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5-17 16:5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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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現代企業來說,合同的建立與履行是其經營活動的最直觀體現,企業經濟效益的取得,也必須得到合同保障功能的支持。在企業的合同管理中,合同管理涉及的內容往往較為廣泛,包含的人與機構也較為復雜,這就使企業在合同管理中很容易出現各類風險,而為了盡可能避免企業因合同風險遭受損失,本文就企業合同管理中風險控制措施展開具體研究。
1企業合同管理風險控制的必要性
風險本身具有不確定性、不受人意志控制、必然性、偶然性等多方面的特點,而這些特點的存在,使風險的出現往往與企業初衷背道而馳。隨著經濟發展正式步入新常態的階段,我國也真正進入了產業轉型的關鍵時期,這一社會經濟大變革,雖然為很多企業帶來了進一步發展的契機,但企業所面臨的合同風險的復雜程度也將進一步增加,結合路偉國際律師事務所《中國五百強企業法律風險管理需求調查報告》,不難發現,合同風險控制的排位僅次于公司治理,位于企業風險管理需求的第二位。由此能夠看出,合同管理風險控制對企業的重要性,且企業要想實現可持續發展,也必須得到高質量的合同管理風險控制的支持。
2企業合同管理風險的主要形式
結合相關文獻資料與自身實際調查,本文將企業合同管理風險的主要形式概括為合同主體風險、合同程序風險、合同內容風險、合同履行過程風險4個方面。
2.1合同主體風險
對于企業合同管理風險中合同主體風險來說,這一風險的出現主要是由于我國現行法律對不同行業企業主體資格的要求不同。在我國當下大部分行業中,其主體資格只需要擁有營業執照便能夠獲得,但由于藥品、房地產開發、建筑施工和航空航天等行業,對主體資格的批準較為嚴格,這就使相關企業只有擁有相應的資質證書或是批準證書,才能在允許的范圍內進行經營活動。這雖然使很多行業的規范性由此得到了約束,但一些不具備相應主體資格的企業在簽訂合同后,往往會因自身主體不合格的影響,導致所簽訂的合同被撤銷甚至無效化,企業由此就很容易遭受經濟上的損失。
2.2合同程序風險
除了合同主體風險,合同程序風險也必須引起企業重視。合同程序風險的出現主要是由于我國法律在一些種類合同中,存在較為嚴格的審批程序,這就使很多合同因難以通過審核而被無效化,合同的法律效力由此得不到保障,合同相關的風險自然就很容易大量增加。對于我國當下的中外合資企業來說,其合同簽訂必須得到相關部門的批準方可生效;如果是建筑工程類的合同,則需要得到規劃審批與規劃許可證,這樣才能保證企業運營過程中不會突然出現合同無效、被撤銷的問題,因合同遭受相關部門處罰的問題也能夠得到較好的避免。
2.3合同內容風險
合同本身由合同條款與附屬文件組成,這里的合同條款主要包含數量、質量、違約責任和合同當事人名稱等內容,而附屬文件為雙方約定的各種圖、表、文字資料,這些內容共同組成了合同的主要內容。如果合同內容出現不完整的問題,合同簽訂的雙方就很容易因合同條款不明確等問題引發分歧,合同的執行也會因此受到負面影響,由此可見,合同內容對于合同正常履行的重要性,因此,企業也必須保證各項條款相互之間不存在矛盾與邏輯錯誤。
2.4合同履行過程風險
除了上述幾方面,合同履行過程風險也屬于企業合同管理風險的重要組成。在我國法律規定中,雙方簽訂的合同一旦生效,簽訂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就必須遵循誠實守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的要求,這樣才能保證相關合同真正服務于簽訂合同的雙方。但在具體的合同履行過程中,很多意外因素會直接影響合同的正常履行,這時,簽訂合同的雙方就必須通過溝通、協調為合同的履行提供支持,但在實際情況中,很多企業往往會私自修改合同內容,導致合同簽訂的目的往往難以實現,相關企業也很容易遭受經濟損失。
3企業合同管理風險的控制措施
為了能夠盡可能消除企業合同管理所面臨的諸多風險,筆者將結合相關文獻資料與自身實際工作經驗,對企業合同管理風險的控制措施進行詳細論述,這一論述主要圍繞深入研究法律、考慮對方當事人資信情況、防范合同簽訂過程風險、防范合同履行過程風險、實現合同管理信息化等。
3.1深入研究法律
雖然我國《合同法》相較于一些發達國家還存在不少疏漏之處,但《合同法》所規定的合同訂立原則、形式、生效、無效以及合同相關內容,已經能夠滿足我國大多數企業合同管理的需要。為此,相關企業必須深入了解《合同法》及相關法律,對合同做出的各項詳細規定,這樣企業在具體的合同簽訂過程中,才能規避可能造成合同撤銷、無效的風險,很多對企業不利的條款也能夠在法律武器的支持下,最大程度地降低風險。可以說,深入研究法律對降低企業合同管理風險、實現自身長期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
3.2考慮對方當事人資信情況
為了能夠最大程度降低企業合同管理風險,考慮對方當事人資信情況這一風險控制措施,也必須得到相關企業的高度重視。具體來說,企業必須在合同簽約前,充分了解對方的當事人及企業,一般情況下,企業需要要求對方提供當年年檢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授權委托書等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而如果簽訂合同的對象為設計類企業,企業還需要要求這類企業提供資質等級證書等。在完成對合同簽約對象各項資質證書的檢查后,企業還必須對各類證書的復印件進行留存,這樣才能進一步避免企業合同管理風險。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企業將要簽訂合同涉及的金額較大、或是過于重要,企業還必須派專人到當事人企業所在地進行實地調查,以通過調查深入了解相關企業的商譽、技術設備、管理水平、財務狀況以及人員構成等信息。只有充分了解這些信息,相關大型合同管理的風險,才能實現最大程度的降低,企業的長期可持續發展,才能獲得更有力的支持。
3.3防范合同簽訂過程風險
在合同簽訂的過程中,企業首先需要對合同中的各項條款擬定與審查予以高度重視,這一環節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視作企業合同管理風險控制的關鍵環節,為此,筆者建議企業結合合同的擬定實際進行風險防范。在我國實際交易活動的合同簽訂中,合同大多不會出現一起協商、共同起草的情況,乙方提供文本后、甲方進行審核補充,是合同擬定過程的常態,而結合合同擬定的實際情況。企業需要在合同審定過程中,做到用詞準確、約定明確、表達清楚、不存在歧義,由此避免含混不清和模棱兩可的問題,保證合同簽訂過程風險降到最低。
3.4防范合同履行過程風險
除了合同簽訂過程風險的防范,合同履行過程風險的防范同樣屬于企業合同管理風險控制的關鍵環節,在這一環節中,企業必須樹立良好的證據意識、及時簽訂變更協議,保證合同履行過程風險防范真正得以高質量實現。在樹立良好的證據意識中,企業合同管理部門必須在合同簽訂前及履行過程中,做好相關資料的收集與整理。這樣企業才能實時掌握合同履行情況,在合同糾紛發生時,有充足的證據支持,最大程度上保證企業利益不受損害。變更協議多出現于合同出現變更與疑問的情況,而為了保證這一協議的簽訂能夠真正發揮自身效用,變更協議同樣需要采用書面的形式。
3.5實現合同管理信息化
企業還可以通過實現自身合同管理信息化,更好地進行合同管理風險的控制,筆者建議相關企業要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系統,以此淘汰傳統的人工合同管理方式,這樣,企業合同管理將實現規范化與流程化,相關風險也將由此實現最大程度的降低。
4結語
本文在企業合同管理中風險控制措施展開的研究中,詳細論述企業合同管理風險控制的必要性、企業合同管理風險的主要形式、企業合同管理風險的控制措施等內容,希望這一系列內容能夠為相關企業合同管理更高質量地開展帶來一定啟發。
主要參考文獻
[1]劉瑋瑋.企業合同管理中風險控制措施探究[J].財會學習,2017(10).
