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8-21 16:56:34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社區治理的基本內涵,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1 自我調節的協作方式。即國家、組織、個人之間通過談判實現自動協調目的的方式。
2 多樣化的行動者。國家責任范圍逐漸縮小而公民享受更多的責任,包括政府部門、私營部門、第三部門以及廣大公眾都可以參與治理。
3 互動過程。致力于集體行動的組織依靠互相依賴的權利和資源關系實現互相促進和支持,形成協作性的合伙伙伴關系。
4 國家的主導角色。國家在制度設計和戰略制定方面具有根本性作用,這是其他機構不能代替的,國家的作用充分體現在其宏觀調控和組織協作上。
二、善治的內容
善治是指一種良好的治理。這是治理理念和相關機制建立并運用到實踐中所導致的良好的績效。它應該是社會治理發展的目標。善治只要是指治理能夠收獲到良好的技校,這種績效表現在治理的政治效果、管理效果、經濟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方面。整治效果主要是通過治理達到了公民與公共機構之間的良性互動,公民的責任精神得到提升,公民對公共事務有著廣泛的參與,社區團結性達到非常高的水平。管理效果是通過多元角度的參與和互動,社區和組織的治理取得良好的管理效果,形成了共同治理的機制,提供了最大效率的公共服務。經濟效果主要是指通過治理直線了社區和組織資源最大化的利用,并確定了良好的經濟收益,給社區居民帶來了更好地福利。而社會效果則包括文化觀念、環境保護、社區安全、鄰里照顧等方面都產生良好的小郭,社區成為安全、幸福和文明的居住地。就一個國家而言,職責意味著國家實現有效的制度構建、公民創造力得到激活、政治文明程度高,意味著國家不僅在經濟上去的穩定而快捷的增長,而且在綜合效益上公民生活質量得到了不斷提升,社會和自然都實現了和諧共進的目標。
就本書的定位,誠如作者自己所說:“本書對現代社區教育轉型發展進行研究,不僅是為了解決社區教育管理與運行層面的具體問題,而且希望通過理性的思考與分析,從中尋找出社區教育發展的趨勢與規律,籍以促進我國現代社區教育的改革、發展與創新。”總的看來,這是著眼于基本理論研究,以應用理論研究和決策咨詢研究相結合為主要特征的一項研究成果。
一、著意社區教育基本理論
研究,尋求理論破題
本書中涉及基本理論研究的,大致有社區教育的相關概念辨析、本質屬性、功能定位、外部關系規律、內部關系規律等一些內容,作者都力求作出自己的理論詮釋。
關于社區教育的本質屬性,作者把它定位于“社區發展為本”和“居民終身發展為本”兩個屬性的有機統一體。“如果否定了社區教育以社區發展為本的屬性,也就否定了社區教育中‘社’的質的規定性,混淆了社區教育與其他教育形式的區別。”“如果否定了社區教育以社區居民終身發展為本的屬性,也就否定了社區教育中‘教’的質的規定性,混淆了社區教育與其他社區活動的區別。”最后得出結論:“社區發展本位與人的發展本位作為社區教育的本質屬性,兩者缺一不可,相互制約、相輔相成,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社區居民的終身發展寓于社區發展之中;社區發展離不開并依賴于社區居民的終身發展。一句話,社區教育的社會(社區)屬性與教育屬性的辯證統一和有機融合,即為現代社區教育的本質內涵。”“從社區教育發展趨勢看,強化教育屬性與社會屬性的融合,進而實現社區教育從教育主體本位向社會主體本位的轉變,是未來社區教育與社會協調發展的第二次飛躍。”這些妙語實屬精彩之筆。
在論及社區教育與社區建設的關系時,引入了社會(社區)治理的新理念,對兩者的內涵也進行了最新的闡釋,并且引用了臺灣學者提出的社區營造和社區教育聯系融合的做法,指出臺灣社區營造的重心走過了一條從造景、造產到造人的轉變之路,最終把社區營造的重心放在造人上,而造人的關鍵就在于社區教育,給人們以啟示。
關于社區教育功能定位,在論及非功利和功利的爭論時,并沒有就事論事,簡單地評判是非,而是把這個問題放在社會經濟發展的大背景下加以分析,正確地指出:“目前社區教育的發展階段,必須適應經濟社會的發展水平,社區教育的功能定位必須符合現實社會發展水平。”在當前的社會經濟發展條件下,“功利性也是無法避免的,它是開展社區教育的動因之一,也是社區教育不斷發展的現實基礎”。“只有將這兩種價值觀結合在一起,才能有助于社區教育的發展”,最終達到非功利性價值的目的。
關于社區教育的規律初探,作者借鑒潘懋元先生關于高等教育學基本規律的研究框架,分別從社區教育的外部關系、內部關系及兩者之間的相互關系,對其規律進行研究。
作者指出社區教育不能不受到其所處的社會的經濟、政治、文化等的制約,如果“就教育談教育”,就可能成為“空中樓閣”。作者以上海市的典型案例,說明經濟發展水平支撐、推動社區教育的發展;以全國經濟發展的不平衡性,說明經濟發展制約社區教育的發展。同時,作者指出不能簡單地以經濟規律或社會規律來代替社區教育的自身規律,甚至也不能簡單地以一般的教育規律來照套社區教育。社區教育是以滿足民眾需求為目標的新型教育形式,其價值追求主要體現在:一是民眾教育,一種平民化教育,直接為社區民眾服務;二是民生教育,以關注民生為目標,與民眾的切身利益緊密相連;三是民權教育,是實現公民受教育權的重要形式,有助于實現教育公平和民主。社區教育的核心價值是“平民進步的階梯、教育公平的砝碼”。這些論述樸實中肯,可謂一語中的。
在論及社區教育內部關系規律時,作者指出需求導向是社區教育的內生動力,要以了解學習需求、掌握需求動態為前提;跟蹤調研、適應不斷變化的學習需求;主動引導需求,促進科學發展;最后建立以需求為導向的社區教育運行機制。
綜上所論,只要是熟悉社區教育的業內同行,就可發現,在社區教育還沒有擺上主流教育的位置,在理論還處于很不成熟、眾多研究還限于經驗總結或泛泛而論的情況下,作者專心致力于社區教育理論研究,論說了不少有見地、有價值的內容,給我們帶了一個潛心研究、深入研究的好頭。也啟示我們,社區教育需要社區教育工作者戮力同心,進一步以加強實踐創新和理論創新有機結合為路徑,推動新時期我國社區教育的廣泛深入發展。
二、著重社區教育實踐問題
研究,尋求認識飛躍
在《實踐論》里指出,從感性認識向理性認識的提升,這是認識的第一次飛躍:“感覺到了的東西,我們不能立刻理解它,只有理解了的東西才能更深刻地感覺它。感覺只解決現象問題,理論才解決本質問題。”實踐工作者要向理論工作者學習,就要學會理性思考,掌握飛躍的本領。而理論工作者的一個重要任務,就是以科學理論指導實踐,通過研究,對實踐問題做出理論詮釋。我們看一項科研成果(包括著作、論文等)有沒有理論價值和社會功能,有沒有生命力和影響力,關鍵在于能否緊跟形勢,緊跟時代,傾聽實踐的呼聲,總結實踐的經驗,重視理論提升。沈著的一個特點,就是適應了形勢任務發展變化的新要求,圍繞社區教育發展的新階段、轉型期遇到的新問題,力求把靜態和動態、歷史和現狀、宏觀和微觀、實踐和理論結合起來,對社區教育實踐加以理論概括,以期形成新的理性認識,指導社區教育實踐。
作者指出:“在進入21世紀第二個十年之后,我國社區教育發展進入新的歷史階段。”這是本書一個基本判斷及其立足點。然后緊緊圍繞這個新階段,以社區教育轉型發展為主線,以社區教育改革發展的實踐為主題,分別從社區教育的發展形態、地位作用、體制機制、途徑形式、服務對象等方面,簡要地分析了社區教育發生的變化,強調從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國家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命題之后,我國社區教育開始從以往的政府單一主體管理,轉向政府主導下多元主體共同參與治理;隨著學習型城市建設和新型城鎮化的推進,各類學習型組織、社區學習共同體、數字化學習、移動學習等新形式、新載體不斷涌現,社區教育朝著內涵發展、特色發展、創新發展的方向轉型升級;社區教育正在從邊緣狀態向中心地帶位移,成為我國學習型社會與終身教育體系的重要載體與途徑,成為基層社會管理創新與社區建設的重要內容與形式。
本書的研究,具有明確的問題意識,堅持以問題研究為導向。這里的關鍵是能不能發現真問題,精準地抓住真問題,敢于直面、緊緊抓住這些問題,開展深入的理論聯系實踐的研究,總結梳理實踐經驗。只有基于實踐,反思實踐,經過理性思考,概括提煉實踐,才能達到向理性認識的飛躍,提出解決問題的思路與對策,高于實踐,指導實踐。在這方面,作者長期在一個省級開放教育部門擔任領導工作,兼具管理者、實踐者、研究者的角色于一身,而且勤于學習,勤于調研,勤于思考,思想敏銳,思路開闊,善于捕捉區域的和全國的社區教育改革發展的最新進展和實踐創新成果。可見,具備了主客觀方面的基本條件,從而成就了這項研究。
從本書結構內容分析就可發現,作者把文獻研究和問題研究結合起來,梳理出了關于社區教育管理體制、政策、評估等管理方面的問題,關于社區教育資源整合、課程開發和管理、數字化學習和社區遠程教育、社區老年教育、社區職業教育培訓,以及學習型城市建設、新型城鎮化背景下的社區教育等社區教育改革發展中碰到的主要問題,都是一些真問題、大問題、難問題,對社區教育改革發展具有重大影響。作者勇于直面這些問題,深入研究,做出必要的理論詮釋和概括,體現了作者的社會責任感和責任擔當。
不僅如此,作者致力于把理論研究和實踐推進結合起來,以理論研究為先導,以理論應用、解決問題為目的,在研究過程中始終注意研究的現實性、針對性、操作性,重視闡明理論應用的路徑、策略、方式、載體,很接地氣,指導性很強。
在國外的教育理論研究中,有所謂大理論、中理論、小理論之分,這主要以對事物本質的概括抽象程度高低深淺而定,沒有高低優劣之分,只有發生作用影響和指導輻射的范圍大小、領域寬窄之分。大、中、小理論之間,也沒有一條鴻溝,小理論經過實踐、認識、再實踐、再認識,可以上升為中理論,再依次上升為大理論。在教育研究的實踐中,往往需要有一個過程,企圖一步到位,搞出一個高大上的大理論,除了極少個案,事實上也是不可能的。
通觀本書,作者顯然不滿足或停留于一般性實踐經驗總結的層面,而是力求理論概括抽象的程度高一些,力求逼近對社區教育規律性的認識,以期更好發揮對社區教育實踐科學指導的作用。現在看來,書中涉及基本理論層面的有關研究,有許多真知灼見,而大部分的理論抽象及闡述,則達到了中理論的深度和高度。
就以社區教育的政策研究為例,作者分別從社區教育的政策界定和功能、社區教育政策的演進歷程、社區教育政策的文本分析、社區教育的政策制定進行了比較全面的概括和系統的分析,進而就社區教育的政策目標、政策主體、政策措施、決策程序、決策思路等,進一步作了比較深入的剖析和解讀。例如,在論及社區教育政策的制定思路時,指出確立合理的社區教育政策價值向度,保障社區居民自主學習權,追求教育公平正義,服務社會民生和個體全面發展;在論及制定社區教育政策的關鍵要素時,指出提高社區教育政策的決策水平,構建民主、公開與透明的決策機制,突出教育資源整合的協調機制,明確社區教育政策的分類試點與分步推廣。
對于所有這些具有一定深度而又專業的論述,試想作者如果不是兼管理者和研究者的角色于一身,沒有勤奮學習、深入思考的嚴謹作風,沒有較為深厚的理論功底和開闊的理論視野,就不可能具備這樣的專長和優勢,就不可能把研究做到如此深入的程度。正如作者所言:“本章從社區教育的政策文本出發,探析政策的目的、主體,措施的變化規律和政策制定的一般程序,以期確立合理的社區教育政策的價值向度和逐步形成清晰易行的社區教育政策的體系,為進一步提高社區教育政策的決策水平,構建民主、公開與透明的決策機制和完善教育資源整合的協調機制提供借鑒。”
