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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模板(10篇)

時間:2022-10-19 08:2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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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制

篇1

消防安全工作按照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逐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責任制。

第三條省政府每半年組織召開一次消防工作聯席會議,指導省政府各部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每年組織召開一次全省消防工作會議,對全省消防工作任務進行部署,與各市(州)人民政府、長白山管委會簽訂年度《消防工作責任書》,并對落實情況進行檢查驗收。

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消防安全責任制的落實,公安消防機構負責指導。

第五條市(州)人民政府、長白山管委會,縣(市、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主要負責人是本行政區域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行政區域的消防工作負全責;分管系統(行業)業務工作的領導為第二責任人,對所分管系統(行業)的消防安全工作和消防監管工作負責;分管消防工作的領導為第三責任人,對本地區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滅火救援和消防監管等工作負責。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負領導責任;分管行政、生產等業務工作的負責人對所分管部門消防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負間接領導責任。

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保障消防工作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相適應。

(二)將消防業務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加強公共消防設施建設,保障消防經費投入,并隨著經濟發展逐步提高。

(三)將消防專業規劃納入城市、村鎮、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總體規劃和新區開發、工業園區的建設規劃中,保證公共消防設施、消防裝備與其他基礎設施的規劃、建設同步實施。

(四)加強多種形式的消防組織建設,增強撲救火災的能力。

(五)建立消防聯席會議制度,研究解決消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六)組織消防安全專項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七)建立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制度并組織實施。

(八)對公安消防機構依法報請批準的事項,在規定期限內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明確決定。

(九)指導、督促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

(十)對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履行消防安全職責、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情況進行督察,并納入目標責任考核和領導政績考評內容之中。

第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履行規定的消防安全職責:

(一)發展和改革部門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時,應當將消防設施建設列入固定資產投資規劃。

(二)財政部門應當保障消防業務經費的需要。

(三)建設部門應當實施消防規劃規定的消防水源、消防車通道、防火間距等有關內容,并從工程設計審查、工程監理、質量監督等方面,保證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消防設計、設施和工地防火措施落實到位。

(四)通信部門應當保障火警專線暢通,并協助有關部門保障消防指揮中心與消防站、供水、供電、供氣、急救、交通管理等部門、單位之間調度專線的正常使用。

(五)教育部門負責學校等各類教育機構的消防安全工作;應當將有關的消防安全知識納入大、中、小學教學內容,并組織實施制定教材和教學計劃;指導農村學生集中的中小學校針對農村消防工作特點,開展符合農村實際的防火安全教育。

(六)司法、勞動和社會保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列入普法、培訓、安全考核的內容。(七)民政部門負責監管養老院、福利院等社會福利機構的消防安全工作。

(八)文化部門負責監管文化活動、演出活動的消防安全工作。

(九)衛生部門負責監管醫院等各類醫療機構的消防安全工作。

(十)農業部門負責監管農村、鄉鎮企業的消防安全工作,牧業部門負責監督草原的消防安全工作。

(十一)交通部門負責監管客運汽車站、船舶、碼頭、水上運輸等方面的消防安全工作。

(十二)旅游部門負責監管賓館、飯店等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十三)體育部門負責監管體育場館、設施等有關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十四)文物部門負責監管文物古建筑等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十五)人防部門負責監管由各級人防部門組織建設的公共人防工程的消防安全工作。

(十六)報紙、廣播、電視等媒體,應當義務開展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對公安消防機構需要公示、公開的社會公益性消防安全內容,應當免費登載、播發。

第八條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消防機構應依據法律法規,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一)執行消防法律、行政法規和技術標準。

(二)履行消防行政許可職責,加強消防產品監督。

(三)依法開展消防監督抽查,督促消除火災隱患。

(四)受理火警,及時組織撲救火災,救助遇險人員。

(五)調查、認定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事故責任。

(六)對社會消防組織進行業務指導,推動消防中介服務機構建設并進行監督指導。

(七)依法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重大消防工作事項,提出消防工作建議。

(八)公布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和督促整改情況。

(九)依法對消防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十)定期對派出所民警進行消防業務指導,每半年不少于1次。

(十一)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第九條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社區組織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二)根據上級人民政府的消防規劃,結合本轄區的實際情況,制定消防工作計劃,組建義務消防隊,開展消防安全教育措施等并組織實施。

(三)組織指導和監督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以及居民小區物業管理單位的消防工作。

(四)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五)對本轄區內各單位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的情況進行考核,并將考核情況上報有關部門。

第十條公安派出所應當履行《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規定》第二章第六條規定的職權。

