器應完整、清潔、無污染、無異味、無有毒有害物質,達到相關食品衛生標準要求,且應具有一定的保護性,在裝卸、運輸和儲存過程中能夠避免內部食品受到機械或其他損傷。散裝的食品應該具備符合安全衛生和運輸要求的獨立外包裝。冷藏食品的運輸可采用冷藏車、保溫車、冷藏列車、冷藏船、冷藏集裝箱等運輸工具。一般情況下,允許冷藏溫度接近的多種食品拼箱裝運.應查驗索取供應商提供的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合格證明及認證證書,并備案。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貨證不符的應拒收或單獨存放并做好標識; 應檢查標識是否清楚、正確,標識不清楚的單獨應存放。

4、銷售

應建立食品安全銷售管理制度。明確銷售人員在食品銷售過程中的質量安全責任。應有與經營食品品種、規模相適應的銷售場所。營業場所應布局合理,與生活等區域分開。應有與經營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銷售設施設備。食品銷售有溫度要求的應配備銷售冷凍食品必備的冷藏庫(柜)、冷凍(庫)柜等設施設備。銷售場所應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和消毒的設施設備。照明設備安裝在食品的正上方應使用防爆型照明設備。與食品表面接觸的設備與用具,應無毒、無害或無異味、耐腐蝕、不易發霉、表面平滑且可承受重復清洗和消毒的材質制造。銷售場所應進行定期衛生檢查和清潔,冷藏、冷凍庫(柜)應當定期維護保養、清洗、清除異味,溫度指示裝置應當定期校驗。銷售冷藏、冷凍食品應按食品標簽明示的溫度進行控制,超出溫度、濕度規定應及時采取措施。應當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預包裝食品。銷售的食品應分類上架擺放或墊離,不應落地碼放。上架銷售的食品必須嚴格控制在保質期內,做到先進先出,并為消費者預留合理的存放和使用期。銷售預包裝食品不應延長原有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限,不應拆封后重新包裝或散裝銷售。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應以破壞性方式處理銷毀,并記錄。應建立食品銷售臺賬,記錄銷售食品的基本情況。

5、設備與工具衛生要求

加工用設備和工具的構造應有利于保證食品衛生、易于清洗消毒、易于檢查,避免因構造原因造成油、金屬碎屑、污水或其他可能引起污染的物質滯留于設備和工具中。 食品容器、工具和設備與食品的接觸面應平滑、無凹陷或裂縫,設備內部角落部位應避免有尖角,以避免食品碎屑、污垢等的聚積。 設備的擺放位置應便于操作、清潔、維護和減少交叉污染。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和容器,應分開并有明顯的區分標志;原料加工中切配動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工具和容器,宜分開并有明顯的區分標志。

場所及設施設備清洗消毒和維修保養制度

1、制定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計劃,將全面檢查與抽查、問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2、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管理制度的落實,每天在營業后檢查一次衛生,檢查各崗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指導改進,并做好衛生檢查記錄備查。

3、各崗負責人應跟隨檢查、指導,嚴格從業人員衛生操作程序,逐步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和衛生操作習慣。

4、單位衛生管理人員每周1-2次全面現場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5、建立加工操作設備及工具清潔制度,各崗位相關人員按規定開展清潔工作,使場所及其內部各項設施隨時保持清潔。用于食品加工的設備及工具使用后應洗凈,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還應進行消毒(推薦的場所、設施、設備及工具的清潔計劃見附件5),清洗消毒時應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

6、應建立加工經營場所及設施維修保養制度,并按規定進行維護或檢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態。

7、品加工經營場所內不得存放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物品,各項設施也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8、用化學消毒的設備及工具消毒后要徹底清洗。已清洗和消毒過的設備和工具,應在保潔設施內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9、食品加工操作的設備及工具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10、食品用具、容器、包裝材料應符合有關衛生標準,無毒無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潔。

11、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運行過程要有序、保持清潔、無污垢、見本色。

12、用具要有專人保管、不混用不亂用。

13、冷藏、冷凍工具應每天保潔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專人負責、專人管理。

14、品用具清洗、消毒應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對不符合衛生標準要求的用具及時更換。

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

1、公司嚴禁采購下列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三)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

(四)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制品;

(六)未經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制品;

(七)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八)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九)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

(十)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經營的食品;

(十一)食品的標簽、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條第三款規定的食品;

(十二)沒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或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條規定的進口的預包裝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要求的食品。

2、檢查預包裝食品包裝的標簽是否標明下列事項。

(一)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四)保質期;

(五)產品標準代號;

(六)貯存條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

(八)生產許可證編號;

(九)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必須標明的其他事項。

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其標簽還應當標明主要營養成分及其含量。

3、采購食品時應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注意生產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標識,不應采購快到期或超期食品。禁止采購《食品安全法》規定的禁止采購的不合格食品。

4、嚴格執行索證索票制度。

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進貨采用計算機管理,須建立電子臺帳。

設立一個存放上一級批發商或廠家相關資質和臺賬的資料柜,按照供貨商、進貨時間、商品類別等不同內容,將供貨憑證進行分類整理,定期裝訂成冊,落實臺賬管理。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票據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食品貯存管理制度

1、貯存場所、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設置紗窗、防鼠網、擋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蟲、防蠅、防蟑螂設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

2、食品和非食品(不會導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庫房應分開設置。同一庫房內貯存不同性質食品和物品的應區分存放區域,不同區域應有明顯的標識。

3、食品應當分類、分架存放,距離墻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檢查,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清除。

4、有專門的食品庫房儲存食品,庫房周圍保證無污染源。食品貯存場所應當防止食品污染,有良好的防潮、防火、防鼠、防蟲、防塵等設施。庫房內的溫度、濕度應符合原輔材料、成品及其他物品的存放要求。食品與非食品、原料與成品、直接入口食品與非直接入口食品應分開貯存,整齊放置,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存放隔墻、離地距離均應在10厘米以上。

5、建立入、出庫食品登記制度。按入庫時間先后分類存放,先進先出。各類食品要按品種分開存放。冷藏、冷凍的溫度應分別符合冷藏和冷凍的溫度范圍要求。

6、對貯存、銷售的食品應當定期進行檢查,查驗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及時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及其它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主動將其退出市場,并做好相關記錄。

7、冷藏、冷凍柜(庫)應有明顯區分標識,設可正確指示溫度的溫度計,定期除霜(不得超過1cm)、清潔和保養,保證設施正常運轉,符合相應的溫度范圍要求。

8、冷藏、冷凍貯存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不得將食品堆積、擠壓存放。

9、散裝食品應盛裝于容器內,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10、除冷庫外的庫房應有良好的通風、防潮設施。

廢棄物處置制度

1、與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服務企業簽訂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經營協議。

2、安排專人負責餐廚廢棄物的處置、收運、臺賬管理工作。

3、餐廚廢棄物分類放置,做到日產日清。

4、禁止亂堆餐廚廢棄物,禁止將餐廚廢棄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公共廁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設施。

5、廢棄物應當實行密閉化運輸,運輸設備和容器應當具有餐廚廢棄物標識,整潔完好,運輸中不得泄漏、撒落;

6、禁止將餐廚廢棄物交給未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單位或個人處理。

7、不得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餐廚廢棄物喂養畜禽。

8、建立餐廚廢棄物產生、收運、處置臺賬,詳細記錄餐廚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等情況,并定期向餐飲監督部門及環保部門報告。

9、發現餐飲服務環節違法違規處置餐廚廢棄物的,應第一時間向當地餐飲監督部門及環保部門舉報。

10、企業負責人應實時監測單位餐廚廢棄的處置管理,并對處置行為負責。

不合格食品處置制度

定期檢查所經營的食品中是否有不合格食品,發現不合格食品,要及時退市。對保質期不足一個月的食品,每周檢查一次;對保質期不足一周的食品,每日檢查一次。

設立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專區,及時將不合格食品及有關部門公告的不合格食品下架,放入專區以待處理。

設立不合格食品退市登記臺帳,對不合格食品的下架日期、食品名稱、規格、退市原因、處理情況等如實記錄,對過期食品不得更改生產日期、保質期。要與上級批發商之間履行交接手續,由批發商或者生產者在退市登記臺帳中填寫有關內容并簽字。

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

1、如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要立即啟動應急處理工作預案。

2、如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必須在第一時間(自事故發生之時起2小時之內)向所在地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衛生局報告。

3、保護現場,保留樣品。(立即停止銷售和食用可疑食物;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廚房操作間。病人的排泄物(嘔吐物、大便)要留樣,以便有關部門采樣檢驗,為確定食物中毒提供依據)。

4. 負責組織將病人送往醫院進行搶救,確保在第一時間保證病人的生命安全;并采取有效措施把病人控制在最小的范圍。

5、如實反映情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衛生局執法人員到達后立即提取42小時的留樣并配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部門進行調查;配合其他部門進行有效的工作)。

篇7

1、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國家有關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確保提供的食品安全衛生。

2、依法亮證經營,不超許可范圍經營,不超出供餐能力承接聚餐活動。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不擅自變更加工布局及場所用途,新、改、擴建加工場所或變更許可內容,先經過監管部門審查通過再進行。

