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8-09 17: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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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國稅種、稅率存在很大差別,如沙特不存在營業稅、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三類稅種;但巴西稅種就包括2-5%營業稅、17-19%的增值稅、5-27.5%的個稅。有些國家還會根據自己的國情,確定特有的稅種,如在沙特,雇主需要繳納基本工資9%的社會保險稅,基本工資2%的工傷保險;在哥倫比亞,公司需要繳納0.4%的金融交易稅。另外,各國稅制也存在著差異。中東國家沙特、阿聯酋、卡塔爾、阿曼、科威特等國家稅制比較單一,僅僅涉及企業所得稅和關稅,不包括個人所得稅、增值稅等內容。在計算稅收收入的時候,卡塔爾、阿聯酋均采用15-55%累進稅率,科威特和沙特分別采取15%和20%的單一稅率。
正因為稅種、稅率和稅制跟中國的情況不一樣,如果不了解當地的稅收制度,就會給中國公司境外經營帶來風險:一是不按當地的稅法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如進口的資產價值確認等就容易違反當地的稅法,陷入違法的困境;二是境外稅務管理存在漏洞,沒有做到合理的稅務籌劃,多繳納了稅款,稅務成本高。因此,企業在境外經營過程中,可以根據當地的政策,采取如下風險防范措施:
其一,盡可能的享受稅收優惠。近年來許多國家如科威特、阿聯酋為了吸引外國公司的直接投資,紛紛設立自由貿易區來免征關稅、所得稅,中國公司可以利用自由貿易區注冊公司來享受稅收優惠政策達到降低稅務成本,提高留存收益的目的。其二,充分利用相關的國際稅收互勉協定。如中東存在海灣合作國家(GCC)互勉稅收的慣例,設定某中國集團公司在沙特、阿聯酋都開展業務,在這個互勉協定框架下,該公司可以以阿聯酋公司的身份在沙特從事業務,這樣就避免了納稅義務,節約稅負,并可帶來可觀的現金流入。其三,開辟多渠道的融資形式。科威特、阿聯酋立法明確規定在證劵交易所直接或者以共有基金的形式從事證劵交易或股票買賣的公司所產生的利潤不征稅。中資公司在當地從事工程建設,如果就此項目來單獨納稅,稅負高達35%,若通過從事證券交易或股票買賣的形式實行多種經營,既遵守了稅法,又化解了風險,降低了稅負。其四,充分利用行業優勢。各國政府對環保、新型能源、高科技產業均有稅收優惠政策,有3-5年免稅期、資產加速折舊、技術開發投入成本全額抵免成本等相關的稅收政策來鼓勵行業產業發展。中資公司可以充分利用這些政策來進行稅務籌劃達到降低稅負的目的。
二、納稅期間的問題
中國的法定財務年度即公歷1月1日到12月31日為納稅年度,但其他國家所采用的納稅年度和申報期跟中國不一樣:澳大利亞則采取財務年度即公歷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作為納稅期間;科威特、卡塔爾等中東國家規定從合同開始日;商業登記日起不超過18個月;項目結束后、合同終止后順延半年的不超過18個月為納稅期間;另外納稅人也可以申請以會計年度末報表編報的時間為納稅時間或最后納稅期限。
中資公司往往習慣性按照中國的稅務年度來核算,不按當地法定的納稅期間進行賬務處理和申報,除了補繳稅款外,還要繳納滯納金;時間差別給中資公司的成本配比造成了困難因而帶來了稅務風險。
由于納稅期間存在差異,建議中資公司在納稅申報的時候,采取如下防范措施:
其一,中資公司必須按照當地的稅法規定選擇納稅期間,將公司的生產周期調整為與法定納稅期間保持一致,合理安排成本費用支出,在規定的稅法期間歸集和分配等來化解稅務風險。如,某中國公司在卡塔爾從事飲料生產業務,其生產和銷售旺季是在每年的5月至11月份,從12月份開始進入淡季,直至次年4月份,才轉入下一個旺季,所以為了更好的配比收入、費用和利潤,該公司應將納稅年度變更為5月1日到次年的4月30日,而不是中國的公歷1月1日到12月31日,這樣對中國公司調節稅務成本帶來了操作時間。
其二,可以根據項目的運作時間來巧妙地合并納稅,并不需要強求1月1日到12月31日作為納稅年度,納稅期間的彈性可以帶來節稅空間。如,某中國公司在2008年9月份進入科威特從事石油勘探開發,到12月31日結賬日時,業主仍然沒有確認收入,而當年的動遷成本、人工成本沒有足夠的收入來涵蓋,為了避免2008年的收入遞延給2009年帶來過大的利潤空間,根據稅法的規定當收入不到合同金額20%的情況可以遞延到2009年合并納稅,避免了2008年成本被剔除50%不被認可的風險。由于采納了合并納稅的方案,將不能抵免的成本遞延到2009年,就可以節約大額的稅務成本。
三、納稅項目允許類扣除的問題
(一)進口的材料和設備
在稅收實踐中,本來確保材料和設備的利潤,通常按照總部10-15%、關聯方6.5-10%、第三方3.5-6.5%的比例來確定進口的材料和設備的利潤邊際,上述利潤在納稅申報時不允許從材料和設備成本中扣除。材料和設備供應的相關收入在合同中不明確時,采用公式材料和設備年度收入=年度合同收入/年度直接成本總額*年度材料和設備成本。成本以發票金額中CIF(成本+保險+運費)為基礎或以FOB為基礎,加關稅及清關費用,銀行利息,所在國境內的運費和其他相關費用來計算。
基于此項規定,境外公司在經營中應靈活轉移定價,減少稅負。包括:中資公司應提供進口材料、設備等的原始價值發票(廠家提供的原始單據、發票、產地、出廠日期及已使用年限支持件),避免設備入關價值不實;同時要規避母公司給子公司提品、材料、服務定價被追查的風險。
