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7-31 16:4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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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自然生態環境對人類的生存發展意義重大。化學實驗對于科研和教育的發展固然也有極為重要的推動作用,但并不意味化學實驗就可以無視對生態環境的不良影響。可能少量的化學實驗對于環境的影響微乎其微,但是在不斷形成規模的化學實驗中,這種污染問題日益凸顯出來,而且經過長時間的積累后,可能會引發嚴重的環境污染問題。因此,針對當前化學實驗室的運行情況,相關部門必須采取一定的防治措施,減少其對環境造成的危害。
1化學實驗室形成的污染源頭
根據調查分析來看,化學實驗室所形成的污染源頭主要來自科研機構、企業和教育機構。其中最主要的是企業和高校與化學實驗相關的實驗室,由于許多高校的化學實驗室是教師、科研人員、學生開展化學實驗的重要地點,每天都會有大批的人員嘗試各種化學實驗,產生種類多樣的化學實驗“三廢”。通過調查了解發現,很多教育機構對于化學實驗產生的廢物,沒有制定完善可行的管理、處理機制,大多被當作普通垃圾處理掉,甚至很多實驗廢水、廢料被直接倒入下水道、垃圾桶。沒有經過嚴格處理的化學實驗“三廢”從實驗室流出,且其數量在不斷增加,存在較大的污染風險。相比于傳統的工業生產和制造單一的化學污染,化學實驗中所采用的化學藥品種類較多,各類實驗原料所形成的廢棄物成分也十分復雜,因此,產生的污染也更復雜。
2化學實驗室污染物成分及其危害分析
化學實驗室所產成的主要廢棄物由固體、氣體和液體構成。
2.1液體污染物
從成分構成來看,化學實驗室所產成的液體污染物主要分為有機物和無機物。通常情況下,因為穩定性強、難分解的特性,有機污染物會比無機污染物引發更多的環境污染災害。很多學校的化學實驗室由于沒有設計合理的化學污染物處理方案,也沒有做好人員的防污染處理意識教育,使得很多化學實驗室在實驗完成之后,直接將這些實驗廢水倒入下水道或者廁所,經年累月之后,必然會影響周圍的土壤、地下水環境等。一些實驗中的有機污染物被排放到環境后,可能會對環境產生長久的影響,引發一些生物種群的變化。比如溶解氧效應會加劇水質惡化,威脅水生生物的生存[1]。
2.2氣體污染物
化學實驗室所產生的污染廢氣主要是化學反應中產生的有害氣體和可揮發性物質。泄露的污染氣體可能包含甲醛、苯系物、有機溶劑、汞蒸氣等。很多實驗室規定在實驗過程中要保持環境通風,雖然這是保護人員安全的重要措施,但是這些未經處理的污染氣體被直接排放到空氣中,必然會對周圍環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和破壞。
2.3固體污染物
化學實驗室所產生的固體廢棄物種類較多,包括樣品材料、合成產物、消耗或者破損的實驗器材、一次性的實驗消耗器材等。這些固體廢棄物通常包含較為復雜的化學成分,也可能殘留各種有害的化學物質,尤其一些有毒化學試劑,若處理不妥當,容易引發不良的污染事故。
3造成化學實驗污染的原因分析
3.1環保意識不足
由于當前社會市場中各類化學實驗室的數量不斷增加,形成的污染物會對自然生態環境造成極大的影響。但是許多人員對化學實驗室產生的各類廢棄污染物造成的污染問題以及對環境、民眾產生的污染危害性都沒有形成足夠的認知。一些學校的化學實驗室就存在缺乏科學的管理制度、管理化學實驗“三廢”認識不到位、意識過于單薄的問題,認為實驗產生的廢棄物根本無法造成污染,加強防治是小題大做。在這樣的意識影響下,很多人員直接將廢棄液體、固體倒入下水道、廁所、垃圾桶,或者直接就地掩埋,學生也沒有受到良好的指引,導致這種隨意傾倒實驗廢物的現象更加嚴重。
3.2管理投入不足
企業、高校化學實驗室由于在運行過程中沒有足夠的資金投入和人員保障,缺少處理實驗廢棄物的強制制度和設備,即使管理人員和使用者有環保意識,依然對污染防治無能為力;而且缺少環保資金投入,也間接導致相關的環保工業發展緩慢。3.3化學實驗污染物沒有完善的收集處理流程由于化學實驗所涉及的各類化學實驗樣品種類繁多,收集處理的方法會涵蓋多門化學學科知識,導致整體的化學實驗廢物的收集處理流程工序十分復雜,需要由專業人員進行處理,且處理成本較高。
4完善化學實驗室污染防治工作的措施
4.1強化管理、使用人員的環境保護意識
隨著科研、教育活動的不斷增多,很多地區開展的各種化學實驗數量增加、頻率加快。相關環保部門應重視化學實驗室產生的污染危害,并加大防治工作的開展力度。21世紀初,國家就已經制定了相關的化學廢氣物防治政策,并且對化學實驗物的處理排放也進行了明確的規定。比如《水污染防治法》就明令禁止向水中排放酸液、堿液、油污等廢棄液體,更是禁止將含有鉛、汞、鎘、氰化物等有害物質向周邊土壤、水源中傾倒、排放或者掩埋。這些法規都明令禁止直接排放相關污染物,必須經過專門的處理來減輕其對周邊環境的危害。因此,為了遵守國家的相關污染防治規定,相關管理監督人員應起到相應的監管責任。針對學校等教育機構,教師等管理者也需要做好引導帶頭的作用,重視化學廢棄物隨意排放對環境造成的巨大危害,并且積極向學生們宣傳相應的環保防治措施,強化學生的環保和污染防治意識,降低化學實驗造成的環境危害程度[2]。
4.2規范實驗室的選址建設、加強管理
化學實驗室的布置建設也需要嚴格遵循國家相關的環保建設規定,如《環境保護法》和《環境影響評價法》。為了從源頭上控制和減輕化學實驗室在實驗中所造成的污染和危害,科研機構和高校等在新建、改建、擴建實驗室時,要切實遵守環境評價制度規定;此外,必須要合理規劃布局實驗室,尤其要注重一些特殊實驗室的布局和選址,完善實驗室污染防治體系,同時也與高校環保體系建設相互連接,促進環保防治工作的有效宣傳和開展。此外,高校的實驗室還需要落實環保評估工作。比如當前很多實驗室在資質認證和環境評估方面都有關于廢棄污染物的處理管理措施,但是這些規章制度很多都流于表面,在實際操作中,并未很好地體現和落實。所以,針對此類情況,國家應該有針對性地制定相應的環保強制性標準,推行實驗室ISO14000號環境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嚴格將相應的管理措施落實到實驗室管理中。
4.3具體的化學污染防治措施
4.3.1減少有毒化學試劑的使用很多化學實驗會造成嚴重的環境污染,都是由于在化學實驗中使用了較高毒性和危害性的試劑原料。因此,實驗部門在保證實驗效果的前提下,應盡量使用無毒無污染或者危害性較小的試劑原料來替代,而這也是降低實驗污染危害性的有效途徑。4.3.2強化實驗廢氣的處置在實驗過程中,一般的實驗廢氣可能會通過通風管道、通風櫥,然后再經過空氣稀釋后排出。實驗室要將大量的有毒氣體經過嚴格的處理后才能進行排放,可以對實驗室通風管道排出的廢氣進行活性炭的吸附處理,然后經過空氣污染檢測后排放。此外,為了減少實驗過程中產生的粉塵,滿足實驗室基本的環境要求,還要對實驗室的具體環境進行優化設置,比如對墻面、地面的建設材料進行優化,使用一些可以減少揚塵的材料。同時,實驗室與外界的通風口都應該加裝過濾設備,防止實驗過程中的有害氣體外泄。4.3.3廢棄液體的處理實驗室產生的廢棄液體需要實驗人員按照廢棄液體的化學特性進行合理處理,要選擇合適的收集容器并挑選合適的存放地點。要保證容器良好的密閉性,而且存儲液體時不能混合存放。裝有廢棄液體的容器一定要貼上明確的標簽,記錄其具體的液體種類、性質、存放時間以及后續的處理時間[3]。4.3.4廢棄固體的處理實驗后的廢棄固體要盡可能地保證回收后再利用,如果某些物質確實無法回收再利用,如含有有毒物質的固體廢棄物需要進行嚴格的處理。常見的一些方法是將其與水泥混合凝固后,排放到遠離生活住宅區的位置進行深埋處理,或者采取焚燒處理的方式。當然很多中小型實驗室可能不具備自主回收處理的條件,所以應該積極聯系相關處理部門來妥善處置[4]。4.3.5完善試劑樣品的共享調度網絡失效、過期的化學實驗試劑和材料的處理方法,一直都是世界性的處理難題。很多試劑、材料由于使用不及時,導致過期、失效,要想處理,對經濟和技術成本的要求較高。針對這類問題,各個地區的實驗室可以合作成立一個區域性的試劑、材料共享調度網絡,將一些具有危害性、污染性且容易過期失效的試劑和材料分享到調度網絡中,實現區域性的資源共享,可以很大程度地減少大批量的化學試劑過期失效的問題,還能降低各個實驗室的經濟成本。
5結語
由于化學實驗室長期頻繁的實驗活動,造成的環境污染已經逐步凸顯。為了順應我國綠色發展的理念,在開展各類化學實驗時,必須懷有生態保護意識。本著“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化學實驗室作為污染的源頭之一,必須擔負起環保的主要責任,進一步完善建設、實驗和處理的方式,避免給我國生態環境造成更嚴重的危害。
[參考文獻]
[1]傅雪梅,孫源媛,蘇婧,等.基于水化學和氮氧雙同位素的地下水硝酸鹽源解析[J].中國環境科學,2019(9):369-376.
