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6-01 11:44:41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愛國標語,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2、愛我中華,健兒奮起步伐。
3、書寫青想,堅定人生目標。投稿:激揚青春,放飛夢想,共筑"中國夢".
4、回望歷史,立志報國;銘記歷史 勵志報國。
5、愛國愛黨,我們在祖國愛中成長;知法守法,祖國因我們更加富強。
6、謹記國恥,滿腔熱血,致青年先烈;拼搏當下,光耀土木,創十班輝煌。
7、愛國欲為何?我心當自強!若要破山河,玉石必共焚。
8、莘莘學子,勿忘國恥,奮發圖強,興我中華。
9、立報國之志,增強國之才,踐愛國之行。投稿:
10、激情土木愛我中華,建設國家,一萬年太久,我們只爭朝夕。
11、志存九天,心系華夏;起航,為國爭光。
12、緬懷先烈,勿忘國恥;土木十一,起航。
13、東方巨龍,屹立于民族之林永不倒;華夏兒女,攜手共進巔峰瞥世界。
14、各出所學,各盡所知;愛我中華,少年當自強。
15、以國為家,則家殷民足;以家為國,則國泰民安。
16、矢志不渝的學子,為了土木夢與中國夢攜手并進。
17、勿忘國恥!報效國家!祖國如有難,吾盡作前鋒!不為苦屈服,不為難折腰!為中華之崛起而讀書。
拓展閱讀:
時光荏苒,此時距離當年的那次不屈的反抗已經過去了80載歲月。當下的中國也早已走出了被侵略的陰霾,踏上了奔向社會主義美好未來的康莊大道,但所表現出來的精神不應因此磨滅。
在現代社會的大格局下,各國之間的較量已然由冷戰時期遺留下來的軍備競賽轉化為以國家軟實力競爭為主的綜合國力的較量。在各國都在極力發展教育努力提升國家軟實力的今天,中國作為正在崛起的東方大國,更應著力發揮教育在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
3. 大力弘揚知識分子“黨讓我們去哪里,我們背上行囊就去哪里”的奉獻精神
4. 幸福都是奮斗出來的、社會主義是干出來的、新時代是奮斗者的時代
5. 大力弘揚知識分子“大膽創新、勇于創新、包容創新”的創新精神
6. 在廣大知識分子中深入開展“弘揚愛國奮斗精神,建功立業新時代”活動
7. 大力弘揚知識分子“熱愛祖國、無私奉獻,自力更生、艱苦奮斗,大力協同、勇于登攀”的“兩彈一星”精神
2、全民參與,治理環境,建設村容整潔的新農村!
3、愛護環境,從我做起!
4、創造優美環境,提高生活質量!
5、治理衛生環境,建設美麗、文明的新明光!
6、開展環境清理,美化凈化家園!
7、搞好愛國衛生運動,促進全市經濟健康發展!
8、預防手足口病:要做到“洗凈手,喝開水、吃熟食、勤通風、曬衣被”!
9、衛生城市為人民,城市衛生靠大家!
10、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保障人民身體健康!
11、創建衛生鎮村,共建美好家園!
12、艾滋病通過性、血液、母嬰三種途徑傳播!
13、開展愛國衛生運動,提高全民健康素質!
14、清潔明光,人人有責!
15、搞好愛國衛生是每個公民的職責!
16、人人動手,清潔單位,清潔家庭!
17、人人動手,清潔家園,創建文明!
2014年第15次全國愛耳日宣傳教育活動主題確定為“愛耳護耳,健康聽力——預防從初級耳科保健做起”。
歷屆主題
2000年3月3日第一次“全國愛耳日”主題:預防耳毒性藥物致聾
2001年3月3日第二次“全國愛耳日”主題:減少耳聾發生 實施早期干預
2002年3月3日第三次“全國愛耳日”主題:聽力助殘----救助貧困聾兒
2003年3月3日第四次“全國愛耳日”主題:提高人口素質,減少出生聽力缺陷
2004年3月3日第五次“全國愛耳日”主題:防聾走進社區
2005年3月3日第六次“全國愛耳日”主題:全社會共同關愛老年人——健康聽力,幸福生活
2006年3月3日第七次“全國愛耳日”主題:預防聽力損傷和耳聾,人人享有健康聽力
2007年3月3日第八次“全國愛耳日”主題:珍愛聽力,快樂成長
2008年3月3日第九次“全國愛耳日”主題:奧運精彩—我聽到
2009年3月3日第十次“全國愛耳日”主題:正確使用助聽器
2010年3月3日第十一次“全國愛耳日”主題:人工耳蝸——重建聽力的希望
2011年3月3日第十二次“全國愛耳日”主題:康復從發現開始——大力推廣新生兒聽力篩查
2012年3月3日第十三次“全國愛耳日”主題:“減少噪聲,保護聽力”
2013年3月3日第十四次“全國愛耳日”主題:“健康聽力,幸福人生——關注老年人聽力健康”
2014年3月3日第十五次“全國愛耳日”主題:“愛耳護耳,健康聽力”
愛耳日宣傳標語口號
3月3日--全國“愛耳日”!
加強耳病防治,慎用耳毒性藥物!
重視聽力,愛護耳朵!
開展“愛耳日”活動,提高愛耳護耳意識!
預防耳毒性藥物致聾,提高健康水平!
樹立全民愛耳意識,減少耳聾發生!
3.上帝給了你兩只手,你用它來開拓幸福;上帝給了你兩只眼,你用它來審美世界;上帝給了你兩只耳,你卻用它來趕蚊子。開個玩笑,33愛耳日到了,愿你開心!
4.耳鬢廝磨,你就會陶醉;交頭接耳,你點頭稱對;俯身貼耳,你差點犯罪;吹吹耳邊風,你倍感欣慰。傳情達意,惟“耳”是聽。33愛耳日,愿你生活幸福,常聞佳音!
5.彈一曲快樂交響樂,聲聲入耳,帶給你美的享受;唱一首幸福贊歌,悠揚婉轉,送給你歡快之感;全國愛耳日,愿你愛護耳朵,聆聽生活之美,傾聽自然之趣!愛耳日快樂!