例如:某中國公司在南美從事石油開采需要從中國進口機器設備,原值1000萬美元,需要交納15%的進口關稅,稅額為150萬美元,考慮到現金流支出大,該公司采取低報設備價值的方式即按照300萬美元的基數交納45萬美元的關稅,設備的入賬價值為345萬美元作為資產原值計提折舊,因需要繳納40%的企業所得稅,沒有足額的成本來抵免,多繳納所得稅(1150-345)*(40-15)%=201.25萬美元。稅務局在納稅年度發現該公司收入來源不是該資產能帶來的收入,進一步對比國際市場的價格,發現該設備價值1000萬美元,因而罰款200萬美元的關稅,另外多支出201.25萬美元的所得稅,所以,因價值不實帶來了額外的稅務負擔401.25萬美元。
(二)租賃的設備
很多國家的稅法規定從關聯方租賃資產的租賃費用以資產的折舊額為限。折舊的資產價值以供應商的發票和關稅文件為準。當資產價值不能定量時,以關聯方賬面反映的價值作為參考。母公司轉來的資產因為沒有簽訂租賃協議,缺少供應商的原始發票,資產的租賃費用不能在稅前抵扣。
基于此,境外中資公司應采取下列防范措施,進行風險防范:盡量避免從母公司、關聯方租賃設備,合理利用當地的稅收優惠政策,利用與當地的商進行交易,商進而進行租賃方式降低稅負。
例如:某中國石油勘探公司在巴西成立了子公司,并打算將母公司的鉆機出口到巴西從事石油開采,假設母公司在中國需要繳納10%的營業稅和25%的所得稅,子公司需要繳納5%的營業稅和20%的所得稅,該租賃費用為1000萬美元,不考慮其他成本。若采取母公司租賃給巴西子公司的模式,母公司需要繳納100萬美元中國營業稅、250萬美元中國所得稅、50萬美元的巴西營業稅、200萬美元的巴西所得稅。因為母子公司關系,按照巴西稅法,可以抵免200萬的巴西所得稅,從整個集團公司的角度來說每年稅負合計400萬美元。但是,如果按照母公司賣給了當地的商抵扣費,然后租賃給巴西子公司的模式,母公司獲得中國出口退稅130萬美元,繳納中國所得稅250萬美元、巴西關稅50萬美元,在巴西境內,子公司獲得200萬稅款的抵免優惠,則整個集團只需要繳納230萬美元的稅負,比模式一節約了170萬美元,經濟效益可觀。同時,由于第三方獨立采購避免了關聯交易的嫌疑,規避了不能足額以成本抵免的風險。
(三)支付或保證人的費用的扣除
很多國家特別是海灣合作國家的稅法通常允許以合同總額1.5%的比例來扣除費用。由人或保證人作為分包商來履行合同的部分不允許有傭金。合同中是中國公司的合作人或聯盟成員時,不允許有稅務目的的傭金。
基于上述要求,建議中資公司在境外經營過程中采取如下風險防范:因為當地要求的費用通常在總收入5-10%,為了避免費用不能稅前扣除,通常的做法是以收入總額的1.5%費用的形式支付外,剩余部分給分包工程的形式來結算,這樣費成本以工程分包的形式進成本。如,某中國公司在科威特從事建筑工程(EPC)項目,該項目10000萬美元,所得稅15%,需要支付給當地商5%的費,費成本500萬美元,而當地稅務機關認可的可以抵免成本的比例為1.5%,即150萬美元,多交稅款52.50萬美元。后來該公司將350萬美元的土方工程分包給公司,成本費用可以足額抵免,節約了稅負52.50萬美元。
(四)銀行利息
所在國當地銀行支付與營業有關的利息時通常允許扣除,但境外循環向銀行或財務機構支付銀行利息時不允許扣除。獲取、建造或生產資產用的支付當地銀行的利息必須資本化。境外運營資本的利息在當地不能抵免給企業的,增加了資金成本,導致投資的未來現金流量減少,回報率降低。在實際中也很難甄別境外的利息是否與營業有關,中國國內銀行對項目的貸款而支付的利息除非取得當地稅務局的事先認可,否則利息支出難以稅前抵免。
中資公司在境外經營過程中,可以采取下列風險防范:改變境內母公司向中國銀行總行貸款轉付給境外分子公司的流程,避免業務發生在中國境內的借貸性質,由中國銀行境外分行或合資銀行轉貸給分子公司,利息和手續費均可在當地認可。另外,中資公司也可以申請政府項目的貸款或國內銀行委托當地銀行、融資機構進行的轉貸服務,這時,利息成本則可以獲得全額抵免。如,某中國公司在土庫曼斯坦從事石油勘探開發,假設當地的所得稅為35%,每年需要5000萬美元的流動資金,原來的模式是母公司從中國銀行貸款,中國銀行收取母公司利息后,母公司直接將貸款利息轉給子公司,按每年5%的利率來測算,需要承擔250萬美元的利息。但由于中國境內的費用無法得到當地稅務的認可,無法支持該流動資金貸款直接用于石油勘探開發項目,多繳納了87.50萬美元的稅款。后來該公司改變了資金運作模式,通過中國銀行土庫曼斯坦分行直接收取利息的方式進行借貸,合同由土庫曼斯坦子公司和分行直接簽訂,母公司提供擔保,250萬美元的利息當地化后得到了稅務機關的認可,足額抵免了稅款。
(五)境外的設計費用
一 路橋自來水公司財務精細化管理模式應用的必要性
財務管理精細化模式的運用,對于企業的順利健康發展具有重要作用。財務管理采用精細化管理模式,是對具體財務管理工作的優化,對于財務管理風險的降低具有重要作用。精細化財務管理工作的推行,是企業明確財務管理目標的重要基礎,有利于更好的控制企業的各項生產成本的支出,能夠更好的實現企業資源的優化配置,有利于促進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對于路橋自來水公司而言,企業管理中運用精細化的財務管理模式,能夠讓財務管理人員對于自來水公司的各項工作流程更加熟悉。路橋自來水公司的運作流程復雜程度高,對于具體的財務管理工作而言,工作難度是比較大的。所以,在路橋自來水公司中應用精細化的財務管理模式是非常有必要的。同時,在路橋自來水公司的管理中運用精細化財務管理模式,有利于財務管理目標的制定更加明確,企業生產決策的科學性更強。
二、財務管理精細化模式的特征
(一)細化財務管理內容,拓寬財務管理領域
在具體財務管理工作中,精細化的管理方式要求管理工作的運行更加細致,對于所有的管理項目都進行深入細致的研究,財務管理工作的工作范圍有所拓展。精細化管理模式的運用,對于財務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具體的財務管理工作中,管理的角度更加廣泛,深入。傳統的財務管理工作中,財務管理的內容相對寬泛,在進行具體財務目標制定的時候,大部分是以利潤為主要財務目標設計,具體分析到各個財務管理領域中,財務管理工作的工作范圍有所細化,可以加入預算管理,成本管理,投資目標的制定以及為了企業的發展制定一些籌資目標。