綜上所述,筆者以為,作者的研究成果,在社區教育同類研究中是屬于比較專業的那一種,在深化社區教育研究的征途上邁出了可喜的一步。
三、著力管理決策理論研
究,尋求科學應對之策
書中涉及社區教育管理決策理論,主要有社區教育治理、政策、評價等方面的內容。
作者站在現代治理理論的高度,對我國社區教育管理體制的實踐作了階段劃分,分析了特點及內在聯系,指出了管理體制經由改革創新從管理向治理演化的向度。作者把開展社區教育初期由教育部門直接主導開展社區教育活動的垂直型治理模式稱為“I”模型,把新世紀以來形成政府統籌、以社區教育委員會為基本形式、多個部門共同參與社區教育的模式稱為“Y”模型,并預測今后的社區教育治理,將會注重在政府指導之下形成以多元主體協同治理為主要特征的社區教育治理的“X”模型。指出對于社區教育多元治理模型的構建,應體現以下幾點內容:實現多元主體的有效參與;達成多方協同的目標共識;形成利益分享的資源網絡;促進社區教育的專業化建設。社區教育治理的發展方向,必將更加關注通過多中心的公共治理格局來提供質量更高、數量更多的公共服務,政府主要在理念引導、規范制度、目標設置、資源配置等方面發揮主導性作用。
在論及社區教育多元主體治理體系構建策略時,作者從推進政府職能轉變、積極培育社會組織、搭建信息化平臺、探索市場化機制、加強法律制度建設等諸多方面進行了比較周全的思考,并將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后的最新理念融入分析與破解現實問題的研究之中。
筆者還注意到,作者將社區學習共同體作為社區教育治理的一個重點問題加以論述。書中將社區教育共同體與社區學習共同體,分為兩個有所區別又相互聯系的層級的社會組織,作為社區教育治理的一種創新形式與舉措納入社區教育治理體系的范疇,而且吸取了各地的實踐經驗,對其內涵與意義、推進策略等作了新的概括。
作者敏銳地指出,近幾年來,在一些社區教育示范區的示范和引領下,社區教育不斷向社區居民的自主學習、互動學習轉型發展,學習社團(學習共同體、學習圈)陸續產生成長,成為社區教育自主學習的主體力量。居民主體、社區自治在社區教育中發揮著廣泛的基礎性作用,成為社區教育協同治理的目標共識和愿景追求。進而指出:實現真正的多元參與下的協同治理,需要建立社區教育治理的協商決策機制、政策保障機制、資源共享機制、監督評價機制,以推進治理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將承辦社區教育活動的職能向民間組織適當地轉移,通過購買服務、經費補貼等辦法促進其自治功能的發揮。作者闡明的這些觀點,都體現了與時俱進、開拓創新的思維品格。
四、期待繼續深入研究,期盼
這項研究日臻完善
關于社區教育本質規律的研究,是一個深層次、高難度的問題,不可能一步到位,需要一個逐步深化的過程,包括實踐、糾錯、提升、完善這樣否定之否定的過程。同時,由于社區教育規律的基本矛盾和關系是多維的,故可以從不同范疇、不同層次、不同角度來把握它們的不同關系。因此,書中也有可以商榷的地方。例如把社區教育的領導體制、機構隊伍、學習資源等方面的要素歸入內部關系規律研究,著重研究社區教育發展與社區居民接受教育服務的關系,這是從教育管理的角度來探討社區教育發展的制約因素,主要研究的是條件性問題,尚未上升到從本體性問題來探討社區教育的內部關系規律,似覺有必要作進一步深入的探討。
社區教育內部關系規律研究,本質上主要解決社區教育和人的發展、特別是與社區居民的發展相互關系的本質聯系。可否包括三個方面:一是社區教育和人的發展(全面發展、充分發展、終身發展、自由發展),社區教育與人的生活(謀生型、發展型、樂生型、享受型),社區教育與人的價值(追求物質生活的利益型人生、追求生活質量提高的發展型人生、追求精神文化生活的享受型人生、追求回饋奉獻社會的服務型人生),從成人與成才的關系等方面深入加以研究。二是社區教育和底層民眾、困難群體、弱勢群體、特殊群體的關系,以揭示社區教育最具人本性、人文性、全納性、包容性、普惠性的本質特征,它迥然不同于精英教育,社區教育不是以篩選與淘汰為前提的拔尖教育,而是補短板、促公平的平民教育、草根教育、兜底教育,是不讓一個人變差、不讓一個人掉隊的教育,是讓每一個普通人、底層民眾成人的教育。三是研究教育者與學習者、管理者與學習者、學習者與學習者,以及社區教育學習的生態圈里面,各種角色之間錯綜復雜、相互作用影響的關系,最后作用于社區居民素質的結果、成效。這樣處置是否更為符合所謂內部關系規律的研究邏輯。
這里還要注意的是,人的發展不僅和社區教育有關,也和一般教育或其他類型的教育有關。所以,從本研究主題出發,應該更加重視社區教育對人、特別是對社區居民的發展發揮什么樣的作用與影響,這些作用與影響所能達到的范圍與程度,而不能把一般教育或其他類型教育的作用和功能誤讀為社區教育的效果。
在學術研究的語境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是理論創新、理論繁榮的根本之策。相互之間的討論、爭論、切磋,都是正常的、必經的過程和路徑。這種討論不一定有對錯之分,但可以幫助和促使人們的研究和思考更為縝密,有利于理論走向成熟與完善。
總的看,《轉型發展中的社區教育問題研究》,堪稱沈教授在我國進入改革發展轉型期,深入思考和研究社區教育實踐和理論的一部力作,可喜可賀,希望再接再厲,期待更新佳作問世。
以上所言號稱書評,可能作為一種互動討論的感言更為合適,歡迎作者、讀者批評指正。
中圖分類號:F291 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11)28-0184-02
一、社區概念及其類型
所謂社區主要是指由居住在一定地域里的人們結成多種社會關系和社會群體,從事多種社會活動所構成的社會區域生活共同體。這種共同體是由一定的人群、一定的地域、一定的生產或生活設施、一定的組織和行為規范,以及居民的社區意識等等要素所構成的相對獨立的社會實體,是人們參與社會生活的基本場所,是以聚落作為自己的依托或物質載體的。根據地域型社區劃分法,可以將社區劃分為城市社區、農村社區和集鎮社區。
二、社區自治的基本內涵
社區自治的含義可以概括為:社區自治是社區居民通過一定的組織形式,依法享有和實現自主管理社區事務的權利,通過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創建社區體制,優化社區資源、完善社區功能,不斷提高社區居民物質和精神生活質量。主要包括七個方面,即人事自治、財產自治、財務自治、管理自治、教育自治、服務自治、協管自治。
三、城市社區自治機制形成的制約因素
中國城市社區機制在實際形成過程中面臨著一些共同的制約因素:
1.政府社區管理體制不完善。政府社區管理體制是國家對社區普遍性治理的體制,是社區內部事務治理形成的基礎,它包括政府治理社區的組織構成、職能與權力配置。中國政府社區管理機構主要是條、塊設置,各級黨委和政府、街道辦事處,或街道層面的社區管理委員會為塊,各級政府中與社區建設相關的職能部門為條,其中各級民政部門及其基層政權與社區建設機構是社區建設的負責單位。這一機構設置基本上能適應城市社區治理的需要,但是,在政府塊的層面,如何協調各個同時受上級職能部門指導的本級職能部門的社區管理工作是有待解決的一個問題。
2.社區治理制度、資源和價值建設滯后。城市社區合作治理機制的形成需要制度、資源和價值的有效保障。由于城市社會結構變遷、政府管理體制改革和社區治理的發展,目前的城市社區治理制度都處于探索、建立、調整的過程中,相對社區治理的需要來講還不是很完善。社區治理需要相應的物質資源支持,可是,中國社會建設總體投入長期不夠,社區建設無法獲得大量財政撥款,社區缺乏從事經營活動的權力,社區內部公共物質資源有限,社區面向社會的資源動員能力較低,所以,社區治理尤其是自治所需的物質資源十分短缺,制約了社區合作治理的開展。社區價值是社區的靈魂,它決定方向、控制制度、制約行動、凝聚資源、創造成就。以人為本、和諧互助、全面發展、自由自主等價值的實現是社區合作治理的深層目標,社區決策要服務這些價值,社區制度建設要貫穿這些價值,社區居民要實踐這些價值,社區發展要實現這些價值。
3.社會力量參與不足。中國城市社區治理不僅限于政府與社區之間的合作,社會力量也是重要的合作者,并且,它參與合作的程度直接影響到政府和社區的角色、功能定位。在三方合作中,政府主要負責對社區的普遍性治理和地方性治理的宏觀規劃、指導與規制;社區組織和居民落實國家的普遍性治理、具體組織社區的地方性治理;而社會力量主要直接參與社區專業化服務和公共資源的提供。社會力量參與的方式主要有三種:為社區提供市場化服務,如物業公司的服務;專業化的志愿服務或非營利;提供資源或捐贈。但目前的情況是,由于非營利組織數量、種類和資源條件有限,社會捐贈文化和機制處于建構之中,社區內部組織募捐能力較低,社會為社區提供專業化公益服務不足,國家和社區不得不成為力不從心的社區服務生產者,影響到國家和社區治理角色的到位以及三方的正常合作。
四、創新城市社區自治機制
1.合理劃分社區及其規模。創新社區居民自治機制建設的前提是科學合理地劃分社區,依據全國社區建設實驗區的實踐看來,社區的劃分方法和規模調整因地而異。過去居委會的運作狀態已經明確地顯示,如果將社區所轄區域定位于現有居民委員會,將不利于資源的有效配置和重新整合,各類生活要素在狹小的空間內也不能發揮更大的作用,因此可能造成資源的浪費和損耗,也不利于新形勢下城市的整體規劃。如果將社區所轄區域定位于街道辦事處,則又有可能續展居委會的行政化,與街道辦事處融為一體,成為街道辦事處的附庸,社區自治的最終目標會有遭受夭折的危險。
2.明確社區政府職能。在社區自治機構體系構建的同時,需要轉變政府職能部門和派出機構的職能,明確政府在社區管理中的責任,做到有所為和有所不為。
政府力量的有所為包括:(1)政府力量回歸本位,轉變力量行使的方向和明確行使的范圍。政府力量應主動調整自身與社區自治機構之間的關系,將現實中兩者的領導與被領導、命令與服從的關系,調整為指導與協助、服務與監督的關系。(2)政府力量授權給社區自治機構。包含有政府責任和權力的讓渡,伴隨著這種授權的是實質性的財政支持和政策優惠。所授之權即讓社區居民真正能行使“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約束”的權力。(3)政府應履行好護航角色。護航一方面體現為對社區自治機構的護航,政府應通過必要的制度約束其他社區組織對社區自治機構的侵權行為,為社區自治機構與社區居民的社區管理實踐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氛圍。另一方面護航更體現為對社區居民利益的護航,對社區自治機構的工作進行依法監督,防止社區管理事業的偏向,更要防止社區自治機構可能存在的對社區居民利益的侵害,保障社區居民的各項權利。
政府力量的有所不為包括:(1)社區自治機構的權力除自治權、監督權外,還有協助基層政府開展工作的義務。因此,要防止政府將協管變成“單管”,即變相地把行政事務全盤轉嫁給社區自治機構。即使遇有特殊情況需要社區自治機構辦理,也需要遵循“權隨責走,費隨事轉”的原則,賦予社區自治機構必須的權力和提供必要的資金。(2)除對社區自治機構必要的依法監督外,杜絕政府對社區自治機構的各種行政性攤派事務和名目繁多的考核,嚴禁干預社區自治機構開展各項自治活動等。確保社區自治機構的工作更多地服務于社區居民群眾的實際需要,以培養和加強社區居民群眾對自治機構的認同。(3)嚴禁政府力量以任何理由侵占、挪用、截留社區自治機構的經費和財務,或強行上收、分成社區自治機構通過社區服務所得用于社區公共事物投入的經費等等。