3、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組,餐飲業法人是本單位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員。

4、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對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的食品安全狀況實施內部檢查管理,督促檢查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實情況,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并做好相關記錄。

5、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每天在部門內開展崗位自查,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進行一次以上食品安全檢查,食品安全管理小組每周進行1次食品安全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6、依法制定并落實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方案,關注社會食品安全預警提示,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

(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餐飲人員必須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2、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在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訓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訓。

3、餐飲服務食品人員的培訓包括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食品從業人員,初次培訓時間分別不少于20、50、15課時。

4、新參加工作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5、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離崗學習一周,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6、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三)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2.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持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3.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及其它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凡檢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即叫其調離原崗位,禁忌癥患者及時調離率100%。

5.凡食品從業人員手部有開放性、感染性傷口,必須調離工作崗位。

(四)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2.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掌握本崗位的衛生技術要求,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嚴格衛生操作。

3.嚴格科學的洗手:操作前、便后以及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后應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動水沖洗。

4.從業人員不得留過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廁。

5.從業人員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行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嘗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隨處亂放。

6.從業人員要注意個人衛生形象,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頭發梳理整齊置于帽后。

7.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執行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五)食品采購索證驗收記錄制度

1、采購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要到許可證照齊全有效、有相對固定場所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向固定供貨商采購食品的,要簽訂采購供貨合同。

2、從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采購的,要查驗留存供貨商資質證明(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檢驗合格證明(生肉禽類應有檢驗合格證明);從固定供貨商(含個體經營戶)采購的,要查驗留存供貨商的資質證明、每筆供貨清單等;從合法超市、農貿市場采購的,要查驗留存購物清單;使用集中消毒式餐飲具的,要查驗留存供貨廠家營業執照及消毒合格證明。證明資料為復印件者,要由供應者蓋章或簽字確認。

3、建立采購記錄臺賬,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4、按照產品品種、進貨時間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采購記錄及相關資料,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5、采購食品時應進行感觀檢查,不得采購腐敗變質、摻雜摻假、霉變生蟲、污染不潔、有毒有害、有異味、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不得采購外觀不潔、破損、包裝標簽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來源不明的食品,以及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產品及其制品。

6、所采購的預包裝食品及食品添加劑標簽要求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42條、47、48和66條的規定。

(六)食品倉儲管理制度

1、設專人負責管理,建立驗收、發放登記。做到先進先出,易壞先用。腐敗變質、發霉生蟲等異常食品和無有效票證的食品不驗收入庫。及時檢查和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2、做好食品數量、質量合格證明或檢疫證明的查驗工作。在食品購銷臺帳上詳細登記產品名稱、供銷單位、購銷數量、產品批次、保質期限和相關證件是否齊全,相關證件證明及臺帳記錄應當保存2年以上備查。腐爛變質、發霉生蟲、有毒有害、摻雜摻假、質量不新鮮的食品,無許可證的生產經營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證的食品不得驗收入庫。

3、食品與非食品不混放,食品倉庫內不存放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有毒有害物質,不存放個人物品和雜物。

4、各類食品按類別、品種分類、分架擺放整齊,做到離地10厘米、離墻10厘米存放于貨柜或貨架上。

5、散裝食品盛裝于容器內,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6、肉類、水產、蛋品等易腐食品冷藏儲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設備貼有明顯標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留樣等)。肉類、水產類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生熟混放、堆積或擠壓存放。

7、定期對冷藏設備除霜(霜薄不超過1cm)、清潔和保養,冷藏溫度保持在0-10℃,冷凍溫度保持在-1--20℃。

8、倉庫內保持通風干燥,設置紗窗、排風扇、防鼠網、擋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蟲、防蠅、防蟑螂設施,保持倉庫清潔衛生,倉庫內禁止抽煙。

9、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安全、無害,保持清潔,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保溫和冷藏條件,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七)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制度

1、禁止采購使用違法《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條、第六十條規定的食品添加劑。

2、餐飲服務必須對食品添加劑實行專人采購、專人保管、專人領用、專人登記、專柜保存的管理制度。

3、采購食品添加劑必須索取供應商有效合法的《食品生產許可證》或《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復印件,產品檢驗報告等合格證明。查驗添加劑包裝是否完整,標簽是否標注了“食品添加劑”,并標明生產廠名、廠址、品名、生產日期、保質期限、規格、生產許可證號、質量標準等。采購進口食品添加劑應有中文標簽或說明書,必須索取進口檢驗合格證明。

4、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必須符合《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規定的品種及其使用范圍、使用量。應當使用計量器稱量添加劑,不得用手或容器隨意添加。添加劑使用完畢,及時將添加劑放入密閉容器中包裝,防止吸潮變質。

5、采購和使用食品添加劑應建立臺帳,如實查驗和記錄食品添加劑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6、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必須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不得使用國家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劑;不得憑經驗隨意擴大使用范圍和使用量。不得為掩蓋食品腐敗、變質或以摻雜、摻假、偽造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劑。

(八)粗加工管理制度

1、食品原料粗加工必須在粗加工間(區域)內操作,排水溝出口設置網眼孔徑小于6毫米的金屬防鼠類網罩。

2、分設肉類、水產類、蔬菜原料加工洗滌區或池,并有明顯標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在相應位置進行,不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肉類、水產類的操作臺、用具和容器與蔬菜分開使用,并有明顯標志。

3、粗加工前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超過保質期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加工和使用。

4、蔬菜類食品原料按“一擇、二洗、三切”的順序操作,徹底浸泡清洗干凈,做到無泥沙、雜草、爛葉。

5、做到刀不銹、砧板不霉,定位存放,整齊有序,保持室內清潔衛生。加工結束后及時清潔地面、水池、加工臺、工用具、容器,切菜機、絞肉機等機械設備用后拆開清洗干凈以備再次使用。

6、及時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內外清潔衛生。

7、不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內清洗拖布。

(九)烹調加工管理制度

1、在制作加工過程中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不加工使用。用水水質符合GB 5749《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規定。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燒熟煮透,其中心溫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使用禽蛋前先清洗、消毒外殼;豆漿、四季豆等生食有毒食物按要求煮熟燜透;謹慎提供貝類、海螺類以及深海魚的內臟;油炸食品時避免溫度過高、時間過長,隨時清除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殘渣,煎炸食用油不得連續反復煎炸使用。火鍋等餐后剩余油禁止再次用于食品加工。

3、直接入口熟食品要盛放在經過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內。用于餐飲加工操作的工具、設備無毒無害,標志或者區分明顯,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凈,保持清潔。

4、烹調后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要及時采用高于60℃熱藏或低于10℃冷藏。

5、直接入口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分開存放,隔餐隔夜熟制品經充分再加熱后方可使用。

6、灶臺、抹布隨時清洗,保持清潔。不用抹布揩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邊的湯汁用消毒布揩擦,及時清洗抽油煙機罩。

7、工作結束后,調料品加蓋,工具、用具洗刷干凈,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沖刷干凈,不留殘渣、油污,不留衛生死角,及時清除垃圾。

(十)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管理制度

1、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按照要求洗凈消毒,不使用未經清洗、消毒的餐飲具。

2、不重復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飲具,不使用國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發泡餐飲具等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餐飲具。

3、直接入口使用的餐飲用具、清洗餐飲具的洗滌劑、消毒劑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并按要求留存票證。

4、設置專用的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區域(或專間)及設備,餐飲具清洗消毒水池專用,不與清洗食品原料、拖布等混用。

5、從業人員掌握正確的清洗消毒方法,嚴格按照“除殘渣、洗滌劑洗、清水沖、熱力消、保潔”的順序操作。餐飲具首選熱力方法進行消毒,使用化學藥物消毒的至少用“一沖刷、二消毒、三沖洗”的程序進行,并徹底清洗干凈,防止藥物殘留。

6、消毒后的餐飲具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溶性附著物,符合有關消毒衛生標準。

7、清洗消毒后的餐飲具,及時放入專用密閉式餐飲具保潔柜(間)保存。保潔柜有“已消毒”標記,柜內潔凈、干爽,不存放其他物品。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分開定位存放。

8、每餐收回的餐飲具立即進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洗刷消毒結束,及時清理衛生,做到內外清潔。

9、定期檢查消毒設備、設施,采用化學消毒的定時測量有效消毒濃度,并做好記錄。

(十一)餐廳衛生管理制度

1、餐廳、包間隨時保持整潔,餐具擺臺后或顧客就餐時不清掃地面。餐具擺臺超過當次就餐時間尚未使用的要回收。

2、發現或被顧客告知所提供食品確有感官性狀異常或可疑變質時,餐廳服務人員應當立即撤換該食品,并同時告知有關備餐人員,備餐人員要立即檢查被撤換的食品和同類食品,做出相應處理,確保供餐安全。

3、銷售直接入口食品使用專用工具傳遞,專用工具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傳遞食品與收款分開(專人、專用工具),防止交叉污染。