但是具體到精細化的財務管理模式,這種細分的財務管理工作內容會進行更進一步的劃分。以財務管理中的成本管理為例,具體到精細化的財務管理模式角度下,成本管理層次還要進行深入的劃分,對于成本的財務管理要進行更加具體的成本分類。
(二)管理制度和手段更加科學
精細化財務管理模式的另一個特征就是,從管理制度方面,管理制度的制定更加科學合理,管理手段更加規范。精細化財務管理模式應用到企業中,從管理層的角度來講,管理工作負擔會有所增加,因為精細化管理模式的運用,對于管理工作的要求提高了,作為管理人員,需要在原有管理體系的基礎上拓寬財務管理工作的管理范圍。在這個過程中,財務管理工作人員的管理水平就要不斷提升,管理的層次提升了,相應的,在管理手段,管理制度方面,就要加深管理工作的深入程度,所以,管理制度就要根據管理模式的改變進行改革,管理手段也需要相應的優化。
(三)以提高企業效益為目標
精細化財務管理模式在企業管理中的應用,最終是以提高企業效益為目標。財務管理工作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目標就是,企業利潤的最大化。企業是一個盈利性組織機構,在企業發展中,盈利是最終目的。所以,財務管理工作的進行,也要把企業的盈利作為一個最基本也是最終的財務管理目標來具體執行。精細化財務管理模式的應用,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運行更加細致,深入到企業活動的各個方面,作為財務管理人員,對于管理工作的細致化,讓他們對企業總體的運行情況有一個更加全面系統的了解。這樣在財務管理過程中,更要把握好各個環節的財務管理工作,無論是財務管理目標的制定還是目標的具體執行,都要把握好,這樣制定出來的財務工作計劃才能夠最大限度的滿足財務管理工作企業效益最大化的目標。
三、精細化財務管理模式在路橋自來水公司的措施
(一)健全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
精細化財務管理模式的應用,對于企業的管理工作是一個新的嘗試。精細化財務管理模式對于企業的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從企業整體的發展來講,精細化財務管理模式能夠幫助財務管理人員制定更加科學合理的財務管理目標,有利于財務管理工作更加科學化。所以,在具體的精細化財務管理模式的運用中,需要注重財務管理制度的健全。財務管理制度的健全是更好的進行精細化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具體分析,在財務管理制度的建設中,首先,要健全財務管理工作的制度,規范財務管理行為,特別是要規范財務管理人員的工作行為,制定良好的工作規范,保證財務管理工作健康有序的發展。除此之外,財務管理制度的健全還需要增加財務管理工作的內容。精細化財務管理模式的運作,拓寬了財務管理工作的范圍,除此之外,健全財務管理制度,還需要加強對財務管理內控制度的規范和補充。精細化財務管理模式的應用,財務管理工作的內容更加寬泛,內容的精細化程度更高,存在的風險性也會提升。所以,為了更好的規避財務管理工作的風險,在管理制度的健全方面,要注重對財務管理工作的監督制度的健全,增加監督的內容,拓展監督的方向,保證在精細化財務管理模式下,管理的監督制度更加完善,健全,財務管理工作才能夠更加順利健康的運行下去。
(二)創新財務管理理念
精細化財務管理模式的運行,不僅要注重管理制度的變革,更加適應精細化管理模式的推行,還需要注重財務管理理念的更新。財務管理工作需要多部門的聯合配合才能把財務管理工作做好,財務管理涉及到公司各個管理部門的工作,是一個聯系范圍非常廣泛的工作。特別是在運用精細化的財務管理模式以后,財務管理工作的內容廣度和深度都有所增加,這個時候,財務管理工作和各部門的聯系不減反增,所以,針對這樣的情況,在財務管理工作中,更要加強各部門之間的聯系,通過共同的努力做好財務管理工作。
財務管理理念創新的另一個重要方面就是,監管機制的建立。監管機制的建立關系到財務管理工作運行的效率和質量。精細化財務管理模式,對于企業財務管理工作的運行具有重要作用,所以,在監管制度方面也要進行改革和提升。從財務管理的角度來講,要加強對財務管理人員工作的監管,加強他們自身的約束力。從企業整體管理的角度而言,財務管理工作和各部門工作都有著密切的聯系,所以從這個層面來說,需要企業各部門加強對財務管理工作的監督,制定一個整體的監督機制,從一個更加廣泛的角度監督財務管理工作,規范工作程序。
(三)創新管理水平
創新管理水平,首先需要財務管理人員以身作則,加強對自身工作的自律意識,強化財務管理工作的風險意識。對于財務管理人員而言,需要提升財務管理工作的能力,精細化財務管理模式的運用對于財務管理人員的素質和能力要求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所以,為了更好的進行財務的精細化管理工作,財務管理人員要從自身做起。除此之外,創新管理水平還要完善財務組織體系。精細化管理模式的運用,財務管理工作的內容相應增加,所以在這個基礎上,就要對財務管理組織體系進行相應的調整,以更好的適應財務管理工作的運行,提升財務管理的質量。完善組織體系可以通過適當的進行崗位調整方式來進行。做到企業財務管理人員的最佳資源配置效果。
結語:在路橋自來水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中,引入精細化的財務管理模式,是現代企業發展的新方向,特別是適應了現代財務管理工作的新要求,對于財務管理水平的提升和企業整體的發展都具有重要的意義。
中圖分類號:F27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4)09-0089-01
一、物業管理的發展趨勢