3.完善社區居民自治的組織架構。(1)權力機構――居民代表會議。社區內每戶居民家庭最多派一名具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代表參加的居民代表會議,是社區的最高權力機構也是唯一權力機構。在實踐中,也可采取居民小組或門棟推選一定比例的代表參加的形式,但推選出來的人數和代表性應和戶代表參加的形式相差無幾。居民代表會議的基本權力包括:討論決議社區發展計劃;審議居民委員會年度工作報告、 財務收支情況報告、社區集體收益分配使用方案,對社區資產實行監管;制定和修訂居民公約、居民自治章程;討論決定涉及全體居民利益的重大事務和居民委員會的重點工作;對居民委員會、社區內工作機構及政府職能部門工作進行評議監督;改變或撤銷居民委員會不適當的決定;選舉居民議事會、居民委員會成員。(2)議事機構――居民議事會。居民議事會是居民代表會議授權的社區自治事務的常設議事決策監督機構,其成員經居民代表會議選舉產生,實行常任制。居民議事會受居民代表會議委托,在閉會期間和授權范圍負責居民代表會議的日常工作,行使社區自治事務議事權、決策權和監督權,商議社區日常事務,組織召開臨時會議。接受居民代表會議和居民的監督。(3)執行機構――居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是社區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是居民代表會議閉會期間的常設執行機構,執行居民代表會議的決議以及居民議事會在授權范圍內的決議,向居民代表會議、居民議事會負責,接受居民代表會議和居民議事會的監督。
4.建立經費預算和績效考核辦法,提高社區公共服務的財政保障水平。由各級政府提供社區公共服務項目,相關部門要制定經費預算和績效考核辦法,實行以事定費、以質定酬的公共服務經費核算和績效考核制度。鼓勵民間資金投入社區公共服務項目,各級政府根據服務的質量,可視情給予配套資金支持。各級政府要將社區基本公共服務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制定對社區公共服務投入的最低經費標準并形成正常的增長機制。
5.完善居民參與機制,提高居民的參與意識。完善社區自治機構體系和社區中介組織,給居民參與提供一個組織化的舞臺;同時完善社區居民參與“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制度,給居民參與提供一個制度化的保證。通過開展形式多樣的活動,轉變社區居民的觀念,樹立“服務鄰里,服務社區”的理念,倡導創建學習型社區,以學習型社區作為公民參與的立足點,由此培養社區居民的團隊精神。
6.促進社區社會組織發展。大力培育服務性、公益性、互社區社會組織,發揮其提供服務、反映訴求、規范行為的作用。支持社區社會組織參與社區管理和服務,對不具備登記條件的社區社會組織,實行備案制度。在政府項目資金、社區工作經費和居民公益設施中統籌解決社區社會組織的資金和場地,保證社區社會組織正常開展工作。
收稿日期:2011-06-18
作者簡介:張梅燕(1978-),女,江蘇豐縣人,講師,碩士研究生,從事經濟管理研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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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思斌.社區建設中的中介組織培育[J].中國民政:理論版,2001,(1).
作者簡介:陳乃林(1941-),男,江蘇通州人,中國成人教育協會專家組成員,研究方向為社區教育、終身教育;趙瑤珍(1981-),浙江蘭溪人,杭州市余杭區社區學院講師,研究方向為課程與教學論。
中圖分類號:G72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7518(2015)15-0060-07
所謂特征,是指事物內在屬性和外部表征的統一性狀。關于社區教育的特征問題,不同的學者,從不同的角度提出不同的論述。本世紀初,就有論者概括了“三性說”、“四性說”、“五性說”和“七性說”等①。隨著社區教育實踐的發展,人們認識逐步深化,關于社區教育“全員”、“全面”、“全程”特征的概括,逐步成為人們的共識。在此基礎上,有的論者,把社區教育歸結為全民終身教育在社區范圍內的縮影。
當然,在實際工作中,社區教育工作者仍然存在一些困惑,說到社區教育具有“三全”特征,社區教育似乎是一個無所不包的容器、無所不能的工具,因其缺乏確定內涵和明晰邊界,難以把握其本質屬性,凸顯其獨特價值。這就需要我們直面問題與困惑,深入反思與凝煉,不能僅僅停留在或滿足于對特征的一般性闡釋。經過十多年的實驗實踐,現在社區教育已經在全國范圍逐步推廣普及,比過去較多地具備了深入研究社區教育本質的現實可能性。本文嘗試就社區教育的基本特征,作進一步的反思與探索,就教于諸君。
一、社區性是社區教育的本源性特征
社區與社會,一字之差,既有聯系也有區別。社會是指人類交往關系、生產關系的總和,是宏觀的、抽象的概念;而社區則是指某一個地域范圍,是具體的、特指的概念。“社區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圍內的人們所組成的社會生活共同體。目前城市社區的范圍,一般是指經過社區體制改革后作了規模調整的居民委員會轄區。”[1]當然社區也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社區,就如上述“經過社區體制改革后作了規模調整的居民委員會轄區”,這是區劃的概念;廣義的社區則涵蓋城鄉的居村、街道鄉鎮,這是社會學研究的范疇。
對于社區性的特征,在許多學者著文中,都已形成共識。例如,“社區教育是一種區域性的、有組織的教育社會一體化的教育活動。”這里的“區域性”當指“社區性”[2]。又如“社區教育是提高社區全體成員素質和生活質量以及實現社區發展的一種社區性的教育活動過程。”[3]這里的“社區”、“社區發展”所體現的“社區性”,也是顯而易見的。
但是社區性究竟是一種什么層面、層次上的特征呢?有的論者把社區性界定為“社區教育外延上的范圍規定性”,這是對的,但僅僅是外延上的特征嗎?本文試從以下幾方面,解讀社區教育的社區性特征:
一是“社區”是社區教育的“外延”。我們贊同許多論者的觀點:社區性首先是社區教育范圍即外延的規定性,就是說,社區教育是一定地域范圍內的一種教育活動,它有別于社會教育。這里還要注意的是,社區教育是社區范圍內的教育,但不能反過來說,凡是社區范圍內的教育都是社區教育。譬如說,社區范圍內的學校教育、企事業的單位教育、機關及社會團體的教育等等,原則上都不是社區教育。只有當這些單位的成員回到社區,社區為其提供教育服務,或者社區范圍內的單位和社區發生雙向互動、參與,共同開展的教育活動,或社區提供了教育服務,才能稱之為社區教育,如青少年校外教育等。
所以,還在世紀初,教育部有關領導曾經指出:社區教育的重點對象是成人,特別是離開學校、離開單位的成人,此話寓意深刻。也就是說,社區教育重點是為社區內的下崗失業人員、殘障人員、外來務工人員、老年人、家庭婦女、(放學以后回到社區的)青少年提供各種教育服務。社區教育和社區內的學校教育、單位教育、機關教育雖有聯系,但不是一回事,不能混為一談。這和過去我們都很熟悉的以在職從業人員為主要對象的成人教育也有區別。所以,準確理解和科學把握社區教育的邊界和重點對象,對搞好社區教育,推進社區教育可持續發展,具有深遠意義。
二是“社區”是社區教育的“本源”。對于社區教育的社區性,不僅僅要看到在教育前面加了一個限制詞而已,或者只是一種范圍或外延的限定,更要看到社區是社區教育的本源,沒有社區,就沒有社區教育。所以,“社區”既是指它的外部特征,更是這一類或這一塊教育的“根”和“源”。
社區教育是應社區所需而生。化解矛盾、解決問題是任何一個事物產生、發展的潛在根源。社區教育的產生,同樣是為了解決社區建設、社區發展的問題應運而生的。社區教育的興起,不僅給社區居民傳授并拓展知識、訓練并學會技能的機會,而且還豐富了居民精神文化生活,特別是社區教育通過種種方法,化解社區矛盾,維護社區穩定,推進社區公平,構建社區和諧,幸福惠及百姓,發揮了很重要的社會人文功能。教育有諸多類型,唯獨社區教育,是專門應社區所需、應居民所需而產生而發展的一種教育類型,這就是社區性之于社區教育的獨特之處。
三是“社區與居民”是社區教育的“主體”,是社區教育的“依靠力量”。社區教育是一個社會系統工程,涉及方方面面,但是,社區教育究竟依靠誰?社區教育的主體又是誰?實踐證明,必須依靠社區,依靠社區居民,依靠社區的骨干力量,調動社區各個方面的積極因素,激發社區各個方面的社會活力。社區機構與居民是社區教育的主體,搞好社區教育,必須問需于民,問計于民,依靠社區居民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推動社區教育的可持續發展。社區是社會的細胞,是一個個具體的社會實體,不同的社區,有不同的問題,解決社區的問題,只能依靠本社區居民的力量,這也是社區教育的社區性獨特之處。
三、人本性是社區教育的基因性特征
人本性兼有社區性和教育性兩者的基因因子。中國近代著名的實業家、教育家張謇提出“父實業,母教育”的主張,意指實業教育由實業和教育有機結合的關系。同樣社區教育也內在地包含著社區和教育的有機聯系,社區教育也必然具有這兩者的基因因子。從社區的角度,人本性的基因性特征非常明顯,社區本來就是人類社會生活的共同體,是人們生活起居、生生不息的地方,草根性、生活性則是社區教育題中應有之義。
關于教育,我國教育學界通常都從實證科學的角度界定教育的概念,按筆者理解,教育固然具有科學的特征,但教育的本旨更多地則表現為一種出于人類本性的愛。加拿大現象學大師馬克思?范梅南在其著作《教學機智――教育智慧的意蘊》一書中指出:教育學不能從抽象的理論論文或分析系統中去尋找,而應該在生活的世界中去尋找,在母親第一次凝視和擁抱新生兒時,在老師向學生眨眼睛對學生的工作表示贊賞時,教育學存在于情感的親身體驗中[7]。就是說,愛是教育關系發展的先決條件,教育是一種愛,愛也是一種教育。
康德認為“人唯有憑借教育才能成為人,人決非人所創造的教育以外的產物”[8]。人本主義教育思想堅持“以人為本”,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個性化發展。社區教育著眼點、歸宿點都是為了居民,為了滿足居民更加多樣、更加適合、更高品質、更加個性的教育學習需求,教育對象沒有年齡、性別、種族和身份的區別,特別注重為社會低層的特殊群體,如殘疾人、外來務工者、服刑人員、孤寡老人提供受教育的機會和權利,這就彌補了正規化、制度化教育層層篩選、優勝劣汰所帶來的弊端,落實教育公平公正,有利于促進社會和諧。所以,社區教育是最能體現人本性質和人文關懷的一類教育,社區教育是一種“有教無類”(我國古代著名教育家孔子語)、“把一切知識教給一切人”(近代捷克民主主義教育家夸美紐斯語)的普惠教育。
上個世紀90年代,為了滿足殘疾人等特殊人群的學習需求,在全民教育基礎上,又衍生出了全納教育。全納教育發端于特殊教育,卻又超越特殊教育,它所指的對象除了殘障學習者之外,還包括其它一些困難群體或弱勢群體。全納教育作為一種教育理念,它承認人的差異性,包容差異,走向全納。在具體實踐過程中,社區教育倡導個性化學習,針對不同的人群創設不同的學習平臺、開發不同課程,采用不同的學習方式,使學習者既掌握知識技能,又提升個人生活質量和幸福指數,實現生命價值。社區教育教育對象的全納性、教育內容的包容性和教育機會的公平性、教育價值的普惠性,與人本主義教育思想是一脈相承的。