6.耳朵可以明辨是非;耳朵可以探聽財富;耳朵可以偷聽愛情;耳朵可以聆聽祝福。全國愛耳日,好好愛護耳朵哦!祝耳聰目明,聽遍中國好聲音!多傳福音哦!
7.全國愛耳節到了,愿你發揚“耳濡目染”的學習作風,天天和顏如玉“耳鬢廝磨”,相信你的才華大家都“耳聞目睹”!祝你得到的掌聲和稱贊“不絕于耳”!
8.有一處風景叫“蒼山洱海”,有一種愛情叫“耳鬢廝磨”,有一份信任叫“耳目心腹”,有一種祝福叫“大飽耳福”。全國愛耳日,愿你“耳聰目明”有福氣!
9.生活謹防腦進水,洗澡小心耳進水。穿耳其實并不美,一種刑罰亂跟隨。噪音鬧心更鬧耳,聽聽音樂戴耳麥。一生一世一雙耳,全心全意把它愛。3.3愛耳日,愛耳不是三兩天,耳聰目明幸福全!
10.三月三日愛耳日,愛護雙耳講訣竅;煩與惱或憂與愁,耳朵一概聽不到;尋快樂或追歡笑,幸福好運都收好;吉祥話或贊美詞,耳朵統統來擁抱。祝友3.3愛耳開懷笑!
11.又是三月三,耳朵扇一扇,一帆風順行,逍遙喜氣沾,愛耳三月三,有耳人美滿,生活快樂感,工作容易干,護耳三月三,衛生健康安,財富和你挨,金錢家里搬。三月三來到,祝朋友愛耳日快樂!
12.三月三日愛耳日,保護雙耳要重視,送你愛耳小耳環,保護雙耳不遺憾。所有聲音來篩選,噪音立刻被吸收,美音聆聽納入耳,開心快樂笑呵呵,真愛作用無限大,甜蜜幸福耳朵聰。祝親愛的,愛耳日快樂!
13.百花盛開的春天,耳朵能聆聽芬芳,熱情奔放的夏天,耳朵能聆聽浪漫,碩果累累的秋天,耳朵能聆聽喜悅,的雪皚皚的冬天,耳朵能聆聽溫暖。三月三日世界愛耳日,請愛護自己的耳朵,聆聽生活的美妙!
14.風聲、雨聲、歌聲、祝福聲,聲聲入耳;思念、掛念、牽念、短信念,念念關心。全國愛耳日,祝福你:耳聰目明,耳聽佳音,耳福滿滿,生活美滿。
15.音量盡量放小點,耳朵才會舒服點,耳機盡量離遠點,聽力才會健康點,愛護耳朵多一點,傾聽才會清晰點,全國愛耳日,愛護耳朵,保護聽力,聆聽美妙無限,聽取快樂不斷!
16.百鳥齊鳴,聆聽美妙,心情爽爽;動人旋律,傾聽優雅,心情甜甜;歡聲笑語,收聽快樂,心情棒棒;全國愛耳日,愛護耳朵,聽取幸福歡唱,聽見如意歡歌,愿愛耳日快樂!
17.煩心的話偏不聽,守護內心的寧靜;知心的話常說說,耳朵也會寂寞;美麗的地方常走走,讓快樂伴你耳目一新。33愛耳日,讓耳朵代表你的心,聆聽生活的美好。
18.接收訊息的是它,傾聽傾訴的它,欣賞音樂的是它,感受聲音的是它。全國愛耳日,讓我們愛護耳朵,愛護這世間美妙的聲音與樂章。
19.送你美妙的樂曲,愿你聆聽出快樂;送你動聽的話語,愿你聆聽出喜悅;送你溫馨的呼喚,愿你聆聽出親切;送你感人的祝福,愿你聆聽出真心。三月三日愛耳日,送你甜蜜的問候,請你保護好耳朵,讓聽力永不降低。
20.小小雙耳作用大,工作生活離不了,時刻不忘保護它,日子過得才美妙。有水入耳莫慌張,棉簽清潔吸干燥,嘈雜地方要少去,MP3不要聽,手機接聽離耳遠,遠離輻射耳強健。愛護耳朵保聽力,3.3愛耳記心里!
21.今天是33愛耳日,請定期清除生活噪音,聆聽世界天籟。奏響快樂的心曲,感受生命的律動。讓幸福來擁抱,健康來垂愛。愛耳日,愿你所見所聞一切美好!
22.側耳聆聽,平淡中流淌美好;仔細體會,問候中飽含心愿;用心傾聽,文字間隱藏情意。33愛耳日到了,請接受,來自耳朵的祝福。祝你健康快樂!
23.如果你長著順風耳,預示著順風順水;如果你長著元寶耳,預告你財源滾滾。全國愛耳日,無論你擁有怎樣的耳朵,都祝福你:耳聰目明、耳聞目睹天下幸福!
24.如果沒有聽力,世界是一片寂寞;如果沒有聽力,就如同白晝沒有太陽;如果沒有聽力,甜言蜜語該如何訴說?全國愛耳日,好好愛護耳朵,愿你幸福無極限。
25.耳朵是我們的一大寶,喪失聽力不得了。語言交流有障礙,美妙音樂聽不了。平時注意保護它,避免噪音來侵擾。全國愛耳日到了,愿你保持耳健康,幸福生活樂淘淘!
26.沒有聽力,看電影沒有對白,聽歌曲沒有聲音,看tv只有色彩,好心情無法分享,煩惱事無法訴說!全國愛耳日,愿我們都給力愛耳!享受有聲有色的世界!
27.全國愛耳日來到,愛耳護耳很重要;耳朵衛生要保持,安靜環境最適宜;噪音高音要避免,冬季防凍保護好;愛耳問候不能少,愛耳知識傳播好;祝福朋友耳健康,聆聽幸福樂逍遙。祝全國愛耳日快樂!