受宏觀調控和國內外經濟形勢的影響,目前中國的房地產市場特別是銷售市場,壓力增大,觀望情緒濃厚。開發商們開始紛紛謀求轉型之道,尋找新的利潤增長點,其中,“變售為租”,從短期買賣轉變為長期持有物業并使其保值增值成為共同之選。但市場的需求,尤其是對物業管理將不僅僅局限于安防、綠化、維修等產業鏈的末端服務,還要求物業管理公司能給客戶提供更多的對物業資產管理方面的有效支持,即對住宅區、寫字樓及其他樓盤的專業化管理,將物業管理上升為資產管理,使得物業管理專業化,降低管理成本并使物業保值增值,并通過一系列資本運作,使其成為一種新的資本,增強資產的流動性,成為新的利潤增長點。此外,中國房地產業的持續發展,物業管理作為其后續產業,必將隨之不斷成熟并將為物業管理公司的快速發展提供廣闊的市場空間。
二、物業管理公司的發展現狀
1.物業管理公司自身經營能力水平不高,服務能力不強,其在經營活動中常常觀念錯位,將服務者的角色轉變為管理者的角色。此外,還常常將公共空間隨意處置收取設置費和使用費、挪用房屋建設維修資金、擅自改變物業用房、限制甚至排除共有權人行使共有權等等。
2.物業管理公司人員普遍缺乏主動服務的意識,在工作中普遍存在“朝八晚五”的觀念。業主到單位上班時,物業管理人員到小區來上班;業主下班回到小區,物業管理人員也下班離開小區,業主真正需要服務的時候卻看不到物業管理人員。這種服務意識使得物業管理公司及服務人員多以管理為主、服務為輔,業主對其工作的認可度自然不會太高。
3.普遍缺乏專業管理人員。由于物業管理專業教育起步晚,培養的專業物業管理人才有限,加之尚未建立起完善的行業管理標準和從業人員行為規范,在職專業物業管理人員的培訓不足和各種上崗專業培訓流于形式、監管不足,使得我國物業管理行業從業人員整體素質偏低,制約了行業的發展。
4.物業管理公司大多面臨著物業收費難的窘境,物業管理費收繳率低,使許多物業管理公司入不敷出。經統計,物業費收繳率不足80%,物業公司將無法正常經營。業主與物業出現糾紛時,大多業主以不交物業管理費為抗議手段。調查顯示,凡已設立物業管理服務的小區,均不同程度地存在業主拖欠管理費的現象,即使是全國優秀的物業管理小區也只能實現90%的收繳率;而且在一些小區,因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間的糾紛,甚至出現集體拒交物業管理費的現象。
三、物業管理公司實現良性發展的建議
1.強化管理,降耗提效。建立成本預算管理來強化對企業經營的科學管理,合理配置人力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經濟效益,充分發揮管理人才和技術人才優勢,確保管理環節的通暢。提高物業服務水平,加大物業服務費用收繳力度,推進高科技管理手段的實施,降低成本。如在小區內設立巡更機、監控等智能化管理設施,增加物業管理的科技含量,提高物業管理質量,節約人力、物力資源。
2.創新管理,優化服務。通過培訓創新,形成差異化服務物業管理,打造“管家式”服務。貼近物業所有者與使用者的心理,逐步進入“管家式”服務時代。管理從清潔、保安、維修,延伸到商務、娛樂、教育等居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實現物業管理與關聯行業相互交融,構筑合理的多點盈利商業模式,以實現企業利潤最大化。
3.創樹品牌,增強核心競爭力。圍繞市場需求與業主要求,明確企業的發展戰略,細化企業的體制、機制、文化、決心、思路、方法及執行力等關鍵要素,加強考核,加強執行力度、督導與檢查,建立激勵機制(包括負激勵機制)并嚴格執行,在業務創新中逐步形成員工的品牌意識,進而實現企業品牌的創建。
根據目前我國《公司法》的規定,公司由于性質不同、投資結構不同,產生的法律責任也不同。而在稅收方面則不同,稅收政策規定,在總機構與分支機構納稅問題上不分子公司、分公司。稅務機關只認定固定業戶與非固定業戶的關系,總機構與分支機構的關系,投資與被投資的關系。到底這些關系之間在稅收上會產生什么結果?稅收到底怎樣交納?本期將結合案例根據稅收認定方式來分析不同關系之間的稅收問題。
1、固定業戶與非固定業戶的納稅規定:
目前,很多企業對經營過程中機構設立問題都很重視,但是,對機構的稅收問題卻了解不多。特別是對機構之間的業務運作,企業只考慮經營結果,忽視稅收結果,最終將導致業務做完之后稅收問題層出不窮。其主要原因是公司不會按照稅法的規定做業務而造成的。下面我將針對目前國家的相關稅收政策,結合企業的相關業務,分析一下公司在當地做業務與在外地做業務時有關稅收的問題。
現將國家政策關于固定業戶與非固定業戶的納稅規定歸納如下:
國務院令[1993]第134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規定:
(一) 固定業戶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總機構和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的,應當分別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經國家稅務總局或其授權的稅務機關批準,可以由總機構匯總向總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二)固定業戶到外縣(市)銷售貨物的,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向其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未持有其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核發的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到外縣(市)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應當向銷售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未向銷售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的,由其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補征稅款。