第十一條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四條規定的消防安全職責。

第十二條村民委員會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制定村民防火公約并組織實施。

(二)開展家庭、糧場防火知識宣傳教育,在本村公共場所設置消防宣傳欄和其他消防安全警示標志。

(三)建立本村消防滅火組織,開展滅火技能培訓和演練。(四)對村民隨意堆放糧草、違規接拉電氣線路等可能引發火災的行為予以糾正和制止,消除火災隱患。

(五)督促本村所屬經濟組織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六)發生火災時立即報警,并組織對初發火災的撲救。

第十三條居民委員會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開展家庭防火知識宣傳教育。

(二)對居民住宅樓、院的消防安全進行檢查,糾正堵塞、占用消防通道、水源等消防違章行為。

(三)發生火災時立即報警,并協助公安消防機構撲救火災,疏散居民。

第十四條居民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單位應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二)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設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標志完好有效。

第十五條公民應當依法履行下列消防安全義務:

(一)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

(二)參加有組織的消防安全培訓和火災撲救。

(三)遵守公共場所和易燃易爆物品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四)配合公安消防機構和其他組織開展的消防監督檢查。(五)教育未成年子女遵守消防安全規定。

第十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可能引發火災事故的消防違法行為,應當立即報告公安消防機構,接到舉報的公安消防機構必須立即依法查處。

第十七條上級人民政府與下一級人民政府,人民政府與所屬工作部門、派出機構,應當按照本辦法關于消防安全責任制的規定,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主管部門與被監督管理單位之間,以及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內部可以通過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來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第十八條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部門、公安消防機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不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的單位或者個人,有權向其主管部門提出書面行政處理建議,有關部門應當將處理情況書面向提出建議的單位反饋。

第十九條行政監察機關依照行政監察法的規定,對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的情況實行行政監察。

第二十條對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在消防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或者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關部門給予獎勵。

第二十一條下級人民政府不落實本辦法規定的消防安全責任制,由上一級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改正或者給予通報批評;發生重大、特別重大火災事故的,上一級人民政府對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第一責任人、直接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不落實本辦法規定的消防安全責任制的,由本級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改正或者給予通報批評,發生重大、特別重大火災事故的,對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第一責任人、直接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篇2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以下簡稱重點單位)是消防部門針對一旦發生火災會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者人員傷亡,給社會經濟發展和人民生命財產帶來不良影響和損失的單位進行重點保護而劃分出來的。構建和諧社會,消防安全十分重要,特別是黨的十六大確定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后,單位擔負了發展經濟的重任,《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以下簡稱《61號令》)對重點單位消防安全提出了安全自查、隱患自改、責任自負的要求,但由于我國消防法律、法規的不健全等因素,客觀上導致61號令法律約束力、執行力較差,再加上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內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十分薄弱,公安消防機構的監督管理也處于弱化的狀態,火災形勢越來越嚴峻,加強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已刻不容緩。筆者結合工作實踐,就如何進一步加強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消防管理談一些自己的思考。

1、重點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1.1消防設施管理問題突出。

消防安全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新技術不斷推廣應用,技術含量越來越高,應用也越來越廣。但消防技術在不斷應用中,許多單位的管理跟不上,特別是一些單位的值班人員對消防設施性能不熟悉、不了解,不懂得如何操作。

1.2單位員工流動性大,不熟悉單位內部消防設器材、設施使用

特別對于賓館、飯店行業,由于各自本身的經營狀況,單位內部員工流動性很大,每隔幾個月就可能更換一次,從而出現了單位部分員工對基本的消防器材使用都不熟悉,部分員工甚至跟本不會識別和使用。這給單位內部安全管理帶來了一定的難度。

1.3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實,火災隱患不能得到及時排除

根據公安部61號令規定了單位應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但是在實際當中,很多單位就沒有明顯的安全責任劃分,導致相關責任人不能按要求履行安全責任制,對單位內部消防器材、設施使用和運行狀況不熟悉,一些消防器材、設施的缺少必要的檢查和維護導致其不能正常運行的現象也很常見。

1.4單位效益差,消防投入逐漸減少。

近年來,由于部分企業負擔加重,效益差,有的重點單位處于虧損狀態,消防投入隨之減少。此外,由于認識理念上的偏差,導致企業重效益、輕安全,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麻痹大意,于是出現了"三合一"等嚴重的火災隱患,隨時威脅著企業的生存和發展。

1.5企業消防保衛干部被精簡或事業心不強。

有的單位將消防工作與其它工作混在一起,歸屬混亂,職責不清,消防保衛干部待遇下降,等同于企業的一般工人;有的由于精簡人員,消防保衛干部面臨著嚴峻的競爭環境,因此,他們的積極性受到影響;有的現在雖然享受一定的待遇,但也往往一人身兼數職,消防工作難以正常開展。

2、針對重點單位消防監督管理中出現的這些問題,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予以加強。