1.合同簽訂前的風險
首先,在合同談判的過程中存在透漏信息的風險。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和完善,企業面臨的市場競爭越來越激烈,為了獲得競爭優勢,對方企業可能采取各種競爭手段來獲得合同簽訂資格,這就可能為了獲得對方的資金規模、人員狀況等重要信息,假裝和己方進行談判,以獲取自己想要的信息,這就造成了信息泄露風險。
其次,是對方合同主體資格和信譽缺失風險。在實際的合同簽訂之前,對方為了獲得合同,往往隱藏自己的相關主體資格和信譽,導致合同簽訂后,對方無力履行合同,造成企業的損失。
2.合同簽訂時的風險
在合同簽訂的過程中存在的法律風險主要是指合同的內容和形式上存在的風險,合同的內容主要體現在合同中的相應條款看,或者合同的形式違法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使得合同無效。例如,如果A企業想要投資建設一個項目,但是這個項目必須通過招標的法律程序選擇承包商,但是A企業并沒有經過相應的招標程序就與B公司簽訂了合同,這種合同形式在法律上是沒有效力的。合同形式上的風險主要是指合同的形式不健全,存在隱藏的法律風險,例如合同中約定的產品質量并且規定單獨制作合同福建,但是雙方在簽約時并沒有附質量標準附件。
3.合同履行時的風險
這類風險主要是指企業在履行合同時,因為對方違反合同約定或者遇到不可抗力影響使得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給己方企業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合同履行中的法律風險產生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各個方面:一是企業對合同日常管理疏忽,沒有及時的發現對方合同的變化,給企業造成不必要的損失;二是企業對于合同違約的反應之后,沒有及時的追究對方責任,例如結算延誤、催債不力以及錯過訴訟時效等,這些都會使企業蒙受損失。
二、加強企業合同管理和風險防范的措施
1.合同簽訂前行為管理
因為合同一旦簽訂成功就代表合同已經生效,因此,在合同簽訂之前,必須加強合同風險識別和防范,認真的做好合同簽訂的相關準備工作,包括市場的調研和訂單計劃確定,根據企業訂單計劃選擇客戶,綜合考慮經濟和社會等個方面利益之后,選擇最為科學的合同訂立方案。在合同的簽訂之前,企業應該對需要簽訂的合同內容、形式,簽約的對象和簽約流程等進行嚴格的審核,對對方的額工商登記事項、資信狀況和經營狀況等進行科學調查分析,確保對方的合同主體資格。如果對方前來簽訂合同的是受委托人,那么企業還應該對授權書等事項進行鑒別,此外,企業還應該對合同的條款進行審查,對合同中涉及的專業屬于、關鍵字等應該嚴格按照國家法律相關規定嚴格審核,最大程度的規避合同簽訂前的法律風險。
2.提高法律顧問履行監督
企業的法律顧問是合同管理的專家,企業應該聘用高素質的法律顧問對合同進行有效的監督,幫助管理者深入細致的了解企業各種合同的履行情況,及時的發現對方可能存在的違約行為,并隨時向有關部門進行反饋,采取有效手段防止違約的發生,保障合同的及時有效履行,降低企業合同履行過程中存在的風險程度。
3.加強企業合同管理人員的法律培訓和教育
在企業的經營與管理中會涉及的方面有很多,但是主要就是圍繞著產、銷、供這三大環節展開的,而這三個部分是由合同連接起來的。在這其中,會有大量的合同需要簽訂,就很容易造成糾紛,因此企業對于合同的法律風險必須加以足夠的重視。如果合同管理混亂那企業一定會在經濟上受到影響。所以本文結合工作實際,對企業合同管理的法律風險識別和防范進行探討和研究。希望為企業提供一些有效建議。
1在合同簽訂階段中應該注意的法律風險
1.1合同當事人的資格不當
對于合同來說,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所以合同當事人雙方的主體是否是合格的,這對合同到底可否生效起到了關鍵的作用,也就是說,雙方必須要具備合法簽約資格,不然會導致合同無效。所以,在簽約的時候,相關的法律人員要對當事人進行民事行為和民事權利的一系列審查,要對對方的資信情況進行調查,對于當事人的相關證明、法律文件和資格必須予以提供。對于談判比較重要的,簽約人也應該是法定代表人。
1.2合同的內容不規范
對于合同的文本必須準確的將談判內容表達清楚,一定要做到嚴謹的文字表達,對于含糊不清和模棱兩可的語句一定要拒絕。應該盡量多的使用我國頒發的規范、通用的文本,然后再具體按照招標文件和實際項目特點,再根據談判雙方的真實結果進行起草。如果在理解上發生了歧義和錯誤,就會造成合同引發的爭議和難以順利履行的麻煩。就比如在合同的命名上,就有很多企業單位直接使用“合作意向書”、“合作協議書”此類的命名,但是在我國的相關規定[1]中表示,其是形式的意思不是一樣的,在表達的法律效力上差別也很大。
1.3合同條款的漏洞
在簽訂合同時,會有這種情況發生:為了顧及面子或者不好意思等原因,不能把丑話說在前面,這些“丑話”如果不講,就可能導致難以預測的風險。在實際案例中,經常發生“其他約定事項”等語言,對于此類就是被忽略的細節,容易造成欺詐行為的發生。
1.4合同成為無主合同
在雙方簽訂合同的時候沒有主合同。即能夠獨立存在的合同文書,比如建設工程的總體承包合同等。在沒有主合同的情況下,從合同是不能單獨存在的,沒有根據,就成了“無源之水”。
1.5合同屬于無效合同
有些企業會因為想要規避稅費等問題而簽署虛假合同,從本質上講就是用“合同”來掩蓋非法的目的,這就是無效合同[2]。在我國《合同法》的52條明文規定:凡對行政法規與法律進行違反以及強制性進行簽訂的合同是無效的,作為無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2合同管理的法律防范措施與對策
2.1對于合同的管理制度進行健全
在完善制度上進行入手,對合同的管理制度進行切實可行的建立,一定要做到管理職責明確、層次清楚、程序科學規范,將合同的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進行。讓合同的簽訂、考核、履行再到糾紛處理可以處于控制有序的狀態;然后就是對管理進行規范,要對合同進行歸口統一的管理,在企業進行重大談判的時候,合同管理部門要積極進入,對資信進行調查、起草、登記、會簽、備案,事無大小全權負責。
2.2對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加以提高
對于合同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直接關系到合同管理的質量。對于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提高是在管理中的主要任務,相當的迫切。要進行學習培訓的加強,讓管理人員都對簽約技巧和法律知識進行熟練掌握,要貫徹年檢考核與持證上崗的原則,這種方法是要合同管理人員可以加強責任感和法律意識。進行合理的競爭制度建立,促進和激勵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加以提高。
2.3對重大合同的審查管理進行加強
對于企業的重大合同主要是土地使用權轉讓、涉外合同、獨家協議等。要將這些對企業的經濟效益產生影響的合同,進行日常重點跟蹤調查,要對合同的項目論證、合同談判、簽訂、文本起草、執行變更解除 、當事人資格調查、以及糾紛處理的全過程都進行嚴格的控制,對企業的合法權益進行維護。
2.4 對履約結算和動態監督進行強化
合同的簽訂就是為了可以保證主體雙方約定的及時有效履行,為了避免違約行為,企業的法律人員就要對全過程進行動態跟蹤監督[3]。然后及時的發現問題,并加以解決,出現問題及時向涉及的有關部門進行反饋,對隱患進行針對性排除,將違約行為杜絕。在此同時,法律事務相關部門要積極配合財務部門,在合同的結算部分做好把握,這不僅是對合同簽訂的審查也是對合同進行的全程動態監督。
2.5依法對合同的違約糾紛進行處理
在合同簽訂后,那簽約的雙方主體就成為了一種法律上的關系,一旦發生了違約的行為,就要按照合同上的明確約定來承擔違約金的支付、賠償損失或強制履行等后果。而法律事務部門就要在審查時進行相適應的違規條款選擇,這方面非常重要,如果違約行為一旦發生,法律人員就要依據不同的情況進行及時的溝通協商、訴訟、仲裁等訴訟方式,要對企業的合法權益進行全力的維護,讓企業的經濟損失降到最低。在此基礎上,要對合同的清算與清理管理工作做到進一步的加強,避免“后遺癥”的發生。
3結語
企業要想得到生存和長期的發展,完善對合同的管理制度是基礎所在。對于企業的管理人員來說,應該對合同中存在的法律風險進行正確的認知和掌握,這樣才能對風險進行有效的化解和規避,做到防患于未然,才能保證企業可以在將項目的利益做到最大化的同時,把合同的風險降到最低,對企業負責,讓企業可以健康有序的進行發展。
參考文獻:
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逐步深入, 水利施工市場逐步走向規范與完善,國家逐漸出臺了《合同法》、《招投標法》、《建筑法》等以合同為主要內容的法律。合同成為聯系各合同主體的紐帶,任何一方違反合同,必然要受法律的制裁。目前水利施工市場競爭激烈,施工企業利潤減少,合同的風險加大。只有重視合同,重視合同管理,才能有效的降低工程風險,增加企業利潤。