(三)非固定業戶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當向銷售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國務院令[1993]第135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中規定:
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以及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除國家另有規定的外,應當向納稅人核算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由受托方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解繳消費稅稅款。
進口的應稅消費品,由進口人或者其人向報關地海關申報納稅。
納稅人到外縣(市)銷售或委托外縣(市)代銷自產應稅消費品的,于應稅消費品銷售后,回納稅人核算地或所在地繳納消費稅。
納稅人的總機構與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的,應在生產應稅消費品的分支機構所在地繳納消費稅。但經國家稅務總局及所屬稅務分局批準,納稅人分支機構應納消費稅稅款也可由總機構匯總向總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
國務院令[1993]第136號,《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 》中規定:
(一)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應當向應稅勞務發生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納稅人從事運輸業務,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二)納稅人轉讓土地使用權,應當向土地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納稅人轉讓其他無形資產,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三)納稅人銷售不動產,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納稅人提供的應稅勞務發生在外縣(市),應向勞務發生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而未申報納稅的,由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補征稅款。
納稅人承包的工程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向其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國稅發[1993]154號,《增值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中規定:
固定業戶到外縣(市)銷售貨物,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回其機構所在地后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未持有其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核發的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的,銷售地主管稅務機關一律按6%(現為4%)的征收率征稅。其在銷售地發生的銷售額,回機構所在地后,仍應按規定申報納稅,在銷售地繳納的稅款不得從當期應納稅額中扣減。
財法字[1993]第38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中規定:
非固定業戶到外縣(市)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未向銷售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的,由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補征稅款。
財法字[1994]第3號,《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中規定:
條例第十四條所稱企業所得稅由納稅人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其所在地是指納稅人的實際經營管理所在地。鐵路運營、民航運輸、郵電通信企業等,由其負責經營管理與控制的機構繳納。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案例分析】外地設立辦事處有關納稅問題分析
廣州某生產企業為將生產品銷往北京,派了兩名業務員到北京設立一家臨時辦事處。不在北京辦理營業執照,不辦理稅務登記。該辦事處的主要業務是聯系客戶,與客戶簽訂合同(總公司的合同)。但是,給客戶發貨、收款和開的發票都是總公司的。當業務結束時,該辦事處在北京是否要交稅?