3、安得廣廈千萬間,大庇天下寒士俱歡顏,風雨不動安如山杜甫《茅屋為秋風所破歌》
4、漸老念鄉國,先歸獨羨君。簡長《送僧南歸》
5、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避趨之林則徐
6、逆胡未滅心未平,孤劍床頭鏗有聲。陸游
7、匈奴未滅,何以家為?霍去病
8、王師北定中原日,家祭無忘告乃翁。陸游《示兒》
9、天下興亡,匹夫有責。顧炎武
10、歸來報明主,恢復舊神州。岳飛
11、寧不知傾城與傾國句子大全/。李延年《北方有佳人》
12、霸基弊不振,晉楚更張皇。柳宗元《詠三良》
13、但使龍城飛將在,不教胡馬度陰山王昌齡《出塞》
14、漢臣曾此作縲囚,茹血衣毛十九秋。汪遵《詠北海》
15、浩蕩離愁白日斜,吟鞭東指即天涯。落紅不是無情物,化作春泥更護花。龔自珍《己亥雜詩》
16、丈夫不報國,終為愚賤人!陳恭尹
17、形勝三分國,波流萬世功。潘大臨《江間作四首其三》
18、只解沙場為國死,何須馬革裹尸還。徐錫麟《出塞》
19、只解沙場為國死,何須馬革裹尸還。徐錫麟<<出塞>>
20、相對向、斜陽凄怨。梁啟超《金縷曲丁未五月歸國旋復。》
21、天時地利與人和。劉過《西江月堂上謀臣尊俎》
22、忽憶周天子,驅車上玉山。李賀《馬詩二十三首其三》
23、國家興亡,匹夫有責。顧炎武
24、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文天祥《過零丁洋》
25、悵然孤嘯,青山故國,喬木蒼苔。倪瓚《人月圓傷心莫問前朝事》
26、鞠躬盡瘁,死而后已。諸葛亮
27、讀書本意在元元。陸游《讀書》
28、國破山河落照紅。朱敦儒《減字木蘭花劉郎已老》
29、野徑云俱黑,江船火獨明。曉看紅濕處,花重錦官城。杜甫《春夜喜雨》
30、宮中羯鼓催花柳,玉奴弦索花奴手。蘇軾《虢國夫人夜游圖》句子大全/
31、為君既不易,為臣良獨難。曹植《怨歌行》
32、待罪居東國,泣涕常流連。曹植《怨歌行》
33、幾日隨風北海游,回從揚子大江頭。
34、位卑未敢忘憂國。--陸游《病起書懷》
35、醉臥沙場君莫笑,古來征戰幾人回。王翰
36、龍虎方交爭,七國并抗衡。張華《游俠篇》
37、操吳戈兮被犀甲,車錯轂兮短兵接。屈原《國殤》
38、望上國,山呼鰲抃,遙爇爐香。柳永《送征衣過韶陽》
39、歸鳳求皇意,寥寥不復聞。杜甫《琴臺》
40、長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艱。
41、病骨支離紗帽寬,孤臣萬里客江干。陸游《病起書懷》
42、天下興亡,匹夫有責。
43、詩界千年靡靡風,兵魂銷盡國魂空。梁啟超《讀陸放翁集》
44、豈余身之憚殃兮,恐皇輿之敗績。屈原
45、尚憶先朝多樂事,孝皇曾為兩宮開。王守仁《元夕二首》
46、瞞人之事弗為,害人之心弗存,有益國家之事雖死弗避。呂坤
47、我自橫刀向天笑,去留肝膽兩昆侖。譚嗣同
48、安得廣廈千萬間,大庇天下寒士俱歡顏,風雨不動安如山。杜甫《茅屋為秋風所破歌》
49、拼將十萬頭顱血,須把乾坤力挽回。秋瑾《黃海舟中日人索句并見日俄**地圖》
50、少年射虎名豪,等閑赤羽千夫膳。元好問《水龍吟從商帥國器獵于南。》
51、盛世垂統之英雄,以襟懷豁達為第一義;末世扶危救難之英雄,以心力勞苦為第一義。
52、楚國青蠅何太多,連城白璧遭讒毀。李白《鞠歌行》
53、待從頭、收拾舊山河,朝天闕。岳飛
54、閑居非吾志,甘心赴國憂。曹植
55、卜宅從茲老,為農去國賒。杜甫《為農》
56、小來思報國,不是愛封侯。岑參《送人赴安西》
57、青春元不老,君知否。辛棄疾《感皇恩滁州為范倅壽》
58、位卑未敢忘憂國,事定猶須待闔棺。陸游《病起書懷》
3. 振興發展,人才是關鍵。
4.事業召喚人才,創業成就人才。
5.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創新人才工作機制。
6.發展是第一要務,人才是第一資源,創新是第一動力。
7.廣攬天下英才,加快振興發展。
近日,國資委發文表彰中糧集團在推動丹江口水庫“愛心魚”公益眾籌項目上的貢獻。
2015年春節前,我國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核心水源地丹江口庫區為保水質,取消庫區15萬只養魚網箱,300萬斤翹嘴白魚亟待銷售。中糧集團積極響應國資委的號召,發起“愛助丹江口齊心眾籌”項目,并借助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平臺進行推廣。
此次眾籌活動影響大,范圍廣,獲得新華社、中國聯通、中國移動、中國石化、中國鋼研、華潤萬家、武鋼集團、中化集團等單位的大力支持和廣大網友的一致點贊,終于在節前順利完成庫存魚的銷售,體現了中糧作為民生央企,為民服務的社會責任,產生了積極的社會影響力和帶動作用。
對此,丹江口人民政府特地發來感謝信,感謝國資委和中糧集團對丹江口庫區漁民的關心和幫助,并期待與中糧集團的進一步合作。
(摘自中糧集團網站)
摘要:WTO《反傾銷協議》和各國反傾銷法對于反傾銷實踐中的損害確定標準在大多數情況下所適用的都是第一條標準,即“實質性損害”標準;而對第二條標準“實質性損害威脅”標準卻鮮有適用;至于第三條標準,即“實質性阻礙一國產業建立”的標準更是很少提及。但是,隨著中國與其貿易伙伴間貿易摩擦的不斷升級以及中國國內新興產業的日益發展,無論是在中國出口產品遭遇的反傾銷案件中,還是在中國國內產業對外提訟的反傾銷案件中,適用“實質性阻礙一國產業建立”標準的情況均不斷發生。