下面就以施工企業為例,淺析工程分包合同管理的風險及防范措施。
一、施工企業合同管理的現狀
就目前國內施工企業合同管理的現狀而言,主要存在以下幾點問題:
1、施工企業對合同管理工作重視不夠,分包合同簽訂不符合相關規定和程序。合同簽訂前沒有審查對方當事人是否取得相應的建筑施工資質證書,是否由法律部門進行審核把關,是否按規定進行了評審,甚至有的施工企業還存在先干活后簽合同的情況。
2、合同管理流于形式。通常情況下,施工企業對合同簽訂階段的工作比較重視,但是對分包合同的執行情況如分包項目進展是否順利,是否滿足合同約定的進度要求,結算、支付情況是否正常,合同約定的質量、安全管理是否滿足要求等缺乏有效的監督管理措施。
3、合同管理機制不健全。部分施工企業合同管理機構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沒有單獨的計劃合同部門,有時整個項目只有一名負責辦理結算的經營人員,無法履行合同管理的相關職能。合同管理是一項系統性、全方位、全過程、全員性的工作。項目部要成立以項目經理牽頭,以總經濟師和各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合同管理組織機構,同時,做好合同管理人員的引進、培養、任用工作,切實加強合同管理人才隊伍建設。
二、合同管理中應注重防范的風險
常見的施工合同風險因素主要存在于經濟方面、工程方面和管理方面:
1、經濟方面的風險:資金供應,即項目的資金支付能力情況;要素市場價格的波動;工程量清單存在失誤等。
2、工程方面的風險:技術規范是否合理,技術說明是否明確;分包方提供材料設備的供應不及時或發生質量問題導致工程延誤,施工準備和施工組織是否存在不足。
3、管理方面的風險:雙方簽定的合同條款不完善,文字不細致嚴密,存在漏洞;項目管理不到位,前期項目部管理人員是否到位,對合同條款是否心中有數。
近年來,在建筑施工行業發生多起因合同管理不規范而引發一系列的問題,輕則使企業面臨經濟糾紛、拖延施工進度;重則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惡劣的社會影響。施工企業必須規范合同管理,提高企業的履約能力和抗風險能力。
三、合同風險的防范措施
施工合同中的問題和風險總是存在的。項目的工程技術人員和合同管理人員在合同實施時,首先要發現合同中的風險,然后是根據工程實際情況進行分析,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盡可能控制風險、避免風險發生,降低風險損失。主要措施有:
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充分了解《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企業在對外簽訂合同過程中一旦違反了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就會導致合同的無效,造成巨大的損失。企業應制訂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等配套制度,使企業合同管理的各個環節規范化、程序化。
2、在簽約前應充分了解、調查并評估對方當事人資信狀況。對引進新的分包方,必須要求對方當事人提供相應的資質等級證書。對標的額巨大的合同,項目部應組織對分包方進行實地考察,做好考察評價記錄。在經過充分了解后,再根據專業工程性質,進行公開招標,選擇專業資質強、市場信譽好的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合同。
3、使用合同規范文本,明確約定合同條款。簽訂合同時應當盡可能使用國家推行的合同示范文本,以保證合同條款的完備。同時,合同管理部門應認真填寫合同中所列明的每個條款,尤其應當明確約定標的物及其數量條款、質量和包裝條款、付款方式和時間條款、交貨方式和時間條款、違約責任等條款,注意用詞嚴謹,避免語意模糊。
4、做好合同評審工作,規范合同簽訂程序和分包程序。施工企業應結合工程實際情況,起草工程分包合同或勞務分包合同。分包合同起草后,應組織相關職能部門進行評審,審查合同條款是否齊全、完備、嚴謹,以保證所簽訂的合同合法有效、切實可行。合同經過評審后,按照合同會簽程序,組織項目部相關領導和職能部門進行會簽,并根據不同的審批權限報批。項目部按規定履行了審批手續并且獲得批準后,才能以項目部的名義與分包方正式簽訂合同。
四、實行合同全方位的動態管理,做好合同履行的監督檢查
1、落實分包合同交底工作。分包合同生效,分包方進場后,應組織有關人員對分包方進行分包合同交底,主要內容有:分包合同施工范圍,及其與其他分包施工單位工程范圍的界限、協助關系;分包合同的進度要求、關鍵線路、工期節點;有關技術標準、規范要求和重大的技術方案,關鍵工序工藝的技術要求等;分包工程的質量目標、環境保護、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目標,重要環境因素和重大危險源以及控制要求;項目部相關管理制度等。
通過分包合同的交底,明確了分包工程項目的施工范圍,明確了項目部與施工分包單位在分包合同管理中的職責,解析了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確保了分包合同的嚴格履行。
2、加強分包工程技術管理。項目部施工員嚴格要求施工分包單位按設計圖紙施工。施工分包單位在實際施工時遇到與圖紙不一致或有疑問,向項目部總工程師提出,不允許自行改動。
3、加強分包工程進度管理。項目部不定期抽查施工分包單位投入資源的情況,檢查施工分包單位在現場的施工設備、技術力量、勞務人員等是否符合分包合同的規定。項目部工程管理部隨時監控施工分包單位的施工進度,對出現有進度滯后的現象時,及時查找原因并制訂解決方案。對分包方施工進度,嚴格按分包合同規定執行獎懲。
4、加強分包工程質量管理。分包單位要建立質量管理體系,簽訂質量責任書,編制并實施質量計劃。在施工過程中對施工項目進行質量自檢、互檢,確認合格后由項目部組織驗收。同時項目部的質檢人員應不定期地對現場施工的質量狀況進行監控和抽檢。分包合同條款中明確構成工程實體的主要材料由項目部負責供應,防止施工分包單位使用質量低劣的材料而造成工程質量問題。對施工分包單位采購的其他材料進行檢驗,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存放在施工現場,更不得用于施工。
5、加強分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和環保管理。分包單位應做到配備專職安全、環保管理人員,加強對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保證作業人員具備相應的安全知識和技能;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施工分包單位應認真進行危險源及環境因素的辨識和評價,找出重大危險源和重要環境因素,認真制定和落實控制措施。項目部定期對各施工部位進行安全、文明施工和環保檢查,并將檢查的結果予以通報,給予獎懲。
關鍵詞:
合同;風險;索賠資料收集
1海外項目合同風險
1.1合同簽訂階段風險
(1)國內企業對于合同簽訂方的認識不夠導致的合同問題。這主要是由于中國企業來到一個相對陌生的環境,對于業主的基本情況要想做到全面的了解就要花大工夫去調查,但是很多國內企業為了爭取到合同也為了節省時間和成本沒有對業主做一個詳細的調查,最終導致合同可能是非法無效的,甚至可能面臨欺詐合同、可撤銷合同的問題。(2)在合同簽訂過程中,業主借助其本地優勢,選擇了自制的不規范合同文本,而我國企業由于處理不利地位沒有堅持要求以國際慣例為藍本進行簽約。例如在中海外聯合體承建波蘭A2高速公路項目中,就因為沒有堅持規范的合同,缺失的關鍵條款沒有補上,在后期出現合同糾紛后索賠工作開展困難。(3)由于語言與文化差異,簽訂合同過程中一些語言不嚴謹,導致問題出現后,雙方對合同條款理解大相徑庭。例如中鐵建承建的沙特輕軌項目,在該項中合同雙方對開通35%的運能認知不同,我方覺得開通四個車站就能夠符合運能,但對方認為必須達到九個車站才算達標,這樣的巨大差距使得我國企業承受了巨大的經濟損失。
1.2執行階段的風險
在海外項目實施過程中如果合同的把控和執行能力不足,就會引發風險。在海外項目實施過程中沒有把握好主動權,處處受制于業主就寸步難行,難以按照自己的原定計劃進行施工,就會引發更多風險。例如,麥加輕軌項目簽訂EPC合同后沒有掌握設計的權利,而是由業主指定的西方和當地公司進行設計,一些工程所需的設備與材料也由業主決定與執行,這樣就大大增加了我們的成本。
1.3索賠和變更工作量巨大
海外項目一般都是規模較大的項目,工期長,過長的工期增加了合同風險。在工期內可能發生各種自然或人為的負面事情,導致工程變更增多,索賠的工作量增大。
2海外項目合同風險與索賠管理
2.1合同簽訂前的管理