4、供顧客自取的調味品,符合食品安全所必需的貯存和使用要求,做到及時更換,防止過期、發霉。

5、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擺臺上桌。

6、配備充足的用餐者專用洗手設施,有符合要求的餐具保潔設施,提供的毛巾、餐巾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7、端菜手指不接觸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觸顧客,遞小毛巾用夾具,用后及時收回清洗消毒,用過的餐飲具及時撤回,并清潔臺面。

8、及時做好臺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掃工作,盛裝垃圾的容器密閉,垃圾及時處理,做好“三防”工作,保持整潔衛生。

(十二)食品留樣制度

1、重要接待活動和大型餐飲聚餐超過100人(或食堂)供應的食品成品實行留樣,并由專人負責。

2、每餐、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于100g,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閉專用容器內,在冷藏條件下存放48小時以上。

3、留樣食品取樣不得被污染,貼好食品標簽,待留樣食品冷卻后,放入0—10℃專用冰箱內,并標明留樣時間、餐次,并做好留樣記錄,包括留樣日期、時間、品名、餐次、留樣人。

4、留樣食品按期限要求保留,食品樣源(餐廳、食堂、攤點等)進餐者如有異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安全檢測部門查驗。

5、食品留樣冰箱內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物品。

6、重要接待活動留樣冰箱要上鎖。

(十三)預防食品中毒制度

1.豆漿、四季豆等生食有毒菜果,必須煮熟煮爛方能發售。

2.馬鈴薯(土豆)發芽時,因芽內含有龍葵素,必須將芽徹底挖掉,才可進行烹調食用。

3.未煮紅熟透的海產品,不得食用,熟透的海蝦、海蟹應一次或當天食用,如有剩余,放涼后立即妥善冷藏,再次食用前要加熱煮透。

4.夏秋季多發細菌性食物中毒,要注意食物加工消毒及炊具、餐具消毒。

5.嚴防發生投毒事件。外部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食品加工出售間,注意炊事人員的思想建設,及時化解矛盾,以免發生過激行為。

6.食品倉庫、加工間不得存放任何有毒、有害物質。

7.食堂內不得有員工住宿、午休房間。

8.如懷疑有事物中毒發生時,應迅速上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采取及時有效措施進行救治。

(十四)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

1、餐廚廢棄物分類放置,存放在有蓋的容器中,做到日產日清。

2、廢棄食用油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管理。

3、廢棄食用油脂存放在標有“廢棄油脂專用”字樣的專用密閉容器內,專人負責管理。

4、廢棄食用油脂只能銷售給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廢棄油脂加工單位和從事廢棄物收購的單位,不得銷售給其他單位和個人。

5、建立餐廚廢棄物臺賬,詳細記錄餐廚廢棄物的種類、處置時間、數量、收購單位、用途、聯系人、電話、地址、收貨人簽字等情況,并長期保存備查。

6、不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餐廚廢棄物喂養畜禽,不隨意傾倒、排放廢棄食用油脂。

7、嚴禁亂倒亂堆餐廚廢棄物,不將餐廚廢棄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廁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設施。

(十五)食品安全事件處置報告制度

1、成立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小組,負責處置調查發生的食品安全事件。組長由單位法人代表擔任。

2、發生食品安全事件或可疑事件時,發現或者接到報告的人員,立即向單位的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理小組報告。

3、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①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封存廚房及有關原料倉庫,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及用具;追回已售出的可疑食品。

②將食物中毒病人及時送往當地醫療機構進行救治。

③收集、保全食物中毒病人食用過的所有剩余食物及當餐所用原料、輔料等;收集、保全食物中毒病人的嘔吐物、排泄物等。

4、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小組在知道該事件起2小時內以最快捷的通訊方式報告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衛生部門。

5、報告內容包括食品安全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中毒人數和死亡人數,病人主要癥狀、可能發生的原因和采取的應急措施等。

6、協助配合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衛生部門查明食品安全事件原因。

7、食品安全事件處置聯系電話:(餐飲單位電話和法人電話)

120急救指揮中心: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5427359

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十六)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1、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食品安全管理員由專(兼)職人員負責,協助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負責本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度,指導從業人員履行崗位職責,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3、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建立健康檢查檔案,督促患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調離直接接觸入口食品工作崗位。

4、組織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法規和崗位操作技能培訓,建立培訓檔案。

5、檢查食品加工過程的衛生狀況、操作規范的執行情況,每日有檢查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不符合要求的行為及時制止并提出處理意見。

6、對原料、食品添加劑的采購驗收工作、成品的留樣工作進行管理。

7、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檔案,保存各種檢查記錄。

8、接受和配合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本單位的食品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并如實提供有關情況。9、對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按照應急預案采取措施,并及時報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協助調查處理。

10、與保證食品安全有關的其他管理工作。

(十七)面食糕點制作管理制度

1、設置制作間和燒烤間,如需分裝,應另設涼凍和分裝間,分裝間的設置和操作按專間要求進行。

2、加工前認真檢查各種食品原料,如米、面、黃油、果醬、果料、豆餡以及做餡用的肉、蛋、水產品、蔬菜等,如發現生蟲、霉變、異味、污穢不潔的不使用。

3、做餡用的肉、蛋、水產品、蔬菜等原料按照粗加工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徹底浸泡清洗,易于造成農藥殘留的蔬菜浸泡20分鐘左右,再沖洗干凈。

4、分設制作區和成品區,各種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開使用,用后及時清洗干凈定位存放,避免生熟混放。

5、成品糕點存放在專柜內,做到通風、干燥、防塵、防蠅、防鼠、防毒,含水分較高的帶餡糕點存放在冰箱。奶油類原料按貯存要求低溫存放。含奶、蛋的面點制品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溫度條件下儲存。

6、使用食品添加劑,要執行《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制度》。

7、各種食品加工設備,如絞肉機、豆漿機、和面機、饅頭機等用后及時清洗干凈,定期消毒。各種用品如蓋布、籠布、抹布等要洗凈晾干備用。

8、加工結束后及時清理面點加工場所,做到地面無污物、殘渣、面板清潔,各種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潔后定位存放。

(十八)食品制作專間管理制度

1、食品制作專間內加工的食品包括涼菜、生食水產品、裱花糕點、水果拼盤等,為獨立的隔間。

2、食品制作專間操作人員應指定專人,其他人員不得隨意進出。個人生活用品及雜物不得帶入食品制作專間。

3、食品制作專間操作人員穿戴整潔工作衣帽,頭發梳理整齊置于帽內,不留長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首飾;在預進間按照規范并將手洗凈、消毒;工作時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4、食品制作專間室內溫度不得超過25°C,有獨立的空調設施;每次(餐)使用前要進行空氣和操作臺消毒,使用紫外線燈消毒的,應在無人工作時開啟30分鐘以上;有完好的防蠅、防塵、防污染設施。

5、食品制作專間的刀具、案板、容器、加工設備等用具必須專用。制作涼菜、生食水產品的用具要分開,用前消毒,用后洗凈,保持清潔。砧板做到三面光潔(面、邊、底)。水產品要單獨設清洗水池。

6、供加工涼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必須洗凈消毒,未經洗凈處理的不得帶入食品制作專間。

7、加工熟食鹵菜要先檢查食品質量,原料不新鮮不加工。熟食鹵菜要在另間加工,加工后進食品制作專間改刀配置。制作肉類、水產品類涼菜拼盤的原料,應盡量當餐用完,剩余尚需使用的存放在專用的熟食冰箱內冷藏或冷凍。

8、各種涼菜現配現用,盡量當餐用完,隔餐隔夜的改刀熟食及冷盤涼拌不能再做涼菜供應。

9、各種涼菜裝盤后不可交叉重疊存放,傳菜從食品輸送窗口進行,禁止服務員直接進入食品制作專間端菜。

10、裱花用食品添加劑必須是允許使用的品種,并在允許使用量和使用范圍內使用。

11、加工結束后,將剩余食品冷藏,及時清理專間,保持清潔狀態。

(十九)食品衛生綜合檢查制度

1.制訂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計劃,全面檢查與抽查、自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2.各餐飲部的衛生管理組織負責本部的各項衛生檢查制度的落實,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一次衛生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衛生檢查記錄備查。

3.廚師及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要跟隨檢查、指導,嚴格從業人員衛生操作程序,逐步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和衛生操作習慣。

4.衛生管理組織及衛生管理員每周1-2次對各餐飲部位進行全面現場檢查,同時檢查各部的自查記錄,對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5.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二次提出仍未改進的,提交有關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嚴重的交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二十)投訴處理制度