[2]劉芳彤,邢鋼,陳曉越.液體推進劑實驗室的環境污染與控制[C].青島:中國化學會第八屆全國化學推進劑學術會議論文集,2017.
長期以來,我國基于國家至上和國家權力無限的觀念,奉行國家本位模式。其最大特點是行政機關在犯罪治理中居于壟斷地位,政府是環境污染犯罪治理的主導力量。犯罪治理的政策主要來自于政府的政策和方針,治理策略也會隨著政府政策的變化而變化。而政策往往具有相當的靈活性,這就導致治理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在政府本位的治理模式中,依附于政府政策的法律制定、執行的可預測性和穩定性不能得到保障,同樣的犯罪行為隨著政策的變化會導致不同的后果。由于治理政策經常變化,導致治理的效果大大降低。另外,國家本位治理模式認為對環境污染犯罪的處理是國家的事情,政府是犯罪治理的直接責任人。在環境形勢惡化期間,為了維護政府的權威,樹立公信力,政府往往會違背犯罪治理的基本規律,采取專項整治或治理等方式,集中投入司法資源和社會資源對環境污染犯罪進行整治,反而造成社會資源的更多濫用和浪費。
環境污染犯罪的發生涉及諸多因素,其犯罪原因是一個多層次的復雜系統。治理環境污染犯罪必須注意觀察與環境污染犯罪的發生有密切聯系的各種社會關系,重視對環境污染犯罪原因的控制。由于環境污染犯罪治理所涉技的因素眾多,單靠政府無法應對環境污染犯罪發生的諸多因素。因此,治理環境污染犯罪應該是整個社會的共同責任,必須動員整個社會力量。不論是作為社會組織管理者的政府,還是作為社會組成部分的社會團體、組織以及公民個人,都是環境污染犯罪治理的主體。當然,社會公眾參與到環境污染犯罪治理并不是否定國家在環境污染犯罪治理中的作用,而是在強調國家的引導作用、明確政府責任的同時,充分發揮社會公眾在環境污染犯罪治理中的作用,推動環境污染犯罪治理的主動性。在現代社會,國家并不會主動介入社會生活,傳統行政法手段或刑罰手段往往只在發生了危害社會秩序或他人人身財產安全之時才對污染行為加以規制,是一種消極的被動控制。但是,環境污染具有破壞范圍廣治理恢復困難的特點,這就要求必須在污染之前就進行主動控制。可以說,環境污染的特殊性客觀上促使環境污染犯罪治理的革新,這種革新反映了環境污染犯罪治理模式應該是一種以預防為前提的治理模式,轉變集中表現在社會公眾與政府協同合作。社會公眾與政府的協作可以充分調動社會多元力量和運用多種社會控制手段,既重視打擊環境污染犯罪,又注重事先預防和控制環境污染犯罪。
公眾參與到環境污染犯罪治理中對環境污染進行非政府的控制是環境污染犯罪治理的發展趨勢,政府和社會的協同合作應該成為新時期我國治理環境污染犯罪的基本方式。我國推動公眾參與環境污染犯罪治理,可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第一,培育公眾參與環境污染犯罪治理的意識與熱情。公眾參與環境污染犯罪治理最根本的問題是如何激發公眾參與的意識和熱情。在司法實踐中,經過參與個案經驗的積累,公眾參與的意識和熱情正逐步提高,但是,從整體上看社會公眾參與環境污染犯罪治理的意識和熱情還是難以滿足環境污染犯罪治理的要求。為了提高社會公眾參與的意識和熱情,一方面可以發揮媒體的推動作用,特別是在網絡化時代,媒體不僅可以提供環境污染犯罪信息、宣傳環境污染犯罪的嚴重后果,從而激發公眾參與的熱情,也可以為公眾參與提供良好的途徑和平臺;另一方面,政府應采取各種措施鼓勵公眾參與環境污染犯罪治理,例如,可以通過獎勵的方式鼓勵公眾參與到環境污染犯罪治理中。
第二,建立環境污染犯罪信息公開制度。公眾只有在知情的前提下才能參與,知情權是公眾有效地參與環境污染犯罪治理的前提與基礎。為了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必須建立和完善犯罪信息公開制度,可以使公眾了解環境污染犯罪的規律、特點,從而提高犯罪治理的有效性。犯罪信息公開也可以引起公眾對環境污染犯罪問題的關注,激起強烈的社會輿論,提高公眾參與犯罪預防的責任感和自覺性山。因此,應當采取適當的措施,建立環境污染犯罪信息公開制度,為社會公眾獲取信息提供必要的保障。
第三,完善環境刑事司法制度。在環境刑事訴訟中,可以提高被害人的訴訟地位。環境污染犯罪案件在我國是公訴案件,只有檢察機關才有權提起刑事訴訟,對犯罪人進行起訴。但是,環境污染犯罪與其他刑事犯罪的性質顯著不同,其侵害的對象具有不特定性,涉及的區域廣,危害程度極大,且難以回復。因此,可以賦予被害人在環境刑事訴訟中的自訴權。同時,環境刑事訴訟過程要符合司法民主與公開的要求,將社會公眾參與到訴訟過程中,既確保社會公眾分享到司法權,又有助于把公眾的良知引入刑事司法,使得刑事司法更加接近公眾情感,從而激發公眾參與環境污染犯罪治理的熱情。
治理體制: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
環境違法行為與環境污染犯罪行為的危害程度不同,在性質上并無差異,但危害程度的不同就導致了法律后果和處理機制的迥異。在我國法律體系中,環境違法行為與環境污染犯罪行為在處理機制上具有絕對的區別:環境違法行為由行政機關處理,環境污染犯罪行為由司法機關處理。這種治理體制貌似明確,但是,由于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各自形成封閉的體系,沒有形成順暢的銜接渠道,直接導致對環境領域犯罪行為的追究受阻。
在環境治理領域,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不順暢的主要原因在于在治理的權力分配不合理,行政權過大,制約了司法權。在司法實踐中,公安部門雖然可以獨立地對涉嫌環境污染犯罪的案件進行立案偵查。但是,由于環境污染本身的復雜性,無論是對環境污染行為、危害結果的調查,還是對因果關系的認定都不同于其他的刑事案件。由于公安機關對環境污染缺乏專業知識和收集證據的能力,導致公安機關事實上對環境污染犯罪案件材料的來源主要依賴于環保部門的移送。根據《關于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的若干規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在查處環境違法行為的過程中,發現有符合移送條件的案件,應當立即指定兩名或者兩名以上行政執法人員組成專案組專門負責,核實情況后提出移送案件的書面報告,報經本部門正職負責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負責人審批。決定批準的,向同級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移送手續;決定不批準的,應當將不予批準的理由記錄在案。按照這一規定,環保部門對環境污染案件是否移交司法機關具有重要影響,他可以根據自身的判斷來決定對涉嫌環境污染犯罪的案件是否移送給司法機關。從程序看,行政機關對環境污染案件具有較強的篩選功能,完全有可能過濾一些案件,從而導致一些環境污染犯罪行為難以進入到刑事司法程序。事實上,在我國一些社會影響很大的環境污染案件無法進入司法程序,很多都是由于環保部門的不作為所造成的。
在現有的治理體制中,由于行政執法不嚴,導致刑事司法承擔著很大的壓力。環境狀況的持續惡化促使社會推動刑事司法強勢介入到環境污染治理領域,《刑法修正案(八)》對污染環境罪的犯罪構成進行了修改,降低了成罪標準,擴大了法網。刑事司法的強勢介入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據不完全統計,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出臺后的半年內,環保部門向公安機關移送了近300起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超過近5年的總和;公安機關已立案偵辦247起此類案件,相當于過去10年立案總量。通過刑事司法倒逼環境行政嚴格執法的方式,盡管在短期內具有一定效果,但是,過分使用刑罰手段也會過度透支司法信用,從而助長不法分子的投機心理。環境污染犯罪治理體制改革的核心問題還是如何解決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問題,從而推動行政機關與司法機關應對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的協調性。