關鍵詞:實質性阻礙;分支產業;產業損害;反傾銷
中圖分類號:F75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2-0594(2009)08-0010-05
收稿日期:2009-03―02
一、“實質性阻礙”標準的含義
“實質性損害”、“實質性損害威脅”與“實質性阻礙一國產業建立”fmateriallyretarding the establishment of an industry)是WTO《反傾銷協議》和各國反傾銷法中所列明的確定傾銷損害存在的三條標準。在絕大多數反傾銷案件中,各國反傾銷當局在對進口產品提起反傾銷訴訟時,適用的標準都是第一條標準,即“實質性損害”標準,適用“實質性損害威脅”標準的案件并不多見;而適用第三條標準“實質性阻礙一國產業建立”標準提起反傾銷訴訟的案子更是寥寥無幾。
上述三條標準的區別在于:國內產業受到“實質性損害”是指一個已經發生了的事實,一個產業受到實際的損害還是損害的現實威脅,是區別“實質性損害”和“實質性損害威脅”的根本標志。另外,受到“實質性損害”的產業必須是進口國已經建立起來的產業,也就是說,“實質性阻礙”標準不能適用于已經建立起來的產業,這種損害只能是對一個尚未建立的新產業而言。因此,一個產業是否已經建立起來,是反傾銷案件中適用“實質性損害”標準還是適用“實質性阻礙”標準的基本標志。某一國家的反傾銷當局如果想對尚未建立起來的產業或幼稚產業進行保護的話,只能適用反傾銷法中的第三條標準,即“實質性阻礙”標準。
“實質性阻礙一國產業的建立”是指傾銷產品并沒有對一國有關產業造成“實質性損害”,也沒有造成“實質性損害威脅”。但是,如果嚴重阻礙了該進口國生產同類產品的一個新產業的建立,進口國也可以將其視為征收反傾銷稅的條件之一。《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第6條以及世界主要發達國家的反傾銷法對于這一標準都有明確的規定:美國1930年《關稅法》、歐盟反傾銷法以及日本、澳大利亞、新西蘭和中國的反傾銷法對“實質性阻礙一國產業建立”的問題都做出了規定,但均沒有給出明確的定義,也沒有對判定“實質阻礙一國產業建立”需要考慮的因素做出相應的解釋。一般認為,阻礙一國產業的建立不能理解為傾銷產品阻礙了擬建立一個新產業的設想和計劃,而是一個新產業的實際建立過程受到阻礙,并且有充分的證據加以證明。例如,某一產業已建立,設備已經購進,但由于傾銷產品的大量進口,造成進口國的某一產業無法開工投產,就可以認為是“實質性阻礙”了該國某項新產業的建立,進口國就可以據此對進口產品征收反傾銷稅。
二、關于“實質性阻礙”標準與新產業建立的爭議案
2003年9月,南非的Scaw Metals公司代表南非關稅同盟的國內產業對從中國進口的鑄(鍛)造研磨鋼球提起反傾銷申訴,申訴方援引WTO《反傾銷協議》中確定傾銷損害存在的第三條標準,即“實質性阻礙一國產業建立”的標準,指控中國的進口產品對南非關稅同盟鍛造研磨介質產業的建立造成了“實質性阻礙”。2003年lO月3日,南非國際貿易委員會正式對原產地或進口來源地為中國的鑄(鍛)造研磨鋼球產品發起反傾銷調查,涉訴方為兩家中國出口企業。2004年5月19日,南非國際貿易管理委員會在其第60號報告中做出初裁:認為傾銷與損害均存在。此案中爭議的焦點就是對“南非關稅同盟新產業”的界定,對南非研磨介質產業是否為“新”產業的判定成為“實質性阻礙”的焦點問題(高虎城,2006)。這是中國出口產品自1979年以來遭遇反傾銷調查的案件中,所遇到的為數不多的適用“實質性阻礙”標準所提起的反傾銷訴訟案件。
本案的出口方代表,“南非國際貿易服務部門”(jnternational trade service,簡稱ITS)對以南非研磨介質產業的建立所造成的“實質性阻礙”作為發起調查的基礎提出質疑:ITS認為,申訴方錯誤地認為自己有權將對產品差異性解釋作為國內新產業的建立,并提請南非國際貿易管理委員會參考其在此前的4018號報告中對“相似產品”的確定。作為調查過程的一部分,南非國際貿易委員會需要確定國內產業的代表資格問題。在上述4018號文件中,南非國際貿易委員會曾指出“本案件的申請是代表國內產業而作出,并且符合反傾銷協議中的發起條件”。按此說法,“國內產業”已經存在,就無需也無法論證“新”產業的建立。因此,申訴方混淆了現存產品系列范圍擴大與新產業建立這兩者之間的區別。
作為本案的出口商,中國五礦公司認為,申訴方在其非保密性的申請書中曾指出:為了迎合市場變化的需求,申訴方開始投資建立制造鍛造鋼磨介質新產業,并且于2003年1月對新的鍛造鋼球研磨介質工廠進行調試。但是,申訴方的該項投資并未構成南非關說同盟“新”產業的建立,因為申訴方聲稱在1999年就已經生產鍛造鋼球。申訴方僅就現在的制造程序所進行新的投資,旨在提高已在南非關稅同盟進行生產的鍛造、鑄造鋼球的產量,這并非新產業的建立。因此,申訴方所謂的“阻礙南非關稅同盟研磨介質‘新’產業的建立”的說法并不成立。