2.1要認真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明確各自責任

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實,對于存在的一些火災隱患就得不到及時的發現和糾正,可想而知一旦發生火災事故,后果是不堪設想的。所以對這些單位必須督促其嚴格按照公安部61號令規定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層層落實安全責任,使單位安全管理落實到個人,達到各個部門分工合作,各盡其責,做到"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

2.2加大投入,加強安全培訓力度

針對一些單位人員流動性大,單位臨時性員工較多的問題,單位要充分利用有利機會對這部分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比如在敦煌一些賓館、飯店,流動人員主要集中在旅游旺季的服務人員當中,人員流動相當頻繁。針對這一問題,單位在招收季節人員之前就可以組織短期的安全培訓班,對一些基本消防器材、設施如滅火器以及消火栓的使用加以培訓,培訓合格后才允許其進行促銷活動。

2.3維護保養好消防設施,做到“四個到位”,即“設施、裝備、培訓、管理”四個到位。

在消防設施方面,重點單位要嚴格按消防機構的審核意見施工,安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消火栓系統,并應通過消防審核和驗收,公眾聚集場所且應取得《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方可營業或投放使用。在消防裝備方面,應按規范要求配備滅火器材和逃生器具,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必須暢通無阻,并應按規范要求安裝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在培訓方面,單位要采取抓住重點,兼顧一般的做法,凡是重點崗位、重點工種、重要部門的負責人一定要先取得消防培訓合格證后方可上崗,同時邀請消防機構的人員對全體員工進行消防培訓,熟悉消防器材使用的知識、逃生方法、疏散滅火技能。

2.4嚴格落實隱患整改“三不放過”原則。

即“隱患不發現不放過、隱患不整改不放過、責任不落實不放過”。重單位要制定火災隱患整改制度,對不能及時發現隱患或隱情不報者追究責任,并予以罰款。隱患整改制訂“火災隱患整改情況表”,記錄火災隱患檢查人員、部位、內容、處理情況,明確隱患整改期限和責任人,并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簽字。對存在重大隱患的或不能及時整改的,形成專題報告,提出具體的方案,并落實防患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3、消防監督人員應轉變對重點單位的監督管理理念,全面提高消防監督管理水平

熱情服務、嚴格執法是做好重點單位消防監督管理工作的關鍵,消防監督執法人員必須把服務意識的理念融入到消防監督檢查工作中,要改變過去工作的方式、方法,以熱情服務來改善對重點單位消防監督管理的效果。消防部門對所轄實際情況,對重點單位及監督管理人員進行合理的劃分,真正把發生火災后損失大、傷亡大、影響大的單位列入監督管理范圍,并把具體的監管單位與監管責任落實到具體的人。對于所列管的重點單位,消防監督人員要落實“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必須按照《消防監督檢查規定》(73號令)對所管單位進行監督抽查,條件許可的可以建立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監督檢查視頻資料檔案,消防監督人員在檢查單位時不能僅停留在看匯報材料上,要把被監督單位確實存在的隱患挖出來,指出管理上的漏洞,提出消防設施上的缺陷,使被管理者在事實面前心服口服,提高隱患整改率,并在檢查中既能發現一般問題,又能洞察深層次問題,既講究工作方法,又不失原則,既樹立了執法機關形象,又保障了單位消防安全。

消防安全工作責任重于泰山,做好消防工作非一日之功,做好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更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要做好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只有堅持不懈,始終把握住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這個責任主體,建立長效機制,落實各項制度,抓好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制的有效運行,自覺接受公安消防機構的監督,同時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形成工作合力,才能構筑良好的消防安全屏障。

參考文獻

篇3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以下簡稱重點單位)是消防部門針對一旦發生火災會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者人員傷亡,給社會經濟發展和人民生命財產帶來不良影響和損失的單位進行重點保護而劃分出來的。構建和諧社會,消防安全十分重要,特別是黨的十六大確定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后,單位擔負了發展經濟的重任,《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以下簡稱《61號令》)對重點單位消防安全提出了安全自查、隱患自改、責任自負的要求,但由于我國消防法律、法規的不健全等因素,客觀上導致61號令法律約束力、執行力較差,再加上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內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十分薄弱,公安消防機構的監督管理也處于弱化的狀態,火災形勢越來越嚴峻,加強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已刻不容緩。筆者結合工作實踐,就如何進一步加強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消防管理談一些自己的思考。

1、重點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1.1消防設施管理問題突出。

消防安全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新技術不斷推廣應用,技術含量越來越高,應用也越來越廣。但消防技術在不斷應用中,許多單位的管理跟不上,特別是一些單位的值班人員對消防設施性能不熟悉、不了解,不懂得如何操作。

