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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就業風險防范模板(10篇)

時間:2023-09-20 10:29:28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大學生就業風險防范,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篇1

近年來,隨著高校持續不斷擴招,在校大學生數量急劇增加,導致用人單位對于用工學歷要求不斷提高,大學生就業競爭日益激烈,加之大學生自身法律知識匱乏、維權意識極其淡薄,加上社會經驗欠缺,從而導致大學生在求職就業過程中權益被侵犯的事件屢有發生。如何防范這類事件的發生,切實維護畢業生的合法權益,是一個值得探討的話題。

大學生在校期間所接觸的規則相對簡單明了,比如:本學期課程會在學期之初公布,必修選修一目了然,能夠非常直觀的了解并知曉本學期的學習任務。又比如:學校內一些提示性或警告性的標語,也能準確的表達校內的一些規則。而社會上的規則紛亂復雜,并且并非都是清楚明了。單純的大學生要想在社會課堂中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傷害那首先需要了解的就是有關就業方面的法律知識,只有了解有關就業方面的法律法規才能運用相應的法律法規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應屆畢業生在就業方面遇到的第一個問題就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簡稱三方協議。三方協議是由是國家教育部統一印制的,其作用主要是明確三方的基本情況及要求。需要由學校、應屆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共同簽署。學校簽訂三方協議主要起到一個見證作用,在學校的見證下,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一份意向性協議,雖然三方協議具有法律效力,但它并不能替代勞動合同。應屆畢業生要了解和使用好三方協議要從以下四個方面入手。

第一,三方協議具有唯一性,即應屆畢業生不得持有多份三方協議,有些應屆畢業生為了能夠得到更多更好的就業機會,選擇多家用人單位與其簽訂三方協議,這樣將直接導致就業沖突,在這種情況出現后,應當以第一份三方協議為準,其他三方協議與第一份三方協議沖突的無效,因此,應屆畢業生在簽訂三方協議時,應當以一種審慎的態度來處理,不能急功近利,草草簽訂一份三方協議。

第二,三方協議時具有法律效力的時限性,三方協議的法律效力自三方協議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應屆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之后即告終止,如果應屆畢業生選擇在該用人單位就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應屆畢業生建立勞動關系。并應當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與畢業生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三,三方協議中的違約金約定是對應屆畢業生的最直接保護,用人單位往往因為各種原因,不填寫三方協議中關于違約金一項,這將直接導致如果用人單位違約,應屆畢業生將得不到任何物質保護的后果,換句話講,如果用人單位不想與應屆畢業生建立勞動關系,可以直接違約,并不承擔任何后果,如果應屆畢業生違約,用人單位將會在空白處填寫違約金以制約應屆畢業生進行就業選擇,因此,應屆畢業生在簽訂三方協議時,應當與用人單位協商之后約定一個違約金數額,并填寫在三方協議上,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還可以互相約定違約金,以應對用人單位違約的情況,從而維護自身的權益。需要注意的一點是,雙方約定的違約金數額必須符合用人單位所在地的相關規定。關于違約金的上限各地有不同的規定,北京地區規定違約金不得超過畢業生12月工資的總和,而上海則建議:金額不高于乙方(畢業生)月收入數,而在國內大部分地區都沒有明確規定違約金的上限,這種情況下,則以雙方協商金額為準。

第四,充分合理利用好備注欄。目前在應屆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三方協議中,有90%的以上的三方協議備注欄全是空白。在三方協議談判過程中,大部分應屆畢業生更關注的是工作期限、試工期限、薪金水平等是否能落實在書面上,而忽略了用人單位在三方協議談判過程中口頭的承諾,如各類休假,住房補貼,解決戶口,公積金、保險等。筆者建議應屆畢業生應當將用人單位口頭承諾各項待遇及附加福利明確寫入備注欄,以備在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有據可查,切實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在應屆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后,三方協議即告終止,用人單位會應與應屆畢業生簽訂一份正式的勞動合同,應屆畢業生的身份和名稱也隨之發生轉變,變成“勞動者”。此時雙方的權利義務主要由《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進行調整。例如: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應當具備的條款包括: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合同簽訂之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即正式確定了勞動關系。而在上述提到的各項約定內容以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還可以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其中試用期是最容易出現糾紛的階段。因此,關于試用期的法律問題,筆者提醒應屆畢業生以下幾點:

第一,試用期時限問題。試用期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后為相互了解、選擇而約定的不超過六個月的考察期。按照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試工期待遇問題。首先明確一點,試工期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工資,支付多少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但具體數額應當按照三個“不低于”來約定,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的相關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試用期內,只要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用人單位就應該支付勞動者工資。所謂的正常勞動,是指保質保量完成工作,并且沒有請病假、事假等。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是指用人單位支付的工資標準除了保險、福利等待遇之外,實際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如果用人單位惡意欠薪或在試工期內拒絕支付工資的,我國《勞動合同法》也作了相關規定。即由勞動保障部門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加付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賠償金。

篇2

前言

國家在“十三五”規劃中就明確提出了“堅持就業優先發展戰略,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著力解決結構性就業矛盾,穩定并擴大就業”。在經濟新常態下,合理控制就業風險,積極應對就業風險影響因素,已成為高校管理部門與高校畢業生必須面對和需要解決的重要問題。

1引言

風險管理(RiskManagement)有很多種不同的定義方式,最早源于美國,比較常見的定義是:經濟單位通過對風險的識別和衡量,采用合理的經濟和技術手段對風險加以處理,以最小的成本獲得最大安全保障的一種管理行為。本文中的風險管理,可以理解為對當前高校畢業生就業所面臨的潛在安全風險進行識別衡量,建立以就業風險識別、風險規避和應對處置的積極措施,以期能獲得最大安全保障的學校個體就業管理行為;以風險管理為視角,深入分析當前高校畢業生所面臨就業風險問題及其特征,利用風險管理的思維,為高校畢業生規避就業風險提供借鑒參考,采取積極有效的防范措施。同時,將高校就業安全問題與風險管理相結合,有助于高校管理部門把握安全風險,強化對高校畢業生就業安全穩定風險的認識,拓展相關實踐應用。

2高校畢業生就業風險特征

風險是客觀存在的,具備客觀性、突發性等諸多特點,就高校畢業生就業風險特征而言,它同樣具備風險的一般相關特征,了解其特征有助于更好地對高校畢業生就業風險進行識別評估。

2.1客觀性

風險是由客觀環境里的主客觀因素引起,它不以人的意識為轉移而客觀存在,也就是說風險具有客觀性。一方面,高校畢業生就業過程本身,不可避免地因為客觀環境變動而發生風險事故,認識和發現這些潛在風險,尋找其規律特征,有效應對就能降低和減少因客觀環境而帶來的就業風險。另一方面,不論從高校管理行為還是高校畢業生就業行為來講,都有其復雜性和思想性,存在客觀的認知能力,這一切這也決定了高校畢業生就業風險存在的客觀性。

2.2相關性

相關性是風險的一大特點,不論是就業風險的頻率,還是就業風險的損失等,都不能用某個固定的絕對值去進行衡量,究其原因我們可以認為是其具有相關性特征造成的。在實際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安全風險案例中,可以通過某些關聯或者表象去進行預判。同樣,客觀事物的某些關聯也是客觀存在的,就業風險也不例外。就業風險的產生有其原因,這些風險因素也相互關聯,由這些因素造成的風險事件導致的損失和后果之間也相互關聯,帶來一定的影響。

2.3潛在性

風險是客觀存在的,而風險表現是不確定的,風險帶來的損失也是不確定的,這種不確定性決定了風險具有潛在性。可以通過研究分清怎么減少不確定性對事物造成的不利影響,從而降低就業風險事件的發生,究其本質,不確定就是潛在性的一種表現,充分重視影響就業安全風險的潛在因素,通過認真梳理,加強對潛在風險的預防和控制,降低或杜絕就業風險事故的發生。

3高校畢業生就業風險識別

3.1新經濟背景影響就業風險

隨著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市場經濟規模、產業結構都發生了一系列的變化,諸如經濟新業態的不斷變化,網絡經濟、知識經濟、虛擬經濟的不斷涌現,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加快推進,貿易爭端等因素,往往出現一些就業結構滯后于產業結構,區域供求不平衡,人力資本質量偏低,甚至于人工智能對于人力資本的沖擊等一系列新經濟背景,都不可避免地影響高校畢業生就業。另一方面,我國歷年高校畢業生人數逐年增加,2010-2017年全國高校畢業生人數按照2%~5%的同比增長率逐年增長,2018年首次突破800萬,2020年高校畢業生規模預計將達到874萬人,較2019年同比增加40萬。高校畢業生就業形勢越發嚴峻,及時分析研判新經濟背景對當前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影響,準確判斷其就業發展面臨的風險和挑戰,有助于完善積極就業政策,進一步推動高校畢業生就業穩定增長具有重要的意義。

3.2權益因素類就業風險

權益因素類就業風險主要是涉及高校畢業生就業權益一類的風險因素。具體來看,導致權益因素類就業風險的因素有很多,諸如就業個體政策的把握、社會整體就業風險狀況等,這些不同程度上影響到高校畢業生的就業環境及就業權益。這一類風險因素中,勞動合同風險尤為突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的主體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的訂立與變更,應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而高校畢業生往往缺乏必備的專業知識防范,對勞動合同的重要性認識不足,致使簽訂的勞動合同對自身權益維護不足,也給就業埋下了潛在的風險,一旦發生勞資糾紛,難以判斷和明確,導致自身權利遭受損失。

3.3期望與價值類就業風險

期望與價值類就業風險主要是指就業個體期望值與理性困境方面,主要體現在高校就業個體自身就業期望值過高,導致一定的就業效率損失。就業問題是關系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的重要問題,從風險管理角度來說,就業是個體一種風險決策行為,基于風險決策,風險認識與風險傾向,直接決定了個體的職業選擇行為結果本身。具體來說,畢業生的就業期望值是否合理恰當直接導致了畢業生個體就業的效率。而現實情況當中,往往發現高校畢業生就業期望普遍較高,過多關注自身價值體系,職業決策不確定性和風險上升,這也就直接引發了一系列的就業“難”問題。

3.4市場微觀主體類就業風險

市場微觀主體類就業風險主要是指因微觀主體行為不當,造成的就業風險行為,涉及用人方、中介方等多個方面,這里主要指用人方及中介方。一方面,作為就業市場的主體用人方,在選拔、招聘畢業生過程中,實行性別、戶籍等方面的歧視性政策,提供虛假信息等。另一方面,市場微觀主體的中介方,出現諸如中介陷阱、培訓陷阱等,中介機構收取高額的中介費用、培訓費用,以“高薪就業”、“保證就業”為名義,騙取畢業生高額費用,這一類風險因素往往導致畢業生遭受嚴重的人身或經濟損失。

4高校畢業生就業風險規避與防范

4.1樹立策略性的就業思維

根據“風險管理”的觀點,風險社會中的一般行為均是“風險行為”,高校畢業生自身應理性的認識就業時境、就業實力、就業關系,為了求得自身就業的目的,應使自身“風險行為”具有實際操作相應的策略性,也就是自身在就業風險把握的前提下,對就業時機、就業程序、就業目標等應具有更清晰的分析與認識,從而更加策略的積極就業。如根據自身就業實力,在擇業過程中轉變就業心態,調整就業預期,以達到應業目的。

4.2強化就業風險隱患排查

看似偶然發生的安全風險有其必然性導致。可以分析研究高校畢業生就業風險必然性背后存在的潛在風險因素,予以排除,從而盡可能地去降低就業風險事件的發生。管理部門應樹立風險管理思維,以“塊”為主,條塊結合,進行排查,旨在排查中查找問題和隱患,又要針對易發、頻發因素重點進行,兼具可操作性,充分認識到就業風險排查的重要意義,做到科學防控。

4.3強化就業風險教育與培訓

高校畢業生是就業風險承擔的主體,就業風險教育與培訓就是要提升就業個體風險承擔的能力。高校應加強就業指導,提升畢業生就業維權意識和能力。開設諸如《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就業相關法律法規教育課程、講座,讓畢業生充分了解就業風險,掌握與自身利益密切相關的法律知識,了解風險社會的復雜性、多面性,增加風險防范意識,提升就業風險的鑒別與應對能力。

4.4加強就業信用體系建設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要樹立起信用管理的新思維,大力推進市場就業信用體系建設,加大違信行為處罰力度。信用是市場經濟運行的前提和基礎,信用也是市場經濟健康發展的基本保障。有效的就業信用體系建設,能保證信息的真實性、可靠性,利于形成穩定的預期,信息公開的同時,維護就業市場的穩定與發展。同時,營造良好的就業信用體系與就業環境,對于克服市場主體信息不對稱條件下的道德風險,降低高校畢業生的就業風險都具有積極的意義。