而本案的申訴方代表南非德勤公司指出:正如申訴書所述,對于采用新技術生產設備進行的大量投資的確構成了南非關稅同盟新產業的建立。該生產設備所生產的系列產品從前并未在南非生產或由南非關稅同盟向市場提供。Scaw Metals公司從前生產的是70~120毫米系列的鍛造鋼球以及30~60毫米系列的鑄造鋼球。而南非關稅同盟需要的是70~125毫米系列的鑄造鋼球而不是鍛造鋼球。在鋼產業內,存在著不同的子產業或分支制造業,同樣也包括了研磨介質及其分支制造業。如果遵循該種廣義的對產業的理解方法,就無法保護在南非關稅同盟產業的投資免受不公平貿易的影響。Scaw Metals對于新直徑的鍛造鋼球之研磨介質生產設備的投資從前并未在南非關稅同盟中建立,因此,應被視作研磨介質新分支產業的代表。至于中國五礦公司提及的在先前調查中的同類產品則認為與此案沒有關聯,因為上一次的評估僅僅是為了確定在那次調查中的
相似產品在鍛造和鑄造鋼球中的比較;而本案的問題是具有該種特征的產品以前是否在南非關稅同盟生產以及新的投資是否代表了“新”產業的建立。
南非國際貿易管理委員會參考有關各方申辯后,確認了其在2003年12月17日作出的決定:Scaw Metals對于新直徑的鍛造研磨介質制造設備的投資從前并未在南非關稅同盟建立,并且可以代表研磨介質產業的分支。2004年5月19日,南非國際貿易管理委員會在第60號報告中裁定傾銷成立,并根據“實質性阻礙”標準判定中國的鑄(鍛)造研磨鋼球產品對南非關稅同盟的研磨介質產業造成了損害。
雖然此案最終由于傾銷與損害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而未能對中國出口產品實際征收反傾銷稅,但這一案件的發生卻提供了中國出口產品所遭遇的600余起反傾銷案件中,較為罕見的由反傾銷當局適用“實質性阻礙”標準提訟的案例。此案給我們的一個重要啟示就是對于“新”產業建立的界定問題:分支產業可以代表某一產業,而對于某種分支產業建立的阻礙也可以成為適用“實質性阻礙”標準的基礎和前提,這對中國的反傾銷現狀和國情來說極為重要。一方面,即使中國的出口產品在目標進口國家里沒有同類產品的生產,只要進口國家存在生產同類產品的計劃或即將實施生產同類產品的方案。并對這一方案已經進行了實質性投入或進入了實質性啟動階段,中國出口商品仍有可能遭遇到以“實質性阻礙”標準提起的反傾銷指控。因此,中國的出口商必須對進口國家可能適用反傾銷中確定傾銷損害存在的第三條標準保持警惕。同時,在我國產業對外提起反傾銷調查時,在某些時候,即使進口產品沒有對國內的某一產業造成損害,不能適用“實質性損害”標準或“實質性損害威脅”標準,但這一計劃只要是已經進入了實質性啟動階段,哪怕是某一產業的分支產業的建立,如已經有實質性的資金投入,也可以考慮適用“實質性阻礙一國產業建立”的標準對傾銷進口產品提訟。
三、“實質性阻礙”標準在各國反傾銷實踐中的適用
WTO1994年《反傾銷協議》以及各國的反傾銷法雖然在確定傾銷損害的三條標準中均對“實質性阻礙”作出了規定,但至今尚未對“實質性阻礙”標準的定義做出確切的解釋。在1967年舉行的第六輪多邊貿易談判中達成的第一個反傾銷協議,即《1967年執行總協定第六條的協定》(又稱1967年守則)是對“實質性阻礙”標準作出進一步明確規定的第一次努力,在該守則的第三條“損害的決定”中,損害被確定為包括“實質性損害”、“實質性損害威脅”以及“實質性阻礙某一產業的建立”。該守則進一步規定了“建立”的含義。第3條(a)款規定;建立不一定要工廠或企業已經建立而生產還沒有開始,甚至是精確的計劃或者開始建立工廠,同時僅僅有要想建立一個新產業的意圖是不夠的――必須采取具體措施。守則列舉的三個情況:處于計劃籌建的高級階段、工廠的建設或機器的訂購,就表明需要投入足夠的時間和資本。東京回合談判中,為了爭取美國的接受,對1967年反傾銷守則又進行了進一步修改,從而制定了1979年反傾銷守則,對其中的第三條做了較大的改動,雖然第三條繼續被命名為“損害的確定”。但1967年守則第3條對于“建立”的詳細規定被刪除了。這樣,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就可以根據具體案件對新產業“實質性阻礙”的是否成立做出判定。例如,對某個已經建立但還沒有投入運營的企業,在傾銷產品大量涌入而造成市價大幅下跌的情況下。如果按照這種已經下跌的價格,該企業將不可能實現工廠建立前所論證的預期利潤和利益,或企業投入運營將導致更大的損失等等。此種情況就可以確定該新產業的建立受到了進口產品的“實質性阻礙”。
從目前世界各國適用“實質性阻礙”標準提起反傾銷申訴的實踐來看,“實質性阻礙”標準適用的前提是產業尚未建立,而尚未建立的“新”產業可能存在于以下三種情況:
第一種是進口國對建立產業的計劃與構想還停留在設計藍圖階段,或者已經對某種新產業、新項目進行了一定程度的談判、進行了一定的可行性研究等等,但還沒有作出實際資本的投入,這種情況顯然被排除在適用“實質性阻礙”標準的條件之外,各國反傾銷當局對于類似案件也都作出了否定性裁決。
第二種情況是對新產業有計劃與構想,還進行了實際資本的投入,有證據充分證明這些投入確實是為新產業建立而進行的,如設備的購進等,就可認為是存在適用“實質性阻礙”損害標準的前提。
第三種情況是新的工廠已經建立起來,但還沒有正常運營,如果適用“實質性損害”的第一條標準。尚難以找到同類產品,無法確定損害的存在,這也是進口國當局采用“實質性阻礙”標準而非“實質性損害”標準的一種選擇。
究竟在產業開始生產達到怎樣程度才可以適用“實質性阻礙”標準?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通常的檢驗包括下列因素:(1)生產是從何時開始的;(2)生產是穩定進行還是開開停停;(3)與整個國內市場相比,國內生產的規模;(4)美國產業是否已達到一個合理的“平衡點”;(5)生產活動是否真的形成了一個新產業或僅僅是一家現有企業的一個新產品系列。