①沒有倉庫的辦事處
此項業務視同為廣州公司委派業務員到北京做業務,因為業務員在北京發生的業務是不會產生稅的,所以,北京辦事處是不交稅的。而產品是從廣州直接發給客戶的,產生稅的過程都在廣州,因此,應在廣州交稅。
②有倉庫的辦事處
有一天辦事處通知廣州廠家說,有北京客戶想跟我們公司建立長期合作關系,但是覺得與辦事處簽訂合同后要等兩個多星期的時間才能收到廠家發過來的貨物,非常耽誤時間。希望在以后的交易中,能夠在簽訂合同的同時提貨,否則就不與我們公司合作了。
廣州廠家立即想到了解決辦法:在北京設立倉庫。
因為在北京的辦事處不能獨立構成機構,它的所有舉措都代表著總公司的行為,在北京租用的倉庫就是總公司的倉庫。此類業務在稅法的規定上稱為“外出經營”,在此案中即廣州公司將貨物發到北京,在北京經營。這時候有了倉庫,且在北京銷售貨物的辦事處在北京是否要交稅呢?
根據,國稅發[1993]154號,《增值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中規定:
固定業戶到外縣(市)銷售貨物,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回其機構所在地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未持有其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核發的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的,銷售地主管稅務機關一律按6%(現為4%)的征收率征稅。其在銷售地發生的銷售額,回機構所在地后,仍應按規定申報納稅,在銷售地繳納的稅款不得從當期應納稅額中扣減。
結合上述案例,如果廣州公司在發貨前沒有按照稅法的規定到稅務機關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其辦事處應在北京稅務機關交納4%增值稅。且回廣州后不得抵減廣州的稅,在廣州還要重新交稅。
而如果當時該廣州企業的產品在到外地銷售時,很好地注意外出經營的有關規定,嚴格地按照稅法的規定開具了“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增值稅就應按規定回機構所在地交納,不需要在外地納稅。
2、總機構與分支機構的納稅規定:
總機構與分支機構之間一般被稱為:總公司與公司、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間的關系。但是,在納稅方面,由于機構所在地不是同一個地區,再加上稅務機關管理的需要,國家稅務總局對總機構與分支機構的納稅問題,是按照兩種方式做出的規定:一是在總機構所在地設立分支機構的;二是在總機構所在地以外設立分支機構的。
(一) 在總機構所在地設立分支機構
(1)設立子公司的納稅問題
總機構在當地(統一稅務機關管轄區)投資成立子公司的,其子公司由于是獨立核算,具備法人資格,因此,應辦理稅務登記,實行獨立納稅。其流轉稅與所得稅都由子公司交納。子公司與總公司的關系為,投資與被投資之間的關系。
(2)設立分公司的納稅問題
總公司在當地設立一分公司,因分公司不需要投資,故分公司應具備以下特點:
1、 分公司屬非法人資格;
2、 非獨立核算;
3、 納稅身份同總機構。如一般納稅人;
4、 銷售額全部上繳總機構,人員工資及相關的費用均由總機構支付;
5、 產生的收入要全部上繳總公司。
分公司應到稅務機關辦理分支機構(注冊)稅務登記,實行由總公司統一納稅。
(3)統一核算的機構之間貨物移送怎樣交稅?
財法字[1993]第38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中規定:
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于銷售,應做視同銷售處理,交納增值稅,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國稅發[1998]137號,《關于企業所屬機構間移送貨物征收增值稅問題的通知》中規定:
目前,對實行統一核算的企業所屬機構間移送貨物,接受移送貨物機構(以下簡稱受貨機構)的經營活動是否屬于銷售應在當地納稅,各地執行不一。經研究,現明確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視同銷售貨物行為的第(三)項所稱的用于銷售,是指受貨機構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經營行為:
一、向購貨方開具發票;
二、向購貨方收取貨款。
受貨機構的貨物移送行為有上述兩項情形之一的,應當向所在地稅務機關繳納增值稅;未發生上述兩項情形的,則應由總機構統一繳納增值稅。
如果受貨機構只就部分貨物向購買方開具發票或收取貨款,則應當區別不同情況計算并分別向總機構所在地或分支機構所在地繳納稅款。(待續)
公司組織形式分析
1、什么是母公司?母公司有什么特點?