協調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關系,可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第一,建立專業的環保警察,即在公安機關內部設立專門的環境污染犯罪追訴機關。目前,國內一些省份已經開始了設置環保警察的嘗試,例如河北省于2013年9月18日成立了全國首支環境安全保衛總隊。環境警察機構的建立既是用刑事手段保障環境行政執法的權威性和效能,又避免了行政機關與司法機關之間因為立場、角度的不同而產生沖突。
第二,構建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一體化的信息平臺。環保部門、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可以借助電子化辦公系統設置聯合執法系統,由行政機關與公安機關將各類環境污染案件信息錄入系統,在案件線索、行政處罰結果、法律文件、數據規定及案件處理程序上,逐步實現環保部門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信息聯網共享。環境違法信息平臺建設既可以強化司法機關對環境行政執法的監督,也可以提高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公開與效率,從而更好實現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對接。
第三,加強檢察機關對環境行政執法的監督。檢察機關是我國法定的法律監督機關,可以對環境行政的執法活動進行監督。檢察機關的監督可以包括日常監督和專項監督:日常監督是根據信息平臺對錄入系統的環境污染案件的執法情況進行全程監管,促進環境執法人員嚴格履行環境監管的職責;專項監督是檢察機關定期對環境執法機構的案卷進行抽查、評查,以考慮案件辦理是否合法、有效,有無存在該移送而不移送的案件。
治理手段:刑罰與其他治理手段的協調
從國外的經驗來看,犯罪治理應當是合理使用多種手段的系統性治理策略,單純依靠某一因素或某一手段無法達到犯罪控制的預期目的。在我國,政府是環境污染犯罪治理的直接責任人,由于行政手段和刑罰手段具有猛藥的作用,短時期內效果比較明顯,因此,刑罰手段與行政手段是治理的慣常手段,而其他手段基本不受重視。同時,在當前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不順暢的法律制度背景下,行政處罰方法與刑罰方法相互脫節,各自為戰,未能對環境污染的治理形成應有的合力。刑法理論一般認為,刑法具有謙抑性,只有當其他法律不能調整某種社會關系時,才由刑法予以調整;只有當其他法律不足以抑止某種危害行為時,才由刑法予以處罰。我國刑法對犯罪的規定模式是立法定性又定量的模式,只有行為的社會危害性達到一定程度才能由刑罰制裁。在環境污染犯罪治理中,由于污染行為輕重有別,所以處罰也應該有區別。環境行政法對一般的環境污染行為進行處罰,而刑法對嚴重的環境污染行為進行處罰。
1.1環境污染治理設施分類在城市環境污染治理與社會管理中,需要按照“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許可管理辦法”的規定,使城市的所有人員,都自覺的把各級環境污染治理設施按照規定分類放置,如可以按照生活污水、工業廢水、除塵脫硫、工業廢氣、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除外)和不同的生活垃圾等不同的類別[2],進行分類處理,這樣就可以使在城市生產生活中的大氣、水、固體廢棄物等污染治理上發揮作用。使它們不能成為污染源,而成為城市的資源。
1.2環境污染治理技術的發展由于中國的環保工作起步較晚,環境污染問題還是近30年的重要工作,雖然也投入了很大力量,有了一些管理模式,但各類環境污染治理設施發展還不成熟,尤其是中國在城市環境污染治理中,在一些高新技術和企業產品更新換代的能力上,都存在著很大的發展優勢。對于這些都是當前城市環境污染治理與社會管理的中心任務。例如,在城市污水治理方面,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城鎮的生活污水處理設備已經有了較大的發展,在這些城市污水處理中,大多采取的模式是集污水處理工藝為一體,然后再選擇利用其生活污水處理裝置,對這些城市污水進行處理,就可以使這種生活污水處理設備得到廣泛的應用,這種設備可以在城市環境污水處理中,廣泛應用于污水量較大的需要,尤其是對于那些還沒有城市污水處理廠的地區和小區建筑物,非常實用的利用這種設備,來解決污水的處理問題;還有一些城市有一些分散的人群聚居地,在這些城市的居民聚居區,他們也會產生污水,也需要處理污水。雖然在工業廢水處理上,隨著高科技時代的到來,城市環境的污水處理產品的質量水平得到較大的提高,這些成果的來源主要是中國的廢水處理工藝得到發展,這使中國的工業廢水處理設施中,經常使用工藝新型的各種設備,尤其是這些設備在中國已經都能生產。這使中國在建污水處理廠,幾乎可以全部采用國產設備,這對于污水處理具有很大優勢[3]。在固體廢棄物的治理方面,在中國的不同區域采取不同的手段,關于工業固體廢物處理方式,一般都采取衛生填埋法、焚燒法等不同的方式,也有將這些廢棄物堆置于郊區,然后在上面覆土,再利用土地進行綠化,這樣不僅可以處理廢棄物,而且可以增置城市新的景點。但對于這些生活垃圾來講,中國處理方式仍存在許多不足,在目前,仍然是利用填埋、堆肥與焚燒三種方式來處理固體污染物[4]。
2城市環境污染治理與社會管理現狀
2.1環境污染治理與社會管理模式就全國城市環境污染治理而言,中國城市環境污染治理與社會管理的工作模式,基本上還沒有走出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模式。這種模式在中國主要有兩種:其中一種,是城市污染企業需要建設污染防治措施,這種措施是一種可以處理污染物處理設備,它可以來處置企業在生產系統中產生的污染物,也有些單位運行本單位的環境治理設施,這樣也可以解決環境保護工作,也就是企業自己負責城市環境的運營管理;另一種城市環境污染治理的管理模式,是利用公共性的措施來治理污染的防治措施[5],這是一種需要依靠政府籌資,來建設城市環境管理系統,用這種方法來統籌解決城市環境的污染治理。關于將環境污染治理設施,實施進入市場化模式,就是要將城市環境污染治理,實施專業的、具備污染治理運營資質的企業,就需要進行統一的運營管理,能夠更好的實現環境污染治理設施的正常運轉,也能夠更好的使污染物達標排放,提升城市環境的污染治理力度,并且有利于培育社會化,時至今日,這種城市環境污染治理的管理模式,已經在中國的廣州、深圳、東莞等經濟較發達的地區[6]得到較好的發展,其他的一些城市中,這種模式只是在外資企業和中外合資企業較多的地區有較好的實施,顯然,對中國來講,要實施這種環境污染治理與社會管理模式,還需要做較大的努力。
2.2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認定情況改革開放30多年來,中國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認定有了較大發展,從1999年計算,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頒布《環境保護設施運營資質認可管理辦法(試行)》,到2004年,中國施行《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許可管理辦法》,這些政策已經在全國各地的城市環境污染治理中,已經建立起一大部分城市環境污染治理的運營機構。目前,城市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證書,在中國有效期內的持證單位約2100家。幾年來,環境污染治理設施專業化、社會化、市場化運營在中國,尤其是江蘇、上海、山東、廣東等東部沿海發達地區得到了較快發展,取得了一定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這主要表現在: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穩定性有了大幅提高,大大提高了達標排放率;加快了工業污染集中處理(解決了中小企業的污染治理問題)、城市污水、生活垃圾等集中處理工程領域設施運營的市場化步伐;充分發揮集約化優勢,規模化運營,降低了企業污染治理成本;培育了環保設施運營管理服務業的發展,提高了運營人員水平。