在加拿大一樁著名的鱈魚反傾銷案中,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曾對這個概念做出過解釋:(1)適用“實質性阻礙”標準,不僅限于還沒有投產的產業,還包括那些已經開始生產但還沒有穩定經營的新工廠;(2)因為試圖確定一項產業是唯一的,是否對新建產業有實質性阻礙,應根據具體案件決定;(3)對還沒有開始生產的產業,須有充分證據表明該產業的投產已有相當約束。從美國以往的反傾銷實踐來看,在Jeannette玻璃一案中,由于美國生產商沒有獲得價值25000美元的監測設備,因而被認為還沒有為生產進行實質性投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作出終裁:實質性阻礙不成立。在美國審理日本漁網傾銷案中,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第一次作出了“實質性阻礙國內產業建立”的肯定性裁決。由于美國生產商已經為開發一種具有可商銷性的晶體漁網進行了大量的投資,國際貿易委員會認為,如果對日本漁網不征收反傾銷稅,可能會對美國此類產業的新建造成實質性阻礙,因此,國際貿易委員會最終作出了肯定性裁決(孔祥俊,2003)。
在歐盟反日本艇外推進機傾銷案中,歐盟企業控告從日本低價進口的85馬力以上的艇外推進機阻礙了歐盟相同產業的建立,但歐盟委員會經審查后認為,歐盟尚未生產這類產品,也沒有充足的事實表明歐盟正在計劃生產這類產品,歐盟委員會最終裁決不存在實質性阻礙。由此看來,歐盟關于“實質性阻礙”的一般立場是只有在歐盟產業出于“計劃籌建高級階段”的情況下,才可能裁定構成“實質性阻礙”,而要證明這一點,必須提供相關已有的廠房、資金技術等令人信服的證據,主要考慮以下三個方面:證據確鑿,新產業應在建設中,至少計劃已經開始實施。
加拿大國際貿易法庭對一起反傾銷案件審理中
也曾涉及到對“實質性阻礙”標準的認定。法庭認為,雖然企業與生產同類產品的另一企業進行過生產項目磋商,進行中的項目也是真實、嚴肅的,但還不具有明確許諾的性質。而確定和明確許諾的性質才可成為認定實質性阻礙的必要因素。這就是所謂的“實質性承諾”或“實質性開始狀態”。對一個正在進行可行性研究,但還沒有實質性投入的項目,比如說尚無資金投入的項目,不能看作是“實質性承諾”,也不應成為判定實質性阻礙的充分條件。另外,一個生產某種新產品的工廠加入某一產業的情形不能作為實質性阻礙的申訴理由,因為新工廠加入情形中的產業通常認為已經建立,不能適用這一標準。
中國出口產品在美國也曾遭到類似的質疑:1991年1月,美國制鎢公司向美國商務部和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申請對進口自中國的鎢精礦砂進行反傾銷調查。在美國商務部裁定中國出口到美國的鎢精礦砂傾銷幅度為151%之后,還確定國內產業受到了損害,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尚需確定該種損害是否為本案中的中國進口產品所造成的(馬秀紅,2003)。本案中,美國制鎢公司也曾提出了由中國進口的鎢精礦砂阻礙了美國鎢精礦砂產業的建立。通常,國際貿易委員會都是先決定國內產業是否“已經建立”,如果該產業還“未建立”,國際貿易委員會將決定進口產品的傾銷是否阻礙了建立該產業的進程。而如果證實國內產業“已經建立”了,則“實質性阻礙”標準就不能再適用該案。國際貿易委員會將集中考慮是否存在對國內產業的“實質性損害”或“實質性損害威脅”。最后,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認為生產鎢精礦的產業已經持續了很長一段時間,而且該產業的經營是穩固的。因此,國際貿易委員會判斷美國國內鎢精礦產業已經建立。事實上,當被問及該產業狀況時,申請人也表示該產業已經建立。鑒于此,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決定適用“實質性損害”或“實質性損害威脅”標準來判斷國內產業的損害是否存在,從而放棄了適用“實質性阻礙”標準的初衷。
四、“實質性阻礙”標準的借鑒意義
實際上,正因為某項未建立或已在建設中的產業概念比較模糊,要確定對這類產業的“實質性阻礙”存在諸多困難。各國反傾銷實踐中很少使用“實質性阻礙”這一標準。但隨著國際貿易競爭的日益激烈,研究“實質性阻礙”標準對我國現階段的對外貿易實踐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方面,我國的具體國情決定了目前我國國內仍存在著大量新興產業和幼稚產業。例如彩色膠卷、計算機及其軟件業等等,有些產業甚至還在擬建或剛剛興建之中,這都很可能成為外國產品對我國的新興市場進行大量傾銷并對我國新產業的建立造成“實質性阻礙”情況的發生:另一方面,我國是鋼鐵產品的進出口大國。子產業是否可以作為一個新建產業作為適用“實質性阻礙”標準提起反傾銷訴訟的理由對我國來說具有重要的參照意義。自1997年中國首次對加拿大、韓國和美國的進口新聞紙提起反傾銷調查至今。中國已對國外進口傾銷產品提起反傾銷調查達40余起,有效地保護了相關的國內產業。在我國2001年新修訂的《反傾銷條例》第7條中規定:“損害,是指傾銷對已建立的國內產業造成實質損害或者產生實質損害威脅,或者對建立國內產業造成實質阻礙。”盡管迄今為止,中國在對傾銷進口產品的反傾銷中,尚未適用過上述的第三條標準。但是,可以預測,在中國從貿易大國向貿易強國不斷邁進的道路上,隨著中國與其貿易伙伴間的貿易摩擦的不斷加劇。中國反傾銷有關部門援引上述條款的日子也許就在不遠的將來,因此,研究與借鑒歐美等國家關于實質性阻礙的相關案例很有必要。