一、顧客投訴的接受

1、遇有賓客投訴時須有禮貌、耐心地接待。應懷著同情心聆聽賓客訴說,必要時可禮貌地詢問,但切忌打斷賓客的講話。

2、表示出對賓客投訴的關心,使賓客平靜下來。

3、仔細聆聽或向賓客了解投訴的原因,詢問投訴的內容、原因、發生時間、地點、涉及人員、賓客要求等,并盡量留下賓客的聯系資料。

4、顯示決斷力。站在賓客的立場上表示同情 ,真誠地向賓客致歉,并正面回答客人問題(要注意語言技巧)。

5、充分意識賓客的自尊心。

二、賓客投訴的記錄及調查

1、了解賓客的最初的需要和問題的所在。

2、找有關人員進行查詢,了解實際情況。

3、投訴賓客的姓名、有關內容記錄要準確具體。

4、調查認真細致,對待賓客投訴要保持冷靜、不推諉、不爭辯、不怠慢、專心致志為賓客解答問題。

三、告訴賓客處理問題的方法

1、積極尋求解決辦法,盡量滿足賓客要求。

2、事實調查清楚,提出處理辦法后,耐心轉告投訴人,征求投訴人對處理的意見,不得強迫賓客接受。

3、按協商后雙方認可的辦法解決賓客問題。

4、如遇無效投訴應耐心向賓客解釋,需要時作出相應的處理,在不損害企業利益的前提下“把對讓給賓客”。不要對無法辦到的事作出承諾。

5、如遇有效投訴,即企業方面原因引起的投訴,要主動承擔責任并表示歉意,不使顧客情緒進一步惡化。投訴處理人在折扣權限下,可以減免一定金額,如報損等;但如果超出權限金額,需要向更高級別的管理人員要求授權;通常在給顧客補償的時候,就會在送鮮花、水果、飲料、禮品或者房間升級等福利上考慮,盡量避免直接作折扣。

6、把將要采取的措施告訴投訴者,并監督執行情況。

四、對處理問題的過程做追蹤檢查。

一旦賓客選擇了解決方法便即刻開始工作,同時關注處理的進展情況并做追蹤檢查,并將追蹤檢查回訪情況如實記錄登記《顧客投訴記錄表》上以備查。

(二十一)小型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食品安全綜合管理制度。合法亮證經營,不超許可范圍、超供餐能力制售食品,不擅自變更加工布局及場所用途,依法承擔法律責任,接受社會監督。餐飲單位法人或負責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配備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并記錄,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檔案。

2、從業人員管理制度。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從業人員持有效健康證明上崗,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工作時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分餐直接入口的食品前,戴好口罩、使用專用分餐工具。組織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建立培訓檔案。

3、食品采購索證驗收制度。必須到許可證照齊全的合法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采購食品及其原料、食品添加劑、和一次性餐飲具、洗消劑等食品相關產品。從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采購的,查驗留存供貨商資質證明(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檢驗合格證明(生肉禽類應有檢疫檢驗合格證明);從固定供貨商(含個體經營戶)采購的,查驗留存供貨商的資質證明;從合法超市、農貿市場采購的,留存購物清單。建立進貨索證索票臺賬。不采購、使用非食品原料、過期、變質或標簽不符合要求、來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產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4、烹調加工管理制度。熟制食物須燒熟煮透,中心溫度不低于70℃;冷凍肉類在烹調前要完全解凍;直接入口熟食品要盛放在經過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內;烹調后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要及時采用高于60℃熱藏或低于10℃冷藏;隔餐隔夜熟制品經充分再加熱后方可使用;蔬菜烹調程序:一洗二浸三燙四炒。灶臺、抹布隨時清洗,保持清潔。在制作加工過程中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不加工使用。用水水質符合GB 5749《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規定。

5、環境設施管理制度。加工場所面積與冷藏等設施數量與供應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有相應的防霉、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洗滌設施。水池、操作臺、工用具、功能區分類使用、標識清楚,設備正常使用。垃圾桶加蓋防止溢漏,下水道加蓋保持暢通,加工場所內外衛生保持清潔干爽,不在加工場所內飼養活禽畜。

6、餐飲具清洗消毒制度。餐飲具必須經有效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盛裝生食和熟食的容器必須分開,消毒后的餐具放置于專用保潔柜保存。使用集中消毒企業餐飲具的,要向供應商索取營業執照、消毒合格證明,不使用無執照、無標簽的集中消毒餐飲具,不使用國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發泡餐盒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餐飲具。

7、食品添加劑管理制度。不違法添加硼酸、硼砂等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使用的明礬、泡打粉、小蘇打、臭粉等食品添加劑包裝標簽上注明中文“食品添加劑”字樣,含檸檬黃、日落黃等合成色素的吉士粉、油性色素等不添加到面粉、糕點、肉類加工。食品添加劑使用人要熟悉使用知識、由專人管理、專柜存放、有稱量工具和使用記錄。

8、食品貯存管理制度。食品存放要隔墻離地、分類分架,保持通風干爽、清潔,定期檢查清理。食品倉庫專用,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及個人用品,庫房有防鼠、防霉、防塵、防蟲設施。

9、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餐廚廢棄物分類放置,存放在有蓋的容器中,做到日產日清。廢棄食用油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管理,廢棄食用油脂存放在標有“廢棄油脂專用”字樣的專用密閉容器內,專人負責管理,只能銷售給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廢棄油脂加工單位和從事廢棄物收購的單位,不得銷售給其他單位和個人。

10、食品安全事件處置制度。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時,應迅速組織患者到正規醫療機構救治,上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衛生部門,停止生產銷售可疑食品,保留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用具和現場,積極配合監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篇8

農村食品安全問題是當前社會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十一省市工商機關針對農村食品經營者布局分散、規模較小、質量意識薄弱的特點,因地制宜,突破監管薄弱環節,積極探索農村食品安全監管的新途徑,已成為十一省市工商機關始終追求的目標。浙江省工商局從抓經營者自律入手,以推行“萬村放心店工程”為抓手,構建經營者自律、市場公開競爭、社會參與監督、行政引導規范的食品安全保障體系,目前已覆蓋了全省95%的行政村。通過“五個統一”抓好制度建設,即統一牌匾、統一制度、統一標識、統一臺賬、統一承諾,使食品經營者自律制度得到了100%的落實。通過“四路并進”的竟爭態勢抓好食品入市關,即由配送企業、加盟連鎖超市、食品批發市場、流動放心車實行定點配送,形成了食品經營者嚴把食品市場準入關互動約束機制。通過“兩措并舉”的考核激勵與競爭劣汰措施抓好實效,即放心店和維權網建設作為屬地工商局目標責任制列入考核,讓消費者和社會代表共同參與測評;對放心店引入有效的競爭機制和淘汰機制,好的給予經費補助,差的堅決摘牌,被摘牌放心店有220家。通過“一網多用”的縣、鄉、村的三級消費維權監督網絡抓好農村食品消費維權。即建立消協分會、維權監督站、設立監督點、聘請維權監督員,實現了放心店自律與維權網監督的有機融合。寧夏自治區工商局從借助政府基層組織力量入手,以推行“村所掛鉤”監管模式為抓手,構建社會監督、經營者自律、行政監管的食品安全保障體系,全區覆蓋面已達到98.24%。

“村所掛鉤”以村委會為依托,在行政村建立維權站點,由工商所所長任站長,村干部任副站長,村民為義務監督員。通過統一名稱、統一電話號碼、統一辦公地點、統一獎懲的“四統一”,形成了機構、人員、職能、責任、經費落實到位的安全監管互動機制。這一機制的實施實現了“五個確保”,即確保所在地的食品經營者的自律制度覆蓋率達到了100%,確保12315進村鎮達到了100%,確保企業信用分類監管達到了100%,確保工商所“兩圖一書”達到了100%,確保市場巡查達到了100%。甘肅省工商局從抓農村食品安全監管現代化網絡模式入手,努力構建三大監管服務體系。即依托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網絡,構建具有“相對集中受理,分工協作辦理,應急指揮調度,信息匯總分析,進行消費提示”農村食品安全行政執法監管快速反應體系。武威市工商局利用這一體系不到兩天的時間里全部追回了104只有毒羊肉和32付有毒羊下水,避免了一次食品惡性事故的發生。依托“一會兩站”消費者維權機制,84%的農村地區構建由鄉、鎮、村負責人和村民參加的農村食品安全監管社會監督服務體系。榆中縣“一會兩站”成功調解了一起4個鄉鎮、10個行政村997戶農民因種子質量問題致使1888畝農作物受損、準備集體上訪的突發事件,為受害農民爭取補償款94473元。依托18臺食品安全檢測車和500個食品安全快速檢測箱形成的食品質量監測機制,構建省、市、縣、所四級聯動的食品質量安全電子網絡監控體系。這一體系先后對市場上銷售的15類61種39119個批次的食品進行了快速檢測,銷毀處理各類不合格食品1176公斤,大大增強了農村食品安全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二、無證無照經營食品的難題尋到了有效的治理之策