5結語

高校畢業生是就業風險承擔的主體,導致高校畢業生就業風險的因素也是多方面的,從對高校就業安全風險分析研判入手,以風險管理為視角,結合當面高校畢業生就業安全風險管理實際,明確當前高校就業風險防范相關內容,增強管理部門風險責任意識,可以為理論與實踐研究提供一個較新的視角,同時也為高校畢業生規避就業風險提供借鑒參考。

參考文獻

篇3

大學生是當代社會中的一個特殊群體,一方面,他們具有較高的文化,思想比較活躍,容易接觸新的事物和現象;另一方面,他們又沒有社會生活的經驗,對生活和未來抱著美好的憧憬,當代大學生都是20世紀80年代以后出生的,基本上都是獨生子女,沒有受過挫折和磨難,風險意識較為薄弱。由于這些特點,大學生成為對風險的“免疫力”比較低的一個群體。對大學生這個特殊群體所面臨的個體風險進行深入、系統的研究,提高當代大學生防范風險的能力,至關重要。

一、高校大學生風險意識的現狀

風險通過影響大學生發展的機遇、收益、損失等,進而影響大學生的全面發展過程。大學生全面發展的風險,是指由于社會因素和個人因素等各方面的原因,在大學生全面成長過程中,其決策及實踐活動的結果所遭受的損失或失敗的可能、概率、不確定性。從主體活動的角度來看,當前高校大學生面臨的風險主要包括:競爭風險,如學習競爭、就業競爭等;選擇風險,如思想取向,價值取向等;誘惑風險,如網絡游戲,網絡犯罪等。從風險內涵的角度來看,當前高校大學生面臨的風險主要包括:健康風險、生命風險、道德風險、知識風險、情感風險等。產生上述風險的主要原因來源于市場經濟的復雜性、社會影響的多重性、信息網絡的主體失落、科技知識學習與使用呈現的“雙刃劍效應”以及大學生自身家庭條件的差異性等。

為了進一步摸清高校大學生的風險意識的現狀,筆者采用問卷調查法和訪談調查法對江西省的部分高校的不同年級、不同地域、不同專業的500多名大學生進行了風險意識問題的隨機調查。調查結果表明,當前高校大學生的風險意識現狀令人堪憂,主要特點和存在的主要問題如下:

1、高校大學生沒有樹立健全的風險意識。風險是客觀存在的,最大的風險是不知道風險的存在。調查結果表明,基本上99%以上的學生都或多或少地遇到了諸如健康、學業競爭、情感糾紛等問題與困惑,大學生風險已經成為大學生成才和成長過程中必須重視的首要問題。但是,調查結果同時表明,95%以上的學生并沒有正確認識和面對風險,而是把這些風險當成孤立、偶然發生的問題處理,沒有系統思考這些風險產生的原因,從而加以預防。

2、影響高校大學生發展的風險呈多樣化趨勢。調查表明,情感糾紛、健康問題、學業競爭、貧富差距是以往高校大學生面臨的主要傳統風險。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大學生面臨的風險因素越來越多,社會系統風險在大學生面臨風險中所占的地位逐步上升,特別是,隨著高校的擴展,大學生就業風險成為大學生不可回避的重要風險。與此同時,一些新的風險因素逐步使越來越多的大學生漫步在風險邊緣。如網絡、媒體等傳媒的快速發展,加快了風險的傳遞速度,過度的網絡游戲和網絡聊天以及網絡上的一些不健康方式和問題成為高校大學生面臨的新的風險。

3、炒股風險、創業風險逐步顯現。隨著我國經濟發展的快速增長,國人的經濟意識和投資意識也逐步增強,特別是近年來隨著我國股市的日益走牛,很多大學生也罔顧風險,試水股海。我們的調查結果也支持了這一現象。調查表明,10%的學生已經在證券公司開設賬戶,買賣股票,很多本來對理財和數字一竅通的女學生,也經不起誘惑,躍躍欲“市”,欲在資本市場中分一杯羹。調查顯示,有40%的學生有炒股意向。在已經炒股的學生中,投入的費用少則一兩千,多則五六萬。大學生掌握一些必要的金融知識是應該的,但是,大學生沒有經濟收入,炒股的錢都來自父母給的生活費,一旦發生虧損,可能會引起一連串的后果,并且炒股與日常學習也存在沖突,不少學生都表示,為了炒股,逃了不少課。與此同時,大學生創業也成為近年來的熱門話題。應該說,大學生自主創業有利于大學生培養獨立意識,發揮自己的聰明才智,但是,很多大學生缺乏對市場的真正了解,往往選擇超過自己承受能力的創業項目實施運作,創業失敗后使自己及家庭背負上沉重的經濟負擔和心理負擔,影響到創業者以后的生活與工作。在調查的學生中,大約有4%的學生正在自主創業,已經取得成功的只有兩個。

4、風險呈現群體化的特征。城市和農村、男生和女生、不同專業等造成的差異使風險呈現群體化特征。調查表明,城市和農村學生往往由于貧富差距造成一定的矛盾,容易導致風險的產生;男生較女生更易深陷于網絡世界,男生自主創業比例也遠高于女生;不同專業學生之間呈現的風險也有所差別,如文科學生往往較理工科學生的思想更活躍,容易接受新鮮事物,因此也可能相應增加風險。

5、風險呈現階段性和不平衡性的特點。在大學期間,大學生由于不同時期的學習任務、心理發展水平和社會經驗的差異,面臨的風險呈現階段性和不平衡性的特點。如新生在思想取向和價值取向選擇方面存在的困惑;低年級學生容易產生情感風險、學業競爭風險,高年級學生要承擔擇業,競爭和職業價值取向的風險等;低年級學生學習任務較繁重,較少沉迷于網絡,而高年級學生有較充足的自由支配時間,容易沉迷網絡世界。

二、高校防范大學生風險的現狀

上述問題表明,大學生在成才和成長過程中面臨的風險是客觀存在的,并且,隨著社會的發展和變遷,大學生面臨的風險越來越多樣化,不斷有新的風險因素產生。為此,必須重視大學生全面發展的風險,防患于未然。筆者就江西高校防范大學生風險的措施也作了相應調查,調查表明,目前,江西高校對大學生風險問題比較重視,在應對大學生風險方面已經取得了一些進展,但是還存在許多不足,需要加以改進,主要問題表現在:

1、缺乏統一、有效的管理和指導機構。目前,江西省高校管理學生工作部門涉及到團委、學工處、教務處多個部門。學工處主要負責學生日常的事務管理,也包括對大學生風險的處理。由于大學生風險的影響因素逐步多樣化,而且很多風險都越來越要求專業機構和部門的指導,如心理指導、創業風險指導等,這就使得原有的機構和部門不能有效應對日益多樣化的風險因素,也不能實現高效、協調的工作。

2、缺乏完善的風險預防和應對機制。風險預防和應對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需要系統研究各種不同的特點,研究不同群體的心理,不是簡單的說教和糾紛處理。目前,多數高校對風險的預防多限于簡單、孤立的宣傳,沒有系統考慮各種風險因素,進而根據不同群體和風險的特點,有效地設計宣傳和教學體系,加強對大學生的指導。調查表明,大學生目前從學校獲知風險知識的主要渠道是班主任的口頭傳達,而且多為日常安全方面的提醒,這就使得學生獲取風險信息的渠道單一。在教學方面,關于風險預防和應對方面的教學環節比重很低,且重理論輕實踐,沒有系統地培養學生的風險意識。調查中,僅有10%的學生認為能夠從教學中學到有效的風險防范知識。同時,高校在風險應對方面也顯得不夠健全和專業。例如,高校大學生遇到風險后采取什么樣的方式應對風險直接關系到風險能否得到很好解決。在調查中,關于“遇到風險時如何尋求幫助”這一問題,有30%的學生依靠自身解決,40%的學生通過詢問家人或朋友解決,20%的學生找班主任解決,5%的學生想通過網絡查詢來解決,5%的學生通過其他方式解決。由于缺乏專業人員的指導,上述方式或多或少都存在弊端,不利于風險的合理解決,也不利于學生自身防范風險能力的提升。

三、構建高校大學生風險防范體系的建議

1、建立有效的大學生風險防范的指導機構。該機構主要負責設置大學生風險防范體系的規劃、設計和指導。目前,高校大學生的風險防范涉及部門較多,一旦出現風險,往往不能很好地協調和解決問題,風險本身呈現的多樣化趨勢和專業化特點,也要求設立一個統一的大學生風險防范指導機構,以便統一指導和協調,提升效率。

2、建立和加強風險意識的宣傳、教育體系。增強對風險意識的認識,不僅有利于大學生認識和把握風險的規律,增加成功的機率,掌握行動的主動權,而且有利于大學生戰勝挫折,增強自信心。為此,首先要改變對風險的認識,克服傳統文化中的思維定勢,辯證地看待風險和機遇;其次,應開設專門的風險防范課程,使學生正確和辯證地看待風險問題;第三,開展各種課外風險預測、預防活動,通過各種課外活動,把課堂教育內容通過實踐活動展開,從而提高大學生的預測、預防風險的能力。

3、建立多樣的風險規避體系。首先,要建立和健全咨詢服務體系。通過專業和科學的力量加強大學生風險防范的有效性。為此,可以就學生遇到的主要風險,加強專業人員的隊伍建設,設立就業咨詢、學習咨詢、情感咨詢、心理咨詢等服務體系;其次,要建立和健全學生心理的監控體系,密切注意學生的思想動向,對弱勢群體、失意群體建立心理檔案,隨時跟蹤,做到防患于未然;第三,建立大學生失敗干預體系,為此,可以建立失敗信息庫,模擬危機訓練,同時,按一定的生師比,配備具有資質的專業人員,一定的經費投入,吸收志愿者,隨時為遭遇失敗的大學生排憂解難。

參考文獻:

篇4

1.大學生就業形勢面臨嚴峻挑戰

高校畢業生就業形勢日益嚴峻。據統計,2011年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規模已達630余萬人,繼國有企業改革導致下崗工作的再就業危機后,大學生群體成為了中國新的就業困難戶。 尤其2009年受金融危機的持續影響,企業面對減低成本和提高效率等各項人力資源的挑戰,各大企業不得不縮減人力資源成本,減少招聘人數。因此,2012屆的大學畢業生的就業壓力將仍然巨大,形勢不容樂觀。對如何解決或緩解這一問題,筆者認為除國家優惠政策,社會共同關注外,大學生自主創業、網上創業不失為一條重要的就業途徑。

2.大學生網上創業的積極意義

近幾年國家鼓勵大學生創業以彌補崗位的缺失,同時也能夠為其他社會勞動者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據統計,發達國家目前大學畢業生創業率在20%至30%,而我國僅為1%至2%,造成這一數據差距巨大的原因有很多,其中大學生缺乏社會資源、缺乏創業資金、缺乏社會經驗是比較突出的幾個關鍵因素。隨著互聯網的快速發展和電子商務的蓬勃興起,網上創業兼具了門檻低、成本小、風險小等優勢,因而成為大學生創業的新選擇、新趨勢。

所謂網上創業就是指創業者在互聯網環境中,利用各種資源,尋求機會,努力創新,不斷創造價值的過程。從經營的方式來看,網上創業屬于電子商務范疇,其積極意義在于以下幾個方面:

2.1有利于樹立創業觀,積累社會經驗

創業不是一蹴而就,需要創業激情,更需要創業素質和創業能力的培養。網上創業有利于幫助大學生樹立創業觀,廣泛接觸社會各個行業,積累社會經驗。目前在易趣、淘寶網上,在校大學生開的“個人店鋪”居然達到40%,且物品范圍之廣、營業額之高絲毫不弱于其他專業店主。據了解,個別大學生的月營業額可高達10萬元以上。大學生網上開店過程雖然十分簡單,但行為上卻涉及到政策法規、計算機網絡技術、物流、網絡營銷、電子支付等環節。因此,大學生在開店過程中,不但積累了社會經驗,而且提高了相關專業技能。

2.2有利于開展誠信教育,培養健全人格

近年,網上購物上當受騙的數量正在上升,約17%的消費者在網上訂貨并且付款,但卻未收到貨品;購買到的實物與網上圖形不一致,或是庫存已久、外觀殘缺、塵埃滿布;因此,網上交易的安全性以及產品質量和售后服務得不到有效保證仍然是國內網民最擔心的問題。面對大學生高漲的網上創業熱情、面對巨大的就業壓力,正確引導學生理性看待“網上創業”,守法、誠信參與“網上創業”,是誠信教育的最好實踐教學,這也有利于培養大學生健全人格。

2.3圍繞網上創業,了解政策法規,提升大學生法律意識與權益意識

大學生作為比較特殊的就業群體,隨著數量增長迅速,已成為各級政府就業工作中關系社會穩定的重中之重。政府有關部門正在建立健全相應的法律法規,既要維護大學生權益,也要維護用人單位的正當權益,這是構建規范的畢業生就業體系的基礎。因此,在大學生創業過程中,不斷了解政策法規,有利于提升大學生法律意識,更有利于樹立權益意識,既保障客戶權益更要學會保障自身權益。

3.大學生網上創業的成功要求

并非所有網店都賺錢,很多大學生創業者是很盲目的投入到網上創業的,而最終淹沒在網絡創業的大潮中。因此,大學生如何能在網上實現創業的夢想?