人本性來自社區,又必然回歸社區,創新提升社區品質。社區居民通過社區教育,學到了知識技能,提高了主體意識,他們在政府指導下,積極參與社區自治,參與社區管理服務,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加強信息溝通服務,實現居民“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在這里,居民真正成了社區主人,當家作主,主動參與,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構建和諧,創造自己的新生活。
社區發展的真正內涵是社會資本的積累和提升。社會資本以人際關系和社會網絡資源為表征,傳統的胡同、院落、街巷、社區等生活單位,是社會資本的制造基地,也是社會信任和社會交往的基礎,是一個社會不可或缺的“粘合劑”。時下不少社區以公共治理理念創新管理制度,以基層民眾日常生活為內容,共創共建和諧社區,提高組織凝聚力,增強組織和諧度,促成成員之間的信任與合作,將“陌生人社會”變成“熟人社會”,不斷增進社區成員之間相互信任、合作、共識、集體認同和歸屬感[9]。
由此可以看出,人本性并不完全是一個形而上的問題,也是一個很接地氣、非常務實的社會實踐問題。社區教育人本性特征,通過個體與群體、理論與實踐互相影響、互相促進,盤活社會資源,形成社會資本,不斷推動社區的發展與進步,并且不斷升華到更高的境界。如果說人本性深藏于內,那么,精神家園就是這種人本性顯露于外的社會實踐結晶。現在不少地方,居民心手相牽,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指導下,共建自己的精神家園,涌現了一批諸如村組家園、睦鄰點、新市民之家等社會組織,一方面以學習為中心,以學習為動力,以學習為紐帶,另一方面又和精神文明與社會文明建設、生態文明與美麗家鄉建設結合起來,活動的內容和動機、活動的目的和宗旨,超出了教育與學習的范圍,深刻地蘊含了社區教育的精神內涵和文化價值,以文化人,立德育人,促進多元主體協同治理,提升社區精神和家園意識,推動著社區由社會生活共同體,經由教育學習共同體,向構建和諧共同體、建設精神家園的新境界發展提升。
實踐證明,隨著社區教育的深入發展,經過教育學習實踐的積累和積淀,推動著知識的教育態不斷地向個體生命態轉化與內化,并由個體生命態向群體生命態擴展與升華,推動著精神文化層面和社會實踐層面相互融合,千萬個理想、夢想和心智聚焦到一點:社區居民齊心協力共同創建自己的精神家園,成為越來越多的地方發展社區教育必然的價值選擇和實然的目標追求。社區教育發展目標是多重的,但歸根結底,構建和諧,教育惠民,建設精神家園,則是最核心的目標。
四、適度正規性是社區教育的制度性特征
從教育制體系的類型(形式)上,社區教育屬于非正規教育范疇。所謂非正規教育,美國著名教育學家菲利普?庫姆斯(Philip H. Coombs)于1973年所作的定義是:“在已建立的正規系統之外的任何有組織的教育活動――無論是獨立進行的或是作為一些更大的活動的一個重要特征――目的在于服務于明確的對象和學習目標”。[10]這里要糾正以往的兩種誤讀和誤導:一是為了強調社區教育的地位作用,一味到正規教育那里找定位、爭地位,殊不知這是兩種不同范疇、不同類型的教育形式和教育形態,不可簡單類比和攀比;二是一提到非正規教育,似乎沒有規范可言,可以隨心所欲,這就必須強調非正規教育,決非是教學無目的、辦學無計劃、質量無標準的教育,它只是和傳統的普通學校教育具有相對區別。
我們認為,從制度類型上,社區教育定位于非正規教育,但非正規不等于不正規,探尋非正規教育中的正規性,也就是探索并揭示非正規教育的規律與特點,正是當今社區教育工作者必須著力研究解決的一個重大課題。當下探討這個深層理論和實踐問題,既有研究的必要性,也有現實可能性,關系到我國社區教育的內涵發展、品質發展和按規律發展、可持續發展。我們初步研究的結論是:適度正規性是社區教育的制度性特征。
(一)推進治理創新,著力探索社區教育體制機制建設新架構
經過多年改革創新和實踐探索,我國社區教育已經基本形成了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的基本框架:黨委領導,政府統籌,教育主管,部門協同,社會支持,社區實施,居民參與;實行規劃目標導向機制、建立條件保障機制、激勵制約機制、目標責任考核機制、評估督導機制。與此同時,許多地方建立了以縣市區社區學院為龍頭、街鎮社區學校為骨干、居村社區學習點(室)為基礎,實體性教育學習與信息網絡學習相結合,教育機構學習與民間社團學習相結合的社區教育支持服務體系。這些體制機制和服務體系成果,凝結了各級黨政領導和教育部門、廣大社區干群的實踐創新創造的智慧,是探索社區教育管理體制機制建設規律性的總結,為進一步推進社區教育持續發展和制度創新完善奠定了堅實基礎。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教育部提出要全面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完善科學規范的教育治理體系,形成高水平的教育治理能力。結合社區教育實際,應以改革創新為動力,構建社區教育治理體系,即以積極推進政府職能改革為關鍵,以培育社會組織激發社會活力為重點,以積極搭建社區教育平臺和支持服務體系為支撐,以積極探索市場運行機制為突破,以加強法制建設推進治理體系法制化為核心,以建立健全城鄉一體化機制為新的維度,[11]逐步形成治理體系的結構框架。目前,要以積極培育和發展社會組織為重點,形成政府主導、社區自治、社團主角、居民主體、協同治理的新格局;政府轉變職能,強化服務,通過購買服務、項目招標或承包、委托授權等方式,引進市場機制,提高服務效能,改善公共服務,滿足公眾需求。
(二)深化內涵建設,構建以素質標準為引領的課程建設新體系
課程是社區教育的核心領域,課程具有傳承、傳播、發展、創新人類文化的獨特功能,是教育的基本載體,也是社區教育區別于社區文化、社區體育、社區衛生、社區服務之處。社區教育作為一種帶有地域色彩的教育,其課程也呈現區域特點。華東師范大學黃健教授認為,“由于社區教育是一種有著不同于普通學校教育、職業教育等功能的一種新型教育,因此,社區教育課程的內涵,應該體現社區教育的這種獨特性。基于社區教育本質上是一種面向普通民眾,滿足他們在學校、在職場難以獲得的、與日常生活結合更加緊密的學習需求,因此,應該以‘經驗觀’來詮釋社區教育課程的內涵。”[12]全國各地基于當地社區教育發展需求,開發了內涵豐富、特色明顯、鄉土味濃的課程,滿足了當地居民多樣化、個性化的學習需求。
歷經十多年的實踐探索,社區教育課程建設大致經歷了三個階段:進入本世紀以來,2006年,全國社區教育專業委員會在新疆克拉瑪依市召開了第一次社區教育課程建設研討會,旨在解決社區教育作為一類非正規教育,同樣具有正規教育共同的質的規定性;教育活動盡管是社區教育的常項與強項,但是社區教育決不是簡單的唱唱跳跳的事情,社區教育需要從表層的活動型向深層的內涵型轉化提升,課程則是社區教育的核心領域與基本載體。此后進入第二階段,全國先后開展了四次社區教育特色課程的評審選優,旨在解決社區教育需要什么樣課程的問題。社區教育所需要的課程,是以需求為導向、以學習者為中心、具有社區教育自身特色的課程,是居民喜聞樂見、通俗易懂、適用實用的課程,決不是簡單地照搬正規學校教育的課程,不是學歷教育的學科體系性課程,也不是一味追求高精尖的課程。到2013年,在總結上海、北京朝陽區、大連金州新區等地課程建設經驗基礎上,全國社區教育實驗課程建設步入了第三階段,開始建立分人群的素質教育標準,開始實行課程分類,開始建設課程體系,制定課程實施指導綱要。以上社區教育課程建設的歷史軌跡充分說明,加強非正規教育的正規性建設,既是社區教育發展的內在要求,又是社區教育發展的必然趨勢。建立健全課程建設與實施體系,則是一個核心環節和關鍵表征。
(三)以專業化建設為抓手,強化隊伍建設新安排
師資隊伍是教育可持續發展的組織保障和智力支撐,決定著教育的質量和教育績效。發展和提升教育事業,必須加強社區教育隊伍的專業化建設。教師隊伍專業化是一個世界性、長期性的重要問題。1955年,世界教師專業組織會議第一次討論了教師專業化的問題。1966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和國際勞工組織提出的《關于教師地位的建議》,首次以官方文件確認了教師專業化。到20世紀80年代,教師專業化成為世界發展的潮流,也是21世紀國際教育的核心問題。我國于1993年頒布的《教師法》中的第三條規定:“教師是履行教育教學職責的專業人員”。從1995年起,我國實施教師資格證書制,這在教師專業化道路上邁開了第一步。
如果說加強正規教育的教師專業化建設早已見諸實踐,那么,在社區教育這一類非正規教育中,要不要加強教師專業化建設?答案是肯定的。這不僅是按照非正規教育規律特點,推進非正規教育科學發展的題中應有之義,而且也是加強非正規教育正規性建設,對社區教育工作者隊伍建設提出的必然要求。當然,可能在某些方面與正規教育有所區別,以體現其特色。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于2013年3月印發關于《社區教育工作者崗位基本要求》的通知中明確指出,社區教育工作者是指社區教育的管理人員和專職教學人員,并且分別就崗位職責和崗位要求作了明確規定。這是加強社區教育隊伍專業化建設的重要標志。此后,全國社區教育專業委員會會同北京市朝陽區,對社區教育工作者開展了相對比較正規的繼續教育培訓試點,自此揭開了全國社區教育工作者專業化建設的序幕。其實全國各地也陸續開展了一些類似培訓,表明了社區教育加強隊伍專業化建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為全國社區教育加強隊伍專業化建設提供了先導性經驗。
目前,社區教育隊伍建設中存在數量不足、質量不高、比例失衡、管理缺失、評職不暢等問題。為了建構數量足夠、素質良好、結構合理、勝任崗位職責的社區教育工作者隊伍,必須加強社區教育專職工作者專業化發展。一是要加深對教師隊伍專業化建設意義的認識。社區教育工作不僅是一份職業,也是一份專業,社區教育工作者既是一個工作者,也是一個學習者、研究者、專業工作者。正如華東師范大學的葉瀾教授在其著作《教師角色與教師發展新探》一書中的導言中說:“我們堅信,沒有教師的生命質量的提升,就很難有高的教育質量;沒有教師精神的解放,就很難有學生精神的解放;沒有教師的主動發展,就很難有學生的主動發展;沒有教師的教育創造,就很難有學生的創造精神”[13]。二是建立社區教育工作者管理制度。按照教育部職成司關于《社區教育工作者崗位基本要求》,對照崗位職責和崗位要求,有針對性地加強專職工作者建設,明確目標,逐步到位。建立和規范社區教育專職教師的職稱評審制度,要像上海市一樣,為社區教育工作者的職務晉升創設條件。同時,加強兼職工作者和志愿者隊伍建設,明確工作職責和工作要求,逐步做到多元化、多樣化、優質化,滿足社區教育發展和居民學習需求。三是積極開展社區教育工作者隊伍培訓。制定規劃計劃,創設平臺條件,堅持開展社區教育隊伍培訓交流活動,幫助其提高文化科學和綜合素質,掌握社區教育基本理論和業務技能,掌握社區教育最新發展動態和先進經驗,提高教育服務能力,提高居民滿意度。四是制定工作激勵機制和評價制度。科學的激勵和評價制度,有利于推動教師隊伍良性流動、結構趨于合理。社區教育效果好不好,關鍵看居民學習反饋,可以通過隨機訪談、調查問卷、社會反響等渠道,評價考量教育成效和社會滿意度。