(1)對于可能會出現的施工條件變化引發的工程變更以及工程量加大等問題,要求在合同中設置“不可預見費”的費用項,該項費用使用權應當給承包商。(2)在合同當中雙方提前約定好“如果該項目的工程量大于約定的比例,合同價格應當由雙方當事人進行協商確定新的價格”。(3)再次要注意工期引發的風險問題,在合同中引入以下幾點:一是影響開工的條件,如果是由于業主方的原因導致的開工延誤,應當適當增加工期來抵消延誤時間;二是業主提供的保證,如果業主保證的條件沒有實現,可適當延長工期;三是由于外在因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誤承包商不負責任,該條必須詳細列出這些因素,以免將來扯皮。(4)對于一些關鍵性的條款承包商應當據理力爭,盡量多的簽訂一些有利于自己的條款。例如我國某企業2016年在南非承建的EPC項目由于在簽訂合同過程中對于一些關鍵條款沒有據理力爭,導致項目的主動權落入南非方,增加了合同風險,也增加了項目管理的難度。又例如某企業在利比亞的項目中對利比亞業主方提供的合同條款和ITT文件進行了反復的閱讀與評審后,對合同內容開展了風險評估,提出了20條修改建議,同時在談判階段,巧妙地利用談判技巧,使得利比亞方接受了修改建議,為后續項目順利開展和索賠工作提供了有力條件。
2.2索賠管理
海外項目索賠是合同管理的關鍵組成部分,在項目施工中,由于受多種因素的影響,項目會遇到比國內項目更多的變更問題。要想提高索賠的成功率,為企業爭取更大的利益,降低變更帶來的損失就必須加強合同與索賠管理。索賠工作的開展要重視以下幾點。(1)要有強烈的索賠意識,抓住索賠時機。索賠工作必須有理有據,因此,作為一個有索賠意識的管理人員,在索賠發生前就必須熟悉掌握項目所在國家和地區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已經簽訂的合同條款,尤其是對于風險與變更多發的條款要牢固掌握,只有這樣才能在變更和風險發生時,及時想到能夠索賠的項目。在索賠發生后,除了憑自己記憶掌握的條款外,還需要對照原合同逐句逐字分析,從而使索賠工作更加合理,進而最大程度地降低雙方的經濟損失。(2)收集好索賠資料。索賠要想進行的順利,準確真實的資料是基礎,只有有了這些基礎資料,索賠工作才能開展的更加順利,因此合同與項目管理人員在項目開展的全過程都要重視資料的收集工作,為變更索賠提供基礎支持。在項目實施的不同階段資料的收集工作也有所不同,在合同簽訂階段,要重點收集圖紙、招投標文件、協議書等,在合同實施階段,主要收集工程量簽證表、生產進度記錄、物資采購等資料,對于這些資料不僅要按照實際情況進行記錄,還要對一些資料進行分析,發現問題后及時改正,減少變更,同時抓住索賠機會。例如,在某國際公路項目建設過程中,該企業與業主簽訂了EPC合同,但業主為了降低成本將公路設計又分包給了當地的一所設計公司,我國企業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向當地法院提起了訴訟,由于我國企業在整個項目實施過程中收集和保存了大量的真實數據資料,并將這些資料與合同上交給法院,最終取得了訴訟的勝利。(3)講究索賠策略。首先要講究人員策略,在海外項目實施之初,就要配備一支專門的變更管理與索賠隊伍,該隊伍成員應當有較高的專業知識、相當豐富的索賠經驗,高超的溝通探案技巧,從而在索賠過程中發揮巨大作用。其次要講究時間策略,如FIDIC合同條件中規定承包商應在索賠事件發生28天內向工程師正式報交索賠通知,因此,索賠工作人員在發生變更后要及時開展索賠工作,以免延誤了索賠的最佳時機,而且索賠越早,準備得越充分,成功的幾率也就越大。最后要講究事件策略,在項目中索賠累積到一定程度就會大大提高索賠困難,因此,索賠人員最好選擇單項索賠的方式,避免多項索賠工作一起開展,增加索賠工作量與難度。(4)在索賠管理中,相關管理人員應盡量遵循自己的職責,實施規范化的施工,降低索賠的失誤率。
3結語
海外項目在實施過程中面臨著諸多的合同風險,因此在合同的簽訂過程中要重視對業主的調查,關注合同的用詞準確性與關鍵內容,要盡量掌握合同內容的主動權,同時嚴格按照合同中規定的工作范圍和標準履行合同,降低風險,最后還要及時收集相關資料,講究索賠策略,使索賠開展時能夠占據有利地位。
參考文獻
[1]王斌.坦桑尼亞某項目合同索賠案例分析[J].國際工程與勞務,2017(3).
[2]張碩.關于FIDIC(EPC)合同條件下基于延期付款的工期索賠計算[J].工業,2017(1).
[3]張志強.解析國際工程總承包項目合同管理與變更索賠[J].工程技術:全文版,2017(1).
[4]劉天民.淺談國際工程合同管理及索賠方法探討[J].工程技術:引文版,2017(1).
[5]陶云潔,張順.淺析國際工程項目的合同風險管理[J].科技信息,2015(33).
[6]辛允旺.國際工程承包項目合同管理中應關注的環節[J].石油化工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13(02).
[7]李成富.淺談國際工程承包合同的外匯風險管理[J].中國總會計師,2016(11).
[8]徐克健.國際工程特殊風險索賠適用合同條款應用實例[J].國際經濟合作,2015(06).
[9]陳卓,呂文學.大型復雜國際工程索賠案例分析[J].國際經濟合作,2014(08).
[10]葉萍.FIDIC合同在國際工程索賠管理中的應用[J].建筑經濟,2014(09).
引言
企業在多變的市場環境中,遇到法律風險是在所難免的。面對風險,如果企業沒有采取有效的措施處理,就必然會導致嚴重的后果,使得企業蒙受巨大的損失。所以,企業要將良好的管理模式構建起來,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內容,對企業的經濟行為能起到一定的約束作用。企業要獲得更高的經濟效益,做好合同管理工作是獲得經濟效益的必要條件。合同法律風險管理要得到強化,發揮其控制作用,就需要對相關的內容詳細分析。
一、企業合同管理法律風險的界定
企業實施的合同管理是指企業經營活動中按照相關的規范制定以及約束的條件體現在合同中的管理模式。合同管理中,對企業的各項對外經濟活動具有了法律效力,同時企業的合同管理中會存在法律風險,即當企業實施合同管理過程中,合同當事方中的一方或是雙方利益很有可能存在潛在的損失。合同管理中會涉及不同的范圍,而且管理的流程復雜,企業要規避風險,風險管控是必要的途徑。合同是否具有合法性、有效性,風險是否能夠得到及時處理,都需要通過合同法律效力做出判斷,對管理的漏洞進行分析,提出相應的控制措施或者防范措施。
二、企業對合同管理法律風險的有效識別
(一)合同管理風險的識別
企業無論是經營中,還是管理工作中,都要高度重視合同管理。企業的經濟效益要有所提高,合同管理的質量是必要條件。合同管理不到位,必然會對企業經營活動產生影響,所以,企業要獲得較高的經濟利益,法律的保證是必要的。如果在企業的管理中,忽視了合同管理工作,而且合同管理出現了問題,就會導致管理中產生不當的行為,配套制定的管理制度以及管理方案的修改不會按照企業的發展軌道進行,甚至導致企業擴大管理背離了法律軌道。一旦企業運行中出現合同管理法律風險,就會造成嚴重的后果。所以,企業在進行合同管理中,要確保合同的法律效應,就需要對合同中所約定的內容存在的風險準確識別,并從法律的角度做出判定。
(二)企業合同管理的流程
從我國的法律形式而言,法律可以劃分為兩個部分,即實體法和程序法。其中的程序法,所強調的是制度的執行,即在執行制度的過程中,將制度作為一項標準,發揮其指導作用,也具有理論導向效果。在企業實施合同管理的過程中,整體的流程就成為企業管理制度落實以及執行中需要嚴格遵循的,企業的管理人員在實施合同管理時,要按照規定的流程展開并加大管理力度,確保合同的規范性,促進其有效落實到具體的管理工作中。如果在管理流程中出現一些問題,就會導致流程不能合理運用,執行合同的時候會產生漏洞,后期的執行增加了難度,而且不能為后期的管理發揮指導作用,企業在合同管理中有可能存在法律風險。從中可以明確,企業實施合同管理對于企業的發展非常重要,也是企業創造經濟利益的關鍵。企業的合同管理制度需要建立科學合理的程序,實施有效管理,且需根據企業的實際運行情況對管理流程予以完善,同時還要對流程的各個環節實施必要的管理。
三、企業合同管理中實施法律風險控制的有效措施
(一)企業要對合同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
企業在運行的過程中,合同管理是需要高度重視的,將法律風險工作落到實處,讓企業的經濟利益有保障。企業要從實際出發將相關的管理制度制定出來,發揮制度的指導作用,使得管理工作有據可依,能夠切實地發揮作用。比如,企業為了更好地落實合同管理,可以將法律風險管理機構建立起來,與現代企業管理模式相結合,由專業的法律人員和企業的管理人員合作管理,指導企業的各個部門解決各種法律問題,切實對企業的管理從法律的層面發揮指導作用。法律風險管理機構的運行中,能夠有效對法律風險作出判斷,對于所存在的法律問題提出解決策略。所以,企業要從自身的管理情況出發將法律風險防范措施制定出來,企業的管理人員對于合同管理規范予以完善,積極展開法律風險控制工作,提高識別法律風險的能力,將處理方案制定出來并落實。對于法律風險的執行情況要詳細記錄,并做出評估,根據評估的結果制定防范措施。