3.1端正心態、正確決定創業目標

要創業,首先要擺正心態,正確確定創業目標。大學生網上創業一般認為,不能把目標定位于賺多少錢,而應是創造多少價值。價值可以體現為金錢以及其他物質,也可以體現知識技能、精神文化等非物質方式。創業者所創造的價值既包括給自己帶來的價值,也包括給社會帶來的價值。能否堅持是創業成功的重要因素,堅持的動力來源并不是錢,而是對價值的追求。除了正確的目標、堅持的心態外,創業者還應具有積極的心態、付出的心態、學習的心態、合作的心態,這些心態能夠增加創業成功的可能性。

3.2培養良好的個人能力

要開一個成功的網店,需要經營者有良好的個人能力:首先,良好的市場判斷能力,可以幫助大學生創業者選擇出適銷對路的商品。其次,良好的價格分析能力和網絡推廣能力也需要在經營中不斷鍛煉與積累。通過各種方式讓更多的瀏覽者進入自己的網店,而不坐等顧客上門。學生可利用QQ群、論壇以及人際關系等方式,宣傳自己的店鋪,擴大影響。除此以外,敏銳的市場觀察力也十分必要,大學生創業者需隨時把握市場的變化,調整自己的經營商品與經營方式。最后,熱情誠懇的服務意識也是創業成功的關鍵因素之一,創業者可以通過良好的售后服務建立起自己的忠實客戶群體。在服務過程中以誠待人、耐心、細心、做到誠信經營。

3.3網店裝修是網絡營銷的關鍵

網絡顧客瀏覽網頁就像逛街,網頁制作可以視為網店的裝修。大學生可以應用在校學到的網絡技術,制作美觀、便捷、信息充分的網頁,以恰如其分的方式推介商品。虛擬店鋪與實體店鋪不同,潛在顧客無法直接感知、觸摸自己感興趣的商品,需要店主以文字、圖片等形式全方位展示自己的商品。在店鋪裝修方面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的照片既要真實反映實物的色彩、紋理,還要盡可能多拍幾張不同角度的照片,以全面展示商品的外觀。對某些重點部位還要突出展示,比如商品的商標、吊牌等,以增強說服力。

(2)要避免有很多與商品無關的圖片。有的學生店主在店鋪主頁上加了很多與商品無關的flash圖片。雖然看起來很美,但影響了瀏覽的速度。要知道顧客進店來不是欣賞動畫,而是對你的商品感興趣。

(3)名稱編寫要突出產品的特色。每個消費者都有自己的消費偏好,比如購買服裝時會注重品牌、風格、顏色、面料等等。網友在光顧購物網站時,就會按自己偏好,輸入關鍵詞搜索商品。

(4)產品的介紹要盡量詳盡。恰當的產品名稱可以幫助網友搜索到產品,詳盡而專業的產品介紹則是顧客進一步了解商品的關鍵渠道。如果描述得當,既可以引導、說服顧客,打消顧客的一些疑慮,也可以省去買賣雙方寶貴的時間。比如有家專門銷售玉器的店鋪,店主在其產品描述中除了描述產品的外在特征如材質、形狀、尺碼等等之外,還包括該產品的產地、成色、化學成分、加工工藝,以及產品所代表的文化、習俗方面的意義。如此詳盡的介紹給顧客的感覺首先是賣家很專業、可信,充分的信息又給了顧客很好的指導,也節約了交易雙方一對一交流的時間。

3.4合理安排在線時間

對于在校大學生,其本職工作是先要完成自己的學業,因此合理安排學習、生活與工作時間是非常重要的。有些學生為了開店,曠課、遲到、早退等現象屢見不鮮,由于睡眠時間不足或過度勞累,有些學生不僅最終學業無成,而且嚴重影響了身心健康。為了解決這一問題,筆者建議可以采用幾個學生合伙創業的方式,輪班在線提供客服服務。

3.5郵費要合理

影響顧客購買決策的因素,除了商品本身,郵費也是一個影響因素。盡管商品價位合理,如果郵費太高,也會讓顧客產生疑慮,因為在實體商店購物沒有這一項支出,顧客會認為這是額外負擔。因此,網店經營者應該與相關渠道商加強合作,盡量爭取到合理的郵費。

4.大學生網絡創業風險合理防范

雖然網上創業已經開始成為大學生自主創業的一種很好的發展方向,但是,網上創業畢竟是一個新事物,存在一定的經營風險。

4.1自身原因,導致網絡創業失敗

大學生有創業熱情,但毅力不足,由于經驗欠缺、意識偏差等原因,導致創業成功率明顯偏低。眼高手低、紙上談兵是大學生很容易陷入的誤區。因此,大學生創業前要有充分的準備,一方面,靠在企業打工或者實習,來積累相關的管理和營銷經驗;另一方面,靠參加創業培訓,積累創業知識,接受專業指導,為自己充電,以提高創業成功率。

4.2網絡市場競爭激烈

網絡市場是個個性化很強的市場。網絡營銷和電子商務具有方便性、交互性、高效性、經濟性,在滿足消費者個性化需求方面具有傳統經營方式不可比擬的優越性,但是機遇總是與風險并存。由于網上創業資金門檻低,進入容易,大量的創業者已經進入了這個領域,一些傳統企業也紛紛上網,將市場擴展到網絡中。這使新進入者面臨巨大的競爭壓力。在書籍、飾品、服飾、電子產品、食品等產品的網上零售領域,競爭異常激烈。因此,大學生在選擇經營產品時,不但要做好詳盡的市場調查與分析,還要具備開拓與創新意識,發現潛在商機與市場。

4.3電子商務系統安全風險

電子商務是在開放的網絡上進行的,支付信息、訂貨信息、銷售信息、談判信息、機密的商務往來文件等大量商務信息在計算機系統中存放、傳輸和處理。黑客攻擊、計算機病毒等會造成商務信息被竊、篡改和破壞。機器失效、程序錯誤、錯誤操作、錯誤傳輸都會造成信息失誤或失效,給創業者帶來不可挽回的損失。

經營創業項目是需要創業者具有持之以恒創業精神和專業能力,對于大學生網上創業的成長道路更需要社會方方面面的關注和呵護。因此,在政策環境上要對大學生創業提供進一步的關照。同時,高等教育也要適應大學生創業這一客觀的要求,轉變教育觀念和教育方法,為培養和塑造大學生的創業意識和能力提供一個良好的環境,大學生本身也需要不斷積累經驗和能力,加強對社會的認識,努力創造出優秀的業績。

參考文獻:

[1]周常青:大學生網上創業的機會與風險分析.科技創業月刊,20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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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世光,沈陽理工大學機械工程學院,學號:1201012321。

楊朋達,沈陽理工大學汽車與交通學院,學號:1202020429。

摘 要:隨著我國經濟結構轉型的不斷深化,順應政府大力發展知識密集型產業的政策導向,大學生自主創業受到社會各界廣泛關注。由于其自身獨特性,大學生自主創業既有創業政策支持、創業人員素質較高等優勢,同時也存在創業資金不足、創業失敗率高居不下等問題。本文通過對大學生自主創業現狀進行介紹,深入分析大學生自主創業的優勢和劣勢,并提出新形勢下促進大學生自主創業的具體措施,為我國大學生自主創業的健康發展建言獻策。

關鍵詞:大學生自主創業;優勢劣勢;具體措施

1、引言

由于我國高等院校招生規模不斷擴大,應屆大學生人數逐年上升,據相關數據統計,2014年全國高校應屆畢業生人數達到創紀錄的727萬,2015年應屆畢業生人數預計達到749萬,大學生就業問題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1]。為解決大學生就業難的問題,我國政府不斷加大對大學生自主創業的支持力度,繼十七大提出以創業帶動就業政策后,財政部、人社部、教育部等在2014聯合出臺了大學生就業引領計劃,推動我國大學生自主創業深入發展[2]。新形勢下,加強大學生自主創業問題的探析對于促進大學生自主創業而言,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2、我國大學生自主創業現狀及其優勢劣勢分析

得益于我國經濟的高速發展和政策支持力度的不斷加大,大學生自主創業人數不斷擴大,然而相對于發達國家而言,我國大學生自主創業的比例和成功率均較低。據相關數據統計,我國大學生自主創業比率不足5%,而美國這一比率約為25%、日本約為15%[3]。同時,據麥克思咨詢公司相關數據統計,我國大學生自主創業的成功率約為1%[4]。就目前情況而言,我國大學生自主創業既有政策支持等優勢,同時也面臨著創業資金和項目不足等劣勢,具體分析如下:

(1)優勢分析。首先,大學生自主創業有著良好的經濟發展大環境,進入到新世紀以來,我國市場經濟改革不斷深化,市場活力被不斷地激發出來,我國經濟多年保持高速增長態勢,宏觀經濟發展狀況良好,尤其是時下互聯網科技的迅速發展,在互聯網行業不斷涌現出以阿里巴巴、百度、騰訊等為代表的典型創業企業,經濟結構不斷優化,知識密集型產業發展迅速。其次,政府不斷加大對大學生自主創業的支持力度,2007年黨的十七大報告提出以創業帶動就業的發展戰略,2014年財政部聯合人社部出臺大學生自主就業引領計劃指導文件,為大學生自主創業提供優厚的稅收政策和創業貸款條件,比如由高校應屆畢業生開設的咨詢服務、技術服務等企業單位免征兩年企業所得稅、高校應屆畢業生在畢業兩年內可以向銀行申請5萬元以內的創業貸款等。最后,大學生綜合素質較高,相對于我國廣大中小微企業主而言,大學生普遍接受過企業管理方面的系統學習,對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法規和投資理論等方面有一定的了解,高校普遍在校園內開設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等大學生創業項目,大學生創業前期準備工作比較充分。

(2)劣勢分析。首先,大學生自主創業受到傳統觀念的影響,由于我國家庭在子女就業問題方面具有保守穩定的傳統,大部分家庭希望子女畢業后能夠獲得一份穩定的工作,公務員和教師等編制內職位受到廣大大學生家長的青睞,對于風險巨大、收益不確定的自主創業項目,大部分家長對此保持回避態度[5]。其次,大學生自主創業受到創業資金不足的影響,尤其是應屆畢業生,盡管部分應屆畢業生具有良好的創業項目,然而受限于外部融資渠道的狹窄,自主創業難以實際執行。最后,大學生自主創業的實踐經驗不足,大學生往往具備系統的企業管理和投資理論知識,但市場環境遠比理論分析復雜,部分大學生在創業中盲目樂觀,沒有清醒地認識到創業項目的潛在風險,進而導致創業項目失敗。

3、促進我國大學生自主創業的具體措施

針對我國大學生自主創業存在的不足之處,促進我國大學生自主創業深入發展可以從政府層面、高校層面和大學生自身素質層面入手,具體分析如下

(1)政府層面。首先,政府相關部門應當著手進行高校教育體制的改革,進一步解放高校學生思想,轉變傳統教育模式,加大對實用型人才的培養力度,大力倡導全民創業精神,加大對自主創業的宣傳力度,促進高校畢業生提高自主創業意識,激發高校畢業生創業激情,營造良好的創業氛圍。其次,政府應當在加大對大學生自主創業政策支持力度的基礎上,強化對優惠政策的執行和監督,各級地方政府應當深入了解國家創業政策的實質內容,綜合考慮本地區資源條件、未來發展方向、人才儲備等因素,因地制宜、科學制定適合本地區大學生自主創業的優惠政策,合理安排人員負責本地區大學生自主創業工作,增強大學生創業支持政策實際執行的可操作性。最后,政府可以通過入股的方式聯合銀行等金融機構建立大學生自主創業貸款基金,也可以適當降低對大學生自主創業銀行貸款的申請要求,拓寬大學生自主創業的外部融資渠道。同時,政府相關部門應當為大學生自主創業提供信息交流與共享平臺,組建專業化創業服務團隊為大學生自主創業提供咨詢服務,完善大學生自主創業服務組織體系。

(2)高校層面。首先,高校應當提高創業導師的綜合素質,一方面,高校可以通過提升創業導師的薪資待遇水平、提高進入門檻等措施,吸引外部高素質人才為本校服務;另一方面,高校也要加強對現有創業導師的培訓,定期舉行創業指導理論知識和從業經驗學習班,提高創業導師的專業素養,加強高校創業教育的師資隊伍建設。其次,高校應當著手進行教育課程的修改工作,根據學生學業發展和職業規劃等因素制定多層次的教育課程體系,適當提高創業班學生課程中創業教育所占比重,注重大學生自主創業能力的培養,以全面發展、突出重點為指導原則,貫徹落實大學生教學工作。

(3)大學生自身素質層面。首先,大學生應當認真學好自身專業理論知識,同時也要具備法律法規、風險投資、企業管理等非專業方面的基本知識,在深入了解自身專業所屬行業的發展現狀和未來發展前景的基礎上,做好自身的職業規劃,確定未來創業發展方向,為自主創業的投資項目奠定扎實的理論基礎。其次,大學生應當努力提高創業實踐能力,充分利用高校大學生創業孵化中心、高校創業大賽、模擬沙盤等創業資源,組建創業團隊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完善自身創業能力。最后,大學生應當強化創業風險意識,清醒地認識到自主創業過程中潛在的風險,增強風險抗壓能力,做好風險防范措施。

4、結語

綜上所述,我國大學生自主創業既有政策支持、人員素質較高等優勢,同時也面臨著資金受限、經驗不足等挑戰,新形勢下,通過加強對政府政策、學校教育和大學生自身素質三方面的建設,可以推動我國大學生自主創業的健康發展。(作者單位:沈陽理工大學)

參考文獻:

[1] 洪艷萍,李萍.地方高校轉型背景下大學生自主創業問題探討[J].特區經濟,2015,03:149-150.