2.3現行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管理存在的問題目前,從中國城市環境的污染治理的發展情況看,城市環境污染治理的專業運營企業,大部分集中在上海、廣州、深圳等經濟較發達的城市[7],在這些城市中也得到較好的應用,但在中國還有許多地區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管理還比較薄弱,亟待快步趕上去,才能夠實現環境保護的目標。
2.3.1傳統的“兩種模式”的問題在中國城市環境的污染治理過程中,長期應用“兩種模式”,來實施城市環境污染治理的模式,都會在資金的使用上帶來困難,對于這些困難,無論是排污單位建設污染防治措施,還是利用公共性措施來解決城市環境污染的防治措施,都需要投入較大的資金,因此,對于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的費用是較大的,這無論是對企業還是對政府來講,壓力都是很大的;同時還有在技術上、管理人員急需的困難,目前,在一些城市,環境管理工作人員不是專業性的工作人員,就容易出現他們的技術水平良莠不齊,很難使他們在工作中,達到環保設施的正常運轉。再加上中國城市環境污染治理長期以來,沿襲使用的“兩種模式”,這些問題都使城市的污染防治運行難以與企業運行模式統一起來,這里主要存在著效益問題,對這種設施運行管理的單位或個人來說,如果在城市環境污染治理不進行成本效益核算,就會使城市環境污染治理工作,沒有明顯的經濟效益,有些還可能出現虧損,城市的環境污染治理就很難見到實效,必須提高企業的積極性,才能保障城市污染防治設施的正常運行。
2.3.2城市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能力薄弱問題城市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能力,以南京的環境污染治理為例,2012年南京在繼續推進“雨污分流”、“一河一湖”水環境綜合整治的基礎上,按照“一河一策、因地制宜”的原則,對城市部分黑臭河道開展新技術治理。采取生物、物理、化學等方法集成的治理技術,啟動實施內秦淮河北段、十字河等13條黑臭河道的治理,取得初步成效。但要把黑臭河道徹底治理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請,因此,南京市在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能力中已經得到發展,但在具備運營資質的單位中,還沒有從事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實踐的證書和經驗,不僅如此,還有一些企業在運營類別上只是臨時資質證書,顯然城市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能力薄弱問題不容忽視。
2.3.3中國環境污染治理與社會管理亟待提高中國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市場化起步較晚,在眾多排污企業中,只有少數企業把環境污染治理設施交給專業公司運營的企業。例如,2012年南京太湖流域的高淳、漂水兩縣全年關停污染企業41家,完成循環經濟試點企業13家。但從全市來看,環境污染治理與社會管理亟待提高。
3環境污染治理與社會管理應采取的對策
城市環境污染治理與社會管理市場化,就可以解決“兩種模式”弊端,在一些企業中,在觀念上還沒有認可污染治理與社會管理的意義,這就使環境污染治理與社會管理市場化進程緩慢,就難以形成城市環境治污的優勢,這就不利于城市環境治污與社會管理的發展。
3.1環境污染治理要加強法制建設目前,中國開展了城市環境污染治理與社會管理工作,這種工作的開展,可以引導和推進環保服務的市場化,也可以對城市環境污染治理起到促進作用,在城市環境治污中,對運營單位實行城市環境治理與社會治理污染問題,這樣就會對排污企業的環保工作產生動力,就會鼓勵城市環境污染治理與社會管理市場化發展。因此,在城市環境治污中,就需要加強法律層面的作用,尤其應加強對城市環境治污的立法調研,才能在城市環境的污染中,盡快建立具體和專門的法律制度,才能夠利用法制的優勢,來嚴格制定城市環保污染治理與社會的管理,才能為城市環境污染治理與社會管理市場化提供法律保障。
3.2環境污染治理要建立激勵政策在現行的政策體系中,扶持和鼓勵環保與社會管理發展的政策還不完善,因此,應該在城市環境污染治理與社會管理上為企業提供優惠政策,加大企業的治污能力,就會提高城市環境治污企業的積極性,就會使城市環境污染與社會管理服務盡快實現市場化。就可以使城市環境污染治理與社會管理得到良好的發揮,可以在經濟上發揮規范城市環境污染的治污市場,才會使政府和治污行業制定合理的運營服務費用,通過治污企業形成競爭性的定價機制;才能使治污企業在稅收上得到優勢,就會有利于使環境污染治理與社會管理單位獲得減免稅制度。
3.3環境污染治理要采取雙贏機制環境污染治理要采取雙贏機制,應加強組織機構建設和科學技術的創新投入,才能提高城市環境污染治理與社會管理的能力。使城市環境治污的市場空間得到擴展,才能使城市環境治理采用雙贏機制,使其得到健康發展,城市環境污染治理,需要平衡雙方的利益,才能使城市環境治污企業在優化管理、節約成本、提高效益的基礎上得到較大的空間,既有利于用戶,又發展了自己。才會使城市環境治污企業的運營市場,得到認可,才可以實現城市環境污染治理與排污企業的雙贏局面。
據調查,目前我國城市環境污染治理設施建設較好的地區多為一線城市,一些經濟欠發達區域在建設上還存在很多不足,環境污染嚴重、社會管理能力薄弱,制約著經濟與環境的可持續發展。具體而言如下:
1.1存在“兩種模式”的弊端所謂的兩種模式。一是在資金投入上存在困難,費用花費較大。二是,相關治理技術和管理能力有限,很多工作人員的技術水平不過關,地區之間的治理和管理也具有雙重標準,無法保證城市污染建設的正常運轉。
1.2城市環境污染治理能力有限城市環境治理是一項艱巨的任務,僅僅依靠單一的治理手段,無法保證環境治理的科學性,也不能發揮管理的效力。例如,我國南京在2012年治理水污染中,雖然運用了生物、物理、化學等多種治理對策,但是卻沒有形成制度規范,在實際管理中缺乏效用。
1.3中國環境污染治理與社會管理亟待提高中國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市場化起步較晚,在眾多排污企業中,只有少數企業把環境污染治理設施交給專業公司運營的企業。但是從中國大環境上著眼,很多城市的認識還相對薄弱,環境污染得不到有效的治理,管理能力和技術手段都有待提升。
2環境污染治理與社會管理應該采取的有效方式
從上述內容中,我們已經清晰直觀的看到了我國環境污染治理在設施建設與社會管理上存在的主要問題。針對這些不足,我國相關單位一定要做好建設工作,根據污染設備建設的實際,完善相關管理對策,從多方面入手解決問題,實現城市的快速發展。
2.1加強社會城市環境污染管理的法制化建設法律是規范行為的基準,是解決城市環境污染治理建設問題的核心,也是引導工作積極開展的重點,有助于規范運營單位的工作流程。因此,我國相關管理機構要制定完善的制度體系,鼓勵城市開展環境污染治理,通過法律的制定明確治理的方式和手段,為城市環境的保護提供法律依據。
2.2環境污染治理要建立激勵政策在現行的政策體系中,扶持和鼓勵環保與社會管理發展的政策還不完善,必須在城市環境污染治理與社會管理上為企業提供優惠政策,加大企業的治污能力,使城市環境污染與社會管理服務盡快實現市場化。例如,國家要積極參與市場競爭,根據城市環境的實際情況制定合理的運營服務方法,形成良性競爭的機制,充分發揮治理功效,為相關機構提供一定政策上的優惠。
2.3強化監督職能有效地監督監管是保證城市環境污染治理設施良好運轉的保障,也是做好管理的有效環節,對此,環保管理部門必須要加強運營隊伍監督水平的提高,定期檢查設備使用情況,保證管理運營朝著專業化與現代化的方向發展。