綜上所述,本文主要對社區教育的基本特征進行了比較深入的反思與探索,意在對認識社區教育“是什么”這個基本理論問題,提供一種視角和認識,和廣大的社區教育工作者一起切磋。而認識事物“是什么”的問題,又有兩種方法:一是靜態描述,二是動態觀察。本文在靜態描述和理性思考的基礎上,更多地采用了過程追蹤和總結反思的方法,力求與時俱進地總結、慨括社區教育實踐創新成果,以利比較完整、深刻地把握當下社區教育的基本特征,為社區教育可持續發展、并升華到更高境界提供理論支撐,就教于諸君同仁。
注釋:
①轉引自吳遵民.關于對我國社區教育本質特征的若干研究和思考――試從國際比較的視野出發[J].華東師范大學學報(教育科學版),2003(9)(“三性說”指的是自發性、自主性和自下而上性;“四性說”指的是全員性、終身性、綜合性、地區特色性之說;“五性說”指的是地緣性、整合性、開放性、互補性及廣延性;“七性說”指的是全員性、地域性、廣參性、即需性、多樣性、組織性和共管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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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C916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9 ― 2234(2016)07 ― 0086 ― 02
從“智慧地球”到“智慧城市”再到“智慧社區”,“智慧”一詞逐漸占據了城市治理理念的核心一角。社區是城市居民實現自我管理的基本單元,也是國家實現城市社會整合的普遍形式。社區治理水平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個社會發展的成熟度,而智慧社區的建設將會成為改善我國社區治理狀況的一個重要環節。
一、智慧社區及其建設的動力機制
(一)智慧社區的含義
智慧社區一詞最早源自1998年美國戈爾提出的數字地球概念。國外對于智慧社區的研究是作為智慧城市研究的一個分支而存在,其中以IBM給出的智慧城市定義為主流,即“智慧城市是指能夠充分運用信息和通信技術手段感測、分析、整合城市運行核心系統的各項關鍵信息,從而對于包括民生、環保、公共安全、城市服務、工商業活動在內的各種需求做出智能的響應,為人類創造更美好的城市生活”〔1〕。國內關于智慧社區的研究,至今尚未形成統一認識。綜合學者們的多維研究成果,本文認為智慧社區應從以下三個角度來理解。
第一,智慧社區的參與主體。社區是居民獲得社會服務的基本單元,因而社區建設不僅關系到居民全體,而且涉及到公共服務提供的多方主體,包括政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而智慧社區建設的目的是以一種更為“智慧”的方式為社區居民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務,最大限度的滿足居民需求。而在社區領域,生產、生活等服務的提供脫離不了社區的諸多構成單元,因而智慧社區并未超出社區治理的范疇,而是同樣強調多元主體的參與,不同的是智慧社區在治理主體參與的方式、載體、效率等方面具有獨特之處。
第二,智慧社區的實現載體。智慧社區與一般社區治理的根本區別在于治理方式、工具的創新。智慧社區的“智慧”之處在于將互聯網、云計算、物聯網等先進的信息化手段融合到了社區治理的整個過程,它不是一個個單一系統的簡單羅列,而是一個相互交錯、錯綜復雜的綜合體系,在這個龐大的體系中,基于大數據處理的信息化技術是其載體,承擔了社區治理某些方面的主要職能,包括社區相關信息的收集、處理、儲存、公布,社區管理,社區服務多元化提供等等。
第三,智慧社區的實踐效能。智慧社區建設的直接目的是實現社區治理水平的提升,其本質是建立一種新的社區公共服務體系,運用先進的信息化技術,全面整合社區資源,通過社區智能化服務平臺的搭建,為居民提供智慧醫療、智慧管理、智慧交通、智慧環境、智慧監控、智慧安保、智慧學習等多領域、高效率、高質量的社區公共服務。
總而言之,智慧社區是指一種新型的社區治理樣態,它強調的是基于社區治理主體多元參與,借助于互聯網、計算機、云技術等信息化手段實現社區資源的全面整合,其最終目的是實現社區的“善治”,也即社區服務的效率、質量、居民滿意度等方面的提升。
(二)智慧社區建設的我國智慧社區建設的政策選擇
唐京華,孫宏偉
(東北大學 文法學院, 沈陽 110169)
[摘 要]智慧社區建設是改善我國社區治理狀況的重要環節,但在具體實施中還面臨著政府引導力不足、居民參與率低、虛擬平臺運行不規范、缺乏專業人才及技術等制約因素,強化政策引導以規范實踐進程是完善我國智慧社區建設的重要保障。
[關鍵詞]智慧社區;動力機制;制約因素;政策選擇
[中圖分類號]C916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9 ― 2234(2016)07 ― 0086 ― 02
動力機制
伴隨著智慧社區建設實踐在全國范圍內的展開,作為一種全新的社區治理模式,其建設的動力機制主要源于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消解社區治理的現實困境是智慧社區建設的直接動力。我國社區治理實踐展開自20世紀90年代至今已有二十余年,社區治理的水平、效率均有不小的進步,然而從全國社區治理的實際狀況來看還存在諸多困境。例如多元主體參與率低下,行政化趨勢明顯,公共服務提供不足,社區管理成本高以及治理主體之間矛盾叢生等。原有的社區治理方式已很難在這些問題的化解上有所創新,因而迫切需要一種新的治理模式來消解困境,這是智慧社區建設的直接動力。
第二,信息技術應用領域的擴展是智慧社區建設的間接動力。進入21世紀以來,互聯網、物聯網、云計算等信息化技術進入了飛速更新換代階段,技術的進步帶來了社會生活面貌的極大變化,據第37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數據顯示,截至 2015 年 12 月,中國網民規模達 6.88 億,全年共計新增網民 3951 萬人,互聯網普及率為50.3%,信息技術已成為人民生活不可或缺的部分。計算機、通信、傳感等技術的進步不斷尋求應用領域的延伸,智慧地球、智慧城市建設早已進入技術延伸的范疇,社區作為城市生活的基本單元,自然成為信息技術延伸的目標范圍,技術應用的擴張需求為智慧社區建設提供了間接的推動力。
第三,滿足社區居民的服務需求是智慧社區建設的根本動力。市場經濟的發展、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帶來生活水平提升的同時也提高了居民的公共服務要求。單一服務模式、普適化服務標準、慢節奏服務速率以及單向交流方式等已難以滿足居民需求,個性化、高效率、高質量、雙向交流服務越來越成為社區居民需求的偏重點,原有的以人工服務為主的社區治理模式的不適應性日益凸顯,面對社區居民不斷攀升的服務要求,智慧社區模式也就應運而生。
二、我國智慧社區建設的制約因素
我國各地的智慧社區建設已取得了不小的成績,政府、企業、居民都對智慧社區抱有極大的熱情。然而綜合全國智慧社區建設狀況,可以發現要將智慧社區作為社區治理的新模式實現整體推進依然存在諸多的制約因素。
(一)政府引導力不足,保障體系不完備
“智慧革命將深刻影響城市社區中人們的生活方式和交往方式,這也必然倒逼社區對其傳統的管理理念進行根本性的變革”〔2〕。在強行政壓力環境下,政府行政導向在社區治理中依然具有主導地位,政府指導體系的不健全將深刻影響智慧社區建設的進程。這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區級政府或街道對轄區內智慧社區建設的整體規劃缺乏科學性,沒有專業隊伍作為指導,存在盲目推進的現象;二是政策、法律規范不完善難以為智慧社區建設提供制度保障,政府指導囿于技術層面而實用性不足。
(二)居民參與率低,政社互動性缺失
強化互動溝通是智慧社區建設的目標任務之一,然而從智慧社區建設的實踐不難看出,現階段智慧社區建設更多的是政府、社區等單方實施主體的行為,居民作為目標對象并未廣泛參與其中。匱乏的雙向互動溝通主要源于幾個方面的工作不力:社區消極不作為,將智慧社區建設當做“形象工程”應付了事;宣傳工作不到位,導致社區與居民間存在信息的不對稱;智慧社區具體項目建設的實際效用不高,居民未能從中得到真實便利;智慧社區應用的操作難度較大,居民難以達到參與的文化程度要求等。較低的居民參與度在某種程度上使得智慧社區建設的意義黯然失色。
(三)專業人才匱乏,應用技術不成熟
隨著數據規模的不斷擴大,數據處理技術將面臨著更新換代的難題,此外虛擬平臺的構筑、不同系統間的完整對接等都需要信息化技術的不斷改進,目前我國智慧社區建設尚處于模擬探索階段,應用技術也處于不成熟狀態,未來智慧社區建設還需要攻克各種技術難題。與此同時,我國社區工作者能力素質偏低也是智慧社區建設的一大障礙,據調查現有社區工作者不僅一般不具有較高的計算機技術能力,而且擁有社區工作資格證書的也在少數,智慧社區所要求的核心技術人員難以尋覓。
三、我國智慧社區建設的政策選擇
面對智慧社區建設的多種制約因素,從政策上加強規范和引導是有效降低建設難度、有條不紊的實現社區治理“智慧化”的保障。
(一)以居民服務需求為動力導向
“社區是城市居民生活的必要空間,也是城市社會開展管理和服務的基本地域單位,社區的智慧化建設水平直接關乎城市居民生活的安全、便捷與和諧”〔3〕。居民的需求導向是社區服務發展的指示燈,智慧社區建設應當以居民的實際需要為前進方向,優先解決居民最為急切的要求。社區是一個紛繁復雜的主體,各個社區狀況千差萬別,在智慧社區規劃、籌建過程中應該廣泛征求居民意見匯集社區共識,著力構建居民關于健康管理、商業消費、生活安保、社區醫療、社區養老、志愿服務等基礎社區功能模塊,然后配以單一社區居民特色需求功能板塊,打破僵化的社區服務體系,從而打造各具特色的智慧化社區。
(二)以強化政府支持為實踐保障
社區雖是居民實現自治的群眾性組織,但在社區發展中政府作為全局支撐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智慧社區建設有賴于政府的積極作為。首先,政府的社區治理理念應當具有前瞻性,將服務型社區當作未來社區建設的模型,正確引導社區構建的發展方向。其次,“政府要承擔起頂層設計的職責,各市政府在‘智慧城市’建設的大框架下進行智慧社區建設的統一規劃、部署和協調”〔4〕,打破社區“各自為政”的局面,全面統籌社區資源,實現信息的交流、共享,構建社區總體布局,為更大范圍的社區科學管理提供數據資料。再次,制定科學合理的管理體制、運行機制、行業標準、評估體系、風險監控、違規處罰等規范,實現智慧社區管理的制度化,降低智慧社區管理的不確定性。
(三)以多元主體參與為推進重點
智慧社區建設強調多元主體的互動參與,政府或社區的單方面推動只是外力而非內力,智慧社區穩步扎進的關鍵力量是多方主體參與形成的合力。其中政府應作為全局的掌控者,聚焦社區治理的大局,做好方向引導、“后勤”保障;自治組織要擺正服務提供者角色,以居民需求作為自己的行動導向;社區居民要明確自己主人翁的地位,積極參與到社區治理中;社會組織與企業則要扮演協調、輔助者的角色,在享受社區公共服務的同時利用自身資源優勢造福社區。多方主體的共同努力是智慧社區建設的一股關鍵力量。
總之,智慧社區建設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在各方面條件協同配合的基礎上分步驟、有重點的推進。在建設過程中強化政策引導以規范實踐進程是完善我國智慧社區建設的基礎保障。
〔參 考 文 獻〕
〔1〕鄒佳佳,馬永俊.智慧城市內涵與智慧城市建設〔J〕.無線互聯科技,2012,(04):69-71.