新興工業化國家韓國的反傾銷制度的一個特點就是經常使用“實質性阻礙”標準,與美國和歐盟等國相比,韓國使用的頻率是相當高的。如1990年對美、日、聚酸樹脂反傾銷案,1993年對美、日、臺玻璃纖維反傾銷案,1992年對泰國滾珠軸承反傾銷案等均是以“實質性阻礙”國內產業的建立為理由而采取反傾銷措施的。
我國反傾銷立法中關于“實質性阻礙”標準的最新、最詳細的規定是國家商務部2003年10月17日、11月17日實施的《反傾銷產業損害調查規定》第二章第九條的規定:“確定對國內產業的實質性阻礙,除了第八條的因素外,還應審查但不限于以下因素:(一)國內產業的建立或籌建情況;(二)國內需求及其增長情況影響;(三)傾銷產品對國內市場狀況的影響;(四)傾銷進口產品的后續生產能力和在國內市場的發展趨勢。”但如何根據上述各種因素,來對某一進口產品實施反傾銷制裁,在我國的對外反傾銷實踐中尚無首例案例。然而,雖然我國的對外反傾銷實踐中沒有以此標準裁定傾銷的損害。但在實踐中卻曾考慮過適用這一標準。
1998年12月8日,作為國內冷軋硅鋼片產品的唯一生產者,武漢鋼鐵集團公司代表中國冷軋硅鋼片產業正式向當時的國家外經貿部和國家經貿委提出了對原產于俄羅斯的進口冷軋硅鋼片進行反傾銷調查的申請。這是自1997年3月《中國人民共和國反傾銷反補貼條例》頒布實施后,我國冶金行業對外所提起的第一起對外反傾銷案。申請人武漢鋼鐵公司指出,自1996年以來,俄羅斯連續三年向中國大量低價傾銷冷軋硅鋼片,在進口數量不斷遞增的同時,出口價格更是不斷降低。并且從中國國內冷軋硅鋼片產業的產銷率、市場份額、產能比、開工率、價格、利潤率、就業情況、mAm資等各項指標來看,從1996年以來。已連續三年使中國的相關國內產業遭受“實質性損害”,我國有關當局最后以“實質性損害”標準對這一案例作出了確定性的傾銷損害存在的裁定。但在這一案例中,國內申請人還同時提出:武鋼擴建后的冷軋硅鋼片廠很可能從竣工之日起就要面臨停產、半停產狀態,俄羅斯產品的傾銷行為同時也對中國的類似產業構成了“實質性阻礙”。但至于申訴是否能夠得到支持的關鍵也同樣取決于新擴建的冷軋硅鋼片生產設施所生產的產品是否可構成冷軋硅鋼片的新產品,從而決定是否可以將其視作一個新的產業(宋和平,2001)。這一案例中出現的情況與上述南非對中國的研磨鋼球案有如出一轍的地方,都涉及到子產業的建立可否被認為是新產業建立的問題,如果是,則可以據此提起反傾銷調查,也可以考慮依據“實質性阻礙”標準對進口產品征收反傾銷稅,否則,就只能考慮按“實質性損害”標準進行裁量。
值得注意的是,GATT第六條第1款僅對“實質性阻礙”產業新建做出的附帶性規定中,對于“新建”的具體所指并不明確,主要分歧是在國內產業計劃、籌備和啟動階段,還是指已經開始實質性的建立階段,尚無定論。而我國《反傾銷條例》中的相關規定中也僅是做出了“審查國內產業的建立或籌建情況”這樣籠統的規定,雖然這種籠統的規定可以使中國的反傾銷主管當局具有較大的自由裁量權,但由于缺乏可操作性的具體條款,在處理具體案例時,應訴方很可能因其不符合WTO的透明度原則而對我們的裁決依據提出異議,同時,在中國出口產品被提起反傾銷調查時,也可能會出現對方濫用自由裁量權的報復行為。
(官桓剛電子郵箱:ghg@dufe.省略)
參考文獻:
高虎城,2006,國外對中國產品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案例集(亞非卷第二冊)[M],北京:商務出版社
【中圖分類號】R57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7484(2013)03-0485-02
腫瘤標志物tumor marker是指在腫瘤發生和增殖過程中,由腫瘤細胞所產生或分泌并釋放到血液、細胞、體液中,反映腫瘤存在和生長的一類物質。能用化學、免疫和分子生物學方法進行定量地檢測。包括蛋白質、激素、酶和多胺以及癌基因產物等。腫瘤標志物的血清水平一般與惡性腫瘤的發生、發展、消退、復發等具有良好的相關性。在正常組織或良性疾病中不產生或產生極微。因此,通常通過腫瘤標志物的血清水平測定,可以獲得有關惡性腫瘤的輔助診斷、療效觀察、評判預后以及預報復發等方面的信息。臨床上常用的乳腺癌腫瘤標志物有:CA153、CEA;補充標志物有:CA549、hCG、降鈣素、鐵蛋白等。我們以定量的方法檢測敏感性和特異度相對較高的5個標志物:血清腫瘤相關抗原(CA15-3)、癌胚抗原(CEA)、惡性腫瘤特異性生長因子(TSGF)、組織多肽特異性抗原(TPS)、C-erbB2,研究它們在評估乳腺癌發生發展中的作用,特別是找到早期預測乳腺癌的可靠標志物。
1 對象與方法
1.1 檢測對象所有納入患者105例均為女性,良性組:20例,其中乳腺病6例,乳腺纖維瘤14例,平均年齡36歲。乳腺癌組:共85例,其中浸潤性導管癌66例,浸潤性小葉癌14例,髓樣癌2例,乳腺浸潤性篩狀癌3例。采用1997年國際抗癌聯盟公布的乳腺癌TNM分類法進行TNM分期,其中Ⅰ期27例,Ⅱ期25例,Ⅲ期19例,Ⅳ期14例,平均年齡44歲。兩組病例均于治療前清晨取靜脈血3ml,所有乳腺癌均經病理確診的初診者,排除患有其它腫瘤。