[2] 張翠英.對我國大學生創業政策的思考[J].輕工科技,2015,01:167-168.

篇6

近年來大學生創業已成為一種時尚,分析我國大學生創業興起主要由三大方面的原因:第一,就業壓力的增加。隨著精英教育向大眾化教育的發展,國家已迎來了高校擴招后大學生的就業高峰期,就業形勢非常嚴峻,大學生就業困難,迫使大學生自謀出路。第二,社會觀念的轉變。社會已轉變了大學生包分進黨政機關、國有企業的觀念,以正常的心態接受了大學生多元的就業方式。第三,國家的提倡和時代的呼吁,當代大學生要成為崗位創造者,不但解決了自己的就業問題同時還為其他人提供就業機會。

二、我國大學生創業所面臨的問題

(一)缺乏創業啟動資金

大學生在創業的過程中,首先遇到的問題大部分都是創業啟動資金無法落實。大學生創業很難得到金融機構的貸款、也很難得到投資機構的青睞。大部分家長很難在大學生畢業之后再拿出一筆不菲的資金支持其自主創業。雖然政府設立了創業貸款制度,但據了解,能成功獲得創業貸款的案例并不多。

(二)自身素質存在缺陷

創業者的自身素質決定了創業者的創業活動性質和經營范圍,也決定了創業者最終能否獲得成功。創業者自身素質應包括其文化素質、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等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由于我國目前的高等教育模式的局限性,導致大學生思維不夠開闊,從而導致創業素質存在不足和缺陷,特別是自主能力、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而且由于年齡限制,大學生很難擁有關于創業的經驗,創業知識一般也來源于書本,社會經驗的不足致使創業困難。

(三)當今大學生創業的抗風險準備不足

投資有風險,創業同樣存在風險。大學生創業成功應該對創業風險具有清醒的認識,并充分擁有應對風險的心理準備,是創業成功的必要條件。但是由于大學生受年齡及閱歷等方面的限制,未必對創業風險具有清醒的認識,缺乏對可能遭遇到風險的必要準備。

三、大學生創業者應具備的素質

(一)強烈的創業意向

創業意向是指一個人將創業作為自己人生規劃的意愿和偏好。只有具有相當創業意向的潛在創業者才真正有可能從事創業活動。因此,只有具有創業意向的大學生才會對創業發生強烈的興趣,繼而從事創業活動。

(二)較強的管理和溝通能力

創業是一項系統工程,它不僅是對創業者專業知識、創新能力的考驗,更重要的是創業者要有高效的整合各種資源的能力,基于我國國情,在創業過程中,創業者的領導藝術、溝通能力對事業的生存和發展至關重要。科學化、人性化的管理可以增強團隊的凝聚力,而有著較強溝通能力的創業者不僅能與創業團隊成員融洽合作,而且能夠最大限度地利用好各項創業資源。

(三)嚴格的風險防范意識

大學生創業者幾乎沒有任何創業的經驗,因此具有極大的創業風險,也就是說,大學生創業活動屬于風險投資,可能帶來收益,也可能帶來損失。大學生創業要正視風險,學會規避并作出正確的判斷與選擇。這就要求大學生在校期間就要充分了解市場風險,做好自己的職業規劃,在創業初期了解和估計可能出現的風險,并能針對自身能力確定切實可行的創業目標,還要學會借鑒他人的創業經驗,盡量減輕各類風險給自己帶來的損失。

(四)良好的心理素質

良好的創業心理素質是大學生進行創業的必要條件。創業活動是一項面臨嚴峻挑戰和壓力的創造性事業,創業者必須具備健康的體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質,才能在打拼事業的過程中以旺盛的精力和極大的熱情投入工作。

四、新時期大學生的創業模式

(一)創意創新模式

大學生根據自己的新穎構想、創意在一些新興領域進行的創業活動,這種模式要求創業者必須有新穎的點子和活躍的思維,能夠有標新立異的設想,敢于接受新事物。如有的大學生開設婚慶服務公司、有的搞屋頂繪畫、有的開寵物商店等。這種模式成本比較低,是典型的開創性、價值創造型創業。

(二)個體小業主模式

這是一種常見便捷的大學生創業模式一些大學生在資金量不大,自身有強烈的經商欲望,外界條件又非常適宜的情況下,可以利用個體小業主模式進行創業,這些大學生可以在校園開設小的日常用品或個性飾品商店;可以到集貿市場或早市、夜市街邊擺設小攤位;抓住紀念性的節假日或新生入學、老生畢業等機會大獲商機。這類創業模式規模較小,經營靈活,既滿足了個人興趣愛好,又帶來了經濟上的收益。值得注意的是,這種經營模式需要創業者及時了解市場動態,有敏銳的商業嗅覺并可把握商機。

(三)社會服務模式

第三產業的發展空間無限廣闊,大學生們無須擠在知名的大企業,其實被低估的社會服務行業有著很多的創業機會。例如擁有一定的資金,又具備管理和協調能力的大學生可以開辦家政服務實體機構或參與到社區養老服務體系之中,還可以利用人們對子女教育教育問題的重視,開辦嬰幼兒早教中心等社會服務機構。

(四)政策扶植模式

近年來,多所城市建立了大學生創業園,吸引一些高新技術專業的大學生進駐其中以技術創業,大學生創業園成為鼓勵和扶持大學生創業的有效載體,被形象地稱為大學生實現事業夢想的孵化器。實踐證明,當地政府對入駐創業園創業的大學生在貸款、稅收、融資、場地等方面不同程度地給予了政策上的扶持,使大學生的事業之門就此敲開。

一些高校在高度重視大學生創業精神和創業能力培養的同時,也為大學生創業提供制度上的方便,例如清華大學“休學創業”的舉措,武漢大學“允許大學生休學創業兩年”的政策等,這樣的舉措幫助大學生有效地處理了創業與學業之間的矛盾,使大學生創業在學業上沒有了后顧之憂。

值得注意的是,大學生無論是休學創業還是畢業后創業都要對國家的產業發展有一個清晰的了解,不要逆勢而為,更不要因為自己創業的需要給當地的管理或環境造成不良影響和傷害。另外,目前我國大學生創業還多是停留在敢想不敢做的階段,這就要求相關政府部門更多地關注大學生的創業環境和政策,不斷健全完善大學生創業支持體系,為城市提供人才儲備和智力支持。

五、大學生創業模式研究的意義

目前對于大學生創業的研究,很大一部分集中在大學生的創業教育方面,涉及大學生創業模式研究較少。大學生創業模式研究的意義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在創業之初選擇合適的模式,尤其是適合學生自身素質要求的創業模式進行創業非常重要;二是創業模式能決定創業要素是否合理搭配,一個真正好的創業模式,能夠使創業者有能力操作而且能把現有的資源有效整合。因此,大學生在創業之前需要認真評估創業的組織形式、創業的方式和創業的行業選擇,找到適合自身特點和綜合能力的創業模式。(作者單位:新疆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

篇7

[中圖分類號]G647.3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5024(2014)03―0168―05

2013年被稱為“史上最難就業季”,因而鼓勵高校畢業生創業成為一個熱點話題。事實是,自黨的十七大提出的“以創業帶動就業”發展戰略以來,國家先后出臺了以放寬市場準入條件、享受資金扶持政策、實行稅費減免優惠、提供培訓指導服務等為主要內容的一系列激勵、引導和幫扶大學生自主創業政策。大學生創業此起彼伏,創業企業如雨后春筍般涌現。然而,目前側重于緩解大學生就業壓力的創業扶持政策具有明顯的應急性,并不利于大學生創業企業的生存與發展,且人為破壞了大學生創業者與非大學生創業者之間的公平競爭,故本文通過研究浙江各地政府創業扶持政策對大學生創業的實施效果,分析其存在的問題以及對我國中小企業產生與發展的影響,進而提出優化政府創業扶持政策資源的理論依據與具體建議。

一、現行大學生創業扶持政策的效果及存在的問題

(一)政策的實施效果

大學生創業對經濟社會發展具有多重意義:一是增加就業崗位、緩解就業壓力,避免人才資源浪費;二可提高創業者的實踐能力,培養創新精神與創新意識,實現科技創新與成果轉化,推動經濟的轉型升級,增加社會財富;三能拉動民間投資、帶動地域經濟持續穩定發展。然而,對缺乏創業經驗和創業條件的大學生而言,創業之路充滿困難、艱辛和風險,需要政府、學校和社會從各方面給予足夠的關注與扶持,其中創業扶持政策制定與實施的好壞,直接影響著能否實現大學生創業對經濟社會的積極意義,由此決定了創業扶持政策應當是綜合性的社會政策,而不僅僅是經濟政策。所謂社會政策性質的創業扶持政策,即通過綜合運用經濟、法律、行政手段,培育創業創新人才,引導和激發創業者的創業行為,促進創業企業的產生與發展,保護創業者及創業企業的合法權利,并最終提升全社會的創業創新能力,推動經濟社會和諧、持續發展。但是,分析現階段我國各級政府出臺的創業扶持政策,多屬于經濟政策性質,其政策工具和目標相對簡單,政策的功能與作用相對有限,政策效果仍停留于“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階段。

各地大學生創業情況說明,地域文化、人文精神、社會環境等因素對大學生創業事業的發展起到重要作用。從我國大學生創業情況最好的浙江省來看,有41.8%左右的被調查學生身邊有親友在創業,這在一定程度上給予他們創業上的方便,引導他們選擇自主創業。而各媒體報道的大學生創業企業生存狀況調查數據顯示,創業扶持政策更加催生了大學生創業的夢想與激情。例如:杭州市2010年底就已全面完成大學生創業3年行動計劃,共創辦企業3414家,帶動大學生就業1.5萬多人,其中年產值1000萬元以上的企業有5家。另一項對1710家大學生創業企業發展現狀調查也表明,剛畢業就開始創業的大學生占51%,畢業后工作1年再創業的占12%,工作了2~4年的占32%,工作5年及以上的占5%。又如:2012年2月,中國首個傳媒類孵化器――“傳媒夢工場”面向浙江省高校發起的90后大學生創業狀況的調查反映,被調查者中超過90%的在校大學生想過自主創業,有26.67%的在校大學生已經開始從事包括實體店鋪營銷、網店、校園等各種形式的創業。杭州大學生創業企業存活率高于28.6%,大學生創業企業就業帶動率為1:6.8。而近年來浙江全省平均創業率保持在4%左右,遠高于1%的全國大學生創業成功率。由此可見,浙江省實施的創業扶持政策起到了催生創業者“溫床”的作用,但仍與政策的預期有一定距離。

(二)政策存在的問題

從理論上說,大學生創業扶持政策的績效應當從以下方面考察:

許多調查結果反映,盡管目前政府創業扶持政策對大學生創業產生一定的績效,但從理論上說還有很大差距。主要問題如下:

1 “零首付”政策增加創業失敗的風險。各地出臺“零首付”政策確實解決了大學生創業者創業初期的資金缺乏困難,刺激了大學生創業激情。如溫州市工商局為減輕大學生創業者初期資金不足和市場目標盲目的狀態,也出臺“零首付”注冊登記、住所(經營場所)備案制度;2012年5月到9月間,溫州市“零首付”注冊公司36家中大部分為大學生創業者登記的。但調查還顯示,成立后處于非正常營業狀態的大學生創業企業占14.02%,大學生創業企業注銷量近6%,生存最短的企業僅維持了不到5個月。這也證實資本是創業的先決條件,忽視創業者的素質和條件而降低創業的資金準入門檻實質上會降低創業企業信譽度,使創業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末,加大今后的經營困難,增加失敗的風險,不利于創業企業生存和創業活動的良性循環。

2 政策資源浪費嚴重。目前,“政策優勢”成為大學生創業的最大助力,但由于創業扶持政策常常由各級政府職能部門分別制定,缺乏政策的介紹、梳理和匯編,加上信息溝通不暢,導致創業者普遍不會或不懂利用政策扶持優惠。同時,一些創業政策又抬高扶持政策申請門檻,致使許多創業者很難享受到政策帶來的優惠,導致政策作用未充分發揮,政策目的未能實現,政策資源形同虛設。如一項調查顯示,65.66%的大學生創業企業是創業團隊集資獲得的資金,只有11.53%的大學生創業企業獲得了銀行貸款,通過政府創業基金、風險創投和導師投資獲得創業資金所占的比例僅分別為2.9%、4.47%和1.32%,結果是根據政策規定而設置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創業資助資金、科技創業種子資金資助等因在申請方面有許多設限,導致創業者只能“望梅止渴”,而扶持資金客觀上大量閑置,政策資源難以產生實際效益。

3 政策重置導致政策性歧視。一方面,政府在財政、稅收、金融、培訓等方面為已經或即將大學畢業的新生代浙商的產生與發展創造了良好環境與條件,但非大學畢業生的弱小創業者卻無權享受這些政策福利。另一方面,對于一些地方政府出臺的一系列扶持中小微企業的政策,如對《浙江省地方特色產業中小企業發展資金管理操作辦法》,絕大多數大學生創業者不甚了解,而政府在扶持大學生創業時也忽視這些政策亦可適用于大學生創業。按理說,無論是大學生創業企業還是非大學生創業企業,只要屬于中小微企業,就都應當有權享受國家與地方政府有關促進中小微企業發展的政策扶持,而分割大學生創業企業與其他中小微企業政策適用的做法,不僅直接導致政策實施效率低下,而且使非大學畢業生創辦的小微企業處在不平等競爭環境中,由此造成對非大學生創業企業的政策性歧視,違背了競爭法精神。

4 政策目的與政策受體的主觀需求錯位。調查說明,目前各地大學生創業意愿并不強烈,多數人只是在就業壓力大的情況下才考慮自主創業,創業成為大學畢業生就業失敗后的一條退路,若可在“待遇好的工作”和“自主創業”之間選擇,則前者占了76%。另一項調查顯示,53.3%的大學生創業者認為應該在工作之后再創業,33.3%的創業者認為可以畢業后直接創業,只有13.3%的創業者認為學生時代就應該嘗試創業。可見,絕大多數創業者創業目的是出于自身興趣和自我價值的實現,并非解決就業問題那么簡單與功利。但從政府角度看,創業扶持政策主要目的是解決當前的就業壓力,顯然政策授體的主觀目的與政策受體的主觀需求發生較大偏離。換言之,創業扶持政策并不具備直接催生創業者的功能。

5 缺乏分擔創業風險的機制與保障體系。一般說來,創業風險包括物質資本風險、人力資本風險、精神資本風險和法律責任風險。調查顯示,70%的受調查者有過創業失敗的經歷,其中經營管理不善的占了57%;資金周轉不靈的占28.6%;投資方向錯誤的和技術落后的各占了4.8%。而根據杭州市工商局2008―2011年6月底注冊登記的大學生創業企業數和接受調查的企業數統計,杭州大學生創業企業的存活率高于28.06%。這意味著,即使在我國大學生創業情況最好的地區,大學生創業企業的死亡率也近70%。換言之,大多數大學生創業者最終都不能成功,甚至還要承擔嚴重的法律責任。盡管人們對大學生創業不以成敗論英雄,但事實是那些因響應政策號召激情創業卻最終失敗的人,往往面臨來自內心的自責、家庭的指責、外界的嘲笑,受到經濟上、心理上甚至法律上的多重打擊,其本人及其家庭可能會因此長久陷入生存與發展的危機之中。但是,目前我國政策與法律并沒有關注到這樣一批創業失敗者,更沒有防范創業風險及對失敗者以各種救濟的制度與措施。過高的創業失敗率對提高創業率產生副作用,抵消了創業扶持政策的功效,消減了社會對大學生創業事業的認同度,阻礙了大學生向創業者的轉化,也不利于我國企業家人才的產生和儲備。

二、對現行創業扶持政策的反思

(一)合理性問題

創業政策的實質是政府通過激勵機制對成本、風險以及競爭壁壘施加影響,從而增加創業機會和促進初創企業成長和發展。創業扶持政策合理與否,直接關系到能否激發創業動機,改善創業環境,提高初創企業的存活率,促進企業發展。

所謂創業扶持政策的合理性,主要是指政府從經濟社會發展目標出發,對創業者創業活動的理性預測、評價、引導、扶持和規范。政策合理性判斷標準可概括為:(1)合義性。即扶持政策的制定與實施必須合乎社會理性,遵循經濟規律,它包括政策出臺的必要性和實施的可行性兩方面。就必要性而言,包含兩方面:一是出臺政策所要達到的價值目標本身是否必要,這對于政策是否合理具有前提意義,因為創業者的具體需要并非總是必要的,有的需要是扭曲的,有的需要是過量的,有的需要因相沖突而不能共存或雖相容卻不能兼顧等,政策需要加以選擇。二是政策執行作為一種成本付出是否必要。合理的創業扶持政策應當是實現創業者價值目標的必要條件,因為處于現實中的創業者必然思考:創業后有沒有條件實現發展目標、自己有沒有條件和能力解決由此引發的問題、有沒有必要去冒這個風險等等。因此,就政策出臺的可行性而言,外部環境和創業者自身主客觀條件是制約創業者活動的外在因素,它與創業者的需要和利益一樣,同為政策合理性的深層基礎。(2)合利性。即扶持政策的出臺既要合乎創業者個體利益,也要符合社會整體利益和價值;既要符合創業者短期利益,也要考慮其長遠利益;既要顧及大學生創業者與非大學生創業者的利益平衡,也要考慮首次創業者與再次創業者利益平衡。如果扶持政策不能兼顧各利益群體的利益訴求,人為造成利益傾斜,政策本身就是無利甚至有害的。所以,政策福利的分配是否正義、公平,是衡量政策合理性的另一重要尺度,其包括三方面:一是政策的出臺與實施是否能促進生產力的發展;二是是否有利于社會穩定;三是是否符合社會(包括創業者)的承受能力。

現代經濟學和經濟法學界普遍認同的“有限理性假設”理論,已推導出政府失靈問題。創業扶持政策是由政府制定的,而政府理性是有限的,那么政府所制定的創業扶持政策當然存在著理性有限問題。而以上對創業扶持政策存在的問題分析也說明,目前我國各級政府出臺的創業扶持政策的合理性值得商榷:第一,在合義性方面,大多數大學生創業者主要是苦于就業困難而不得不被動選擇創業,他們中的許多人并不具備創業能力與條件;將大學生簡單推向市場的政策可能解決了創業者眼前就業的困難,卻可能引發不利于創業者長遠發展的問題;創業扶持政策如果主要是出于解決大學畢業生就業壓力之目的而鼓動成千上萬缺乏創業能力與條件的大學畢業生盲目進入激烈競爭的市場,就無異于讓他們當炮灰,有的政府部門難免有推卸職責之嫌,易引發政策的道德風險。第二,在合利性方面,目前各級政府出臺的一系列創業傾向性扶持政策不僅難以兼顧各層次創業群體的利益訴求,而且過多的、不當的傾向性扶持不利于同樣弱小的兩大小微創業企業群體間的公平競爭,破壞了弱小創業者之間的利益平衡,進而損害公共利益。所以,應當反思現行扶持政策,出臺保護全體弱小創業群體的具體政策,以糾正市場競爭造成的機會不公。創業扶持政策不能成為解決大學生就業壓力的一時之策,政策的關注點不應在創業率的高低上,而應在創業成功率的高低,以及對失敗者的救濟上。只有提高成功率,自主創業率才會隨之提高,弱小創業者才有可能發展成熟起來。

(二)必要性問題

市場經濟本質是民主經濟,“經濟民主所關心或反映的便是財富的平等”,“它的政策目標是重新分配財富并使經濟機會與條件平等化”。“為了平等地對待所有人,提供真正的平等的機會,社會必須更多地注意那些天賦較低和出生于較不利的社會地位的人們。”因為“在緩和不平等、抵消壟斷扭曲以及糾正外部經濟效果方面,政府是必要的。”所以,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既是市場監管主體,又是市場調控主體,政府政策既是立法基礎,又是執法保證。換言之,政府創業扶持的必要性在于:在保障就業與促進經濟發展方面擔當著核心主體的角色,發揮著市場監管、宏觀調控與引導的作用;創業扶持政策的基本法理在于糾正市場外在性、市場不完全競爭、市場信息不充分等問題。大學生創業者作為市場競爭中的弱者和經濟發展的后備力量,由政府對其進行傾斜性保護、扶持和引導,是在市場自發調節之外政府作為社會經濟干預主體借助于政策、法律手段對于經濟和社會利益的一種平衡和協調,追求的是一種基于差別原則的資源分配正義。

但是,還須認識到,造成當前我國大學生創業比例低、成功率小、創業難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大學生自身因素,也有中國傳統文化與教育的影響,以及市場競爭不規范等問題,創業扶持政策并不能解決大學生創業者創業過程中遇到的所有困難,更不可能保證創業者創業必定成功,完全由政府采取大包大攬和承擔無限責任的做法,并不利于創業企業的成長與發展。因此,政府對大學生創業活動只能是作為與不作為并舉,即在扶持對象上,改變目前將創業扶持對象主要設定為應屆大學畢業生的做法,側重于對已有一定工作經驗、經濟具有承受能力的人進行創業扶持;在扶持功能上,應將政策扶持功能延伸到創業后期甚至是二次、三次創業階段,從激發創業激情向保障創業成功轉變,幫助創業者完成從“生存”、“發展”到“強大”和“持久”的跨越。

所以,盡管創業扶持政策的本質是刺激大學生創業,但其須具備以下特性:(1)引導性。它不能通過行政權威來強制創業,而是通過與創業者密切聯系的經濟利益的誘導方式,引導潛在創業者自愿去創業。(2)時效性。創業過程分前期、中期和后期各個階段,政策不能停留于創業初期,而應當根據不同時期創業者的不同需求而制定不同的扶持措施,從而增加創業機會和促進弱小企業產生、成長、壯大。(3)糾偏性。政府的創業政策應當針對全體弱小創業者,通過改良創業環境和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糾正市場失靈問題,建立公平競爭秩序,保護有創業意識并有創業能力的弱小創業者自主創業。

三、大學生創業扶持政策資源之重新配置與優化

(一)政府職責與政策目標的重新定位

在我國,成功的創業主要是家族型創業與專業(技術)型創業。家族型創業是建立在家族已有的社會資源及社會信譽基礎之上,家族支持對創業成敗有決定性影響,通常這種創業風險與困難較小,較易獲得成功;專業(技術)型創業主要基于自身的能力與條件,其創業所依賴之資源、關系、信用有別于家族創業,并遠遠不及家族創業者,而且關鍵是專業技術是否得到社會認同,成功的要點在于能否掌握有限的資源、發揮其創意與技術、通過合理運作獲得有效經營與利潤。對于后者而言,外在資源的協助會對創業者創業動機的產生與創業企業的發展產生重大影響。而外在資源協助主要是指政府所提供的各項政策措施與所構建的創業發展與保障環境,其中政府政策措施之一,是維持市場經濟的運作及其公平性,確保創業活動不與公共利益相抵觸。如果不屬于以上兩種創業類型,那么創業失敗的風險更高。“無資金、無經驗、無人脈”的大學生,便多屬于家族型創業與專業型創業以外的創業,其本身存在先天不足,更需要政策、資金的扶持及技術、信息、管理等咨詢與服務。盡管創業扶持政策是整個創業支持體系中的重要環節,但政府還是應當秉承“有所為,有所不為”的有限理論和“適度”干預理論,堅持由政府(中央及地方政府)、高校、社會、創業者共同構建創業支持體系。政府承擔的職責是通過制定實施一系列社會政策和法律規范,對高校、創業者和社會進行規范和引導,健全創業管理結構,培育全社會的創業創新環境,協調與化解高校創業教育中的問題,回應創業者在創業方面的一系列活動。其中,應當建立的創業扶持政策包括:有利于創業的教育制度;有利于創業的社會救濟、救助制度;有利于創業的法律制度。