(二)企業合同的實施中要采取戰略化的管理措施
企業合同的實施中要采取戰略化的管理措施,就是要對自身工作中所存在的問題明確,并處理好。合同的審核機構對于企業的合同管理要提出更高的要求,對合同規范管理,企業才有可能提高風險預防能力,這也是企業合同發揮實效性的最基本要求。長期以來,企業展開合同管理的工作中,多是采用事務性的管理模式,當出現問題后被動地解決。企業為適應市場環境在管理上轉型,原有的管理模式逐步摒棄,新的管理方法落實,就需要企業的合同管理要具有戰略性,實施規范化管理。企業的戰略管理中,要目標明確,對于阻礙目標實現的因素要剔除,保證企業經濟效益的前提下,對于合同的內容予以完善,發揮合同的法律風險控制效應。企業的具體管理工作中,也可以將信息技術充分運用,實施綜合性的操作模式,統一管理,對于合同管理法律問題采取有效的措施解決,使企業合法經營,更好地發展。
(三)實現合同的信息化管理
現代企業的合同管理中應用信息技術,并實施標準化管理,使得合同管理法律風險得以解決。企業開展合同管理的過程中,要按照規定的原則展開,對于相關的技術合理利用,做好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工作,基于信息的內容判斷法律風險,并對風險問題進行處理。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實施信息化管理,就是改變傳統的管理模式,使得法律風險得以跟蹤并及時解決。在合同管理中實施標準化管理,還可以對合同管理法律風險予以有效控制。
(四)合同管理隊伍的整體素質要加強
只要企業處于運行狀態,合同管理就需要不斷加強。合同管理是綜合性的管理工作,關乎到多方面的內容,管理人員對于相關的管理內容都要充分考慮,并在企業管理的各項內容中體現出來,使得管理更為專業,而且實現了科學化管理。合同管理工作中的主體是管理人員與員工,要讓專業人員干專業的事,這對于管理工作質量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除此之外,企業要不斷強化對管理人員的培訓力度,注重管理人員技術能力的提高,實現管理效能,使企業對風險具有非常強的控制能力。
四、結語
綜上所述,企業合同的管理工作是以市場競爭為基礎開展的,所涉及到的內容不僅包括法律風險的管理,還包括風險的控制。我國目前正處于轉型期,市場經濟呈現出多元化的發展態勢,從法律經濟的角度而言,對企業的發展起到了一定的促進作用,同時會面臨各種風險。對于此,就需要采取相應的解決措施,企業要具備較高的風險管理能力,采用有效的管理策略,對管理風險進行絕對有效的控制。
參考文獻:
[1]黃少彬,張旭,牟艷華.中小企業合同法律風險及應對策略研究[J].湖南財政經濟學院學報,2016,25(3):15-21.
一、施工合同風險分析
合同風險是指從工程投標到合同洽談、草擬、簽訂直至合同履約階段合同實施的結果相對于預期結果的變動程度,即建筑施工企業預期收益的變動程度。
1、投標階段的風險
(1)對招標文件的理解不全面。在工程投標過程中,由于投標人員準備不充分,對招標文件、圖紙、定額、補遺文件等相關招標資料理解得不準確、不全面、不熟悉,可能會造成工程報價的失誤,致使工程未能中標或中標后不能調整相應報價漏項,給施工企業造成損失。
(2)投標人員缺乏合同管理的前瞻性。投標人員對招標文件中合同條款的理解缺乏前瞻性,未能依據以往的施工經驗和工程特點預估現場可能會發生的情況從而做出有效報價,或未能對合同履約過程中潛在的風險做出預估,致使在合同履約過程中,無法有效利用合同條款保證施工企業利益。
2、合同簽訂階段的風險
(1)采用固定價格合同。合同價款有3種確定方式,承發包雙方在合同專用條款中應明確約定采用哪一種。采用固定價格合同時,承發包雙方應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風險范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建筑施工企業承擔價格風險。在合同履約的過程中,當材料市場價格變動較大時,施工企業索賠的機會較少。因此,應特別注重固定價格合同的報價工作,以免造成企業的損失。
(2)合同條款理解不明確。建筑產品具有單件性、施工生產和技術復雜性的特點,這決定了其施工合同的復雜性。合同中涉及許多標準和規范問題,如果在專用條款中對于“約定標準”沒有明確、具體的解釋或缺乏可操作性,很容易出現承發包雙方理解不一致的問題,造成返工,增加成本,從而直接影響施工企業的利益。
3、合同履約階段的風險
合同交底工作不到位。合同履約過程中應注重合同交底工作,合同交底工作不到位,合同條款未能落實到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可能導致建筑施工企業不能及時發現和規避合同履約過程中存在的風險。
二、工程項目投標階段合同風險管理
在投標前,施工企業應對招標文件進行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正確理解招標文件,全面分析投標人須知,發包人明示要求、發包人未明示但依規定用途及已知道的預期用途所默示的要求、與項目有關的法律法規要求、與工程項目有關的特點及風險、公司化解風險和滿足項目要求的能力等內容,主要內容包括:
(1)發包人的特點,即:發包人的合同主體資格、商業信譽、履行(支付)能力(近幾年的財務狀態和本項目的資金來源)、發包人的工作語言(無涉外因素時可無需考慮)、發包人對合同適用法律和仲裁的要求(無涉外因素時可無需考慮)、對保函的要求、對違約責任及索賠的要求。
(2)工程項目本身的特點,即:項目投標報價要求(該要求是否損害承包人的利益);項目的專業組成、相應的施工技術;質量標準、工期要求等。
(3)工程項目周邊環境的特點,即市場環境、人文環境、法律環境、政治環境以前競爭對手在本項目中的優勢/劣勢分析。
(4)企業是否能滿足項目要求的能力。主要關注施工力量、技術水平、施工設備資源狀況、采購能力、資金供應能力等。
當針對上述因素,進行風險識別、分析后,施工企業應結合自身的特點,做到心中有數,熟悉掌握市場要求價格,有針對性地制定投標策略,以減少中標后合同簽訂履行的風險。
三、工程項目中標及履約階段的合同風險管理
工程項目中標后的合同談判工作,是合同風險管理的重要內容。企業的合同主管部門除對招投標文件進行分析外,還需結合各工程自身的特點,利用前期招投標過程中對施工企業有利的條款及文字說明等,對企業的投標作出必要的澄清,以降低工程實施過程中的承、發包雙方互相扯皮及由理解不一而產生的違約風險。此外,施工企業還須根據國家、地方及建筑行業主管部門的相關法律法規,對建設單位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和將風險全部轉嫁施工單位的苛刻條款,進行必要的修正,以使施工合同的條款更為合理和便于實施,從而規避履約風險。除了較為嚴密、合規、合理地訂立施工承包合同外,在合同履約階段還需進行合同風險的管理和控制,其重點具體如下:
(1)合同變更或轉讓的風險,即指在合同變更或轉讓過程中存在的風險。主要表現為:應當變更合同內容或條款時,未采取相應的變更行為;合同變更未經相應的管理程序,導致合同變更行為不當或無效;合同轉讓行為未經原合同當事人和合同受讓人達成一致意見,使合同轉讓行為無效;合同轉讓未經相應的管理程序,導致合同轉讓行為不當或無效等。
(2)合同終止風險,即指在辦理合同終止手續過程中存在不當行為的風險。主要表現為:未達到終止條件的合同終止;合同終止未辦理相關的手續等。
(3)合同糾紛處理不當的風險,即指在處理合同糾紛過程中存在不當行為的風險。主要表現為:未及時針對合同糾紛采取對策或有效措施防止糾紛的擴大和發展;未與建設單位就糾紛的解決友好協商一致,或超越權限擅自處理合同糾紛;未收集對方違約行為的有效證據,使企業在糾紛處置過程中無法舉證;未按照合同約定時限及時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等。
為規避此類風險,施工企業的合同主管部門在合同中須明確規定違約責任,并對合同履行過程進行監督。應建立定期收集、檢查項目管理部實施情況的制度及項目部在建履約風險報告制度,一旦發現對方有違約的可能或已有違約行為,則要及時落實各級職責,采取相應措施將合同風險降到最低,并以此進行考核。
四、提高施工企業合同管理水平的途徑
1、強化各級管理人員工程合同風險管理業務培訓
(1)組織專業知識學習。建筑企業應積極組織全員學習工程合同風險防范專業知識、《合同法》、《招投標法》等法律知識及與建筑企業相關的法規和方針政策,使建筑企業從業人員的工程合同風險防范知識普遍得到增強。
(2)進行典型案例教育。通過各種途徑和方式,如介紹一些合同訂立不規范、合同違約等反面案例進行宣傳教育,使建筑企業管理人員認識到建筑企業工程合同是約束雙方的法律性文件,建筑企業必須認真訂立,嚴格履行,否則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從而達到自覺規范合同訂立、自覺履行合同的目的。
2、優化企業和項目的管理組織結構