目前,城市社區、建筑工地、城鄉結合部為無照經營食品多發地帶,對分散于這些地區的無證無照食品經營者如何治理成為考驗十一省市工商機關全面落實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的重中之重。上海市、廣東省、福建省、西安市、新疆自治區克拉瑪依市、湖南省漢壽縣等地工商局清醒地認識到無證無照經營食品不僅僅是單純市場秩序問題,而是復雜的社會公共管理問題,依照政府的“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的職責要求,提出了治理無證無照的指導思想:緊緊依靠地方政府牽頭,工商協調相關部門配合,全面實施綜合治理。這些工商機關以解決城中村無照經營為重點,積極采取“疏導與治理相結合,以疏導為主;教育與處罰相結合,以教育為主”的措施,使食品市場經營主體持照率達到97%以上。上海市工商局針對無證無照食品經營者的“三大特點”,即96%的無證無照食品經營者來自外省市和上海市下崗失業者的人員結構特點,98%的無證無照食品經營者經營規模小、技術含量少、投機成本低而市場需求大的經營結構特點,98%的無證無照食品經營者分布于自有或租賃居民房、違法搭建房屋、農民宅基地房的經營場所特點,緊緊依靠地方政府,確立了“以塊為主,條塊結合,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市場食品經營持照主體率已達到99.8%,窩點的回潮率從去年的62%下降至18%。西安市工商局雁塔分局針對40萬(占60%以上)外來人口居住在37個城中村中、城中村居民90%經濟收入都來源于出租房屋的特點,探索出了“四位一體”,即由工商牽頭,公安、衛生、街道辦事處村委會負責人組成“社會聯動監管服務領導小組”的城中村互動制約疏導監管模式,基本上實現了聯合警示獎勵、聯合端挖窩點、聯合信息通報、聯合召開會議、聯合執法檢查的“五聯動監管服務”機制健康有序的運行,使37個城中村示范村平均持照率已達到了96%,有效地凈化了城中村食品市場經營環境和經營行為。

三、推行經營者自律制度方法多樣靈活

十一省市工商機關清醒地認識是到,要從根本上解決食品安全的問題,其關鍵環節還在經營者自身的誠信度。其中推行經營者自律制度是確保誠實守信經營的有效舉措之一,圍繞這一舉措,九省市工商機關采取靈活多樣的方法,堅持不懈地引導和督促食品經營者建立和落實各項自律制度。廣東省工商局積極推行“市場食品質量準入”管理方式,即通過標準準入管理、檢測檢疫準入管理、市場抽查準入管理、購銷掛鉤協議準入管理來落實經營者自律制度,已有3352個集貿市場、超市實施了市場食品質量準入制度,食品經營者自律制度覆蓋面達到81.3%,其中廣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惠州市所有食品市場已全部實施了市場食品準入管理。甘肅省古浪縣工商局實施“八個做到”自律制度指導服務模式,即通過食品批發戶在建立食品電子檔案時做到及時錄入未備案的食品信息、建立食品書式檔案時做到及時登記分類歸檔、建立購貨臺帳時做到賬貨帳票相符、建立銷貨臺帳時做到賬貨帳票相符、使用信用卡時做到隨貨發放;食品零售戶在建立食品檔案時做到一品一檔分類歸檔、建立購貨臺帳時做到賬貨帳票相符、建立銷貨臺帳時做到賬貨帳票相符、使用信用卡時做到隨貨發放,使轄區經營者自律制度建立覆蓋面已達到了100%。上海市工商局在食品批發市場和零售市場食品經營者中全面推行食品安全標準化合同文本,通過合同文本確定食品經銷商與供貨商的法律責任,已有50%以上食品經營者自覺利用標準化合同文本落實自律制度,根據合同約定已銷毀不合格食品220余噸。

同時,通過明確市場業主第一責任人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內控機制的措施,使食品市場開辦者、柜臺出租者、展銷會舉辦者成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引導經營者建立健全各環節的食品安全責任制度,并同內部考核結合起來,責任到人,更好地對消費者負責,積極推進食品經營者自律體系建設。福建省工商局實施食品安全市場業主責任制措施,即通過簽訂合同明確了市場業主(即市場開辦者)是市場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指導市場業主建立對經營者資格進行查驗把關、建立食品質量管理機構、為消費者投訴提供方便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從而明確了市場業主、經營者、工商部門三者的責任和關系;通過制作《市場業主責任制指導手冊》,對上市肉品、蔬菜、水產品、禽類產品、月餅等市場業主和經營者實施分類指導,強化了行業自律;通過市場業主與經營者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承諾書,使承諾制書成為市場業主嚴把經營者進入市場、規范其行為、清理出市場的強制性要件;通過成立“經營者自律委員會”,明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公約,據此開展評選誠信經營戶活動,完善市場內部自律管理工作機制;通過建立市場業主評價機制,實施督促經營者索證索票、建立并執行質量管理制度等13項考評內容和標準的《市場業主責任制工作考核標準》,采取市場業主季度自評報備、工商部門組織半年考評的辦法、聘請市場義務監督員監督評價等辦法,對業主的管理成效進行考評。根據評價結果,由工商部門結合市場巡查和不合格食品退市情況及市場業主履責、履約、履諾情況,對市場業主進行信用分類、約談告誡、限期整改、行政處罰,督促業主履好職盡好責。取得了“四方共贏”的好成效,即消費者贏得放心、經營者和市場業主贏得效益、管理者贏得效率、政府贏得放心。

四、基層工商所食品市場巡查到位措施有力

重在預防是食品安全監管的根本原則,而市場巡查是落實這一原則的重中之重,各項法律法規制度執行狀況怎樣,存在什么問題,又無重大隱患,及時發現與否,執行與否,是考量工商機關監管水平高低、職能責任落實到位與否的晴雨表,更是確保標本兼治、打防結合、分類監管、綜合治理能否繼續推進的根本措施。十一省市工商機關落實《工商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規范》措施得力,方法多樣,效果也日漸現露。主要是通過日常監巡查,強化工商所崗位責任和責任追究制,突出考量“五個到位”的指標落實情況。使其成為工商所開展自查自糾、進行年度考評、落實執法責任的重要內容,有些地方對責任不落實的取消評先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寧夏自治區吳忠市工商局實施了“三十一種”常見問題巡查模式,即對證照、自律制度、食品檢查、其他方面等四個方面,按照存在問題、處理方式細化為31種違法行為或不規范行為及對其處理的方式,幾乎涵蓋了常見的違法或不規范的行為,執法人員只要對照巡查,巡查就會有的放矢,落實到位,既提高了巡查效率和針對性,又減少了巡而不查的隱患。杭州市工商局施行考評量化巡查模式,通過每月一講評、每季一考核制度的實施,將食品安全巡查監管責任、任務和問題落實到每一個執法人員。江蘇省無錫市工商局實施經營者星級評定巡查模式,通過對食品經營者證照管理、經營場所、組織機構、食品質量、服務人員、售后服務、消費者滿意度等要件的日常巡查量化大分,評定

一、

二、

三、

四、五星級的食品經營者,將食品經營著自律制度的落實與其提高食品質量和誠信度有機的結合起來。湖南省長沙市工商局推行量化打分的巡查模式,通過對兩大類(交易秩序監管、消費維權)11項(禁止上市商品、肉品市場監管、禽類產品監管、食品質量監管、熟食制品監管、證照監管、安全衛生及公示牌、警示牌、公平秤、維權途徑及處理)的量化打分,將監管的薄弱環節或重點環節逐一落實到位。

五、實施名牌食品監管凸現食品市場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作用。

具有馳名商標食品的知名度已成為食品經營者的核心競爭力,成為食品經營者展示或占領食品市場的知識產權,是食品經營著綜合力的重要組成部分。十一省市工商機關深深地認識到食品商標的生命力和附加值是無限的,而食品商標離開消費者是毫無疑義的,保護好食品商標就是保護消費者權益,就是維護食品市場安全的有力武器,也是促進地方經濟發展長久動力。寧夏自治區工商局全面部署了清正食品及枸杞、灘羊等名牌食品的專項整治,尤其是中寧縣工商局針對“中寧枸杞”占農業總收入39.1%的品牌產業的特點。查獲“中寧枸杞”證明商標侵權包裝袋44040條,硫磺熏蒸枸杞19.95噸,枸杞專業市場實現了“三個百分之百”(亮照率達到100%、信用分類監管100%、進貨查驗、索證所票等自律制度達到100%。),為保障年出口4000多噸及全縣農民人均年增收1496余元立了大功。

上海市工商局組織開展了推進農產品商標培育發展與專項整治相結合的執法檢查,在查處侵犯農產品商標、地理標志商標商品300余例案件的同時,已有1334件農產品商標進入了注冊商標申請的行列,12件農產品商標已成為上海市著名商標,創造了歷年之最。浙江省工商局采用國際一體化的標準模式,即一體化的本質是平等競爭,對等主張,是世界經濟平等競爭的旗幟。平等競爭就是規制要平等,標準要平等,權益要平等;對等主張就是競爭手段要對等,主張權益的途徑要對等,監管手段和監管力度也要對等。通過實施這一監管措施,對進口的重點品牌食品進行了執法檢查,結果是某些品牌嚴重不符合國家標準,并發現一些企業在不同國家實行不同的質量標準,有標準歧視存在,違背一體化平等競爭的理念。這充分反映出國際一體化下質量標準的不一致和一些國外企業漠視我國消費者權益的現象十分嚴重。這一執法檢查對加大進口食品市場的監管力度,提醒和引導消費者確立和強化正確的消費理念,確保食品安全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六、利用科學技術實施綜合監管成本低效率高