創業不僅僅是創造一個組織,而是人們基于對自己成就事業的動機驅使,經由結合各種資源與條件的挖掘與利用機會之動機與能力,進而對任何創業者來說都具有滿足事業需要的價值。而所有創業者(包括大學生與非大學生、家境貧困的大學生與富二代大學生)均是新生代企業家的主要來源,均是推動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后續力量,本質上并無差別。因此,各級政府應重新建立起綜合性創業扶持政策,從以鼓勵更多的大學生創業作為首要目標,轉變為促進弱小創業者之間的公平競爭,以提升創業成功率,化解創業風險,關心失敗者的生存與重新發展,實現個體與社會效益最大化為最終的政策目標,通過創業教育、政策扶持、法律制度引導大學生與非大學生兩大創業群體中的弱小創業者的創業活動順應國家就業促進、產業結構調整、財稅金融目標、科技發展等宏觀調控政策,對盲目、有害的創業冒險加以規范與預防,以此造就一大批具有創新精神、更加遵守競爭規則和經濟倫理、更具正確的利義觀和社會責任感的新生代企業家,促進創業企業從低品質向高品質發展。

(二)創業扶持政策體系之重新配置

創業是個復雜的、艱難開拓的、持續的創新動態過程,是一項高風險的并有益于全社會的創新活動,那么由創業者個人承擔全部風險,顯然是不可能也是不公平的,需要由政府、市場、社會與創業者共同分擔風險,故要積極構建以政府、社會和教育機構為主體,“官、民、學”分工合作的創業扶持體系。

由于創業有首次創業、二次創業甚至連續創業和持續創業之分,因而根據國外創業政策理論,完整的創業激勵一保障政策系統應有6個子系統組成,即:(1)創業供給政策;(2)創業需求政策;(3)創業激勵政策;(4)創業資源配置政策;(5)創業宣講政策;(6)創業市場競爭政策。顯然,對社會而言,創業實際上是一個系統工程,要落實配套方方面面的措施才能夠有所成效。任何一個子系統的缺失,都對創業產生負面影響。而我國目前的創業扶持政策,主要屬于創業激勵政策,創業供給政策、創業宣講政策、創業資源配置政策不盡完善,創業需求政策、創業市場競爭政策基本空白。所以,必須加以優化完善。針對許多地方政府的創業扶持政策側重于創業前期扶持,而對創業中期、后期創業企業的成長和發展關注不夠的情況,今后的創業扶持政策應當是從主要限于大學畢業生初期創業向畢業若干年并有一定創業條件和能力的人轉移,同時將政策支持功能延伸到創業后期甚至是二次、三次創業階段,以此提高和鞏固創業成功率;而且,建立對創業失利者的法律援助、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甚至心理撫慰制度等,消除創業者的后顧之憂,由此形成與其他的中小企業扶持政策、法律形成緊密銜接的、完整的、公平的創業政策、法律支持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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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G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9795(2013)04(b)-0224-02

近年來,大學畢業生大幅增長,而全球經濟下滑,我國經濟增長放緩,社會創造的就業崗位明顯減少。這就要求大學生必須更新就業觀念,實現由被動就業到主動創業的思想轉變。

創業既是就業的一條行之有效的途徑,也是大學生實現自我價值的需要。要實現創業,需要具備基本的創業能力。創業能力包括:創業意識,創造性和革新能力,把握和創造機會的能力,對承擔風險進行計算的能力,一些基本的企業經營管理知識和自我創業的技能[1]。

創業教育是解決當前及今后大學生就業、提高大學生創業的有效方法[2],而創業意識教育是創業教育的基礎,培養大學生的創業意識,提高就業能力是學校人才培養的方向。在學科教學中進行創業意識教育是高校創業教育最佳的途徑,離開學科教學,創業教育就是空談。只有最大限度地發揮學科教學在創業教育中的作用,才能培養學生的創業意識。

高等數學是高等院校的主要基礎課程之一,傳統的數學學科教育,忽視了數學學科教學對學生創業意識的培養。因此,特別需要在具體的教學過程中,加強大學生創業意識與創業能力的培養。

1 數學過程教學能夠有效地培養大學生的邏輯思維和創新意識

邏輯思維能力和創新能力是創業型人才必須具備的重要能力。數學的實質是一種思維方式,是演繹推理和歸納推理的邏輯思維方式。對大學生來說,學習高等數學知識并不一定是目的,而是通過學習高等數學掌握邏輯推理和創新方式,進而訓練和提高自身邏輯思維能力和創新能力。

數學教育本質上是一種素質教育[3],使學生不僅知道許多重要的數學概念、方法和結論,而且領會到數學的精神實質和思想方法。然而當前有些高等院校提倡所謂的新型教學模式,數學教學以夠用為目標,過于強調基本知識和基本運算能力,忽略數學知識的邏輯性與系統性,大量刪減甚至完全刪除數學公式定理推導和證明過程。

事實上,數學公式、定理的典型推導或證明過程十分重要,因為其中運用了獨特的思想方法、藝術技巧和邏輯思維方式。因此,在高等數學教學中要加強對數學公式、定理的典型推導和證明過程的教學,同時,介紹數學概念定理的背景材料和應用案例,實行“過程教學”,使學生知道數學問題的發現和解決過程。例如在導數的概念教學中,通過介紹物理學中的瞬時速度和幾何學中的曲線切線斜率這兩個實際問題,分別運用平均速度近似瞬時速度,運用割線斜率近似切線斜率,進而引入極限思想得到瞬時速度和切線斜率的精確定義,推出導數的概念,導數即為平均變化率的極限――瞬時變化率,反應了函數值隨著自變量的改變而變化的快慢程度。通過這樣的過程教學,能使學生體會認識問題、分析問題從而解決問題的邏輯思維過程。

2 數學建模教學能夠有效地培養大學生的創新意識和團隊合作意識

“數學建模、數學實驗”等數學實踐教學活動,能夠有效地培養學生的應用意識,培養學生運用數學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所謂數學建模就是根據需要針對實際問題組建數學模型并解決實際問題的過程。

“數學建模”活動,本身就是一項創造性的思維活動。建立數學模型,解決實際問題,關鍵是把實際問題抽象為數學問題,首先通過分析、提煉出實際問題的數學模型,然后求解數學模型,利用數據模擬分析驗證數學模型,并不斷對數學模型進行校正。數學建模過程,不斷地引導學生用數學思維的觀點去觀察、分析和表示各種事物關系、空間關系和數學信息,從紛繁復雜的具體問題中抽象出合理的數學模型,進而使用數學模型來解決實際問題。

組織學生參加數學建模競賽,可以更好的培養學生的團隊合作意識等綜合素質。數學建模競賽賽題緊密結合科技和社會熱點問題,吸引學生關心、投身國家的各項建設事業,數學建模競賽可以培養學生理論聯系實際的學風和實踐能力。競賽問題的解決方法沒有任何限制,學生必須充分發揮創造力和想象力才能解決問題,數學建模競賽培養了學生的創新意識和主動學習、獨立思考的能力。數學建模競賽要求三人一隊,三人分工合作、取長補短、、相互啟發、相互學習、同舟共濟,培養了團隊精神和組織協調能力。在創業領域,合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學會合作是創業型人才的必備素質。以選拔為主的應試教育的導向片面強化競爭意識,現在的大學生從小學、中學都曾面臨一系列競爭,競爭傾向被強化的同時,團隊合作意識被淡化了,而通過數學建模教學活動可以培養這種團隊協作能力。

3 概率數學教學能夠有效地培養大學生的風險意識

風險,是創業過程不可分割的一個部分。對創業者來講風險是指從事創業投資活動所面臨的盈利或虧損的可能性和不確定性。創業決策實施結果是成功還是失敗,盈利還是虧損,在事先是無法準確的預測的。如果失敗,風險越高,代價也就越大;如果成功,風險越高,其額外的風險收益也越大。大學生是否具備風險意識和規避風險的能力,將直接影響創業的成敗,風險意識是新時期創業者所必備的基本意識觀念。僅靠興趣和激情去創業,不考慮市場的風險和企業運作的不確定性,很容易造成創業失敗。

創業風險意識的提高對大學生創業成功極為重要。因此,要加強大學生風險意識教育,增強大學生的風險意識,增強大學生風險防范意識,使大學生更加積極主動地規避和應對風險[4]。

概率是對不確定性事件進行描述的最有效的數學工具,是對不確定性事件發生可能性的一種度量。通過對概率論等有關知識的學習可以有效地培養學生的風險意識以及度量風險的能力。在高等數學教學中,應當加強概率論等有關風險理論的教學,尤其是概率論在金融、投資、競標、激勵機制、存貨決策等有關企業管理方面的應用。概率論的方法在企業的風險分析中起著重要的作用,事件可能出現的結果的概率分布是度量風險的基礎;計算事件的期望值是在風險狀態下進行決策的重要依據;在事件的期望值比較接近時,方差可以較好地衡量事件的風險程度。例如學生可以根據市場調查數據和歷史經驗,通過計算期望值來量化風險,并選擇最優創業方案,進而達到規避風險的目的。

總之,創業是一個復雜而又艱巨的過程,創業意識教育是一個復雜的系統教育,只有在學科教學中才能真正有效地進創業意識教育,高等數學學科教學能夠有效地培養學生的創業意識,在一定程度上培養學生的邏輯思維、創新意識、團隊合作意識和風險意識。

參考文獻

[1] 陳圣滔,孫玉秋.加強大學數學教學,培養創業創新人才[J].湖北經濟學院學報,2006(12):177-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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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創業對經濟社會發展具有多重意義:一是增加就業崗位、緩解就業壓力,避免人才資源浪費;二可提高創業者的實踐能力,培養創新精神與創新意識,實現科技創新與成果轉化,推動經濟的轉型升級,增加社會財富;三能拉動民間投資、帶動地域經濟持續穩定發展。然而,對缺乏創業經驗和創業條件的大學生而言,創業之路充滿困難、艱辛和風險,需要政府、學校和社會從各方面給予足夠的關注與扶持,其中創業扶持政策制定與實施的好壞,直接影響著能否實現大學生創業對經濟社會的積極意義,由此決定了創業扶持政策應當是綜合性的社會政策,而不僅僅是經濟政策。所謂社會政策性質的創業扶持政策,即通過綜合運用經濟、法律、行政手段,培育創業創新人才,引導和激發創業者的創業行為,促進創業企業的產生與發展,保護創業者及創業企業的合法權利,并最終提升全社會的創業創新能力,推動經濟社會和諧、持續發展。但是,分析現階段我國各級政府出臺的創業扶持政策,多屬于經濟政策性質,其政策工具和目標相對簡單,政策的功能與作用相對有限,政策效果仍停留于“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階段。各地大學生創業情況說明,地域文化、人文精神、社會環境等因素對大學生創業事業的發展起到重要作用。從我國大學生創業情況最好的浙江省來看,有41.8%左右的被調查學生身邊有親友在創業,這在一定程度上給予他們創業上的方便,引導他們選擇自主創業。[1]而各媒體報道的大學生創業企業生存狀況調查數據顯示,創業扶持政策更加催生了大學生創業的夢想與激情。例如:杭州市2010年底就已全面完成大學生創業3年行動計劃,共創辦企業3414家,帶動大學生就業1.5萬多人,其中年產值1000萬元以上的企業有5家。另一項對1710家大學生創業企業發展現狀調查也表明,剛畢業就開始創業的大學生占51%,畢業后工作1年再創業的占12%,工作了2~4年的占32%,工作5年及以上的占5%。[2]又如:2012年2月,中國首個傳媒類孵化器———“傳媒夢工場”面向浙江省高校發起的90后大學生創業狀況的調查反映,被調查者中超過90%的在校大學生想過自主創業,有26.67%的在校大學生已經開始從事包括實體店鋪營銷、網店、校園等各種形式的創業。[3]杭州大學生創業企業存活率高于28.6%,大學生創業企業就業帶動率為1:6.8。[4]而近年來浙江全省平均創業率保持在4%左右,遠高于1%的全國大學生創業成功率。[5]由此可見,浙江省實施的創業扶持政策起到了催生創業者“溫床”的作用,但仍與政策的預期有一定距離。

(二)政策存在的問題

許多調查結果反映,盡管目前政府創業扶持政策對大學生創業產生一定的績效,但從理論上說還有很大差距。主要問題如下:

1.“零首付”政策增加創業失敗的風險。各地出臺“零首付”政策確實解決了大學生創業者創業初期的資金缺乏困難,刺激了大學生創業激情。如溫州市工商局為減輕大學生創業者初期資金不足和市場目標盲目的狀態,也出臺“零首付”注冊登記、住所(經營場所)備案制度;2012年5月到9月間,溫州市“零首付”注冊公司36家中大部分為大學生創業者登記的。但調查還顯示,成立后處于非正常營業狀態的大學生創業企業占14.02%,大學生創業企業注銷量近6%,生存最短的企業僅維持了不到5個月。這也證實資本是創業的先決條件,忽視創業者的素質和條件而降低創業的資金準入門檻實質上會降低創業企業信譽度,使創業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末,加大今后的經營困難,增加失敗的風險,不利于創業企業生存和創業活動的良性循環。

2.政策資源浪費嚴重。目前,“政策優勢”成為大學生創業的最大助力,但由于創業扶持政策常常由各級政府職能部門分別制定,缺乏政策的介紹、梳理和匯編,加上信息溝通不暢,導致創業者普遍不會或不懂利用政策扶持優惠。同時,一些創業政策又抬高扶持政策申請門檻,致使許多創業者很難享受到政策帶來的優惠,導致政策作用未充分發揮,政策目的未能實現,政策資源形同虛設。如一項調查顯示,65.66%的大學生創業企業是創業團隊集資獲得的資金,只有11.53%的大學生創業企業獲得了銀行貸款,通過政府創業基金、風險創投和導師投資獲得創業資金所占的比例僅分別為2.9%、4.47%和1.32%,結果是根據政策規定而設置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創業資助資金、科技創業種子資金資助等因在申請方面有許多設限,導致創業者只能“望梅止渴”,而扶持資金客觀上大量閑置,政策資源難以產生實際效益。

3.政策重置導致政策性歧視。一方面,政府在財政、稅收、金融、培訓等方面為已經或即將大學畢業的新生代浙商的產生與發展創造了良好環境與條件,但非大學畢業生的弱小創業者卻無權享受這些政策福利。另一方面,對于一些地方政府出臺的一系列扶持中小微企業的政策,如對《浙江省地方特色產業中小企業發展資金管理操作辦法》,絕大多數大學生創業者不甚了解,而政府在扶持大學生創業時也忽視這些政策亦可適用于大學生創業。按理說,無論是大學生創業企業還是非大學生創業企業,只要屬于中小微企業,就都應當有權享受國家與地方政府有關促進中小微企業發展的政策扶持,而分割大學生創業企業與其他中小微企業政策適用的做法,不僅直接導致政策實施效率低下,而且使非大學畢業生創辦的小微企業處在不平等競爭環境中,由此造成對非大學生創業企業的政策性歧視,違背了競爭法精神。

4.政策目的與政策受體的主觀需求錯位。調查說明,目前各地大學生創業意愿并不強烈,多數人只是在就業壓力大的情況下才考慮自主創業,創業成為大學畢業生就業失敗后的一條退路,若可在“待遇好的工作”和“自主創業”之間選擇,則前者占了76%。另一項調查顯示,53.3%的大學生創業者認為應該在工作之后再創業,33.3%的創業者認為可以畢業后直接創業,只有13.3%的創業者認為學生時代就應該嘗試創業。[6]可見,絕大多數創業者創業目的是出于自身興趣和自我價值的實現,并非解決就業問題那么簡單與功利。但從政府角度看,創業扶持政策主要目的是解決當前的就業壓力,顯然政策授體的主觀目的與政策受體的主觀需求發生較大偏離。換言之,創業扶持政策并不具備直接催生創業者的功能。

5.缺乏分擔創業風險的機制與保障體系。一般說來,創業風險包括物質資本風險、人力資本風險、精神資本風險和法律責任風險。調查顯示,70%的受調查者有過創業失敗的經歷,其中經營管理不善的占了57%;資金周轉不靈的占28.6%;投資方向錯誤的和技術落后的各占了4.8%。而根據杭州市工商局2008-2011年6月底注冊登記的大學生創業企業數和接受調查的企業數統計,杭州大學生創業企業的存活率高于28.06%。[7]這意味著,即使在我國大學生創業情況最好的地區,大學生創業企業的死亡率也近70%。換言之,大多數大學生創業者最終都不能成功,甚至還要承擔嚴重的法律責任。盡管人們對大學生創業不以成敗論英雄,但事實是那些因響應政策號召激情創業卻最終失敗的人,往往面臨來自內心的自責、家庭的指責、外界的嘲笑,受到經濟上、心理上甚至法律上的多重打擊,其本人及其家庭可能會因此長久陷入生存與發展的危機之中。但是,目前我國政策與法律并沒有關注到這樣一批創業失敗者,更沒有防范創業風險及對失敗者以各種救濟的制度與措施。過高的創業失敗率對提高創業率產生副作用,抵消了創業扶持政策的功效,消減了社會對大學生創業事業的認同度,阻礙了大學生向創業者的轉化,也不利于我國企業家人才的產生和儲備。

二、對現行創業扶持政策的反思

(一)合理性問題創業政策的實質是政府通過激勵機制對成本、風險以及競爭壁壘施加影響,從而增加創業機會和促進初創企業成長和發展。創業扶持政策合理與否,直接關系到能否激發創業動機,改善

創業環境,提高初創企業的存活率,促進企業發展。所謂創業扶持政策的合理性,主要是指政府從經濟社會發展目標出發,對創業者創業活動的理性預測、評價、引導、扶持和規范。政策合理性判斷標準可概括為:(1)合義性。即扶持政策的制定與實施必須合乎社會理性,遵循經濟規律,它包括政策出臺的必要性和實施的可行性兩方面。就必要性而言,包含兩方面:一是出臺政策所要達到的價值目標本身是否必要,這對于政策是否合理具有前提意義,因為創業者的具體需要并非總是必要的,有的需要是扭曲的,有的需要是過量的,有的需要因相沖突而不能共存或雖相容卻不能兼顧等,政策需要加以選擇。二是政策執行作為一種成本付出是否必要。合理的創業扶持政策應當是實現創業者價值目標的必要條件,因為處于現實中的創業者必然思考:創業后有沒有條件實現發展目標、自己有沒有條件和能力解決由此引發的問題、有沒有必要去冒這個風險等等。因此,就政策出臺的可行性而言,外部環境和創業者自身主客觀條件是制約創業者活動的外在因素,它與創業者的需要和利益一樣,同為政策合理性的深層基礎。(2)合利性。即扶持政策的出臺既要合乎創業者個體利益,也要符合社會整體利益和價值;既要符合創業者短期利益,也要考慮其長遠利益;既要顧及大學生創業者與非大學生創業者的利益平衡,也要考慮首次創業者與再次創業者利益平衡。如果扶持政策不能兼顧各利益群體的利益訴求,人為造成利益傾斜,政策本身就是無利甚至有害的。所以,政策福利的分配是否正義、公平,是衡量政策合理性的另一重要尺度,其包括三方面:一是政策的出臺與實施是否能促進生產力的發展;二是是否有利于社會穩定;三是是否符合社會(包括創業者)的承受能力。現代經濟學和經濟法學界普遍認同的“有限理性假設”理論,已推導出政府失靈問題。創業扶持政策是由政府制定的,而政府理性是有限的,那么政府所制定的創業扶持政策當然存在著理性有限問題。而以上對創業扶持政策存在的問題分析也說明,目前我國各級政府出臺的創業扶持政策的合理性值得商榷:第一,在合義性方面,大多數大學生創業者主要是苦于就業困難而不得不被動選擇創業,他們中的許多人并不具備創業能力與條件;將大學生簡單推向市場的政策可能解決了創業者眼前就業的困難,卻可能引發不利于創業者長遠發展的問題;創業扶持政策如果主要是出于解決大學畢業生就業壓力之目的而鼓動成千上萬缺乏創業能力與條件的大學畢業生盲目進入激烈競爭的市場,就無異于讓他們當炮灰,有的政府部門難免有推卸職責之嫌,易引發政策的道德風險。第二,在合利性方面,目前各級政府出臺的一系列創業傾向性扶持政策不僅難以兼顧各層次創業群體的利益訴求,而且過多的、不當的傾向性扶持不利于同樣弱小的兩大小微創業企業群體間的公平競爭,破壞了弱小創業者之間的利益平衡,進而損害公共利益。所以,應當反思現行扶持政策,出臺保護全體弱小創業群體的具體政策,以糾正市場競爭造成的機會不公。創業扶持政策不能成為解決大學生就業壓力的一時之策,政策的關注點不應在創業率的高低上,而應在創業成功率的高低,以及對失敗者的救濟上。只有提高成功率,自主創業率才會隨之提高,弱小創業者才有可能發展成熟起來。

(二)必要性問題

市場經濟本質是民主經濟,“經濟民主所關心或反映的便是財富的平等”,[8]“它的政策目標是重新分配財富并使經濟機會與條件平等化”。[8]“為了平等地對待所有人,提供真正的平等的機會,社會必須更多地注意那些天賦較低和出生于較不利的社會地位的人們。”[9]因為“在緩和不平等、抵消壟斷扭曲以及糾正外部經濟效果方面,政府是必要的。”[10]所以,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既是市場監管主體,又是市場調控主體,政府政策既是立法基礎,又是執法保證。換言之,政府創業扶持的必要性在于:在保障就業與促進經濟發展方面擔當著核心主體的角色,發揮著市場監管、宏觀調控與引導的作用;創業扶持政策的基本法理在于糾正市場外在性、市場不完全競爭、市場信息不充分等問題。大學生創業者作為市場競爭中的弱者和經濟發展的后備力量,由政府對其進行傾斜性保護、扶持和引導,是在市場自發調節之外政府作為社會經濟干預主體借助于政策、法律手段對于經濟和社會利益的一種平衡和協調,追求的是一種基于差別原則的資源分配正義。但是,還須認識到,造成當前我國大學生創業比例低、成功率小、創業難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大學生自身因素,也有中國傳統文化與教育的影響,以及市場競爭不規范等問題,創業扶持政策并不能解決大學生創業者創業過程中遇到的所有困難,更不可能保證創業者創業必定成功,完全由政府采取大包大攬和承擔無限責任的做法,并不利于創業企業的成長與發展。因此,政府對大學生創業活動只能是作為與不作為并舉,即在扶持對象上,改變目前將創業扶持對象主要設定為應屆大學畢業生的做法,側重于對已有一定工作經驗、經濟具有承受能力的人進行創業扶持;在扶持功能上,應將政策扶持功能延伸到創業后期甚至是二次、三次創業階段,從激發創業激情向保障創業成功轉變,幫助創業者完成從“生存”、“發展”到“強大”和“持久”的跨越。所以,盡管創業扶持政策的本質是刺激大學生創業,但其須具備以下特性:(1)引導性。它不能通過行政權威來強制創業,而是通過與創業者密切聯系的經濟利益的誘導方式,引導潛在創業者自愿去創業。(2)時效性。創業過程分前期、中期和后期各個階段,政策不能停留于創業初期,而應當根據不同時期創業者的不同需求而制定不同的扶持措施,從而增加創業機會和促進弱小企業產生、成長、壯大。(3)糾偏性。政府的創業政策應當針對全體弱小創業者,通過改良創業環境和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糾正市場失靈問題,建立公平競爭秩序,保護有創業意識并有創業能力的弱小創業者自主創業。

三、大學生創業扶持政策資源之重新配置與優化

(一)政府職責與政策目標的重新定位

在我國,成功的創業主要是家族型創業與專業(技術)型創業。家族型創業是建立在家族已有的社會資源及社會信譽基礎之上,家族支持對創業成敗有決定性影響,通常這種創業風險與困難較小,較易獲得成功;專業(技術)型創業主要基于自身的能力與條件,其創業所依賴之資源、關系、信用有別于家族創業,并遠遠不及家族創業者,而且關鍵是專業技術是否得到社會認同,成功的要點在于能否掌握有限的資源、發揮其創意與技術、通過合理運作獲得有效經營與利潤。對于后者而言,外在資源的協助會對創業者創業動機的產生與創業企業的發展產生重大影響。而外在資源協助主要是指政府所提供的各項政策措施與所構建的創業發展與保障環境,其中政府政策措施之一,是維持市場經濟的運作及其公平性,確保創業活動不與公共利益相抵觸。如果不屬于以上兩種創業類型,那么創業失敗的風險更高。“無資金、無經驗、無人脈”的大學生,便多屬于家族型創業與專業型創業以外的創業,其本身存在先天不足,更需要政策、資金的扶持及技術、信息、管理等咨詢與服務。盡管創業扶持政策是整個創業支持體系中的重要環節,但政府還是應當秉承“有所為,有所不為”的有限理論和“適度”干預理論,堅持由政府(中央及地方政府)、高校、社會、創業者共同構建創業支持體系。政府承擔的職責是通過制定實施一系列社會政策和法律規范,對高校、創業者和社會進行規范和引導,健全創業管理結構,培育全社會的創業創新環境,協調與化解高校創業教育中的問題,回應創業者在創業方面的一系列活動。其中,應當建立的創業扶持政策包括:有利于創業的教育制度;有利于創業的社會救濟、救助制度;有利于創業的法律制度。創業不僅僅是創造一個組織,而是人們基于對自己成就事業的動機驅使,經由結合各種資源與條件的挖掘與利用機會之動機與能力,進而對任何創業者來說都具有滿足事業需要的價值。而所有創業者(包括大學生與非大學生、家境貧困的大學生與富二代大學生)均是新生代企業家的主要來源,均是推動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后續力量,本質上并無差別。因此,各級政府應重新建立起綜合性創業扶持政策,從以鼓勵更多的大學生創業作為首要目標,轉變為促進弱小創業者之間的公平競爭,以提升創業成功率,化解創業風險,關心失敗者的生存與重新發展,實現個體與社會效益最大化為最終的政策目標,通過創業教育、政策扶持、法律制度引導大學生與非大學生兩大創業群體中的弱小創業者的創業活動順應國家就業促進、產業結構調整、財稅金融目標、科技發展等宏觀調控政策,對盲目、有害的創業冒險加以規范與預防,以此造就一大批具有創新精神、更加遵守競爭規則和經濟倫理、更具正確的利義觀和社會責任感的新生代企業家,促進創業企業從低品質向高品質發展。