目前,施工企業大多是一家獨立法人,下屬多家施工隊伍,以內部承包或掛靠性質承接工程,從事單一的施工承包業務,經營管理水平和專業水平偏低,缺乏施工總承包能力和項目管理能力。為適應建筑市場的競爭,施工企業應根據自身的發展,結合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和合同管理的特征,優化企業和項目管理的組織結構.同時,在各相應管理層設置獨立的合同管理職能部門,科學界定和協調合同管理職能部門與其它職能部門的權責、工作流程的配合要求等接口設置問題,進一步優化合同管理工作程序。
3、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體系
建筑企業應進一步深入研究合同管理活動不同階段的具體特征、要求、管理控制手段、工作側重點等問題,結合企業合同管理的可利用資源狀況和實際管理水平,建立科學的合同管理制度,強化合同管理職能,如企業和現場合同文檔管理制度、合同審查制度、合同交底制度和合同后評價制度等管理控制,將企業的合同管理活動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保證合同許理的綜合質量。
4、合同管理人員不斷增強執行意識
整個管理層,特別是合同的直接管理人員,都要有強烈的合同執行意識和觀念,營造一個人人都重視合同管理的良好氛圍,通過強化責任心、使命感,不斷總結合同管理的經驗和教訓,切實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從而提升建筑企業工程合同風險防范的執行力。為達到理想的執行效果,合同管理人員首先要有扎實的工程合同風險管理知識,掌握風險識別、評價和控制的基本業務技能。
五、結論
加強施工合同風險管理是是控制工程造價、保證施工企業利潤的重要手段,在當前建筑環境和市場形勢下,對于建設施工企業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
1 加強建筑施工企業合同管理的重要意義
企業合同管理,不單是一個經營管理問題,更是一個重大的法律問題。“現代企業經營中的絕大多數業務都會涉及到合同,而大多數的法律糾紛都直接或間接地與合同管理中的某個環節有關。”[1]企業所簽訂的合同形式和內容的合法性,文字的準確性以及合同條款的完整性,與企業的經濟利益直接掛鉤。鑒于此,建筑企業須進一步強化法制建設,推行精細化管理,完善風險預警機制加強風險防范。簽訂合同前,應該仔細研究合同條款,提前做好風險識別及預控工作,同時針對合同中的風險因素進行定性、定量地風險評估,確定風險等級,根據風險評估經驗制定風險多發的關鍵環節重點加強風險預控,另外要制定應急預案,全方位提高風險防控能力。
建筑施工企業的合同管理特別應注重細節,任何管理細節缺陷都有可能導致糾紛的發生。比如:在簽訂合同的時候沒有加蓋騎縫章,合同相對方就有可能將合同的中間頁換掉,偽造證據以達到其非法的目的;在雙方進行工程結算時未簽訂一份包含“別無爭議”內容的末次結算協議,合同相對方就有機會“秋后算賬”,惡意提訟;未將分包方的所有授權管理人員進行核實和備案,分包人就有可能在法庭上對不是他本人簽認的領料單和領款單等單據矢口否認;不及時對業主的違約行為進行催告,債權就有可能因為超過訴訟時效而喪失法律救濟的機會;不習慣對施工過程中的變更項和增項部分進行及時準確的簽證,業主就可能會對追加工程款請求拒不認賬。如此種種情形,形象地表明了合同管理在企業經營風險防控中的極端重要性。
2 建筑施工企業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
2.1 違規違法簽訂合同
建筑工程項目往往具有投資大、周期長、風險環節多、管理難度大等特點,客觀上要求合同條款應盡可能的詳盡、細致。在企業實際經營過程中,由于缺乏合同法律意識和風險防范意識,或者為了規避相關法律規定,建筑施工合同內容不明、權責不清、約束不足的情形時有發生。如發包方為了使承包方承擔更多風險和責任,拒絕采用國家有關部門制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而根據自身條件制訂了一些不合規的合同文本來轉嫁工程風險。一些施工單位在招投標環節暗箱操作,通過與業主簽訂的“陰陽合同”(即在簽訂合同前后與業主簽訂的與中標合同內容不一致的合同)來承攬工程項目。有的施工單位在簽訂分包合同時,沒有認真審查分包方是否具有工程施工資質,甚至真實性都有問題。這樣的合同在履行過程中一旦發生糾紛,法律風險極大且難以處理。
2.2 忽視合同履行的動態管理
有的施工單位由于合同動態管理理念的缺失,往往在簽約時很重視,一旦合同簽訂,對合同分析和合同交底往往不夠重視,甚至忽視,給日后的合同糾紛埋下隱患。筆者根據工作經驗,總結了合同糾紛的原因:一是事前預控不到位。簽訂合同前未認真分析合同履行過程中的風險點,問題發生后才慌忙應對,以致自亂陣腳;二是合同交底不充分。合同簽訂后未經充分的技術交底便轉交給項目部,以致現場活動與合同規定脫節;三是沒能真正落實合同履行的責任主體,具體履行合同的生產部門不操心合同的細節,管理合同的人或部門認為自己不具體履行合同而疏于動態管理和監控;四是不注意合同履行中各種材料證據的收集和整理,發生糾紛后無法及時取證。
2.3 缺乏合同管理專業人才和專門機構
建筑施工合同涉及內容多、專業面廣,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法律知識和工程造價知識。由于合同管理部門與其他部門之間缺乏及時有效的溝通聯系,很多建設工程項目部甚至個別施工單位都沒有專門機構或專人管理合同,很多時候就難以實現資源的共享,辦事效率較為低下;再加上工程建設過程與合同管理脫節,導致現場數據難以為合同管理者提供有價值的參考數據,這無疑也影響了合同控制的積極作用的實現。更加不容樂觀的是,一些建筑施工單位未必都有專業的法律人員,致使其他部門的工作人員不得不承擔起合同的全面風險控制工作,導致合同簽訂和履行極其混亂,合同糾紛頻發,企業經營利益遭受損失。[2]
3 健全建筑施工企業合同管理機制的主要舉措
3.1 嚴把合同簽訂關,確保合同合法規范
第一,健全合同管理機制。企業應該制定經驗豐富的工作人員跟進合同管理事由,鼓勵專業人才“傳幫帶”,不斷提高合同管理的專業化水平。
第二,嚴加管控合同簽訂工作流程。合同訂立的形式和內容要合法、合規,相關手續齊全,合同文本力求規范、嚴謹,文字表述要簡潔、準確,交貨方式和結算方式明確,檢驗有方法;違約責任及違約金計算方法準確。
第三,推行施工合同備案管理機制。合同管理部門對企業所簽訂的施工合同進行備案,并與項目對接。備案完成后,合同管理部門要制定合同管理臺帳,持續跟蹤工程施工進展并及時更新合同管理信息,使合同備案工作更加規范,程序更加嚴謹,內容更加全面,動態掌握合同信息,進一步提升本企業合同管理水平。
3.2 實時監控合同履行,確保合同適當履行
“合同管理不是單一部門資料式的靜態管理,而是全過程、全方位、多部門合作的動態管理。”[3]合同管理不單是對合同文本的管理,而且在合同洽談、簽訂、履行等各個環節中都要增強合同觀念和風險防范意識。比如:在合同洽談時就要認真審查對方的主體資格、資信情況、履約能力以及其委托人的身份、權限等;在合同訂立時就應采用書面形式以及明確約定違約條款、爭議解決方式等。所謂“履行合同”,并不限于雙方簽訂的合同文本,還須加強對各種書面原始證據的保存和管理,尤其是在整個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各種簽證、竣工驗收證明、結算書等,辦理各種手續時一定要留存原件并備案登記,以免將來發生糾紛時因缺乏證據而使自己處于被動和不利的局面。
只有適當履行合同才能保證工程的順利竣工和合同雙方合法利益的最大化實現。建筑施工企業應對合同的履行實行全程、動態管理,實時監控合同履行的各個環節。筆者以為,建筑施工企業必須做好如下工作:首先,要做好合同交底工作,分解合同責任,按合同的有關條款做好質量、進度、投資、安全等目標工作流程圖,抓好各個目標工作的事前、事中及事后控制,仔細研究合同文本,找出合同履行中可能出現的薄弱環節,提前制定各種風險防范措施;其次,要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日常工作機制,合同管理機構及專職人員要負責各種合同資料和相關工程資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建立合同目錄、編碼和檔案,同時還要協調好各方面關系,使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化、規范化;再次,建立健全質量保證機制,在工程項目實施過程當中,通過檢查發現合同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并根據法律法規和合同約定加以解決,以提高合同的履約率。
3.3 加強合同法制教育和專業人才隊伍建設