二、積極推進標準化建設,力爭機構建設三年達標
按照全市城市社區衛生工作會議的部署和《哈爾濱市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規劃》的要求,從XX年起連續3年,市政府每年安排3000萬元專項資金,用于支持全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標準化建設工作。此項工作任務已經列入市委、市政府“惠民行動”項目,強力推進。
為落實好市委、市政府XX年“惠民行動項目”提出的年內完成45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新建、改擴建和部分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維修任務,完成71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基本設備裝備任務,局長慕瑩和副局長李若奇多次深入到各區(市)衛生局進行調研論證和實地考察。在堅持充分利用現有衛生資源的前提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標準化建設,采取能轉型的轉型、能整合的整合與新建、改建相結合的方式,實現了社區衛生資源的優化配置。目前,各區已經擬定了XX年及XX-XX年建設計劃,并通過了初審。為確保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標準化建設項目順利實施,我處配合計財處制定了《哈爾濱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標準化建設方案》(哈衛基發[XX]79號)、《哈爾濱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項目治理指導意見》(哈衛計發[XX]91號)和《關于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房屋建設項目投資補助及工程投標有關事宜的通知》(哈衛聯發[XX]29號)等配套文件,使建設項目工作做到有章可循。
三、強力推進內涵建設,實行“十統一”規范化治理
為加強我市社區衛生服務規范化治理工作,加強內涵建設,著重做了以下工作:一是以市社區衛生服務工作領導小組的名義印發了《關于對全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實行“十統一”治理(試行)的通知》(哈社衛發[XX]3號),要求全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實行以布點規劃、建設標準、標識標牌、基礎裝備、制度規范、信息治理、公示內容、醫學文書、慢病防治模式和考核評估辦法為主要內容的“十統一”治理。二是研究設計了全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牌匾、燈箱、科室標牌、形象板和各種展板的樣式,并印發了《哈爾濱市衛生局關于統一全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標識標牌的通知》(哈衛基發[XX]116號),要求各地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標識標牌更換工作。三是印發了《關于轉發道里區社區衛生工作治理制度和人員崗位職責的通知》(哈衛基發[XX]99號),要求各區(市)衛生局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進行學習借鑒,并結合各自的實際工作情況需要,建立健全社區衛生工作治理制度和人員崗位職責,使全市社區衛生服務規范化治理工作得到進一步加強。
四、啟動大醫院支援社區,提升社區衛生服務能力
為充分發揮全市大中型醫療機構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技術支援與指導作用,迅速提升全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服務能力,促進分級醫療和雙向轉診制度的落實,按照哈爾濱市衛生局《關于公立醫院支援社區衛生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哈衛發[XX]390號)、《關于社區衛生服務雙向轉診的實施意見(試行)》(哈衛發[XX]389號)和《關于公立醫院支援社區衛生服務工作實施方案》(哈衛醫發[XX]33號)要求,我局適時啟動了“大醫院支援社區與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結對子”活動。
[中圖分類號]D630.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2426(2009)08-0048-02
從20世紀80年代初開始,地方治理運動逐漸在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展開。這是在世界各國受到經濟全球化沖擊,分權化改革、市場化推進的背景下,政府組織為有效回應社會環境的變化和面臨的危機、挑戰而選擇的一條新型發展道路。地方治理運動的發展促進了地方政府角色的轉變和職能的調整,也促進了公民社區的發展和日趨成熟,從而使得地方政府與社區之間在地方經濟與社會的發展過程中關系越來越密切、越來越復雜。這是因為“治理本質上是地方性的,地方治理是最貼近社會和公民的生活、直接向公民提供公共服務、與公民日常生活最密切相關的治理層次”。在這樣的背景下,怎樣處理好社區與地方政府之間的關系,發揮社區的天然優勢,實現社區公民的權利,搞好社區建設,是每個社區都面臨的問題。
一、地方政府的角色定位與轉變
對于地方政府的概念,一種觀點認為,地方政府是位于中央政府與中間政府(州、地區、省政府等)之下的最低一級的政府體系或是中間政府的分支機構,而另一種觀點則將其視為中央政府的分支機構或除中央政府以外的各級政府。這兩種觀點對地方政府的定義均定位在與中央政府相對應的、且位于其層級以下的政府或政府機構。在這里,為了更明確地界定和使用地方政府這一概念,有學者把地方政府定義為:一個國家出于政治、經濟、社會的管理需要而在某一地區設置的具有壟斷性地位的管理組織。這在一定意義上更具有概括性。
當今地方政府面臨著經濟全球化、社會可持續發展、公民對公共服務要求不斷提高的壓力。為了適應地方上內外環境變化的要求,化解來自各方的壓力,地方政府應圍繞著如何適應社會新環境下的角色和職能變化,服務于政治發展、經濟發展、文化發展、社會發展與自身創建服務型地方政府的需要,促進地方政府的創新,提高地方利用資源的能力,增強地方政府管理公共事務的效能,就成為不容回避的政府改革的使命與任務。同時,地方政府還必須致力于地方經濟發展、分權化政策的實施、地方公共服務水準提高、資源有效分配、公共問題解決、公民參與和政治穩定等目標的實現。
在地方,最大的社會變化就是公民社區的快速發展。公民社區的發展打破了以往地方政府進行地方治理的傳統,以往的治理模式已經不能適應時展的要求。因此,地方政府不得不重新審視它在地方治理中的角色。這種突出的變化把地方政府吸引到更加關注公民社區、更加關注社區內的公民上來。從而地方政府也由地方政府主導型的角色轉變為地方政府與公民社區共同治理型的角色,以適應公民社區建設與發展的根本要求。
二、公民社區的功能定位
社區這一概念有多種定義。具有代表性的是美國學者羅吉斯和伯德格在《農村社會變遷》一書的定義,社區是一個群體,它由彼此聯系、具有共同利益或紐帶、具有共同地域的一群人組成,其成員之間的關系是建立在地域基礎之上的。這一定義強調共同的利益、地域、群體。從社區的諸多定義來看,基本上都是從社會學意義上、地域意義上或人口學意義上來界定社區的。這些定義只是賦予社區這一概念一種最基本的內涵,并未涉及到它的高層次的意義。社區的高層次的涵義應該是治理意義上的社區,因為社區不僅僅是人們的居住地、生產和生活的場所,而且它還要依靠良好的社區治理來提升人們生活的品質,更好地實現人們的公民權利,使社區處于有序的發展狀態。
公民社區功能應定位在:一是根據社區成員的實際需要而提供公共服務,這種公共服務應作為地方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的一種有益的補充;二是為了維護公民利益而作為公民利益的代表參與或監督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的公共政策;三是基于公共管理需要而對社區公民和公民組織進行的組織與管理;四是促進社區公民熱心參與社區治理與發展,進一步提高社區人們的生活質量和文明程度,擴大社區民主,維護社會政治穩定,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協調發展;五是與地方政府處理好關系,積極與地方政府合作,為社區提供優質、高效的公共服務,營造良好的社區治理與發展的環境。
三、地方政府與公民社區間的合作關系
地方政府和公民社區之間合作是因為共同的公共利益與共同的公共責任所致,并且兩者的合作有著現實的契合點,那就是公共服務的提供。公共服務是以公民社區為中心的,地方政府為公民社區提供公共服務,公民社區為社區內的公民提供公共服務。這就要求地方政府與公民社區之間在公共服務的提供上,必須加強合作,這樣既可以全方位提供公共服務,又可以避免公共服務的重復提供;既可以提高公共服務的質量,又可以降低公共服務提供的成本。
地方政府與公民社區之間的合作是非零和的,兩者之間應建立起互動與合作的關系以達到雙贏目標。地方政府與公民社區的這種互動與合作關系意味著,一方面,對于地方政府而言,要體現在對地方上全局性的社會事務和公益事業的組織管理上,體現在地方政策的制定上,體現在對社會組織管理上,體現在對公民社區的管理、協調和監督控制上;另一方面,對于公民社區而言,要體現在對社區內部的、具體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的組織管理上,體現在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上,體現在對社區內的公民和公民組織的關切上,體現在對地方政府處理公共事務的配合上。
謀求公民社區的良好發展是地方政府長期的目標,也是公民社區自身的根本要求。事實上,只有公民社區得到了有效的發展,才能促進地方政府治理目標的實現,同時,公民社區公共事務的開展也能夠彌補地方政府行政機制運行的內在缺陷。地方政府與公民社區之間的合作是實現雙贏、多贏的基本途徑,選擇合作模式正是對日益強大的社區公民和公民組織的回應,也是最具活力和效力的社會選擇與時代訴求的結果,更是開展地方治理運動的最佳促動形式。
四、地方政府與公民社區的合作要求
當今的社會發展日益復雜,全球化浪潮席卷所有國家,各國的分權化改革逐步地進行和完善,市場經濟已經成為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經濟發展的主流,這對地方政府與公民社區之間的合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地方政府與公民社
區間的這種合作關系要求它們之間必須密切配合,共同努力。這種合作必須建立在民主與法治的基礎上,以圍繞公共服務的提供為基本切入點,以對社區公民負責任和社區公民權的實現為前提,以形成能夠產生雙向互動的、有效的合作機制為目標。
1 對地方政府的要求
首先,地方政府應以增強其自身的管理能力和強化管理責任為自身改革目標,以提供優質高效的公共服務為根本宗旨,以協調、解決涉及公民社區的特定公共問題作為基本工作內容,以協調、化解公民社區間的矛盾和沖突為解決問題的根本手段。同時也應關注社區公民的利益和需要,正如珍妮特?v?登哈特和羅伯特?B?登哈特夫婦所說,“地方政府應該鼓勵社區公民關注更大的社區,鼓勵公民致力于超越短期利益的事情并且愿意為自己鄰里和社區中所發生的事情承擔個人的責任。”
其次,地方政府對公民社區的管理,應打破以往的行政全能主義的傾向,體現公民社區的內在價值及其社會地位,為營造現代意義上的公民社區新型管理體制奠定堅實的基礎。地方政府應賦予公民社區一定的創新空間和適度的權力,但這絕不是說,地方政府對公民社區的建設與發展可以完全放手,而是要進一步在公民社區中發揮重要的作用,科學地推進公民社區的建設和發展,因為它不但是公民社區建設與發展不斷前進的推動者和維護者,而且還要承擔著相應的責任。