2.4環境污染治理要采取雙贏機制環境污染治理要注重雙贏,加強組織機構建設和科學技術的創新投入,使城市環境治污的市場空間得到擴展。在城市環境污染治理中需要平衡雙方的利益,使城市環境治污企業在優化管理、節約成本、提高效益的基礎上得到較大的空間。另外,治理機構還要確定合理的、科學的運營經費,這項經費的開支必須要低于排污企業自身的運營成本,從而取得運營市場的最終認可,實現運營公司與排污企業的雙贏。
隨著社會的發展和科學技術的進步,其在提高國家經濟水平和人民生活質量的同時,也出現越來越嚴重的環境污染問題,受到社會各界的重視和關注。環境監測是環境污染治理的關鍵環節,其主要包含污染源監督性監測、驗收監測等內容。環境監測和治理在近些年發展速度較快,不斷推出各類新技術,而環境監測網絡也得以不斷完善,一個健全的環境監測系統已在全社會形成。加之,各級政府與民間、國內外、企業與個人之間的聯系日益密切,環境污染治理效逐漸顯現出來。本次研究緊緊圍繞當前環境監測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一系列針對性的解決對策,以期為日后環境污染治理工作提供一定幫助。
一、環境監測與治理中存在的問題
近些年,中國環境污染問題越來越嚴重,其不單是環境質量的評估指標,也是政府制定環境治理決策的依據。同時,環境污染問題也會在不同程度上增加監測任務,多數基層檢測點均出現專業技術人員不足的問題。此外,也存在幾個人同時開展十多個環境監測項目,這對環境監測任務的完成效果及質量產生不良影響,對日益嚴重的各種水污染、噪聲污染等問題無法快速適應。現階段,環境監測和治療技術對污染物的采樣、分析并不系統,對不同污染物需使用不同的分析與采用方法,但并未設定標準的環境監測標準。在環境治理方面,中國與國外發達國家還存在一定差距,具體表現在滯后性上。加之,我國所用環境治理技術研發和創新度不足,遭遇新型污染物時,無法提出最佳的監測方案和治理對策[1]。隨著國內環境污染情況日益嚴重,我國政府部門雖已不斷加大環保和治理力度,由于新增多數污染物,治理過程中均要依托大量新型環境檢測設備輔助檢查。但設備儀器在設備配置上會因不同因素的影響而出現不足,使得我國環境檢測水平及治理進程遭受諸多阻礙。
二、做好環境監測和治理工作的對策
(一)提升環境監測管理意識
想要做好環境監測管理工作,必須充分發揮管理人員的能動作用,因此,要不斷提高管理人員的工作意識和水平。具體來說,應以創新管理模式為契機,切實提高環境監測水平。在此基礎上,強化環境監測管理工作的宣傳,提高管理人員的意識,促進監測工作有效開展。立足提升我國環境監測管理業務和技術水平,主動引入高素質人才,并規范用人進出機制,提升整個管理隊伍的水平[2]。同時,不單要培養管理人員的管理技能,也要培養其環境監測專業技能,改善環境監測管理效果。
(二)嚴格設定排放標準
部分商家日常生產過程中,自身環保意識薄弱,這些廠家排放的有害氣體明顯大于規范標準。加之,有些商家對排放標準缺乏了解,沒有真正認識到超標排放產生的不良影響。此時,國家及相關管理部門要制度相應的立法條例和排放標準,例如: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等。在此基礎上,并加大宣傳和教育工作,讓生產企業均樹立環保意識。對沒有根據規定或標準排放污染物的廠家或個人進行懲罰,并勒令他們停止生產,進而改善我國的環境質量。政府也要加大對環境保護工作正常好資金的支持,提升各地產家運用新能源的主動性,并對使用環保材料的廠家給予一系列優惠政策。同時,細分城市的功能分區,對城市的經濟布局、產業結構實施嚴格的規定,那些處于市內的廠家讓其快速更換地址,禁止污染嚴重的企業在市區生產,嚴格分開商業圈、居民區與工業區,避免影響到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健康水平。
(三)運用新技術治理環境污染
要針對環境污染的原因和治理展開討論,強化對污染形成機制進行分析。根據顆粒污染源頭及治理方法,組建與之有關的研究小組。對其他有害氣體及污染物,可使用激光雷達、GPRS等先進儀器實施監測,有效彌補人工監測中存在的問題,創建覆蓋全面的監測網絡,提升環境污染檢測的效率及準確性。對環境污染較嚴重的區域,例如:火電、石油生產等重污染項目,進行重點監測及治理,全程完成信息收集、傳遞及控制排放方法。
(四)加大環境監測的資金、儀器投入
儀器設備是開展環境監測工作不可缺少的物質保障,所用企業的性能直接影響監測數據的準確性和可靠性。為提升儀器設備的利用效率,保障監測結果的準確性,環境檢測中就要科學管理儀器設備檔案。因此,儀器管理部門要加強對儀器設備使用人員的交流與培訓,強化他們的責任和質量意識促使儀器使用者通過實踐操作掌握儀器的結構、原理及性能。眾所周知,所有儀器均是精密、貴重的,對所用環境條件要求高的儀器設備,使用者要認真填寫設備使用登記表,并定期做好儀器的維護和保養,提升儀器使用壽命。開展環境監測必須依賴準確的數據進行分析,實驗獲取數據是否準確與所用設備存在密切的聯系。因此,相關部門必須加大對污染實驗監測工作的資金投入,便于及時更新設備和先進技術,提升檢測數據的準確性。此外,要定期對所用儀器設備進行檢查和校準,并安排專業人員進行管理及維護工作,并做好各項監測數據的歸檔。
三、結論
綜上所述,環境污染問題是當今世界有待解決的問題,對人們的生存和發展產生重要的影響。過去人們只注重眼前的利益,對過度索取、破壞,往往造成令人痛心的環境污染事件。此時,我們必須吸取教育,在促進發展的基礎上做好環境污染監測和保護工作。本文從環境污染重存在的問題入手,提出針對性的環境治理對策,以期提升環境保護水平和質量。
參加文獻:
二、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法律立法現狀
2014年4月,新的《環境保護法》修訂通過,新的娜境保護法》新增了有利于污染治理以及環境保護的條例,例如鼓勵投保條款的建立。但是新的《環境保護法》的修訂并不能為我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法律體系的建立提供全面、有力的支撐,一些原則性規定比較少。作為新時展背景下的我國首部環境單行法《大氣污染防治法》首次將環境污染治理提到日程上來,產生了極大的影響。而自此之后,相關的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法并未建立。不得不說,我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法律體系建立尚處在起步階段。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法律是指環境侵權人向受害人提供賠償以及相關責任的法律規范的統稱,之所以要建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法律體系,是因為我國有關污染治理以及污染侵權責任的界定以及追究體系尚不完善。200年12月4日,作為環境污染責任試點工作拉開序幕的日子。這一天對于我國環境保護以及污染治理工作具有重大的意義《關于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的將我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體系的建立提到日程上來。但是隨著試點工作的不斷推進,我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法律體系的建立反而陷入了尷尬的境地。在試點過程中,雖然企業以及公眾對于環境污染責任的界定以及追究工作表現出巨大的熱情和支持,但是其真正實施踐行的效果并不是十分理想。一方面,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社會效應并不是十分強烈,難以為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市場的發展以及規范提供支撐;另一方面,由于缺少權威性的法律依據,對于一些高污染企業的治理和處罰工作開展的也并不是十分順利。
三、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法律體系的構建
(一)以新《環境境保護法》為依據,強制規定投保情形,充實法律條款群