1.2單位員工流動性大,不熟悉單位內部消防設器材、設施使用

特別對于賓館、飯店行業,由于各自本身的經營狀況,單位內部員工流動性很大,每隔幾個月就可能更換一次,從而出現了單位部分員工對基本的消防器材使用都不熟悉,部分員工甚至跟本不會識別和使用。這給單位內部安全管理帶來了一定的難度。

1.3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實,火災隱患不能得到及時排除

根據公安部61號令規定了單位應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但是在實際當中,很多單位就沒有明顯的安全責任劃分,導致相關責任人不能按要求履行安全責任制,對單位內部消防器材、設施使用和運行狀況不熟悉,一些消防器材、設施的缺少必要的檢查和維護導致其不能正常運行的現象也很常見。

1.4單位效益差,消防投入逐漸減少。

近年來,由于部分企業負擔加重,效益差,有的重點單位處于虧損狀態,消防投入隨之減少。此外,由于認識理念上的偏差,導致企業重效益、輕安全,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麻痹大意,于是出現了"三合一"等嚴重的火災隱患,隨時威脅著企業的生存和發展。

1.5企業消防保衛干部被精簡或事業心不強。

有的單位將消防工作與其它工作混在一起,歸屬混亂,職責不清,消防保衛干部待遇下降,等同于企業的一般工人;有的由于精簡人員,消防保衛干部面臨著嚴峻的競爭環境,因此,他們的積極性受到影響;有的現在雖然享受一定的待遇,但也往往一人身兼數職,消防工作難以正常開展。2、針對重點單位消防監督管理中出現的這些問題,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予以加強。

2.1要認真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明確各自責任

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實,對于存在的一些火災隱患就得不到及時的發現和糾正,可想而知一旦發生火災事故,后果是不堪設想的。所以對這些單位必須督促其嚴格按照公安部61號令規定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層層落實安全責任,使單位安全管理落實到個人,達到各個部門分工合作,各盡其責,做到"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 

2.2加大投入,加強安全培訓力度

針對一些單位人員流動性大,單位臨時性員工較多的問題,單位要充分利用有利機會對這部分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比如在敦煌一些賓館、飯店,流動人員主要集中在旅游旺季的服務人員當中,人員流動相當頻繁。針對這一問題,單位在招收季節人員之前就可以組織短期的安全培訓班,對一些基本消防器材、設施如滅火器以及消火栓的使用加以培訓,培訓合格后才允許其進行促銷活動。

2.3維護保養好消防設施,做到“四個到位”,即“設施、裝備、培訓、管理”四個到位。

在消防設施方面,重點單位要嚴格按消防機構的審核意見施工,安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消火栓系統,并應通過消防審核和驗收,公眾聚集場所且應取得《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方可營業或投放使用。在消防裝備方面,應按規范要求配備滅火器材和逃生器具,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必須暢通無阻,并應按規范要求安裝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在培訓方面,單位要采取抓住重點,兼顧一般的做法,凡是重點崗位、重點工種、重要部門的負責人一定要先取得消防培訓合格證后方可上崗,同時邀請消防機構的人員對全體員工進行消防培訓,熟悉消防器材使用的知識、逃生方法、疏散滅火技能。 

2.4嚴格落實隱患整改“三不放過”原則。

即“隱患不發現不放過、隱患不整改不放過、責任不落實不放過”。重單位要制定火災隱患整改制度,對不能及時發現隱患或隱情不報者追究責任,并予以罰款。隱患整改制訂“火災隱患整改情況表”,記錄火災隱患檢查人員、部位、內容、處理情況,明確隱患整改期限和責任人,并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簽字。對存在重大隱患的或不能及時整改的,形成專題報告,提出具體的方案,并落實防患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3、消防監督人員應轉變對重點單位的監督管理理念,全面提高消防監督管理水平

熱情服務、嚴格執法是做好重點單位消防監督管理工作的關鍵,消防監督執法人員必須把服務意識的理念融入到消防監督檢查工作中,要改變過去工作的方式、方法,以熱情服務來改善對重點單位消防監督管理的效果。消防部門對所轄實際情況,對重點單位及監督管理人員進行合理的劃分,真正把發生火災后損失大、傷亡大、影響大的單位列入監督管理范圍,并把具體的監管單位與監管責任落實到具體的人。對于所列管的重點單位,消防監督人員要落實“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必須按照《消防監督檢查規定》(73號令)對所管單位進行監督抽查,條件許可的可以建立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監督檢查視頻資料檔案,消防監督人員在檢查單位時不能僅停留在看匯報材料上,要把被監督單位確實存在的隱患挖出來,指出管理上的漏洞,提出消防設施上的缺陷,使被管理者在事實面前心服口服,提高隱患整改率,并在檢查中既能發現一般問題,又能洞察深層次問題,既講究工作方法,又不失原則,既樹立了執法機關形象,又保障了單位消防安全。