第三,把地方政府與公民社區有效地整合進地方治理結構中,地方政府應始終牢記在地方治理結構中的特殊地位。在依法、民主的基礎上與公民社區建立彼此協商和合作的關系。一方面,要明確地方政府對地方公共事務的社會與道德責任的約束,形成地方政府與公民社區間共同愿景;另一方面,還必須建立地方合作治理制度化的規則,其中包括在治理結構下的分權和利益分配機制,建立地方政府與公民社區之間的平等對話和沖突解決機制。而這一解決機制又可以通過促進公民社區良好發展來實現,因為“一個健康社區的存在本身就是消除沖突的一種工具”。
2 對公民社區的要求
第一,公民社區建立的基礎是關懷、信任和協作。公民社區是由社區內的公民和公民組織組成的,公民之間、公民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應建立起一種和諧的關系,形成一種融洽的氣氛,使他們在社區中有家的感覺。現在,社區中流行的一句口號是“社區是我家,建設靠大家”,這也是公民社區精神的真實寫照。它需要通過一個強有力的有效溝通和沖突解決系統的結合。公民社區要增強他們之間的互動性,為他們進行交流和平等對話提供一個平臺。這不僅僅是公民社區建設和發展的本質,也是公民社區民主的本質。
第二,作為地方政府轄區內的一個組成部分,公民社區應制定科學、合理的社區規劃來推動社區的建設和發展。所謂的社區規劃是關于一定時期內社區發展的目標、社區發展的框架、社區發展的主要項目等的總體性計劃及其決策過程。在制定公民社區發展規劃時,必須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從社區的實際出發,切實做到與國家和地方的經濟社會發展計劃相適應,與社區自身的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相適應,致力于公民社區的可持續發展。那么,對于公民社區規劃來說,就必須以公民為本位,更應以社區內的公民與公民組織的健康發展為前提。這樣做有助于提高公民社區發展的自主性與能動性,有助于優化社區結構及其功能,有助于協調社區內外關系和資源整合,有助于增強公民的社區歸屬感和社區認同感,有助于促進社區公民的參與數量和質量,有助于促使普通意義上的或傳統意義的社區向真正的公民社區的轉變。
第三,公民社區要為社區公民和公民組織參與各種社會事務、實現不同社會價值和公民權利提供便利的場所,要為社區公民的生活質量的提高、公民的社會化的實現以及公民的社會福利、社會保障與社會安全等提供可靠的社會支持。公民社區存在和發展的一個重要的目的,就是要讓社區居民逐漸獲得真正意義上的公民身份,使他們明白應該如何成為社區的一員,如何參與公共生活。他們參與的目的是為了自身的利益而參與,為了影響那些決定他們生活質量的決策而參與,為了公民社區的發展而參與。
參考文獻:
[1]孫柏英,當代地方治理――面向21世紀的挑戰[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
[2]劉亞平,當代中國地方政府問的競爭[M],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7。
[3]蔣滿元,區域可持續發展中的地方政府競爭問題研究[M],北京:中國農業出版社,2007。
一、“村改居”的內涵
“村改居”隨著社會經濟和城市化進程的發展應運而生,具體指的是:撤銷以往的農村組織,更改為城市居民社區委員會,借助管理城市居民的方法,對“村改居”展開管理。從利益分配角度而言,“村改居”屬于對社會利益的一種再分配形式,指的是:重新劃定進程農民在社會上的地位和利益分配形式。從政策上而言,“村改居”社區的居民屬于城市人;但從實際利益角度而言,他們與真正的城市居民所享受的待遇有所不同。而“村改居”要切實保障“村改居”人員的基本權益,提高“村改居”人員的社會地位,使其享受到與城市居民一樣的高品質、高水平的生活,最終實現“村改居“追求社會發展與進步的目標。
二、新型社區基本環境、治理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一)基本現狀
在城市化過程中,“村改居”社區在形式上已基本完成了由農民轉變為居民,農村轉變為社區,集體土地轉變為國有土地,集體經濟轉變為股份經濟的“四個轉變”。雖然“村改居”在形式將村委會的牌子換成居委會,在角色上宣布農民變為城市居民,在居住形式上由散落居住的平房庭院變成環境優美,配套完善的城市高層小區,但在社區形態又表現出諸多鄉村社區的特性,具有明顯的過渡性,異質性和不穩定性。
隨著城市化的快速推進,“村改居”社區的數量及其集聚的規模也將越來越龐大,并將成為未來城市的重要組成部分,其運行與治理狀況也會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城市發展和社區管理的水平。通過對“村轉居”社區調研發現,其“亦村亦城”的特點存在著諸多問題,嚴重制約和影響著社區治理的轉型和發展以及社區居民的政治經濟利益的實現。因此,發現目前“村改居”進程中的問題并對其進行深刻剖析,從而為探尋新型城市化發展的社區治理對策具有極其重大的意義。
(二)新型社區治理現狀及其中存在的問題
“村改居”這種新型的管理組織,隨著社會經濟和城市化進程的發展應運而生,其成員由失去土地后的農民組成。“村改居”作為一種新型的管理組織,在實際運作過程,還存在一些不足之處。
1.“村改居”是農村向城市過渡的一個特殊階段,此時的“社區居委會”行政化色彩偏重,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第一,組織機構行政化。由于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政府對居民委員會的定位實際上有偏差,居委會在內部設置和職能上,基本上仍按上下對口模式,被納入政府的管理體系之內,并沒有體現社區的實際情況和居民群眾的實際需求進行設置,而居委會無論履行何種功能,都具有“金字塔式”行政化等級結構的組織特征,使居委會儼然貌似政府的派出機構,而不是群眾性自治組織。有的政府部門,打著“某某工作進社區”的旗號,把工作延伸或直接推向社區,社區居委會便成了一根針,萬事都要從這個根針的“針眼”穿過,于是居委會常常忙于上級督辦的任務,致使居民自治管理的空間不斷減少。
第二,人員安排的行政化。在實際工作中,現在社區居委會主要人員存在著“民選”和“街聘”的雙重身份現象。一方面,“街聘”的方式明顯提高了居委會干部的文化素質文化,使年齡結構年輕化,增強了居委會工作的活力,但也由于應聘人員年紀輕、社會經驗不足以及就業求職心態的影響,存在對社區工作的責任心不強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有限等問題,因而得不到社區成員的認同。另一方面,由于采取形式,居民對下派和招聘的居委會工作人員替代原有居民認同度高的工作人員,有被強加的感覺而產生抵觸情緒,因此致使“街聘” 在選舉中落選;此外,“街聘”的社區工作人員享受的待遇和保障與其他非聘人員之間的反差較大,也導致這些居委會干部的思想波動和工作上的攀比。
第三,組織職能的行政化。居委會在日常工作中偏向滿足于完成上面布置的工作,而為居民群眾需求考慮的職能越來越少。機關部門把社區居委會當作下屬單位,把社區當成一個筐,什么都往里裝,上面大量的行政事務和社會事務集中在社區居委會頭上。長此以往,居委會也從根本上忽略了原本的自治組織屬性,把自己看成是政府組織的一員,把政府的行政力量和工作內容向下延伸,于是便造成了居委會在日常工作中偏向滿足于完成上面布置的工作,而為居民群眾需求考慮的職能越來越少。目前社區居委會所有工作幾乎年年都有評比和考核,考核部門涉及黨委、政府的幾十個有關職能部門。這樣,社區居委會及其成員的工作業績主要取決于政府及各部門的認同,而不是社區居委會和居民群眾的認可,這樣就偏離了社區居委會作為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的自然屬性和本質要求,與居委會制度安排的初衷已相去甚遠。
第四,工作方式的行政化。社區居委會的主要工作就是解決社區問題、服務居民群眾,但其工作方式行政化以后,在實際工作中根本無暇顧及居民群眾的意見和需求,既不能很好地服務居民,也不能很好地與居民溝通,在工作中也得不到居民的支持。社區居委會的部分工作人員不適應社區工作的要求,在工作方式存在著機關化傾向,習慣于8小時坐班制,積極主動服務的少,在無形中拉大了社區同居民群眾的距離。時間一長,這樣的社區居委會也就得不到廣大居民的認可。
2.居住環境的改變影響了居民參與自治的意識和熱情。隨著城市化進程的發展和城市改造建設,居民的流動性加大,人們漸漸離開原來熟悉的生活環境,新的居住模式從客觀上限制了社區居民之間能廣泛而頻繁的交往,形成了“老死不相往來”的狀況。同時,社區居民在生活方式和價值觀念都有很大差異。這也是現代社會人們很難象原來村落平房式的居住環境那樣維持較長時間的聯系,社區內鄰里間的情感淡漠,影響了居民之間的交往,進而影響了居民的社區參與意識和熱情。盡管“村改居”后,設置了社會為居民提供各項服務,但村民并未完全擺脫有事找村干部的心理依賴。此外,很多“村改居”的居民都具備較強的政治參與意識,但卻未將意識付諸于行動。
3.社區自治組織發展速度比較緩慢。“村改居”社區的居民大多是失地的農民,該群體存在年齡偏大,文化水平不高等特征,對規章制度缺乏正確的了解,參與自治組織管理活動的意識不強。大部分居民都不了解社區的主要功能,尤其是外來人口,導致社區事務缺乏關注度。自發性的群體組織大多由具有共同愛好的居民組成,缺乏系統性的規劃,其管理過程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4.“單位制”的體制環境影響了社區參與的積極性。在長期計劃經濟體制下,“單位制”的后續影響制約著我國居民社區參與,由于各種利益和資源都集中在政府及其附屬的單位中,個人的利益絕大部分都是依靠單位來實現,在利益和情感的依賴上基本沒有“社區”的概念,居民的社區意識淡漠,導致普遍的社區參與積極性不高。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發展,“單位人”逐步轉變為“社會人”,居民的利益關系逐漸由單位轉入社區,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個人對單位的依賴。但居民的單位情結不會立即消逝,這仍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居民社區參與的積極性。
三、“村改居”社區問題的主要解決對策
“村改居”作為一種新型的管理組織,“村改居”隨著社會經濟和城市化進程的發展應運而生。從當前“村改居”社區管理狀況來看,還存在一定的盲目性,缺乏有效的規劃。相關管理人員要從以下幾方面著手,做好社區管理改革工作。
(一)淡化社區的政治色彩,強化社會的服務功能
從街道社區當前的管理模式來看,基本遵循了至上而下的領導與被領導管理原則,即:社區受街道辦事處的領導,按照街道辦事處安排的任務行事,這不利于社會服務功能的發揮。對此,應該按照“政社分開”原則,重新定位政府與街道、社區之間的關系,為社會服務功能的有效發揮,提供良好環境。居委會的主要工作在于:通過行使管理職能,為社區居民提供各項服務,同時重新構建社區與基層政府之的關系。政府應轉變自身對社區的指導方式,從政策、財務等方面支持社區工作,而不應該過度地干涉社區事務。作為社區服務管理人員,不僅要認真完成上級安排的各項任務,更重要的是強化自身的服務管理職能,切實為居民辦好事、辦實事,努力做好社區管理工作。
(二)健全社區居民政治參與制度,完善居民自治管理體系
Abstract:China''s new rural communities construction overall development level, and the city community construction are compared, still in a stage of exploration. According to my own professional knowledge as well as in the new rural community construction planning process in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some own views, hope to be able to better promote China''s new rural community planning level.