以加強流通領域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設為重點,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監管效能,已經成為十一省市工商機關抓好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最佳手段。甘肅省蘭州市工商局城關分局在工商所實施食品安全電子系統監管模式,將食品經營主體資料、企業信用分類、網格執法責任人、經營者分布狀況、12315申訴舉報點、不合格食品抽檢公示、食品市場最新動態、食品安全監管制度、食品安全投訴舉報、食品安全市場巡查、食品違法行為查處等食品安全監管信息集于一網,通過對監管工作中各種信息的自動處理,為工商監管和食品經營主體、消費者及社會公眾提供一個良性互動平臺。浙江省嘉善縣工商局在食品批發市場推行“一卡通”電子運行現代網絡監管模式,集食品主體、質量資料、經營行為、行政監管于一網,探索出了批發市場食品安全監管網絡化運行機制,實現了食品市場動態巡查快速準確“三定位”(即經營主體、經營食品、經營行為三定位),目前僅通過嘉善商城批發市場實施“一卡通”制度所編織的這一城鄉放心食品配送網,就使70%城鄉食品經營主體的食品準入、交易及退市的得到全過程監控。

篇9

第二條廣東省行政區域內食品生產、銷售、餐飲經營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條例。

初級農產品的種植、養殖等生產活動及其監督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執行。

食品添加劑、食品包裝材料和容器、食品用工具、設備的生產、銷售,酒類、食鹽的生產經營和監督管理,生豬屠宰監督管理,依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食品進出口的監督管理,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負總責,統一領導、協調本行政區域內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協調機制和監督管理責任制。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逐步增加財政投入,加強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設施建設,充實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隊伍,提高監督管理能力和水平。

第四條省人民政府確定的承擔食品安全綜合監督職責的部門(以下稱負責食品安全綜合監督的部門),負責食品安全工作的綜合監督、組織協調。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海洋與漁業、質量技術監督、衛生、工商、食品藥品等行政管理部門(以下稱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根據本條例和省人民政府確定的職責對食品生產、銷售和餐飲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省人民政府可以依法調整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負責食品安全綜合監督的部門的職責。

省人民政府應當及時將確定或者調整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負責食品安全綜合監督的部門的具體職責向社會公布。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監察機關應當對負責食品安全綜合監督的部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執行本條例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六條食品生產者、銷售者和餐飲經營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必須依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對其生產、銷售、提供的食品安全負責。

第七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鼓勵、支持科研機構、高等學校、食品生產經營者開展食品安全科學技術和應用研究,采用先進技術和管理規范,改進食品加工工藝,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第八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強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

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社會團體應當開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的宣傳普及工作。

廣播電臺、電視臺、報刊、互聯網站等媒體應當按照有關要求播出或者刊登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公益廣告,宣傳食品安全知識。

第九條消費者應當增強食品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養成健康的飲食習慣,不購買、不食用不安全的食品。

消費者協會和其他消費者組織應當依法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有關食品行業協會應當建立行業規范,組織開展信用建設,實行行業自律管理,并為會員提供服務。

第十條任何個人或者單位有權投訴、舉報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有權向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了解食品安全相關信息,對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見或者建議。

第二章食品生產、銷售和餐飲經營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十一條從事食品生產、銷售和餐飲經營的組織和個人,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程序取得許可。許可證照應當懸掛在其生產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

食品生產者、銷售者和餐飲經營者生產、銷售的食品應當符合食品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不得生產、銷售法律法規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

第十二條從事食品生產、銷售和餐飲經營,應當具有與其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場所(廠房)、設施、衛生環境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三條食品或者其包裝上應當依法附加標識。食品包裝標識和說明書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標準的要求。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應當標明生產者名稱、地址、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保存條件、所使用的添加劑、成分表或者配料表、商品條碼和執行標準等事項。

生產、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外包裝或者容器的顯著位置上標明食品名稱、主要配料、生產日期、保質期以及食品生產者的名稱、地址等事項。

委托生產的食品,應當標明受委托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許可證編號等事項。

食品包裝標識和說明書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預防、治療疾病作用;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

第十四條食品生產者、銷售者和餐飲經營者應當建立健康管理制度。食品生產經營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

禁止患有有礙食品安全的傳染病或者其他疾病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十五條貯存、運輸食品必須使用安全、無害、清潔的工具、設備、容器包裝。貯存食品的場所及運輸食品的車輛不得存放或者殘留農藥、化肥等有毒有害物質,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濕度及其他要求。

食品貯存、運輸所使用的保鮮劑、防腐劑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強制性標準。

第十六條食品生產者、銷售者和餐飲經營者應當及時處理消費者有關食品安全的投訴,并將投訴處理情況的記錄至少保存兩年。

第二節食品生產

第十七條食品生產者應當建立原料進貨驗收制度。食品原料未經驗收合格,不得投入生產。

禁止使用非食用、無合法來源或者其他不符合標準的原料生產食品。

食品生產不得加入藥品,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既是藥品又是食品,并作為原料、調料或者營養強化劑加入的除外。

第十八條食品生產者應當建立真實完整的生產檔案。食品生產檔案至少保存至食品保質期滿后兩年。

食品生產檔案的主要內容包括:(一)原料進貨驗收記錄,包括原料的名稱、規格、批號、生產者、供貨者、數量、購買日期、保質期和儲藏或者保管條件、要求;(二)食品生產記錄,包括投料情況、生產工序和生產數量等;(三)食品檢驗記錄,包括食品及原料檢驗情況和相關數據;(四)食品銷售記錄,包括食品銷售對象、數量、批次和日期;(五)生產的不合格食品的處理記錄,包括不合格食品的生產日期、數量、批次、原因,以及處理措施和處理結果。

第十九條食品生產者生產的食品必須經檢驗合格后方可出廠銷售。食品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食品生產者不得出具合格證明,不得出廠銷售。

第二十條委托生產食品的,應當委托依法取得生產該類食品資質的企業。

受委托方應當查驗委托方的營業執照、特殊食品批準證件等相關證明文件;標有注冊商標標識的,應當查驗委托方的注冊商標專用權證明文件。

第三節食品銷售

第二十一條食品銷售者應當從依法取得食品生產、銷售許可的組織或者個人購進食品。不得購進和銷售不符合食品標準、已經超過保質期和國家明令禁止生產銷售的其他食品。

食品銷售者應當建立并執行進貨查驗、進貨臺賬、檔案管理、索票索證等制度。購進食品時,應當按照批次查驗其購進食品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以及食品來源證明,查驗預包裝食品標識和說明書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并保存相關票證原件或者復印件。

食品批發者應當建立食品銷售臺賬,記錄批發的食品品種、規格、數量、流向、供貨商聯系方式等事項。

食品進貨臺賬、銷售臺賬等檔案不得偽造,并至少保存兩年。

第二十二條食品市場開辦者或者服務管理機構應當具備相應的設備、設施,保證市場的環境整潔、衛生,在場內的顯著位置設立食品安全公示牌,重點對糧食、蔬菜、水果、肉、蛋等食品進行檢測并公布檢測結果。

食品市場開辦者或者服務管理機構應當建立市場內食品質量安全責任制度,審查入場銷售者的經營資格,與場內經營者簽訂食品安全協議,指導場內經營者建立進貨臺賬和購進食品的查驗制度。

食品市場開辦者或者服務管理機構應當督促食品銷售者依法銷售,定期對銷售環境、條件和進場銷售者經營的食品是否符合法定要求進行檢查,督促銷售者召回不符合規定的食品;發現違法行為的,應當及時制止并向有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第四節餐飲經營

第二十三條餐飲經營者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從依法取得食品生產、銷售許可的組織或者個人購買食品及原料;(二)依照本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對購進的食品及原料進行查驗并建立購貨記錄;(三)按照國家有關食品制作加工規范進行食品加工;(四)使用無毒、無害、清潔的餐飲用具;(五)從業人員符合國家有關個人衛生要求;(六)在外賣食品包裝的明顯位置注明食品制作加工的時間和保質期。

第二十四條餐飲經營者發現或者被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確有感官性狀異常或者可疑變質時,應當立即處理。

第二十五條食堂開辦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承擔本單位食堂食品安全責任。

第三章食品安全保障

第一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及評估

第二十六條省人民政府應當建立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制度,對存在或者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隱患的狀況進行風險分析和評估。

省人民政府負責食品安全綜合監督的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和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

第二十七條負責食品安全綜合監督的部門應當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情況,組織專家開展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并將評估結果通報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依法制定相應的管理措施,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將高風險食品確定為監督管理重點。

第二節食品標準

第二十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實施食品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本部門、本行業實施食品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第二十九條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而又需要在廣東省行政區域內統一食品安全、衛生等技術要求的下列事項,省人民政府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適時制定地方標準:(一)食品中致病性微生物、農(獸)藥殘留等物質的限量要求;(二)與食品安全有關的質量要求;(三)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的衛生要求;(四)專供嬰幼兒食用的主輔食品的營養成份要求;(五)其他需要制定食品標準的事項。

省人民政府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按照前款規定的范圍,擬定年度食品地方標準制定計劃,明確制定地方標準的食品品種和制定數量,并依法組織制定和實施。地方標準在相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公布之后即行廢止。第三十條省人民政府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定期組織開展地方標準實施效果的跟蹤評價,適時對現行標準予以修訂或者廢止。