《合同法》、《招投標法》的頒布實施,對我國建筑施工企業的健康發展提出了更高的法制要求。建筑施工企業必須適應新形勢的需要,努力增強全體職工的合同法律意識和風險防范意識,通過知識講座、專題報告、法制知識競賽等形式普及合同法律知識;針對專司合同事務的工作人員進行崗位培訓,重點對工程類合同簽訂的幾大要素條款、合同洽談的注意事項以及合同全過程的風險防范進行針對性培訓,從源頭上把好合同審核的質量關;其次,針對工程項目安全管理特點,就加強資質審查、簽訂安全責任協議書、強化安全教育培訓等細節進行業務輔導,要求相關部門從施工資質、安全資質、施工力量、技術水準、施工裝備和內部管理等多方面對外包施工單位資質進行全面審查,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加強風險防范。
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是加強企業合同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合同管理人才隊伍不僅是指合同管理專門機構或專業人員,也包括企業主要部門的領導,如總工程師、總經濟師、總會計師、經營部門負責人、項目部經理等。合同管理人員應該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加強經營理念的轉變,切實將合同控制納入日常工作體系中。在合同的起草環節就要做好造價控制,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補救,盡量為企業規避合同風險,實現企業利益最大化。
參考文獻:
一個企業若想順利運行發展下去,那么就要保證一個基本條件,那就是企業中具有較多業務往來,業務能夠源源不斷地得到發展,可有助于企業的利潤實現最大化。現代企業采取簽署合同的方式以用來保障自身的利益,因此,一個企業在運行的過程中,也必然要簽署大量的合同。雖然合同可幫助企業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簽署合同也存在著一定的風險,糾紛亦由此而生,若管理者不能將這些糾紛合理及時的解決,那么這勢必會給企業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不僅會帶來經濟上的損失,也會對企業形象造成損害。中國的經濟體制隨著社會的發展得以完善,法律制度也日益建立健全,在這種背景下,企業要加強對合同的管理,對其中的法律風險要加以識別,對風險的控制更是各大企業管理者所思考并解決的問題。
一、合同管理工作中法律風險的界定
企業需要進行行之有效的管理,而其的核心管理內容就是對合同的管理,對合同進行良好的管理,可使企業提升自身在市場中的競爭能力,同時也能使企業更具規范性和發展力,因此合同管理工作不可或缺。對合同進行管理是一個較為系統的管理過程,這個過程包括了多個環節,比如對合同文本的擬定、合作雙方的協商洽談、對合同進行內部討論及審批合同等環節。對合同進行規范法管理具有以下兩個方面的好處:一是可大大提高企業的信譽,信譽對于一個企業是至關重要的,如果一個企業實事求是、誠實守信,那么這個企業的品牌形象就能得到用戶的認同;二是,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也能最大程度上保證合同規范,對于其中的法律風險,企業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就會有清晰的意識,從而規避法律風險,維護企業自身的合法權益。那么,什么是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風險呢?就是出現事實情況與合同所規定出現背離的現象,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引發意外,使得企業不能達到它所預期的目標,致使企業的權益得不到保障。因此,我們對合同中發生的法律風險界定為從開始預備合同到合同的解決與救濟的這一過程。合同是否規范,合同中的事項都有可能對企業的利益帶來影響。
二、簽訂合同時存在的法律風險類型
1.不具備資格。合同是要雙方簽訂的,一份合同的生效,必須經過雙方當事人的一致同意,但并不是每個當事人都具備簽署合同的資格,如果當事人不符合簽訂合約的資格,即使簽訂了合同,這份合同也不具備任何法律效力。因此在簽訂一份合同之前,當事人有必要提供一些材料,以明確其是否具備簽約資格,如果符合則可以簽約。一般而言,企業中一些重要合同的簽訂,只有企業的法人才具備簽約資格。2.不規范的內容。對合同的擬定是個非常重要的過程,其需要采用我國統一的規范文本。之所以如此嚴謹,就是因為合同關乎著雙方企業的經濟利益,如果文字表達不明確、語句表達不明就很容易產生合同糾紛,因此需要規范合同的內容,使用統一的合同文本,充分結合雙方企業的實際情況來撰寫合同,以免產生不必要的糾紛。3.不完善的條款。合同產生法律風險除上述原因,可能還跟合同中的條款不完善密切相關,合同條款存在模糊和漏洞。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對條款給予詳細的書寫,應該把雙方面的條款都書寫進去,不能省略,也不能對違約條款加以忽略,如若不然,雙方當事人很容易就某個條款爭執不休,嚴重時,可引發合同糾紛。因此,條款需完善、詳盡,對各自的責任與義務給予明確,以免產生合同違約風險。4.沒有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企業管理具有一定的風險,要致使企業更好地發展就要對管理風險給予控制,而這和企業自身的管理制度密切相關。對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風險尤其要加以控制。控制合同管理中的風險,就必須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并保證其管理制度合理化,這有助于企業的自身行為能夠在最大程度上遵循法律法規,使其受到法律的保護。而一些企業不具備這種意識,沒有對合同管理中的制度充分地調研,致使企業所做的一系列規章制度有違相關法律的規定,風險就相伴而來了。
三、合同履行時存在的法律風險類型
1.發現問題時,變更合同不及時。在合同簽訂完成后,合同有時會存在一定的不足與缺失,這時雙方當事人很容易不當一回事,沒有及時聯系對方,對合同加以修改和補充。雖然雙方發現了問題,但沒有進行及時的溝通,將合同進行變更,這就致使其出現錯誤,企業也因此而遭到損失。基于此,雙方發現了問題,應該進行協商,達成一致要求后,依照法律程序及時對合同進行變更。2.對程序不重視。雙方簽訂完合同后,往往很容易放松警惕,對合同的執行情況不給予關注,從而忽視了其中具有的問題,易引發一定的法律風險。雙方當事人應該對合同的執行情況給予充分地觀察,若發現問題,應及時與對方進行聯系,要形成規避風險的意識,以免承受不必要的損失。3.對相關權利的行使不合理。合同賦予了雙方企業所享有的義務,同時也需要他們承擔一定的責任,一些企業對相關權利的行使不合理,或者未負起法律賦予他們的責任,這就會產生一定的法律糾紛。因此,當事人要認真履行合約上的條款,在履行的過程中若發現問題,需及時與對方聯系,對合同的相關內容進行修改。
四、合同法律風險的控制舉措
1.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在企業中,簽訂大量的合同是促進企業發展的必須條件,在對合同進行管理時會產生一定的法律風險,對這種風險加以控制是尤為重要的,因此這就要求企業管理者對相關的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企業可以建立相關的法律風險管理機構,立足于現代企業的管理方式下,可以選拔較為專業的法律和管理人才,成立一個獨立的部門,為企業的合同管理法律風險出謀劃策,解決企業合同法律風險的相關問題,制定企業的相關制度和對抗風險的策略。除此之外,這些專業性人才還需對合同管理中產生的法律風險進行控制,完善相關的程序,正確對法律風險加以識別,并制定一系列的解決方案,落實并執行到位,對以后控制法律風險提供一定的參考。2.創新合同管理模式。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進步,傳統的管理方式對現代企業不相適用。以往企業對合同的管理都是屬于事務性的,遇到事情才會想起去解決,這一套方法很顯然沒有危機意識。因此,企業要創新合同管理的方法,使得該方法更規范、具有較強的戰略性,這是企業必須具備的管理方法。使管理方法更具戰略性,其目標是幫助企業在保持穩定的經濟效益的前提下,認真履行合同所規定的內容,提高企業對法律風險的控制意識與能力。企業對合同中所規定的內容加以統計和分析,對合同履行中出現的法律問題及時予以解決,使企業穩步發展,在市場競爭中處于不敗之地。3.建立信息化的管理模式。隨著互聯網技術日新月異的發展,企業合同管理要具備信息化和標準化,這是合同管理的必然發展趨勢。與此同時,管理者也要對合同管理中產生的法律風險給予有效解決,信息化和標準化是解決該問題的理想手段。企業對合同的管理要形成統一的管理方法,要做到這一點,就要利用互聯網技術對合同管理數據進行處理,對管理中產生的法律風險統一處理。將合同電子化,用信息化的統計方法對合同管理中產生的法律風險加以分析,有助于對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風險進行行之有效的控制。
五、小結