新的《環境保護法》增加了鼓勵投保的規定,因此,可以借鑒這一新的規定進行環境單行法的修訂。在修訂環境單行法時,要將投保情形進行明確,因此充實法律群。具體來說,就是將環境要素各個領域的特點和保護要求放置在環境單行法中進行特殊強調。每個環境要素在各個領域的保護要求以及發展特點都是具有差異的,因此,要想能夠將環境單行法真正貫徹下去,需要將強制投保的情形進行明確。因此,在環境單行法的法律原則上,應該重點強調強制保險的情形以及所要采取的相關治理措施,至于各個環境要素保險法是如何進行運行的則無需重點強調。例如,在《大氣污染防治法》的修訂過程中,對于使用有害氣體的生產企業以及生產部門都設有相應的治理條例以及處罰意見。而經過多次修添《大氣污染防治法》有關環境責任保險條款則大大簡化,僅僅規定只要是使用以及排放有害氣體的企業都需要投保環境污染保險。環境污染保險投保情形的強制規定以及明確大大簡化了《大氣污染防治法》的運行程序,不僅提升了法律的效力,也有利于環境污染治理。
(二)制定娜境污染責任保險法》,強化立法的全面性以及適用性
各個環境要素領域并不是完全不同的,而是存在一些相同的地方。因此,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法律體系建立的目標之一就是對普遍適用的領域進行全面立法并集中實施。在《環境保護法》的修訂過程中,立法部門曾經各方面征求意見,許多公眾都認為商業保險的投保是解決環境污染治理問題最為主要的手段。而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開展更加是證實了這一言論的正確性。首先,在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過程中,要完善相關制度以及技術配套措施,將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真正落實下去,從而為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法律體系的構建提供實踐性的支撐。其次,要重點解決好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法律體系構建的中心問題,即強制保險問題,其涉及到許多專業性以及技術性的問題。強制保險問題對于所有環境領域以及各個環境要素都是普遍適用的,因此,無論是環境單行法,還是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法體系的建立,都需要將強制保險問題作為立法的決策重點。強制保險在立法過程中要體現其全面性和適應性,需要涵蓋總則、保險合同、理賠事項、法律責任以及附加說明等方面的內容。
(三)針對專門環境治理領域進行專門立法
Abstract: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is an important means of environment awareness, environment assessment and mastering environmental quality, and is the premise and basis for environmental control. Urban environmental control includes air pollution control, water pollution control, solid waste pollution control and noise pollution control. For different characteristics of different types of pollution and harmness, different measures should be taken. The article present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urban environment pollution, and analyzes the urban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and control technology in controlling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Key words: urban environment;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pollution control; environment
中圖分類號:X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2104(2012)
通常環境監測是運用各種分析、測試手段,對影響環境質量的因素值進行測定,取得反映環境質量或環境污染程度的各項數據的過程。其目的是運用監測數據來表示環境質量受損程度,進而來探討污染的起因和變化趨勢,結合環境治理技術從而更快速、準確地控制和解決環境的核心問題。
一、環境監測和治理技術的發展現狀
1、環境監測技術的發展現狀
我國的環境監測已初具規模體系基本完善,特別是十一五以來到三級站環境監測站(縣級站)的能力建設,無論是環境監測能力、監測管理或是物質基礎等方面,都有了質的飛躍。就技術方面而言,也取得了較大的發展。首先,環境監測技術已發展有生物監測、物理監測、遙感、衛星監測等多種監測技術的監測體系。其次,環境監測儀器的生產也達到了一定的水平。
我國的環境監測儀器的生產技術與水平也日益提高,如油份測定儀、電磁波監測儀器等。我國重點開發的儀器主要有空氣和廢氣監測儀器、污染源和環境水質監測儀器與便攜式現場應急監測儀器等。此外,我國的環境監測也逐漸向自動連續性的監測系統發展,提高了環境監測的效率。
2、環境治理技術的發展現狀
針對于各種不同的污染指標,到目前已經發明產生了相對應的治理新技術、工藝及儀器。清潔的大氣環保技術;固體廢物處理技術;水凈化技術等近年都取得了長足的發展。對于大氣治理,各種除塵技術,脫硫、脫氮技術等以及工業廢氣的凈化都取得一定效果;對于污水處理和凈化技術也在不斷地完善和發展;對于固體廢物處理,廢物的減量化明顯且回收率高。近年來,我國的環境污染治理技術有了較大的發展,人們從僅注意少數幾種污染物的單項治理發展到用先進的設備和投術進行綜合治理,用物理化學及生物化學方法治理環境污染已取得較明顯的效果。
二、城市環境污染的監測
1、環境監測對象
城市環境污染監測主要圍繞水質環境監測、大氣污染監測、噪音污染監測、生物指標監測。就城市監測技術手段而言主要圍繞在實驗室通用分析儀器、專用環境監測儀器和便攜式現場應急監測儀器等。
2、環境監測技術及應用
環境監測技術在不同的使用條件下有不同的技術方法。
在實驗室通用分析儀器中,主要使用一些原子吸收光譜法、紫外一可見分光光度計、紅外吸收光譜法、ICP等離子體發射光譜儀等。
在專用環境檢測時所使用的儀器主要有空氣和廢氣監測儀器、污染源和環境水質在線監測儀器。常用的COD測定儀在測定方法上有滴定法、庫侖法、分光光度法等,這些方法均有各自的特點,可以滿足不同的需求。氰化物測定儀中,國外已有可以測定不同形態氰化物的儀器。測油儀中,主要以紅外法為主,其準確性、可靠性較好。
便攜式現場應急監測儀器:體積小、重量輕、分析速度快、操作簡便。國外環境常規污染物如CO、NO、COD等的便攜式儀器早已成熟,便攜式氣相色譜(GC)作為現場分析儀器也已使用多年。這些都是應急監測中不可缺少的工具。隨著國家十二五規劃對環境保護的加強,能力建設投入的加大,監測應用技術和手段必將上一個新的臺階。
自動在線監測系統主要有空氣和廢氣自動監測系統、水質自動監測系統、噪聲自動監測儀器、3S技術等。其簡便及其長效的監測平臺也必將在我國十二五發展規劃發展中有更大的空間發展及應用。3.我國城市環境監測技術存在的問題
我國城市環境監測技術目前尚存在不足之處:首先,監測系統整體能力不強,自動在線監測儀器產品技術含量偏低,無法與國外產品進行競爭。其次,監測技術配套性差,可測項目不多;太精儀器、自動監測系統大多依靠進口。第三,總體技術水平低,缺乏自己的核心技術。最后,在監測分析技術上,一些污染物缺乏一些標準的分析方法,一些監測技術尚不規范,應進一步提高應用監測分析技術。
三、城市環境污染的治理