制定、修訂、廢止地方標準,應當向社會公布,供公眾查詢。

第三十一條省人民政府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制定、修訂、廢止食品地方標準,應當以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結果為依據,并組織專家論證,聽取相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相關食品行業協會、企業及消費者的意見。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省人民政府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制定、修訂食品地方標準的建議。

第三十二條食品生產應當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

已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食品生產者可以制定嚴于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企業標準。

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食品生產者應當制定企業標準。企業標準應當報所在地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行政部門備案。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企業標準制定和實施的監督檢查。

第三節食品檢驗檢測

第三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逐步建立協調統一的食品安全檢驗檢測體系,推進食品安全檢測能力建設。

鼓勵社會檢驗檢測機構和高等學校、科研機構設立的檢驗檢測機構提供食品檢驗檢測服務。

第三十四條食品生產者應當建立食品檢驗檢測制度,對生產的食品進行檢驗檢測。不具備檢驗檢測能力的,可以委托依法取得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檢驗檢測。

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開辦者應當設立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機構或者委托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機構,對進場銷售的食用農產品進行檢測并公布檢測結果。

第三十五條從事食品檢驗檢測的機構應當依法取得相應資質,具備檢驗檢測條件和能力。

第三十六條從事食品檢驗檢測的機構進行食品檢驗檢測,應當指定檢驗檢測人獨立進行。檢驗檢測報告應當有檢驗檢測人的簽名或者蓋章,并加蓋食品檢驗檢測機構公章。

從事食品檢驗檢測的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必須遵守法律、法規,依照有關標準,客觀、公正地出具檢驗結果,并對出具的檢驗檢測報告負責,不得出具虛假報告。

第三十七條制定地方標準、開展風險評估、實施監督管理需要對食品進行檢驗檢測的,應當依法進行。

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互相通報食品檢驗檢測情況;對同一生產批次的食品的檢驗檢測數據,相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可以直接采用。

第四節食品召回

第三十八條食品生產者通過自行檢查或者消費者報告、投訴,發現或者獲知其生產的食品存在安全隱患,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應當立即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食品安全危害調查和評估,判定食品是否屬于不安全食品。

經評估確認屬于生產原因造成的不安全食品的,食品生產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食品召回級別并實施召回。

第三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責令食品生產者限期召回不安全食品:(一)不按照本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召回的;(二)故意隱瞞食品安全危害的;(三)因食品生產者的過錯造成食品安全危害擴大或者再次發生的;(四)監督抽查中發現食品生產者生產的食品存在安全隱患,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

第四十條食品生產者自確認食品屬于應當召回的不安全食品或者接到責令召回通知書之日起,應當立即向社會公布有關信息,通知食品銷售者、餐飲經營者停止銷售,告知消費者停止食用,并按要求向省人民政府有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提交食品召回計劃,根據召回進度情況,提交食品召回階段性進展報告。

食品銷售者、餐飲經營者接到通知后應當立即停止銷售。

第四十一條食品銷售者、餐飲經營者發現或者獲知其銷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隱患,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應當立即停止銷售,通知食品生產者或者供貨商,并向有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第四十二條食品生產者應當將召回的食品定點存放,準確記錄召回食品的品種、規格、批號、數量、時間和地點等內容,并承擔召回費用。

食品生產者對不安全食品應當及時進行無害化處理。召回的食品依法應予銷毀的,應當予以銷毀;屬于食品標識有缺陷,或者經改正后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強制性標準,可以再次投放市場的,投放市場前應當經省人民政府有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評估及批準。

食品生產者應當在召回結束后十日內,將有關記錄材料、整改措施向有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第四十三條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食品生產者的召回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對召回結果進行評估。

第四十四條食品召回管理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據本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另行制定。

第五節食品安全信息管理

第四十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實行食品安全信息通報和統一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機制。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食品安全綜合監督的部門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食品安全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并食品安全總體狀況信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及其他食品安全綜合信息。其他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及時向負責食品安全綜合監督的部門提供本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的食品安全信息。

涉及相關部門交叉管理事項或者同一事項內容不一致的信息,由負責食品安全綜合監督的部門組織協調并統一,或者由相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聯合。

第四十六條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通過政府網站、新聞會、新聞媒體等方式依法下列食品安全信息:(一)負責食品安全綜合監督的部門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具體職責;(二)食品標準;(三)食品安全狀況評估結果和高風險食品目錄;(四)食品生產、銷售和餐飲經營許可證發放信息、食品安全監督檢查、抽查信息及其他監督管理信息;(五)食品召回信息;(六)食品安全預警和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信息;(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食品安全信息。

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必須在食品安全信息前,向負責食品安全綜合監督的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通報。

第四十七條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至少每季度一次食品安全信息;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應當及時;重要節假日前,應當節令食品安全信息。

第四十八條鼓勵和支持新聞媒體依法開展輿論監督。

新聞媒體報道食品安全信息應當客觀、真實,報道夸大、虛假信息造成不良影響的,應當及時予以更正,消除影響。

第六節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和處理

第四十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上級人民政府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及時向社會公布。

食品生產者、銷售者和餐飲經營者應當根據當地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制定本單位食品安全事故處理方案,定期檢查食品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第五十條對存在或者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食品,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及時發出食品安全預警信息;對可能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負責食品安全綜合監督的部門應當立即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人民政府負責食品安全綜合監督的部門報告,并及時采取預防、控制措施。

第五十一條發生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的,事故單位應當按照食品安全事故處理方案及時處理,并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發生食源性疾病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事故單位還應當向事故發生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對不屬于本部門處理的事故,接到報告的部門應當將事故報告書面移送有權處理的部門,并告知報告人。

第五十二條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啟動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實施應急救援,采取措施追蹤調查,并可按照各自職責采取下列控制措施:(一)封存或者扣押不安全食品及其原料;(二)封存或者扣押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設備;(三)消費警示,告知消費者停止購買或者食用不安全食品;(四)監督發生事故的單位對不安全食品作銷毀或者無害化處置,對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設備進行清洗消毒;(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必要措施。縣級以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到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報告后,應當對事故現場進行衛生處理,并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對需要采取前款控制措施的,應當向有關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提出建議。

第五十三條負責食品安全綜合監督的部門對發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當組織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專家查明事故的原因和責任,向本級人民政府提出調查處理意見,并向上一級人民政府負責食品安全綜合監督的部門報告。

第四章食品安全監督管理

第五十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食品安全綜合監督的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制定本行政區域年度食品安全監督檢查方案,加強對重點環節、重點場所、重點品種的監督檢查。

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級年度食品安全監督檢查方案,制定本部門年度食品監督抽查計劃,并組織實施。監督抽查計劃應當明確抽查的范圍、品種、數量、環節等。抽查食品目錄應當向社會公布。

第五十五條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實施監督抽查,及時糾正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接到有關不安全食品投訴、舉報時,應當立即對相關食品進行監督檢查、監督抽查。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實施監督檢查和監督抽查時,應當如實記錄監督檢查、監督抽查的日期、人員、內容、結果等情況;監督檢查人員和食品生產者、銷售者和餐飲經營者應當在記錄上簽字;公眾有權查閱監督檢查和抽查記錄。

第五十六條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食品生產者、銷售者和餐飲經營者信用檔案,記錄許可證頒發、監督檢查、監督抽查、違法行為查處等情況。

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根據食品安全信用檔案的記錄,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確定企業食品安全信用等級,增加對信用記錄不良者的監督檢查、監督抽查頻次。

第五十七條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公示制度,對食品生產者、銷售者和餐飲經營者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狀況進行公示;將被吊銷許可證照的食品生產者、銷售者和餐飲經營者的名單在當地主要媒體上公告。

第五十八條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實施監督檢查時,應當加強溝通和配合,及時將獲知的不合格或者存在安全隱患食品的流向等相關信息通報有關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監督檢查可以合并完成的,應當實施合并或者聯合檢查。

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實施監督檢查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屬于其他監督管理部門職責的,應當立即書面通知有查處職權的監督管理部門,并移交相關材料。有查處職權的部門應當立即處理,不得推諉。

第五十九條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在監督抽查中抽取樣品,應當符合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要求,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和方法進行。

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實施監督抽查,不得向食品生產者、銷售者或者餐飲經營者收取任何費用,所需費用由同級財政列支。當事人對監督抽查的檢驗檢測結果有異議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申請復檢。

第六十條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涉嫌食品安全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可以行使下列職權:(一)進入生產經營場所實施現場檢查;(二)查閱、復制、查封、扣押有關合同、票據、賬簿以及其他有關資料;(三)查封、扣押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和違法使用的原料、輔料、添加劑、農業投入品以及用于違法生產的工具、設備;(四)查封存在危害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隱患的生產經營場所。第六十一條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履行職責,廉潔奉公,文明執法;實施監督檢查時,不得妨礙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財物,不得謀取其他利益。

第六十二條食品生產者、銷售者和餐飲經營者應當配合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監督抽查;對違反規定重復監督抽查的,有權予以拒絕,并可向有關部門投訴。