消防安全工作責任重于泰山,做好消防工作非一日之功,做好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更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要做好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只有堅持不懈,始終把握住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這個責任主體,建立長效機制,落實各項制度,抓好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制的有效運行,自覺接受公安消防機構的監督,同時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形成工作合力,才能構筑良好的消防安全屏障。

篇4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以下簡稱重點單位)是消防部門針對一旦發生火災會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者人員傷亡,給社會經濟發展和人民生命財產帶來不良影響和損失的單位進行重點保護而劃分出來的。構建和諧社會,消防安全十分重要,特別是黨的十六大確定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后,單位擔負了發展經濟的重任,《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以下簡稱《61號令》)對重點單位消防安全提出了安全自查、隱患自改、責任自負的要求,但由于我國消防法律、法規的不健全等因素,客觀上導致61號令法律約束力、執行力較差,再加上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內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十分薄弱,公安消防機構的監督管理也處于弱化的狀態,火災形勢越來越嚴峻,加強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已刻不容緩。筆者結合工作實踐,就如何進一步加強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消防管理談一些自己的思考。

1、重點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1.1消防設施管理問題突出。

消防安全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新技術不斷推廣應用,技術含量越來越高,應用也越來越廣。但消防技術在不斷應用中,許多單位的管理跟不上,特別是一些單位的值班人員對消防設施性能不熟悉、不了解,不懂得如何操作。

1.2單位員工流動性大,不熟悉單位內部消防設器材、設施使用

特別對于賓館、飯店行業,由于各自本身的經營狀況,單位內部員工流動性很大,每隔幾個月就可能更換一次,從而出現了單位部分員工對基本的消防器材使用都不熟悉,部分員工甚至跟本不會識別和使用。這給單位內部安全管理帶來了一定的難度。

1.3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實,火災隱患不能得到及時排除

根據公安部61號令規定了單位應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但是在實際當中,很多單位就沒有明顯的安全責任劃分,導致相關責任人不能按要求履行安全責任制,對單位內部消防器材、設施使用和運行狀況不熟悉,一些消防器材、設施的缺少必要的檢查和維護導致其不能正常運行的現象也很常見。

1.4單位效益差,消防投入逐漸減少

近年來,由于部分企業負擔加重,效益差,有的重點單位處于虧損狀態,消防投入隨之減少。此外,由于認識理念上的偏差,導致企業重效益、輕安全,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麻痹大意,于是出現了"三合一"等嚴重的火災隱患,隨時威脅著企業的生存和發展。

1.5企業消防保衛干部被精簡或事業心不強

有的單位將消防工作與其它工作混在一起,歸屬混亂,職責不清,消防保衛干部待遇下降,等同于企業的一般工人;有的由于精簡人員,消防保衛干部面臨著嚴峻的競爭環境,因此,他們的積極性受到影響;有的現在雖然享受一定的待遇,但也往往一人身兼數職,消防工作難以正常開展。

2、針對重點單位消防監督管理中出現的這些問題,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予以加強

2.1要認真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明確各自責任

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實,對于存在的一些火災隱患就得不到及時的發現和糾正,可想而知一旦發生火災事故,后果是不堪設想的。所以對這些單位必須督促其嚴格按照公安部61號令規定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層層落實安全責任,使單位安全管理落實到個人,達到各個部門分工合作,各盡其責,做到"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

2.2加大投入,加強安全培訓力度

針對一些單位人員流動性大,單位臨時性員工較多的問題,單位要充分利用有利機會對這部分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比如在敦煌一些賓館、飯店,流動人員主要集中在旅游旺季的服務人員當中,人員流動相當頻繁。針對這一問題,單位在招收季節人員之前就可以組織短期的安全培訓班,對一些基本消防器材、設施如滅火器以及消火栓的使用加以培訓,培訓合格后才允許其進行促銷活動。

2.3維護保養好消防設施,做到“四個到位”,即“設施、裝備、培訓、管理”四個到位

在消防設施方面,重點單位要嚴格按消防機構的審核意見施工,安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消火栓系統,并應通過消防審核和驗收,公眾聚集場所且應取得《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方可營業或投放使用。在消防裝備方面,應按規范要求配備滅火器材和逃生器具,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必須暢通無阻,并應按規范要求安裝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在培訓方面,單位要采取抓住重點,兼顧一般的做法,凡是重點崗位、重點工種、重要部門的負責人一定要先取得消防培訓合格證后方可上崗,同時邀請消防機構的人員對全體員工進行消防培訓,熟悉消防器材使用的知識、逃生方法、疏散滅火技能。