母公司也叫控股公司(相對于子公司而言),是指因持有一定比例的股份或出資而可以控制其他公司的公司。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什么是子公司?子公司有什么特點?
子公司是與母公司相對應的法律概念。母公司是指掌握其他公司的股份,從而能夠在實際上控制這些公司經營活動的公司,也稱控股公司。子公司是指其持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掌握而受其實際控制的公司。子公司也可以通過控制其他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而成為控股公司,被控制的公司成為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地位,可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子公司一般分為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所謂全資子公司,是指其公司的全部出資和股份僅由另外一家公司所持有。所謂控股子公司,是指其公司出資或股份的50%以上被另一家公司所控制,但未達到100%。
子公司是依據公司法設立的獨立的公司法人,它不同于分公司,可以獨立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子公司與母公司之間是依賴于被控股或控制經營管理的關系,除此之外,子公司同其他公司組織形式在法律地位上并無兩樣。
子公司無論采取有限責任公司形式,還是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都應當具備獨立法人的條件:一是股東或發起人達到法定人數和法定資格;二是具有法定的公司注冊本金;三是制訂公司章程;四是具有公司名稱和內部組織機構;五是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母公司設立子公司,只能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承擔連帶責任和經營責任的經營組織。并且在向子公司投資時,投出的資本額不得超過本公司凈資產的50%。
3、什么是總公司?總公司有什么特點?
總公司是相對于分公司而言的,依照公司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公司本身,在實踐中常常被稱作總公司。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4、什么是分公司?分公司有什么特點?
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經濟改革體制的不斷深入,國家在宏觀調控方面的力度也在不斷地加大,其相對應的稅收方面的法律制度也得到了相應的完善。近年來,政府的稅收優惠政策不斷減少,其優惠的范圍也在不斷的縮小,其中較為明顯的就是對傳統的能源產業進行的稅收優惠政策的減少,這對相關產業的發展來說是不容樂觀的。為了降低企業生產經營的成本,進一步提高企業經營的效益,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對稅務進行合理的籌劃與管理并對企業的財務工作進行合理的整合,不但有利于企業當期資金的合理使用,更為企業的長遠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有利于企業利潤最大化目標的實現。
一、稅務籌劃與管理的內涵
通常來說,稅收籌劃是一種合法的節稅籌劃活動,換一種說法,就是納稅人在國家相關法律政策允許的前提下,合法開展的一項活動;其主要目的是降低稅負,并對企業相關生產經營活動進行合理的安排與調整,進而找到最優的節稅生產經營方案。因此,就本質上而言,稅收不等同于逃稅、偷稅,它是一種正當合法的行為,也是當今社會企業節稅的重要選擇。
稅務管理指的是在一定的目標下,對資產的投資或購置、資本的融通、生產經營活動中的現金流量及利潤的分配等過程中產生的稅費管理活動。在企業的財務管理中,稅務管理占據著較為重要的地位,是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稅務管理是在財經法規的制度上建立的,它把財務管理的原則作為基礎;并對企業生產經營中產生的稅務進行合理的管理,保證企業資金的合理高效運轉。因此也可以說,稅務管理就是處理企業相關稅務關系,組織相關財務活動的一種行為。
二、礦業公司稅務籌劃的意義
(一)降低納稅成本
礦業公司是對礦產資源進行整合,并對其進行合理的開發利用的一個平臺,其經營的目的就是通過對資源的整合,最大限度地對相應的礦產資源進行控制與儲備。在其日常的生產經營過程中,其成本的投入是相當大的;其中,稅收的繳納占據總成本的很大一部分,稅收的多少將直接影響到企業總成本的高低,對企業的經營效益也有一定的影響。而稅務籌劃管理的開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企業相關稅金的繳納,有效降低了企業的納稅成本,對企業的發展具有較為重大的意義。
(二)調整投資,優化產業結構
就稅務籌劃與管理而言,其最為直接的目的是減少稅賦、幫企業減少稅務的負擔;但是,它還有其他更為重要的意義。由于稅務籌劃與管理工作的開展首先需要對相關稅法及財政政策有一個清楚的了解,因此,這對企業的相關稅法及優惠政策的學習與掌握起到了一個促進的作用,并促使企業去了解相關的法律政策。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整個企業結構的優化,為企業正確的投資方向指明了道路;為企業的合法經營、長期經營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三)提高財務管理的水平