城市環境污染治理主要包括大氣污染物治理、廢水治理、噪音污染治理以及固體廢棄物治理等。
1、城市環境治理技術及應用
大氣污染物治理技術主要有顆粒污染物治理技術和氣態污染物治理技術。顆粒污染物治理技術包括機械除塵裝置、過濾除塵裝置、靜電除塵裝置。氣態污染物治理技術包括吸收法、吸附法、催化法、燃燒法、冷凝法、生物法、膜分離法等。
廢水處理技術可分為物理法、化學法、物理化學法和生物處理法,生物技術逐漸運用到污水處理上來了,且得到了很好的處理效果。這些方法運用于廢水處理的三大類別:分離處理、轉化處理和稀釋處理。
噪音污染治理包括吸聲降噪、隔聲降噪、消聲降噪、減振降噪。
固體廢棄物治理是通過一定的技術處理和分離手段,來改變廢棄物的結構和特性,已達到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的目的、主要的處理技術包括壓實、粉碎、分選、脫水干燥、化學處理、生物轉化處理和固化處理。
2、我國城市環境治理技術存在的問題
我國城市環境治理技術存在的問題主要有:中小城市的環境治理的設備的落后,環境污染處理效率、質量低;關鍵治理設備還得需要進口,國內沒有相關的設備支持;綜合治理的能力較薄弱;我國制定的污染指標比較寬松;污泥沒有真正達到無害化,沒有最終處置的途徑;新興技術(像生物治理技術)的發展比較緩慢;對于廢棄物治理的回收再利用率低。這些問題都在技術上限制了實踐過程中環境治理的實施與發展。
四、我國城市環境污染監測及治理技術的發展方向
1、城市環境污染監測技術的發展方向
城市環境污染監測技術發展方向應落著在以下幾個方面:大力推廣實驗室管理系統(LIMS),并加以廣泛應用;創建和完善具有中國特色的環境監測技術體系,組建完善國家級環境監測網絡;加強對突發污染事故預警監測系統的研究。另外,在環境污染物的分析項目上,以監測有機污染物為主;在監測分析的精度上,向痕量乃至超痕量分析的方向發展。其次,連續廣泛使用自動化和現場快速分析技術,監測分析儀器趨于小型化和復合化,操作簡便化。
2、城市環境污染治理技術發展方向
城市環境污染治理技術發展方向應落著在以下幾個方面:水環境治理與水生態系統修復技術;采用先進的工藝技術和設備減少煙氣污染排放;加大綜合治理設備的發展;加大對特殊材料的研發;對新興技術的研究,像生物治理方面的研究,也是一個重要的方向。
五、結語
我國在環境監測方面還處于發展階段,很多測試儀器、測試系統及數據分析儀器還處于不斷發展和完善階段,要大力推進環境測試技術的發展,鼓勵測試儀器及系統的研發,并在制度和管理上完善我國環境測試技術的落實和基本普及。對于城市環境的治理技術,也要大力發展配套設備的研制和完善,發展新興污染處理技術和處理方法,同時將治理放在污染之前,做好預防,防患未然。
2環境監測實驗室治理污染物所存在的問題
2.1污染物難以收集
由于環境監測實驗室所要監測分析的對象多而復雜,使得所產生的污染物量少,同時也比較分散,這樣就不利于對它們收集。加之,較長時間內,實驗室內環境污染都不被重視,導致了污染物收集和治理工作都難以展開。即使實驗室已經廣泛開展了標準化建設,但這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很多實驗室對環境污染管理方面都不能嚴格履行規范化要求,導致環境監測實驗室污染物不僅僅是難以收集,而且在收集和處理的設備上也很落后。
2.2污染物的種類繁多
危害較大調查研究表明,大多數實驗室污染物是廢氣、廢液和固體廢棄物,大多數環境污染物種類包括有機污染物,重金屬類和酸堿類污染物以及部分刺激性氣體等,實驗室環境污染物種類多,危害大,對周圍環境和人體健康都帶來很大的危害。
2.3污染的治理方法較少
總的來說,環境監測實驗室的環境污染一直都未收到上級部門的重視,這樣也就致使污染治工作無法得以有效的進行。雖然很多實驗室也已經根據化學實驗室的規范要求,分配不同放置污染物的殘液缸,而事實操作過程中卻沒有按類別放置,而是一概丟向下水道。然這種狀態是普遍存在的。上級管理部門一直都未能意識到這個問題的嚴重性。不管是進一步進行規范化監測實驗室的建設,還是增強對環境監測實驗室問題的意識,都離不開監測能力以及質量管理。
3環境監測實驗室污染物治理措施
3.1合理有效處置實驗室污染物
盡管環境監測站實驗室的污染物在數量方面并不出奇,可是由于污染物的種類多而復雜,而且這些污染物的成分以及危害也相差很大,所以在處理實驗室的污染物時,要嚴格按照它們的性質和狀態,對它們進行分類收集,從而避免二次污染。除此之外,實驗室的這些污染物必須要及時回收,不同的廢液分類裝入相應的回收瓶中,并安排相關的負責人員妥善保管,然后將它們送至專業的單位處置。同時還要充分考慮治理成本,有效的進行循環利用,以此來處理環境監測站實驗室中的污染,對于那些不可回收利用的有毒實驗室廢棄物,統一收集后交由資質的污染物處理單位統一處理。
3.2充分提高認識,制定相應的技術規范
環境監測實驗室在治理環境問題的時候,首先必須要提高對實驗室環境污染的認識,并且嚴格按照實驗室站點的實際監測工作的特點以及重點,找出針對性的措施降低實驗室的污染狀況。除此之外,實驗室的重要工作人員還應積極向上級部門反映,調動專業人員對監測實驗室的污染特點和防治途徑進行更徹底的調查和研究,并根據實際的狀況制定相應的具有很好的操作性的技術規范,而且還要及時的把這些技術規范落實到監測站的標準化建設中去,使得這些技術規范切實的成為能力建設的重要成分,為各項實驗室環境污染的防治的貫徹落實提供可靠地依據。
3.3控制環境污染源頭以及改進分析方法
控制環境污染的源頭,不得不說這是降低實驗室環境污染的產生量的根本措施,在滿足實驗分析的要求下,要對分析污染物的方法進行有效的改進,分析測定方法要盡量遵循以下四個基本原則:試劑毒性小,取樣量少,試劑消耗量少以及污染物產生量少。例如在對COD進行分析測定的時候,所采用的方法是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而不是利用傳統的重鉻酸鉀法進行測定,利用ICP以及ICP-MS對重金屬進行分析,可以一次性對多種物質同時分析,同時這種方法所消耗的試劑量要遠遠低于光度法;在分析測定多種陰陽離子的時候,采用離子色譜法要比光度法以及滴定法效果好的多;在對有機污染物分析測定時,密閉的固相萃取法或者密閉液相萃取法更占據優勢,不但降低了有機溶劑的揮發,還減少了有關操作人員與污染物的接觸時間。
在我國過去幾十年的經濟發展中,由于忽視了發展中的環境保護,目前環境狀況十分嚴峻。近年來雖采取了大量控制措施,但環境質量下降的趨勢仍在繼續,我國成為世界上環境污染最為嚴重的國家之一。近年來,隨著細胞融合技術、基因工程技術、分子生物技術等的發展,環境生物技術得到了進一步的發展。由現代生物技術和環境工程技術相結合的環境生物技術已在環境治理上發揮著重要的作用。生物技術產生、發展及演變與一系列的環境污染問題有著密切的聯系。因此生物技術在環境領域的應用有著深遠的發展前景,特別是對于尋求用低成本解決環境問題的發展中國家具有極大潛力。
1.現代生物技術的概況
現代生物技術是應用現代生物科學及工程原理,利用生命有機體來發展新產品或新工藝的一種技術體系。目前生物技術應用到農業醫藥衛生、食品工業和化學工業的發展,并在解決人類面臨的糧食危機、環境污染和能源危機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因此,在世界各國均重視高技術發展的當代,生物技術最被人們看好,被列為優先發展的領域,已成為21世紀最重要的技術支柱之一。
目前利用生物技術治理環境污染,與化學、物理等其他技術比較,環境生物技術具有效率高、成本低、反應條件以及無二次污染等顯著優點,能有效的遏制生態惡化趨勢,促進自然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生物技術是最安全和最徹底消除污染的方法,同時還可以增強自然環境的自我凈化能力;是有機廢物資源化的首選技術,將有機污染物轉化為沼氣、酒精、有機材料、蛋白等;能改造傳統生產工藝,實現清潔生產過程的生態化或無廢化。
2.生物技術在環境保護中的應用
2.1生物技術在廢水處理中的應用
利用生物技術,將利用在自然條件下生長、繁殖的微生物處理廢水的技術,稱為自然生物處理法,該法是利用微生物的生命活動過程對廢水中的污染物進行轉移和轉化作用從而使廢水得到凈化的處理方法,該技術被認為是一種經濟有效的污水處理手段,它不但融合了生物自身的特點,如吸附性好、沉降性好和降解能力強等,而且符合生態學及可持續發展的觀點。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污染狀況的加劇,環境標準的不斷提高,使廢水生物處理技術取得了很大進展,如吸附-降解生物處理技術、厭氧折流板反應器生物處理技術、間歇式活性污泥法生物處理技術、LINDE生物處理技術、升流式厭氧污泥床生物處理技術、廢水生物脫氮除磷技術等都得到了充分開發[1]。