2.4嚴格落實隱患整改“三不放過”原則

即“隱患不發現不放過、隱患不整改不放過、責任不落實不放過”。重單位要制定火災隱患整改制度,對不能及時發現隱患或隱情不報者追究責任,并予以罰款。隱患整改制訂“火災隱患整改情況表”,記錄火災隱患檢查人員、部位、內容、處理情況,明確隱患整改期限和責任人,并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簽字。對存在重大隱患的或不能及時整改的,形成專題報告,提出具體的方案,并落實防患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3、消防監督人員應轉變對重點單位的監督管理理念,全面提高消防監督管理水平

熱情服務、嚴格執法是做好重點單位消防監督管理工作的關鍵,消防監督執法人員必須把服務意識的理念融入到消防監督檢查工作中,要改變過去工作的方式、方法,以熱情服務來改善對重點單位消防監督管理的效果。消防部門對所轄實際情況,對重點單位及監督管理人員進行合理的劃分,真正把發生火災后損失大、傷亡大、影響大的單位列入監督管理范圍,并把具體的監管單位與監管責任落實到具體的人。對于所列管的重點單位,消防監督人員要落實“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必須按照《消防監督檢查規定》(73號令)對所管單位進行監督抽查,條件許可的可以建立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監督檢查視頻資料檔案,消防監督人員在檢查單位時不能僅停留在看匯報材料上,要把被監督單位確實存在的隱患挖出來,指出管理上的漏洞,提出消防設施上的缺陷,使被管理者在事實面前心服口服,提高隱患整改率,并在檢查中既能發現一般問題,又能洞察深層次問題,既講究工作方法,又不失原則,既樹立了執法機關形象,又保障了單位消防安全。

消防安全工作責任重于泰山,做好消防工作非一日之功,做好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更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要做好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只有堅持不懈,始終把握住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這個責任主體,建立長效機制,落實各項制度,抓好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制的有效運行,自覺接受公安消防機構的監督,同時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形成工作合力,才能構筑良好的消防安全屏障。

參考文獻

篇5

 

根據《廣東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監督管理工作細則》(粵公通字〔2017〕22號)第五條規定,現將珠海市2021年度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火災高危單位予以公告。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依法對本單位消防安全負責。各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要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認真履行消防安全責任,委任消防安全管理人,落實消防安全經費預算,督促單位員工嚴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確保本單位消防安全。

二、各單位要建立健全本單位消防安全制度。要完善本單位消防安全檔案,加強對全體員工消防安全培訓,加強滅火疏散演練;提高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認真落實“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原則;提高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切實做到“火情發現早、小火滅得了”;提高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切實做到“能火場逃生自救、會引導人員疏散”;提高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切實做到“消防設施標識化、消防常識普及化”。

三、火災高危單位應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歸口部門負責人、專職消防安全人員等,切實履行崗位職責,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自行或委托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對本單位消防安全狀況每季度開展一次評估,每年至少開展一次全面評估,并將消防安全評估報告報轄區消防救援機構。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火災高危單位應當委托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對消防設施和設備每月進行一次維護保養、每年進行一次全面檢測。

 

附件:1.珠海市2021年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名單(1700家)

      2.珠海市2021年火災高危單位名單(157家)

 

 

 

                            珠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3月6日

 

 

 

 

 

 

 

篇6

電力公司、物資公司、郭車片石灰石礦、白云石礦、虹橋拍賣行

二、責任目標

以黨的十精神為指導,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貫徹消防工作法律法規,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努力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督、單位全面負責、群眾積極參與”的消防工作格局,推進消防安全責任制,大力消除火災隱患,全面加強企業消防工作,切實提高防控火災的能力,堅決預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為我縣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安居樂業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三、責任內容

(一)消防安全責任制

1、各有關企業法人代表為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負總責,進一步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

2、將消防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安全生產責任目標考評。

3、明確各部門消防工作責任和任務分工,并簽訂消防安全責任狀或下達消防安全責任書,要把消防安全責任落實到每個環節、每個崗位、每個職工。

(二)嚴格控制火災事故

1、不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不發生因私房出租屋、“九小場所”、“三合一”場所火災隱患導致的死亡火災事故;

2、政府掛牌督辦的重大火災隱患整改率達100%,廠房整治率達100%;

3、各企業火災事故死亡率為零。

(三)加快消防裝備建設

各企業要加強消防裝備和搶險救援器材全部配齊達標,逐步實現裝備的更新換代,加強義務消防隊伍建設。要配齊消防泵、水帶、水槍、滅火器等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加強滅火救援練習,一旦企業發生火災,在公安消防隊伍到場前能控制火勢蔓延。

(四)狠抓火災隱患整治

繼續開展“清剿”火患戰役,開展私房出租屋、“九小場所”、“三合一”場所為重點的消防安全整治活動。

(五)推進消防工作社會化

各企業要制訂并組織實施消防宣傳教育計劃,開展好每年的主題消防宣傳和“11.9”消防日活動。

(六)落實消防工作經費保障

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各企業要加大消防投入,改善消防條件,落實各項消防安全保障措施,使消防工作適應各經濟發展的需要;