(二)創業扶持政策體系之重新配置

創業是個復雜的、艱難開拓的、持續的創新動態過程,是一項高風險的并有益于全社會的創新活動,那么由創業者個人承擔全部風險,顯然是不可能也是不公平的,需要由政府、市場、社會與創業者共同分擔風險,故要積極構建以政府、社會和教育機構為主體,“官、民、學”分工合作的創業扶持體系。由于創業有首次創業、二次創業甚至連續創業和持續創業之分,因而根據國外創業政策理論,完整的創業激勵-保障政策系統應有6個子系統組成,即:(1)創業供給政策;(2)創業需求政策;(3)創業激勵政策;(4)創業資源配置政策;(5)創業宣講政策;(6)創業市場競爭政策。[11]顯然,對社會而言,創業實際上是一個系統工程,要落實配套方方面面的措施才能夠有所成效。任何一個子系統的缺失,都對創業產生負面影響。而我國目前的創業扶持政策,主要屬于創業激勵政策,創業供給政策、創業宣講政策、創業資源配置政策不盡完善,創業需求政策、創業市場競爭政策基本空白。所以,必須加以優化完善。針對許多地方政府的創業扶持政策側重于創業前期扶持,而對創業中期、后期創業企業的成長和發展關注不夠的情況,今后的創業扶持政策應當是從主要限于大學畢業生初期創業向畢業若干年并有一定創業條件和能力的人轉移,同時將政策支持功能延伸到創業后期甚至是二次、三次創業階段,以此提高和鞏固創業成功率;而且,建立對創業失利者的法律援助、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甚至心理撫慰制度等,消除創業者的后顧之憂,由此形成與其他的中小企業扶持政策、法律形成緊密銜接的、完整的、公平的創業政策、法律支持體系。

篇10

一、大學生創業實踐成功率低的主要原因

大學生不愿創業、不敢創業、創業成功率低是多方面原因綜合作用的結果,概括起來主要體現為三方面的原因。一是高校創業教育缺失,大學生缺乏創業意識、創業素質、創業能力培養和提升的機會;二是整個社會、國家缺乏支持、鼓勵創業的政策扶持,資金支持和法律保障;三是大學生自身缺乏創業意識,創業素質和創業能力不具備。

(一)高校創業教育缺失,創業指導虛化目前,大多數高等院校,為了做好大學生就業工作,遵照國家教育部門的政策規定,基本上在教學計劃中都安排有較為完整的大學生職業規劃和就業指導課。近幾年,創業教育課在高校陸續開設,但目前的就業、創業指導課,由于各方面條件的限制和認識上重視不夠,教學中,指導老師缺乏實踐經驗,教學內容脫離實際,教學形式落后,基本上還是“紙上談兵”為主,偏重于理論知識的傳授,布置學生所做就業和創業方面的規劃作業,也只能是理論和形式上讓學生嘗試一下,而不能深入實際去實踐鍛煉,缺乏實用性和真實性,缺乏解決問題的可操作性,學生也對開設這樣的就業和創業指導課興趣不大。[3]因此,目前學校開展的就業和創業教育對學生在真實的創業實踐遇到的問題和困難指導作用有限。學生由于缺乏正確有效的創業理論和教育方法指導,增大了創業失敗的可能性。

(二)缺乏資金、技術、人才支持

1.創業資金短缺,融資渠道狹窄目前我國大學生創業面臨的關鍵問題是如何解決創業資金問題。由于大學生企業創立初期,企業資金的需求較大,而企業經營活動還未走上正軌,自有資金少、規模小,少有盈利甚至虧損。現實中,基本上得不到大型商業銀行的貸款;創業投資機制尚不健全,能通過親友資助、商業貸款、政府政策資助等方式獲得足夠創業啟動資金的創業者寥寥無幾,而且大多數獲得的資金數額有限。資金不足是大學生創業過程中普遍面臨的最大困難之一。據調查資料顯示,72%的大學生創業企業是通過創業團隊集資獲得的資金,只有9.74%的大學生創業企業獲得了銀行貸款,5.19%的大學生創業企業獲得了創投、風投,5.19%的大學生創業企業享受到了政府創業基金,1.95%的大學生創業企業得到了其他方面資助。[4]融資途徑少,集資數額小給大學生創業企業融資造成了很大局限性。不僅不能保證創業階段經營的順利開展,也給企業以后可持續經營帶來困難。許多大學生創業企業經常面臨資金“斷血”的危機,無法保證創業企業的正常經營。

2.創業項目相似,核心技術和優勢項目欠缺許多大學生創業開始時,尋求簡單快速創業,對創業項目的選擇帶有一定的盲目性和趨同性。根據資料統計,2011年上海大學生科技創業基金會扶持的已工商注冊的321大學生創業企業中,信息技術類企業約占45%;新材料、生物醫藥行業共約占15%;機械制造類企業約占12%;服務咨詢類企業約占15%;其他行業(包含現代農業、環保行業等)約占13%。多數大學生創業選擇的項目是軟件開發、購物網店和信息服務咨詢網站等開設難度相對較低的信息類創業企業,比例超過60%。由于許多這樣企業和項目,經營無特色,沒有自己的核心技術和項目優勢,缺乏核心競爭力,行業項目相似度高,行業呈飽和狀態,市場競爭激烈,規模難以發展,盈利能力差。這些情況,加劇了大學生創業企業生存的難度,以致停業、倒閉的數量增多,市場淘汰率高,存活率低。

3.人才招聘困難,創業團隊不穩定人才是一個企業成長發展的原動力,擁有一批優秀人才,對于剛剛起步急需拓展成長的大學生創業企業而言尤為重要。現實中,大學生創業企業大多從事的生物醫藥、環保、軟件開發、高科技農業、信息網絡服務等高新技術行業,需要大量的專業和管理人才。但由于大學生創業企業與現有的許多大企業、成熟企業相比,企業規模較小,創辦時間不長,資金緊張,報酬很低,工作強度大,研究條件差等原因,創業企業對人才缺乏吸引力,因而在人才招聘上面臨困境,難以吸引到優秀的人才,創業團隊也很不穩固,留不住人才。往往創業團隊中核心技術人員的流失,就會導致創業失敗。

(三)大學生自身原因

1.創業意識缺乏主動,創業心理準備不足多數大學生畢業走向社會時,并不是把自主創業作為就業的首選,他們首先考慮的是,如何去一家理想的企業和單位,找到一份自己滿意的工作,部分大學生甚至將創業當做是尋找工作失敗后的的最后無奈被動選擇。由于有這種想法,導致了許多大學生并沒有做好自主創業心理、思想、軟硬件條件等方面的準備。當真正需要自己創業時,形成了創業意識消極被動,創業條件缺失,創業風險認識不夠,對創業的艱苦性心理準備不足的問題,也缺乏創業激情和主動性,以致在創業中一旦遇到困難和挫折,容易灰心喪氣,產生畏難畏苦情緒,創業工作往往半途而廢,導致創業失敗。

2.創業技能不足,創業經驗缺乏由于創業本身是一項紛繁復雜的經濟活動。要想創業真正成功,單憑一時的熱情是不夠的,創業者需要具備創業所需具備的生產組織、企業管理、營銷、財務等企業經營各方面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同時需要具有一定的企業管理經驗。但是目前,大學生創業者基本上是一畢業就進行創業,從課堂直接走向社會,從未有過創業從業經歷和管理經驗。同時,我國現在的大學教育體系,大學生在校期間,主要偏重理論知識學習,輕視專業技能的訓練和培養。許多大學生創業從事的行業項目也和自己所學專業不一致,做不到學以致用,所學的專業知識和技能不能滿足創業實踐的需要。這些情況增加了創業成功的艱難性。

3.扶持政策未充分利用,政策優惠享受有限國家為支持大學生創業,政府各部門對大學生創業在企業開辦、土地使用,財稅金融政策、人才引進、產業資金支持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鼓勵優惠政策。但是,在實際創業中,大學生創業者,精力往往關注在創業的資金、項目、人員、設備等方面,關心的是企業開業,生產周轉,商品銷售,財務運轉等實際問題上。而對通過利用國家優惠扶持政策幫助其創業的軟資源意義認識不足,對國家有哪些支持大學生創業的優惠政策含糊不清,對政策缺乏全面的學習了解和認識,創業信息服務平臺也不健全,結果是對大學生創業的優惠政策“不知道用、不會用、用不好”。

4.法律意識薄弱,受騙損失較多創業初期,由于大學生創業者充滿激情,經營積極性比較高,有闖勁。又急于把企業業務開展起來。因此,在經營中和對方經濟往來時,風險防范意識不高,缺乏法律方面的知識和商場經驗,經營中常常出現貨和款被騙的事件,又由于缺乏經驗。對出現的問題又不知道如何處理,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使企業遭受重大損失,無法恢復元氣。以致創業失敗。

二、提高大學生創業成功率的對策建議

(一)完善創業法律體系,樹立依法創業思想為保護創業者順利創業,國家應積極推進創業相關法律體系的研究和建設,加快制定和完善如《促進就業法》、《促進創業法》等法律法規和政策體系。在全社會積極開展創業法律教育,幫助大學生創業者樹立依法創業理念,學會通過法律保護自己和企業的權益,為建立良好的創業環境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同時,大學生創業者應加強創業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學習掌握,遇到不法行為侵害時,學會利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減少不必要的損失。

(二)加強創業指導,落實創業準備為了提高就業和創業指導課程教學的實用性和針對性,各類高校應積極探索教學改革和創新教學模式。為適應就業和創業的需要,要科學改革教學培養方案,選請有經驗的指導老師,教學中有針對性加強學生創業所學知識和技能講授,通過課堂案例教學、實訓基地實習等方式,激發學生創業激情,培養學生的創業意識和提高學生創業實戰技能。為學生畢業后能順利開展創業做好的思想和理論知識上的準備。

(三)提高創業心理素質,樹立創業成功信心大學生創業者要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做好思想上、心理上的準備,能冷靜客觀的面對遇到的問題和困難,以積極的心態開展創業活動,不氣餒,不放棄,對創業事業樹立必勝的信心,千方百計,克服困難,百折不撓,堅持創業。相信具有了這樣堅持到底的精神,創業是一定能夠成功的。

(四)精選創業項目,發揮核心優勢大學生創業成功的關鍵是要精選好創業項目。大學生創業者選擇行業項目時,不能“攀高求新”,應結合自身自己的基礎條件,所學專業知識、具有的核心技術優勢、對行業熟悉情況,國家的產業政策,從業經歷等,進行深思熟慮,認真研究,選擇自己熟悉有把握的行業項目做,發揮自己技術和經營中的特有專長和核心優勢,做到人無我有、人有我精的創業策略,增強企業競爭能力,提高創業成功的可能性。

(五)拓展資金渠道,建立創業互助基金大學生創業過程中,需要解決創業資金短缺的“瓶頸”問題,應拓展籌集資金的渠道保證企業發展的“血液循環”。大學生創業者可以積極通過父母、親友,同學、導師、合作伙伴、創業風險投資基金,政府創業基金,小貸公司,商業銀行貸款等渠道籌集資金。此外,大學生創業企業間應積極建立創業互助聯盟組織,在人才、資金等方面實現互助合作。爭取成立創業企業互助基金,積極鼓勵社會組織設立“高校畢業生創業基金”、“天使基金”、“雛鷹基金”等資助項目。當成員企業遇到資金困難時,能通過申請互助基金及時解決問題。大學生創業企業內部應注意加強財務管理和籌劃,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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