2.2生物技術在廢氣凈化處理中的應用
目前采用的方法有生物過濾、生物洗滌和生物吸附法等。生物技術法與傳統有機廢氣處理方法比較,具有成本低、效率高、安全性好和無二次污染等技術優點,國內外運用現代生物技術對廢氣凈化處理得到了較為理想的效果。美國學者利用微生物代謝凈化工業性惡臭氣體效果顯著,而且不產生二次異臭;德國研究者利用生物膜過濾處理含硫化氫的氣體,硫化氫除去率達90%以上。魏在山等利用生物膜填料塔對橡膠再生脫硫過程所產生的低濃度有機廢氣處理試驗結果表明:生物膜填料塔處理工業有機廢氣是可行的,當運行條件控制適當時,凈化效率可保持在90%以上,能夠實現達標排放,且投資省,運行費用低。
2.3生物技術在固體廢棄物處理中的應用
目前,國內外固體廢棄物常規處理方法主要有固積、掩埋、焚燒,其缺點是建設投資和運行費用高,在處理的過程中有同時對空氣、土壤都有不同程度的污染。固體廢棄物進行“無害化、資源化、減量化”處理,使其成為可用于農田的土壤改良肥料,以達到變廢為寶的目的。經過生物技術處理的城市生活垃圾可作為作物生長的優質有機肥料,實現城市生活垃圾的部分資源化有利于生態環境的良性循環。近年來,國外采用機械快速堆肥工藝,發展用蚯蚓床處理有機垃圾和糞便、處理城市垃圾,不僅可以將城市有機廢棄物轉變為肥效高且無臭味的蚯蚓糞土而且還能獲得大量蚯蚓作醫藥原料,加上蚯蚓體內蛋白質含量與魚類相當,是畜禽和水產養殖業的優良飼料,可以收到一舉數得之效果。
2.4生物技術在環境污染修復中的應用
生物修復是指在不破壞自然生態系統,維持其原貌的前提下,有效地利用自然凈化能力并強化其分解污染物的能力,使其得以修復。該法是利用生物的生命代謝活動減少存在于環境中有毒有害物質的濃度或使其完全無害化,從而使污染了的環境能夠部分或完全恢復到原初狀態的過程,它包含有植物修復和微生物修復兩種。
生物修復技術是80年代以來產生和發展的清除和治理環境污染的生物工程技術,生物特有的分解有毒有害物質的能力,去除污染環境如土壤中的污染物,達到治埋環境污染的目的。生物修復技術最成功的例子是應用投加營養和高效降解菌對油輪泄漏造成的污染進行處理,取得非常明顯的效果,使得近百公里海岸的環境質量得到明顯改善。此后該技術被不斷擴大應用于環境中其他污染類型的治理。國外對生物修復技術非常重視,研究證明采用微生物分解有毒有害物質的生物修復技術是治理大面積污染區域的一種有價值的、可行的、有效的和優越的方法。隨著生物技術的發展,生物修復的內涵也不斷豐富,近年來還研發了真菌修復、植物修復以及無機污染物的生物修復等技術。生物修復的種類也日益增多,可分為土壤生物修復、地下水生物修復、沉積物生物修復和海洋生物修復等[2]。
3.結束語
生物技術作為一項有效的環境污染治理措施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其在環境污染治理、生物修復技術方面都得到了廣泛的應用并取得了一定效果。隨著技術的進步,對難以生物降解的有機物可利用微生物的共代謝作用進行污染物降解;還可利用微生物誘變育種、原生質體融合和基因工程創建高效工程菌應用于環境污染治理等,這些都是環境污染生物治理的有效手段。環境污染的治理和控制將隨著新理論、新方法的運用而日臻完善。
1現代生物技術的特點
在當前生態系統中,生物作為其中非常重要的要素之一,生態系統內物質循環需要通過生物過程來完成。生物技術能夠實現對環境的有效保護,在解決環境污染問題時屬于一個純生態化過程,具有快速、低消耗、高效率、低成本、反應溫和及無二次污染等優勢。在當前生物技術在環境污染治理中的應用主要是通過利用微生物,其在對污染物處理過程中,其最終產物多為無毒無害、穩定的物質,有效的避免了污染物的多次轉移。而且一些難以處理的環境介質也可以通過生物技術實現治理,即可以利用生物修復技術來凈化環境,使受污染源的水資源及土壤等重新得到利用,同時還能夠進一步強化環境的自凈能力。隨著生物技術的不斷發展和完善,其不僅在環境污染治理方面進行廣泛應用,而且在環境監測方面應用也取得了較好的效果,特別是通過利用生物傳感器發展起來的環境生物監測技術,能夠在線提供各種環境質量參數,為環境質量預報和報警提供重要的數據支持。
2生物技術在在環境污染治理中的應用
2.1生物技術應用于廢水處理
在對廢水處理過程中,可能利用在自然條件下生長及系列的微生物,通過微生物的生命活動來轉移和轉化廢水中的污染物,達到凈化廢水的目的。這種處理方法稱為自然生物處理法,是一路具有較好經濟性的污水處理方法。利用微生物凈化廢水過程中,具有較好的吸附性、沉降性和降解能力,而與生態學和可持續發展觀點相符合。特別是當前隨著環境標準的不斷提升,廢水生物處理技術也取得了較快的發展,各種以其為基礎的新技術也不斷開發出來,并在污水處理中進行應用,取得了較好的成效。
2.2生物技術在廢氣凈化處理中的應用
目前采用的方法有生物過濾、生物洗滌和生物吸附法等。生物技術法具有成本低、效率高、安全性好和無二次污染等技術優點,國內外運用現代生物技術對廢氣凈化處理得到了較為理想的效果。美國學者利用微生物代謝凈化工業性惡臭氣體效果顯著,而且不產生二次異臭;德國研究者利用生物膜過濾處理含硫化氫的氣體,硫化氫除去率達90%以上。另外通過利用生物膜填料塔對橡膠再生脫硫處理試驗結果表明:運行條件控制適當時,凈化效率可保持在90%以上,能夠實現達標排放,且投資省,運行費用低。
2.3生物技術在固體廢棄物處理中的應用
目前,國內外固體廢棄物常規處理方法主要有固積、掩埋、焚燒,在處理過程中都有不同程度的污染。固體廢棄物經過生物技術處理可作為作物生長的優質有機肥料。近年來,國外采用機械快速堆肥工藝,發展用蚯蚓床處理有機垃圾和糞便、處理城市垃圾,不僅可以將城市有機廢棄物轉變為肥效高且無臭味的蚯蚓糞土而且還能獲得大量蚯蚓作醫藥原料,加上蚯蚓體內蛋白質含量與魚類相當,是畜禽和水產養殖業的優良飼料,可以收到一舉數得之效果。
2.4生物技術在環境污染修復中的應用
利用生物技術來對環境污染修復過程中,盡可能在不對自然生態系統帶來破壞的情況下,通過利用自然凈化和增強分解污染物的能力來達到修復的目的。具體應用過程中充分的應用了生物生命代謝活動來減少環境中有毒有害物質的深度,或是將有毒有害物質轉化為無害化,使被污染的環境恢復到最初的狀態。利用生物技術在對環境污染修復過程中,主要以植物修復和微生物修復為主。主要是利用生物特有的分解有毒有害物質的能力來將環境中的污染物去除。在對油輪泄漏所帶來的污染處理過程中,通過投加營養和高效降解菌有效的對海岸環境質量進行改善,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當前生物修復技術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在治理大面積污染區域過程中取得了較好的成效。
2.5利用生物技術處理難處理的污染物
傳統的生物處理技術利用生物及微生物,但生物和微生物代謝過程復雜,能量利用率較低,處理速度不快。因此需要有較好的技術來加以改進。還有許多的廢物不能完全處理好,采用新的技術和生物種類來進行處理、適當加大生物用量和添加流程步驟是改進廢物處理技術的關鍵所在。基因工程就是通過基因分離和重組技術,將人類需要的目的基因片段轉移到受體生物細胞中并表達出來,使受體生物具有該目的基因表達后顯現出來的特殊性狀。達到改進生物物種的目的。利用基因工程構建的高效菌種來治理污染,尤其是除草劑、殺蟲劑和塑料、橡膠制品等人工合成物質的污染,是現代環境生物技術發展的熱點之一,更是未來環境生物技術發展的趨勢所在。
3結語
生物技術發展速度較快,將其在環境污染治理中進行應用,能夠最大限度的將環境中的污染物去除,特別是在對廢水、廢氣及固體廢棄物等處理方面取得了較好的成效。同時還要能夠實現對環境污染的有效修復,對一些難處理的污染物在處理過程中也能夠達到較好的效果。利用生物技術能夠實現對環境污染的有效治理,還我們一個潔凈、安全的生態環境。
參考文獻:
[1]陳飛.環境生物技術在環境污染治理中的應用[J].城市建設理論研究(電子版),2015(17):4673-46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