第六十三條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公布本單位的舉報電話或者電子郵件地址,并對食品安全投訴或者舉報及時進行核實、處理、答復;不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的,應當將舉報、投訴材料移送其他相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并告知舉報人或者投訴人。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六十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不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領導、協調職責,本行政區域內出現食品安全事故、造成嚴重影響的,對政府的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六十五條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造成嚴重后果的,對其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不履行法定監督檢查職責的;(二)實施監督檢查、監督抽查時違反規定的;(三)對違法行為不立即處理或者推諉,對重大食品安全隱患有失察責任的;(四)發現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隱患或者接到相關通報、舉報后,不立即采取控制措施,或者不及時報告、查處的;(五)不按規定履行食品安全信息報告、通報、職責的;(六)監督檢查、監督抽查時向食品生產者、銷售者或者餐飲經營者收取監督抽查費用,索取、收受財物,或者獲取其他利益的;(七)其他、、行為的。

第六十六條食品生產者、銷售者和餐飲經營者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成品、半成品,以及用于違法生產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等物品,違法生產、銷售貨值金額不足五千元的,并處五萬元罰款;違法生產、銷售貨值金額五千元以上不足一萬元的,并處十萬元罰款;違法生產、銷售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違法生產、銷售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吊銷許可證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不按規定的標準組織食品生產的;(二)原料未經驗收合格投入生產,食品未經檢驗合格出廠銷售,以及對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食品出具合格證明的;(三)違反規定在食品中加入藥品的;(四)從未依法取得食品生產、銷售行政許可的供貨商購進食品及原料的;(五)從業人員衛生、健康狀況不符合規定要求的。

第六十七條食品生產者、銷售者和餐飲經營者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違法生產、銷售貨值金額百分之三十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吊銷許可證照:(一)食品標識不按規定標注的;(二)銷售的預包裝食品不符合食品包裝標識或者說明書的要求,銷售的散裝食品和外賣食品未標明有關事項的;(三)委托生產食品的標識不符合要求的;(四)食品標識或者說明書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預防、治療疾病作用的;(五)非保健食品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的。

第六十八條食品生產者、銷售者和餐飲經營者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許可證照:(一)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設備、容器包裝貯存運輸食品的;(二)貯存運輸食品的場所、車輛存放或者殘留有毒有害物質的;(三)貯存運輸食品中違法使用保鮮劑、防腐劑的。

第六十九條食品生產者、銷售者和餐飲經營者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食品和違法所得,并處違法生產、銷售貨值金額三倍的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吊銷許可證照:(一)未按規定建立和保存生產檔案的;(二)未按規定建立和保存進貨臺賬和銷售臺賬,記錄食品品種、規格、流向等相關事項的;(三)未按規定建立并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購進食品時未審驗供貨商的經營資格的。

第七十條食品生產者、銷售者和餐飲經營者違反本條例規定,不履行召回義務的,由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生產者召回食品,銷售者、餐飲經營者停止銷售,對生產者并處貨值金額三倍的罰款,對銷售者、餐飲經營者并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吊銷許可證照。

第七十一條食品生產者、銷售者和餐飲經營者違反本條例規定,不及時報告食品安全事故,或者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擴大的,由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處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許可證照。

第七十二條隱匿、轉移、變賣、占用、損毀被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查封、扣押的物品的,處以隱匿、轉移、變賣、占用、損毀物品貨值金額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

篇10

民以食為天。食品安全問題一直是老百姓最關心的問題。高校食堂的衛生安全管理更是各界關注的熱點。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關系到每個學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 全;關系到學校師生的身心健康;關系到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也關系到每個家庭的幸福和社會的和諧與穩定。近幾年來,在物價持續上漲的背景下,高校的食堂運 營遇到了一些新的情況、新的問題。

一、目前高校食堂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

2001年北京某高校發生食用銀耳湯中毒事件,中毒168人。2001年吉林省 某公司所屬12所學校發生飲用豆奶食物中毒,中毒人數2698人。2005年廣東省陽江市某中學23名學生食用被細菌污染的米飯發生細菌性食物中毒。以上事件不僅嚴重損害了學生的健康,而且引發了學校師生的不安和動蕩,帶來惡劣的社會影響。這些食品安全事故表明,我國高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還存在一系列問 題。其主要體現在:

(一)管理、制度不健全。由于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高校食堂經營采取了新模式,部分高校領導及對應的管理部門并未能與時俱進、轉化思想認識、重視食品安全管理。而且相應的管理部門缺乏應對新變化的管理能力,未建立和完善有效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機制,缺乏相應的食品安全預警 和應急措施。對食堂管理分工不明,職責不清。管理水平沒有得到改善和提高,監控措施不得力,對食堂食品安全的隱患缺乏足夠重視。

(二)沒有采取扶植政策或投入發展資金太少。有的高校食堂經營采取了招投標、承包租賃等方式,部分高校領導及對應的管理部門思想認識上出現偏差,將食堂食品安全責任 完全推給食堂經營者,減少食堂軟硬件建設的投入,沒有采取扶植政策,食堂衛生條件、工作設施、用餐環境、食品器具沒有得到改善。

(三)一些食堂經營者經營思想不端正,缺乏食品安全意識。特別是一些高校采取承包租賃的情況下,部分經營者受經濟利益的驅使,為降低成本而不惜采購不符合衛生要求的 原料,對直接用于食品的容器、設備、工具等采取因陋就簡、隨便對付的做法,缺少消毒等專業器具,即使購置了,也閑置不用;管理松散混亂,對食品安全隱患視而不見;聘用不具備從業資格、不具備健康條件的人員,“無證無級”現象較嚴重;相關從業人員的衛生意識差,在加工食品過程中不按照有關規范安全進行操作, 忽視食品安全,導致食品安全的風險加大。

(四)處罰不力。由于學校管理的特殊性,公安、工商、質檢、衛生等政府行政部門在監督管理中往往指導多、處罰少,有時即便實施了處罰,也常常因行政干預難以執行,造成衛生監督檢查工作上的低效率和重復勞動。有的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對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疏于管理,事故防范意識不強,在對學校考評時往往重成績、輕隱患,對本地區學校食堂食品衛生安全工作沒有負起應承擔的管理督導責任。

二、高校食堂食品安全對策

1.創新食品安全管理。根據食品生產加工過程的特點,采取分段式監管有利于發現食品安全隱患并積極解 決,包括:(1)全天反復巡查,于晨檢時找重點人員談話,回復學生意見,并記錄檢查、處理情況;(2)每天上午抽查,包括原材料、留樣、涼菜加工間,記錄 檢查、處理情況;(3)每天4餐售賣時間 (晚上加餐),包括留樣、從業人員服務態度,學生就餐意見收集,以及記錄檢查、處理情況。食堂內部監管重點:(1)從業人員。應對臨時參加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加強健康證明查驗,并對身體、心理及情緒進行晨檢和記錄。(2)采購。采取"農校對接"的方式。食堂米、面、肉、油、食用鹽等重點物資的采購驗收應記錄并經常抽查(夏季重點是肉類)。(3)留樣。留樣應記錄經常抽查(留樣品種、數量、具體時間、放置及處理等記錄)。(4)涼菜間。夏季涼菜加工間的整體消毒、剩菜的處理應記錄及經常抽 查。(5)加工過程。土豆、四季豆、豆漿等特殊材料加工經常抽查。(6)售賣過程管理。所有售賣安全環節要有專人負責。(7)特殊崗位員工 (采購、留樣、涼菜加工間)相關食品安全知識要現場進行問題抽查。

2.加快食品衛生監督體系建設。嚴格衛生行政許可準入門檻,積極推行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衛生監督部門注重學校食堂新、改、U建工程的預防性衛生監督與許可前的現場衛生學審查。各高校應符合開辦學校食堂需要具備的基本條件,學校應建立的食品安全管理組織、管理制度,食堂從業人員應具備的衛生要求,食品加工重要環節的操作規范。教育、衛生行政部門和學校應齊抓共管,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通報檢查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教育部門應將學校食品安全納入年度考核內容之一;學校作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應當建立健全食品衛生安全組織體系、日常檢查制度、培訓機制和獎懲措施;大專院校在確保食品安全的前提下,繼續穩步推行高校食堂后勤化管理。

3.加強從業人員隊伍建設。高校應該主動承擔對學校飲食服務人員進行教育培訓的責任,努力提高從業人員在思想素質、業務素質、心理健康素質和食品衛生安全意識,一定程度上從源頭上預防食品衛生安全事故。同時,在確保食品安全的前提下,關注學生的營養與膳食平衡,促進學生的生長發育。配備專兼職營養 師。通過發揮營養師的作用,發揮各食物間相互作用,達到營養的最大化,科學合理飲食,培養大學生健康的飲食觀,還可以避免因為搭配不當造成的人身傷害。

結語:高校食品安全管理問題直接關系到師生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影響著學校的教學工作與社會的和諧穩定,因此,做好高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是一件需高度 重視的工作。對于當代的高校,應對各校食品安全進行嚴格的檢查與管理,嚴格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共同建造穩定和諧的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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