Keywords:Rural community; construction planning; path selection; suggestion
目前,我國新農村社區建設的整體發展水平來看,與城市之中社區建設相比較,還仍然處在一個探索階段。從理論與實踐上來看,我國新農村社區建設的新型指導理論正處于探索之中,從實踐上來看,我們的新農村社區建設之中在取得較好的成就的同時,還存在著較多的不足。筆者通過自己在新農村社區建設與規劃之中實踐與學習認為,為了更好的提升我國新農村社區建設的整體水平,對于與新農村社區建設規劃的相關理論與實踐層面的問題亟待梳理與研究。例如,對于新農村社區建設發展內涵、定位、建設模式進行深入研究。目前,從我國新農村社區建設規劃的研究成果來看,主要包括新農村社區管理、服務、治理以及目前我國新農村社區規劃過程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以及解決策略等方面進行探討的。筆者結合的自己所學的規劃專業理論以及工作實踐,立足于對新農村社區概念的界定,對目前我國新農村社區規劃過程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作一梳理,進而希望能夠更好的促進我國新農村社區的持續、健康、穩定的發展。
一?新農村社區內涵的界定
社區一詞,追根溯源可至二十世紀三十年代初期由我國著名社會學家先生的相關著作與文獻之中。到了二十世紀八十年代關于社區的相關研究成果才逐漸增加,進而產生了“什么是社區”“社區的定義”的探討。對于社區一詞,不同的專家與學者從自身的經驗、研究視角出發,“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提出了自己認為的“社區”概念。總結與歸納后,筆者發現不同的學者所提出的“社區”內涵相差甚遠。社區作為較早進入現代工業社會的西方國家學者研究的重要內容之一,其研究的整體范圍往往是城市,對于農村社區的研究成果相對較少。所謂“傳統的農村社區”是指“以農業生產為主要活動內容而聚焦起來的人們生活的共同體,其社會結構簡單,封閉程度較高,日常生活通過其特定的地域內的社會關系網絡進行”。但是,伴隨著我國農村的快速發展,尤其是交通工具、科學文化知識的大量運用,使得我國的農村社區發展不再是傳統的自給自足的、隔絕性與封閉性較強的社區,其與外界社會發展具有著緊密的聯系。新農村社區具有著諸多特征:例如,與傳統農村社區相比而言,新農村社區的謀生手段主要依托于現代農業生產。第二、第三產業得到快速發展,并逐漸成為新農村社區發展的重要推動力;新農村與傳統農村社區相比較,無論是從人口密度還是從人口的規模來看,都比傳統農村社區要大的多。集中性是新農村社區發展的一個突出特點;新農村社區的生活環境、生活水平、生活方式等與城市的發展逐漸趨同,兩者之間的差異性與日俱減。筆者結合了傳統農村社區的相關研究成果以及目前新農村社區的相關成果認為“新農村社區”是指“農村地域范圍內,以一定規模人口為基礎、以一定產業為支撐、以地緣和血緣關系為紐帶、以社區組織及相應的治理機制為保障、以滿足社區居民基本需求為目標的新型農村社區”。
由此可見,新型農村社區與傳統的農村社區具有著較大的不同,這就要求為了更好的促進我國新型農村社區發展與建設,其在規劃與傳統的農村社區規劃具有著一定的差異性。筆者認為新農村社區建設規劃的路徑選擇中,要能夠立足于新農村社區建設規劃的實際,通過不斷的治理與完善,才能夠更好的促進建設規劃的整體水平適合新農村社區的發展。筆者認為新農村社區建設規劃過程是一個緩慢而持久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之中,我們要能夠依據科學的理論,輔之高效的實踐,才能夠更好的促進新型農村社區規劃的科學性。
二?新型農村社區規劃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一)規劃主導思想不清晰
社區文化是農村社區建設和發展的核心所在,特別是處于轉型期的農村社區,其社區文化建設工作更是重中之重。因此,如何積極探索轉型期農村社區建設的有效途徑、不斷推進農村社區精神文明建設,促進農村社區物質文明發展,已經成為了推進農村現代化建設的一個重要問題。
一、轉型期農村社區文化的內涵
轉型期農村社區文化主要指的是由居住在農村的一定地域范圍內的人們,由一定的紐帶聯系在一起而形成共同的價值觀,生活方式、情感歸屬和道德規范。而從農村社區文化內涵的形態上看,可以分為物質文化、制度文化及觀念文化三個層次。其中,物質文化主要指的是進行農村社區文化建設所必須的各種文化設施以及文化活動場所等物質條件,由此可見物質文化是保證農村社區文化建設的根本保障;制度文化指的是農村社區文化管理制度化、規范化,制度文化是農村社區文化建設的基礎保障;觀念文化指的是居民所有具有的共同價值觀、社區意識、社區精神等,制度文化是農村社區文化的核心所在。物質文化、制度文化及觀念文化三者是農村社區文化的主要內容,且三者缺一不可,相互聯系、相互促進,構成了農村社區文化的統一體。
二、轉型期農村社區文化建設的主要問題
(一)思想認識不足
轉型期農村社區文化建設過程中,存在著普遍的思想認識不足問題,許多干部群眾對政策的解讀和理解不夠,完全沒有認識到農村社區文化建設的真正價值。許多社區干部工作理念和方式依然停留在以往落后層面,沒有與時俱進,及時更新觀念,在農村社區文化建設中沒有充分落實以人為本的理念,沒有從根本上抓好農村社區文化管理模式的革新,嚴重制約了農村社區文化建設的深入開展。
(二)硬件支撐不夠
農村社區文化建設也同其它類型的項目建設一樣,需要有強大的硬件設施作為支撐,但是由于經費不足,其目前的固定資源呈現出非常明顯的匱乏性,即便是已經建成的圖書館、文化活動室也會因為后續資金的不足難以進行必備的資源補充、維修甚至是日常的運作,這就導致很多地方的社區文化建設成為了“形式主義”,并沒有任何實際性的內容與意義。
(三)文化人才匱乏
文化建設同樣需要一定的人才作為支撐,但是由于受到其固有的經營條件以及市場運作規律的影響,真正愿意投身到社區從事文化服務工作的人才數量并不多,而且極有可能因為工作環境和現有工作條件的落后與不發達造成已有人才的流失。同時部分地區政府層面由于缺乏對文化活動的支持,導致從事此項工作的人才很難得到進一步發展、充分實現個人價值的機會,嚴重影響了其工作的積極性與熱情。
三、加強農村社區文化建設的途徑
(一)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先進文化
在轉型期農村社區文化建設過程中,需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積極發揮農村社區居民的主體作用,樹立先進的農村社區文化。因此,在進行農村社區文化建設的過程中,要堅持以先進的文化占領農村社區,以先進的思想武裝人們的思想,幫助社區居民實現其自身的價值,使先進文化在農村社區中扎根、發芽。要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既要做到尊重人的基本權利,同時又要打造適合人全面發展的、良好的社區文化氛圍。在這一過程中,可以根據農村社區的具體情況,積極利用鄉土資源,以戲曲、歌謠、民謠等方式開展一系列的具有當地特色的文化活動,促使獨具特色的農村文化精神的形成,從而使本土文化與先進文化進行有機結合。
(二)完善設施建設,健全管理體制
農村社區文化是通過一系列的物質文化表現出來的,正如前面所提到的社區文化公共設施、文化活動場所、規章制度、文化管理體制等等。因此在當前農村社區文化建設用于硬件設施投入的缺失而呈現出并不繁榮趨勢的情況下,要不斷加強對基礎設施的投入和建設力度,加大用于專項服務社區文化建設的資金,確保其各項事業能夠健康有序的發展。同時,社區內部還要做好文化管理工作,讓科學完善的發展體系,符合整個農村經濟建設規律,以及廣大群眾文化需求規律的管理體系來完善對其的運作與支持。當然值得一提的是,要想徹底健全管理體制,還需要構建一支穩定的工作隊伍,其要以發展的觀點來落實文化建設中的各項工作,同時在明確其自身權責以及個人責任的情況下,通過一定的獎勵機制,來實現其對于文化工作的積極性,充分發揮自身作為文藝工作者的潛能。
(三)注重人才培養,增強培訓教育
鑒于目前農村社區文化建設已經存在的人才匱乏、人員結構失衡的現狀,其要想從根本上擺脫其對于自身發展的束縛,就要注重人才培養,加強對工作人員的培訓教育。要充分儲備社區文化服務人才,尤其是面向廣大年輕的村干部,構建具有先進性、針對性、目的性與服務性的人才培養體系,并側重于培養其管理素質與管理能力。同時,在農村社區文化建設過程中,需結合農村的實際情況,大力推進社區文化教育工作。社區文化教育可以從以下方面入手:一是大力開展一般知識性教育,通過采取組織村民學習方式,對村民進行社區基本知識、社區環境知識、生產知識、勞動技能、村民共約等知識進行教育,以此來不斷的提高村民科學素質;二是積極進行觀念教育,積極培養村民的公民意識,根據村民的傳統文化意識、文化層次及接受能力,對村民進行民主意識、公德意識、法制教育、科學意識等教育,促使村民樹立起良好的公民意識;三是在社區中積極進行行為教育,在社區中充分地利用多種文化教育資源,采取豐富多在的形式,組織、疏導、激勵村民選擇正當的行為方式,自覺抵制不良行為。
四、結語
綜上所述,在轉型期農村社區文化建設過程中,只有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積極樹立先進文化,完善設施建設和健全管理體制,注重人才培養,增強培訓教育,才能夠促進我國農村社區文化建設健康、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