1.2 檢測方法靜脈血離心取上清液,ELISA法測CA15-3、CEA、TSGF、TPS,試劑盒購自瑞典CanAg公司和IDL生物試劑公司。原理為生物素-親和素雙單抗夾心法,形成親和素-生物素-抗體-抗原-酶標抗體復合物,以日本BIO-RAD公司生產的MODEL550用淋巴細胞分離液分離淋巴細胞,異硫氰酸胍-酚-氯仿一步法細胞RNA。以逆轉錄FQ-PCR法檢測。引物由上海生物工程公司合成,正反義引物分別為5’-AGCCGCGAGCACCCAAGT-3’,5’-TTGGTGGGCAGGTAGGTGAGTT-3’,探針:5’-CCTGCCAGATC CCGACCCACCT- 3’。FAM熒光作為報告基因標記探針5’端,TAMRA熒光為淬滅基因標記3’端。逆轉錄反應20μl,42℃反應55min。FQ-PCR反應,逆轉錄產物5μl,引物400nmol,探針150nmol,dATP、dGTPdCTP各200μmol,dUTP 400μmol,TaqDNA酶1.25u。在美國ABI公司生產的7700Sequence de tector分析儀上進行分析,每份標本均做C-erbB2和β2-微球蛋白測定。擴增參數為:50℃ 2min,95℃ 10min,94℃ 0.5min,66℃ 1min,35次循環。采用BIECHE的標準曲線制備方法,在每次均使用標準品制備標準曲線。根據曲線,儀器自動計算C-erbB2和β2-微球蛋白的拷貝數/ml,以C-erbB2和β2-微球蛋白比值作為C-erbB2的表達水平。
1.3 判定標準臨界值:CA15-3為19.3u/ml;CEA為5.0ng/ml;TSGF為64u/ml;TPS為15.8u/L;C-erbB2為C-erbB2/β-actin 1.90,超過臨界值為陽性。
1.4 統計學方法計量數據以(±s)表示,采用SPSS 10.0統計軟件,進行t檢驗,計數資料采用χ2檢驗。
2 結果
2.1 良性乳腺疾病組和乳腺癌組CA15-3、CEA、TSGF、TPS、C-erbB2的測定結果:5種標志物的水平及陽性率明顯高于良性病變組(P
2.2 單項指標對于乳腺癌診斷的評價根據良性對照結果,CA15-3、CEA、TSGF、TPS、C-erbB2對乳腺癌診斷的陽性率分別為51.77%、45.88%、54.12%、38.82%、65.88%,乳腺癌Ⅲ期的陽性率明顯高于Ⅰ期(P
2.3 聯合檢測對Ⅰ期和Ⅱ期乳腺癌診斷的評價以上單個腫瘤標志物對乳腺癌診斷陽性率不高,特別是對早期乳腺癌診斷陽性率較低,我們選擇陽性率相對較高的標志物進行組合,可以提高Ⅰ期和Ⅱ期乳腺癌診斷的靈敏度。其中以CA15-3、TSGF和C-erbB2聯合,其特異性和敏感性與其它三種標志物組合相比差異有顯著性(P0.05)。
3 討論
乳腺癌患者做腫瘤標志物檢查時,如果主要標志物不足以明確判斷腫瘤活躍程度或情況,還需要做補充標志物的檢查,如果主要標志物和補充標志物數值都升高,則更加強了腫瘤活躍的說服力。目前,關于乳腺癌標志物的研究有很多如:糖類抗原CA15-3、CA125、BCA225、CA27-29;蛋白及肽類抗原乳腺癌特異蛋白、胰島素樣生長因子、雌激素受體(ER)和孕酮受體(PR);還有基因C-erbB2、EIA、Survivin、CYFRA21-1等[1]。臨床上用于乳腺癌診斷的標志物主要有CA15-3、CEA、TPS、C-erbB2和TSGF等,單獨使用靈敏度都比較低,特別是用于早期診斷漏診率較高。如何提高早期診斷率是目前國內外學者共同關注的問題。CA15-3是從轉移性乳腺癌中分離出來的腫瘤抗原,主要存在于乳腺上皮管腔面,當細胞惡變時,血清水平明顯升高,也是目前應用最普遍對乳腺癌較為特異的腫瘤標志物。但在早期乳腺癌診斷中,單獨使用因靈敏度較低,應用價值不大[2]。TSGF檢測是由我國近幾年研發,用于體外篩查惡性腫瘤的方法。TSGF的檢測有助于發現人體早期或亞臨床期惡性腫瘤,檢測各種惡性腫瘤,其敏感度為50.0%~91.1%,特異性不低于90%[3]。C-erbB2基因在乳腺癌中擴增率為18%~47%,美國Strectfus報道乳腺癌患者唾液中C-erbB2蛋白含量較正常人高10倍以上,有望用于早期乳腺癌的篩查。鄧君等[5]研究31例早期乳腺癌時,發現C-erbB2陽性診斷率為50.6%,明顯高于其它常用診斷標志物。針對單項檢測指標陽性診斷率較低的特點,許多研究者嘗試用多項指標組合以提高陽性診斷率,有人主張高危人群乳腺癌篩查用乳腺癌特異蛋白、TPS和C-erbB2,而對于病情監測和術后早期復發用CEA、CA15-3聯合[4]。我們根據目前乳腺癌研究成果,將陽性率較高的幾個標志物進行組合,利用ELISA和FQ-PCR方法客觀定量分析各指標,發現CA15-3、TSGF和C-erbB2聯合診斷早期乳腺癌(Ⅰ期和Ⅱ期)陽性率達76.9%,明顯高于單個標志物和其它三指標組合的陽性率(P0.05),并且特異性達到83.3%,基本滿足臨床需要。因此要保證較高陽性診斷率,又不增加患者經濟負擔,CA15-3、CEA、TSGF、C-erbB2三者聯合檢測值得臨床應用。
綜上所述,腫瘤標志物在乳腺癌的檢測中發揮著不可忽略的作用,又因其價格低廉容易被病人所接受,在乳腺癌的初步篩查中至關重要。專家建議,即使病人自我感覺沒有特別不適,還是建議每年做一個腫瘤標志物的檢測,以求安心。
參考文獻:
[1] 劉慶濤,于端珍.CA153在乳腺癌診斷及術后監測中的臨床應用[J].腫瘤研究與臨床,2000,12(5):327-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