(七)加強消防宣傳工作

1、企業要按照《消防法》的要求,組織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宣傳教育,提高職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篇7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深入貫徹實施消防法律法規,落實消防安全各項要求,強化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確保廣大干部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為我局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工作目標

加強消防工作領導,落實消防安全責任;繼續抓好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落實整改責任制,務必做到火災隱患整改有人檢查、有人跟蹤、有人落實、有人督查,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強化社會消防宣傳教育,改善社會消防安全環境,增強火災抗御能力。努力實現杜絕重特大惡性火災事故,減少一般火災事故,保持火災形勢平穩的目標,為明年消防工作奠定堅實的基礎。

三、任務措施

(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按照消防安全相關文件要求,落實單位消防安全“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撲救初起火災能力”、“組織疏散逃生能力”及“消防宣傳教育能力”的建設組織保障、經費保障,進一步完善機關內部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確定消防安全管理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落實火災隱患整改要求,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等。

(二)扎實抓好消防安全工作。

認真按照我市消防安全工作部署要求,扎實開展消防安全工作。加強消防宣傳教育,通過組織開展單位消防宣傳教育提高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操作使用以及撲救初起火災、組織疏散逃生自救的能力,通過對本單位火災隱患的調查摸底,及時制定火災隱患整改方案,加大對隱患整改的資金投入,落實責任人,徹底消除火災隱患。

(三)開展消防安全檢查,消除各類事故隱患。

組織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活動。開展崗位防火檢查,重點檢查的是: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疏散通道暢通情況、消防設施配備和完好情況、重點要害部位防護情況、火災隱患整改情況,火災預防措施、辦公室取暖設施等方面的情況,檢查工作要全面、深入、細致,不留死角。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認識到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是社會穩定的需要,是建立和諧社會的需要,是關系到千家萬戶、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需要,進一步增強做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把消防安全工作擺在重要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確保廣大干部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

(二)明確任務,落實責任。

將本方案確定的工作任務逐項分解,將責任層層分解到人,認真抓好落實。按照有關文件要求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對于責任不落實、工作不細致造成火災事故的,要從嚴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篇8

第二條本局實行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全體干部職工應當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條局法人代表為本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局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分管領導為本局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全局的消防安全管理。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負責實施全局消防安全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工作。

第四條凡在本局工作、學習的干部職工和外來人員,都必須遵守本規定,自覺維護消防安全。

第五條本局的消防安全工作接受消防部門及轄區派出所的指導。

第二章消防安全組織與責任

第六條成立局消防安全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實施消防安全工作。組長由局長擔任,副組長由班子成員擔任,成員包括下屬各科室和基層各單位負責人。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由局辦公室分管消防安全的副主任任辦公室主任,具體組織、管理和監督全局消防安全工作。各科室主要負責人、局內經營實體負責人及值班門衛是本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確保消防安全責任落實到人、落實到崗。

第七條辦公室區由專(兼)職消防人員(門衛人員)負責日常消防安全工作,食堂區塊由兼職消防員(司務長)負責日常消防安全工作,計算機控制中心由信息中心主任負責日常消防安全工作,配電室由門衛負責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第八條全體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遵守消防法規,掌握消防知識。動火用電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九條本局確定下列場所為消防安全重點,必須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1、計算機控制中心;

2、食堂;

3、辦公樓;

4、配電房。

第十條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要的,應事先向消防管理部門辦理審批手續,并完善安全措施,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

第十一條加強日常的用火用電管理。

1、電器設備的安裝、架設電線經由辦公室批準,由電工專業人員進行,并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不得降低標準。各科室(局)未經批準不得私自安裝使用取暖器等大功率用電設備。

2、不準在禁火區動火。因特殊情況需要動火時,必須經消防管理部門批準,并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

第十二條發生火災時,應立即撥打“119”報火警,并迅速組織力量疏散人員、撲救火災。任何單位、個人都應無償為報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第四章消防安全檢查

第十三條局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應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元旦、春節、五一、十一等重大節日前,組織一次消防安全檢查。

篇9

以黨的十、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穩控火災形勢和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為目標,以貫徹落實《省消防安全責任規定》為主線,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加強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深入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廣泛開展消防宣傳,全面構建火災防控體系,扎實推進落實“一崗雙責”和行政問責,切實提高消防安全工作水平,努力構建消防安全長效機制,全面推進林業系統消防安全管理上層次、上水平,為林業跨越發展創造良好的安全環境。

