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學出版社
1986年11月,新疆教育出版社高校教材部及其編輯人員全部劃歸新疆大學,成立新疆大學出版社。新疆大學出版社的主管單位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廳,主辦單位為新疆大學,目前為事業單位獨立法人。
1986年11月,新疆教育出版社高校教材部及其編輯人員全部劃歸新疆大學,成立新疆大學出版社。新疆大學出版社的主管單位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廳,主辦單位為新疆大學,目前為事業單位獨立法人。
新疆大學出版社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惟一的一所大學出版社。新疆大學出版社立足新疆,面向中國,竭誠為新疆高等院校的教學和科研服務,重點編輯出版高校教材、教學參考書和學術著作等,同時積極出版反映新疆科研成果、具有新疆地區與民族特色和學科特點的專著及其他圖書。
2007年10月14日至26日,新疆大學出版社組織員工去南疆五地州進行調研,考察當地“東風工程”、“農家書屋”及雙語教育的實施情況等,并調研了南疆諸高校一些地方、民族特色教材的開發使用情況和潛在市場前景。胡信年認為,新疆大學社是新疆唯一的大學社,應首先將工作定位在為全疆40多所高職高專以上高校的教學與科研服務上,應主動去找市場、爭市場。此外,新大社今后在少數民族雙語及外語教育、地方和民族特色教材開發及新疆(西域)地方歷史、地理、文化、宗教、民族、旅游、經濟、文化等人文社科類圖書出版領域是可以有所作為的。
新疆大學出版社的經營業務范圍主要是科學教育圖書出版、發行及資料翻譯等。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廳
主管單位新疆大學
主辦單位省級
出版級別大學
出版分類新疆
發行地出書有助于展示作者在專業領域的深入研究和成就
展示個人學術成就、專業水平,助力職業發展
知識互補、分擔工作量、擴大影響力、提升出版效率
展示學術成果,助力評審職稱
了解自費出書流程,避免出書誤區
選擇出版方
提交書稿
通過評估
簽訂合同
申報選題
三審三校
核發書號
以及CIP
設計編校
裝幀印刷
成功發行
印刷郵寄
出書和評職稱可能會遇到的常見問題答疑
副主編作為教材作者之一,教材不同,編寫的內容有差異,對副主編的條件也不同。編寫內容難度越大,副主編要滿足的條件也越高。
必須出版本專業的教材,其他專業教材不能證明本人在本行業的學術水平和能力。跨專業出版,必須證明在該教材中運用了本專業的知識和內容。
人們對出書地域還是有一定偏見的。比如北京的出版社出版的書,人們往往認為會比較合規。
具體要根據作者的需求來確定。建議作者選擇出版社時,考慮書籍類型、目標讀者群體以及出版社專長,以確保找到最合適的出版伙伴。
評職級對專著作者是有要求的,作者排名越靠前,評職級加分越高。專著作者加分順序是獨著作者、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第三作者等等。
評職級的著作記住不要使用香港的書號,要國內的書號。現在很多鼓吹香港的書號,其實這是不對的,因為評職級的時候是不認可香港書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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