在現代社會中,企業這個主體是不能缺少的。為了順應時代需求,企業應該制定符合時展的管理方式,建立健全企業的管理制度,尤其是合同管理制度。企業管理者要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對其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要給予識別,并制定相應的控制舉措,這樣才能使企業持續健康的發展,使其在競爭中處于不敗之地。
參考文獻:
[1]馬珩.企業合同管理法律風險的識別與控制[J].中國國際財經(中英文),2017(18):129-130
[2]崔玉靜,吳雨謙.小微企業合同管理中法律風險的預判與防范[J].產業與科技論壇,2017(08):27-28
[3]劉永明,方步云.大型施工項目合同集中管理策劃與控制[J].公路,2017(12):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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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西方諺語說: “財富的一半來自合同”,合同是房地產公司投資開發建設取得經濟效益的橋梁和紐帶,同時也是開發過程中產生一系列糾紛的根源,因此房地產公司應根據本企業的實際情況,以充分了解工程合同管理特點及存在的合同風險為前提,有效防控合同風險,理順與之相關的“法律線”、“利益線”、“管理線”,堵住合同管理漏洞,優化合同風險管理,達到降低成本、防范經營風險及提高公司經濟效益的目的。
1 房地產公司工程合同管理的特點
(1)合同主體的多元性
一個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建設從開發報建到最終完成實體項目涉及的合同類型眾多,合同主體也是多元性的,房地產項目通常要簽訂的合同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設計合同、監理合同、勘察合同、施工合同、材料設備供應合同、租賃合同、項目貸款合同、廣告合同等,因此在項目開發過程中,需要與不同的主體進行合同洽談。
(2)合同條款的專業性
房地產開發建設經過了專業化的運作后,模式已經比較成熟了,所以項目開發過程中涉及到的大多數合同都有通用(固定)條款或者直接以格式合同來體現。例如在合同條款中對業主及承包商各自的權利和義務進行了詳細地規定,且還規定了合同執行過程中工程師處理問題的職責和權限,包括由停工、變更、延誤、索賠、爭議、違約等原因造成的問題。
(3)合同期限的長期性
房地產開發通常有一個較長的周期,一般工程合同履行的時間跨度較大,有的甚至可以橫跨整個項目開發周期,比如設計合同、施工合同、監理合同等。
(4)合同履行的復雜性
由于合同期限比較長,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市場、國家政策、法律法規、項目所處地域規劃或地理條件隨著時間的推移都有可能發生變化,這樣就會導致各種突發性事件的發生,雖說可以依據相應的合同條款進行協商解決,但是由于房地產項目的合同標的額通常都比較大,一旦有利益沖突的發生,就會出現各方因維護自身權利而展開尖銳談判的局面,合同履行的難度大。
2 合同風險構成要素
在合同的締結、簽訂及履行的過程中,由于工程建設的長期性及復雜性,造成建設環境及各種外部條件多多少少會存在一些不確定的因素,事先難以在合同中完全規定,可能使已固定的合同條款發生變更,已約定的權利及義務關系出現偏移,合同風險由此產生。構成合同風險的要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雙方都無法預測和控制的客觀事件,包括自然災害、政治、市場變化、戰爭等,比如有關政府管理機構延誤項目審批;工程項目與建設環境發生沖突,必須停工進行處理等。
(2)工程設計不當。主要有:由于設計錯誤或者設計水平不高,導致施工圖紙出現較大紕漏;結構設計太保守,導致樁基礎、配筋設計較浪費;各專業設計之間溝通協調不足,導致總體設計方案“篩子當水桶”——漏洞百出;設計太粗略,標注不細致,導致工程量清單編制失誤等等。
(3)地質勘察報告失實,造成基礎設計存在偏差,施工工期的拖延。
(4)國家政策及法律法規變化。由于項目建設周期通常比較長,建設過程中與房地產相關的國家政策及法律法規的變化可能時有發生,比如商品房預售的要求由正負零變為封頂,住宅的消防驗收標準發生改變、地下人防工程標準發生變動等。
(5)合同文件的錯誤、含糊。由于房地產公司的忽視或工作中失誤造成合同文件本身存在很多錯誤和含糊不清的地方。比如:合同工期的約定太粗略;工程量清單不詳實,缺項漏項;合同條款漏洞百出,用詞不嚴謹;合同價款的支付及結算程序和時間約定不完善;對于物價上漲在合同文件中沒有約定相應的調整條款等等。
(6)承包商選擇不當。由于實際的承包商與投標時所報的不是同一個人,房地產公司又容易被承包商“忽悠”,如果實際承包商的資質不夠、信譽不好、施工能力不強、對資金不善管理、抗風險能力較差,工程變更頻繁,那么必定會給房地產公司帶來巨大的風險。
(7)監理工程師選擇不當。所聘用的監理工程師工作上如果出現失誤或者不作為,勢必給承包商鉆管理空子的機會,必定會導致工程成本的增加,也很難保證工程質量。
3 優化房地產公司的工程合同風險管理
3.1 建立企業合同綜合管理體系
合同風險管理體系的完善可以說是整個合同風險管理的良好開端,也是優化房地產公司工程合同風險管理的重要前提。而合同風險管理體系存在于合同綜合管理體系中,所以開發商可以從建立和完善合同綜合管理體系入手,建立健全合同風險管理體系,實行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合同風險管理,達到杜絕合同失誤、避免合同糾紛、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
3.2 理順法律、利益、管理三條“線”
對于合同風險管理一般的做法是風險識別風險估計風險駕馭風險監控,而從合同管理的特點和合同風險構成要素可以看出,除了建立合同風險管理體系外,還必須理順法律、利益、管理這三條“線”,對合同風險進行有效防控,最終達到優化房地產公司的工程合同風險管理的目的。
(1)理順“法律線”
少了法律的保障,企業的經濟活動將面臨著合同糾紛與管理失控的局面,會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嚴重的甚至無法達到合同的目的。所以,是否合法成為了合同風險防控的重要前提。首先要自覺接受法律的約束,按照法律的正常軌道運行,合同條款必須按照《民法通則》、《合同法》及其他單行法律規范的規定進行嚴格約定。其次,清楚地了解合同風險防控的主要節點,完善必需的條款,明確重要的條款;必須健全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要件,規范整個操作流程;以“合法、平等、公平”為基本原則,設定雙方權利及義務,約定違約責任和救濟渠道等。
(2)理順“利益線”
可以說,與合同有關的一系列經濟活動都受利益的驅使,并以利益為最終目標。因此,利益是合同的核心內容,是雙方合同締結的內在驅動力。理順“利益線”,必須對以下問題有清醒地認識:①我方的利益目標是什么?②權利義務在合同相關條款中是否有明確的約定?③合同內容中是否隱藏著利益的“漏洞”或者“定時炸彈”?事實證明,利益訴求的實現必須要以雙方當事人對權利義務的明確約定為基礎——雙方當事人應積極地進行談判商洽,修改并完善合同,將各方利益訴求落實于權利義務的具體條款中,使合同遵循約定步驟有序進行。
(3)理順“管理線”。
加強合同管理,確保合同的立項審批、簽訂、履行按程序進行,是風險防控的第三道關口。理順“管理線”,要充分發揮相關法規部門的作用,切合實際地完善合同內部審批流程,嚴格把關合同的授權簽訂規則并加強合同的文本管理。堅決杜絕“先簽訂后審查”以及“先履約后補約”的“風險裸奔”行為。把管理線延伸至合同行為的每一個過程,一方面,要確保合同的審批程序完整、符合規定,另一方面,也要使合同的后續履約處于持續監控之中。當然,這種管理絕不是一個企業的單個部門所能實現的,而需要構建一個完整的體系架構以及相關部門協力配合的監督機制作為支撐。
4 結語
總而言之,優化房地產公司的工程合同風險管理對降低公司成本、防范公司經營風險、加快資金周轉速度以及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意義重大。在國家調控政策不松懈的情況下,房地產公司一定要重視合同風險管理,并建立起一整套切實有效可行的合同綜合管理體系;法律為先、立足利益、管理保障,有效防控合同行為的風險,才能保證房地產公司立于不敗之地。
參考文獻
[1] 葉安華.房地產企業合同風險管理在成本管控中的思考,價值工程,2012年 第10期.
[2] 何宏.房地產企業項目合同的風險管理,《當代經濟》,2009 年7 月(下).
[3] 宋堯熙.優化房地產公司工程合同風險管理體系,建材與裝飾,2008 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