二、總體目標

確保不發生重特大消防安全事故,確保林業系統干部職工生命財產安全。

三、工作重點

(一)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林業系統各單位要牢固樹立“抓消防安全就是抓生產、抓穩定、抓發展”的思想觀念,加大對干部職工《省消防安全責任規定》和消防安全知識的普及宣傳、培訓教育力度。結合開展“消防安全月”、“11·9”全國消防安全宣傳日、“12·4”全國法制宣傳日、森林防火宣傳等活動,以會議、培訓、消防安全知識競賽、圖片展覽、宣傳小冊子、宣傳欄等多種形式,在干部職工和林農中廣泛深入地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進一步增強廣大干部職工和林農的消防安全觀念、森林防火意識和自我防范能力,增強履行消防安全責任的自覺性和主動性,營造人人關心消防安全、人人懂得消防安全,人人重視消防安全的良好氛圍。

(二)強化“一崗雙責”制和監管責任落實

局機關股室、林業站、國有林場等單位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綜合監管、分級負責、歸口管理”的原則,嚴格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加強消防安全管理。一是認真貫徹落實“一崗雙責”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強化單位負責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將“一崗雙責”規定落實到抓消防安全目標責任管控上、推進消防安全各項工作中和責任事故調查處理間,責任領導、日常工作要落實到人,要有文字記錄備案,確保消防安全監管責任的落實。二是實行消防安全目標管理責任制。國有林場、鄉鎮林業站、機關股室等單位要狠抓年度消防安全目標責任管控。國有林場的消防安全重點是森林防火和辦公樓、職工住宅樓消防安全;各鄉鎮林業消防安全重點是辦公樓、宿舍樓、門面房的消防安全;機關股室消防安全的重點是各辦公室帶電設備的防火安全和辦公樓、宿舍樓、門面房消防安全。要把消防安全目標責任層層分解,細化落實,層層下達,層層簽訂責任書,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責任體系,真正把消防安全責任落到實處,并制訂操作性和針對性強的消防安全目標管理考核辦法,保證考評客觀公正,確保林業消防安全目標任務的完成。三是落實監管責任。局機關有關股室、各二級單位要切實履行好林業消防安全的行業、監管職責,要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責任聯系掛鉤點制度,局分工聯系各單位工作的領導同時負有檢查、監督消防安全工作的責任,每季度召開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例會,分析消防安全工作情況,及時研究解決突出問題,掌握負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和安全狀況。對發生事故的都要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嚴肅查處,絕不姑息。

(三)推進消防安全事故隱患排查和治理

各二級單位及機關股室要把一個季度開展1次消防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把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與日常監督檢查結合起來。加強對林業系統車輛的使用管理,抓好對駕駛員的車輛保養和安全行車教育,嚴防車輛自燃;抓好重要節假日和高溫抗旱、森林火險、山體滑坡、防汛抗澇等關鍵時期的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抓好國有林場、旅游景區、森林公園、縣林科所的森林防火安全;抓好各單位辦公樓、宿舍樓的消防安全。在認真排查各類事故隱患的基礎上,全面掌握各類事故隱患和危險源,落實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實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確保人員、經費、措施三到位,限期整改,切實消除消防安全事故隱患。

(四)嚴格林業消防安全生產督查檢查

篇10

本辦法適用于區政府對各鎮(街道、開發區)推動消防工作社會化,全面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的情況進行考評。各單位應當根據本地實際,制定本單位消防工作社會化目標考核細則。

二、考評工作的組織領導

區消防聯席會議確定全區消防工作社會化目標考核小組(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在區消防大隊)具體組織實施。

三、考評內容、標準和方法

(一)考評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江蘇省消防條例》及市政府與區政府簽訂的《*區*7年度消防工作目標責任書》等法律、法規、規定貫徹執行情況。主要是:

1.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落實情況;

2.政府、部門領導消防安全職責履行情況以及監督本級各部門和下級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職責情況;

3.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宣傳貫徹情況;

4.火災萬人死亡率;

5.城鎮消防規劃編制、落實情況及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情況;

6.消防經費保障情況;

7.重大火災隱患整治及重點單位管理、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等工作開展情況;

8.農村和社區消防工作開展情況;

9.本區域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機制建立情況;

10.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職責。

(二)考評標準:考評標準按照《*區消防工作社會化年度目標考評細則》執行,具體內容由全區消防工作社會化目標考核小組逐年制定。

(三)考評時間:各鎮(街道、開發區)應每年進行一次自查自評,自查自評情況在當年年底前報全區消防工作社會化目標考核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在*區消防大隊)。每年第一季度,由全區消防工作社會化目標考核小組組織對上一年度消防安全責任制工作落實情況進行考評。

(四)考評方法:考評采取聽匯報、查閱資料、實地檢查和召集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座談等形式進行。

四、考評結果的評定和獎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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