在企業的財務管理中,稅務籌劃占有較為重要的地位,企業的稅務籌劃與管理也是企業經營者較為重視的內容。要想做好稅務管理的工作,企業的管理者必須要投入大量的財力物力,并且要對相關方面的知識有充足的掌握。這些因素的集合,對企業財務管理及經營管理水平的提高都有一定的促進作用,為企業財務管理的正常運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三、礦業公司稅務籌劃和管理的準則
企業的稅務籌劃和管理是企業財務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要想提升企業稅務籌劃和管理的效率,就必須依照相應的準則進行管理。
(一)符合法律
礦業公司的稅務籌劃和管理應符合法律規范,公司在日常的稅務籌劃和管理的過程中,應全面利用國家相關部門頒布的優惠策略,擬定綜合效益高的納稅議案。所有違背法律的納稅議案應嚴格杜絕。
(二)科學化
在企業繳納企業所得稅之后,稅務的籌劃和管理辦法就必須科學和合理,這是由稅務籌劃和管理工作的嚴謹性決定的。
(三)事前籌劃
礦業公司的稅務籌劃及管理工作和財務人員的核算工作有著天壤之別。它們之間最大的一個不同之處就是稅務籌劃和管理工作有著事前籌劃的特性。如果不實施事前籌劃,而是等銷售活動展開之后再進行籌劃和管理,那么稅務籌劃和管理就將失去意義。
(四)本金效益
每個企業的稅務籌劃和管理方案都有雙面性。明確一個稅務籌劃和管理方案,要做到:力圖提高企業的本金效益。如果因為稅務款項減少從而影響到企業的整體經營效益,那么這個稅務籌劃和管理方案就是不科學的。
(五)預防風險
新的企業所得稅法頒發后,稅務機構應按照相關標準,對補充繳納的稅款進行微調:即對補充繳納的稅款,要增加一定比例的利息進行稅款的收繳。這就使稅務籌劃和管理工作存在著隱形風險。如果未全面了解政府稅務部門的相關策略或錯誤理解了稅務部門的相關策略,那出現偷稅漏稅的情況就不足為奇了。這不但會給企業帶來不必要的經濟損失,而且會影響到企業的運營狀況。礦業公司在進行稅務籌劃和管理工作時,應盡量規避該類風險,提升風險意識。
四、礦業公司稅務籌劃管理的相關舉措
礦業公司在進行稅務籌劃與管理時,必須依照特定的準則進行,它所采取的措施包括:
(一)加強稅務籌劃與管理意識
礦業公司在進行稅務籌劃與管理時,首先領導層要提高覺悟、意識到稅務籌劃與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領導層對稅務籌劃管理的認識的加深,會帶動企業職工做好本職工作,并有助于企業財會方面的管控。
(二)完善稅務籌劃和管理體制
要使稅務籌劃和管理科學合理,就必須提升其管理效率;礦業公司應專門設立稅務籌劃和管理部門。在該部門中,要對人才進行嚴格篩選,挑選綜合素質高的人擔任該部門的中層干部職位;避免技術不過硬、工作態度不端正的人進入公司的中層干部職位中。同時,在稅務籌劃和管理部門,要最優化稅務籌劃和管理提案,使其符合礦業公司財產管理準則和長遠發展目標。此外,企業的下屬分公司也要重視稅務管理工作;在礦業公司內部、公司內各機構之間要多交流,并謹慎處理與國家稅務部門的關系,要吃透相關稅務部門的一些“優惠政策”。
(三)提高企業對稅務籌劃和管理的認知
礦業公司的稅務籌劃和管理職員必須對國家相關的稅務制度做到了如指掌,對新出臺的稅務法應抱著積極心態去學習,抓住國家稅務部門給出的優惠策略,提升自己的綜合素質。與此同時,稅務籌劃和管理人員應將自己掌握的技能和知識運用到實際工作中;將稅務籌劃和管理的前沿理論運用自如,就能使稅務籌劃和管理變得有據可依;同時為稅務籌劃和管理工作指明方向并且為該項工作提供理論支撐。
稅務籌劃和管理人員應認識到該工作的重要性。另外,還應認識到稅務籌劃和管理工作是一個完整的體系,必須用知識對稅務籌劃和管理工作進行武裝,將稅務籌劃管理工作納入到公司日常的財務管理工作中,嚴厲杜絕偷稅漏稅的情況發生。
礦業公司的稅務籌劃和管理工作除了以上所說的三點外,還應采取如下措施進行稅務的籌劃和管理:例如在礦業公司的投資議案中引入稅務籌劃的理念、與國家相關稅務部門多交流、對于優惠政策應及時辦理、對企業所得稅款應進行計算、核實等等。只有貫徹企業的稅務籌劃和管理方針,才能提高稅務籌劃和管理的效率,保障企業的財務工作正常開展,這是企業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前提和保障。
五、結束語
從當前我國情形來看,現代稅收已經遍及了社會的各個領域,它在影響企業的經濟效益時,又扮演著企業戰略部署中的關鍵“角色”;而且,稅收對企業各類決策的影響也越來越顯著。在我國實施市場經濟體制的大背景下,礦業公司如何與時俱進,在不破壞稅收規則的前提下進行稅務工作的籌劃和管理,勢必將成為擺在每個礦業企業面前亟待解決的課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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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業稅務及稅務風險
1.1 企業稅務
稅收是國家為了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憑借公權力,通過法律標準程序參與國民分配,無償并強制性地區的財政收入的一種方式,稅收被用來進行我國經濟、社會、軍事等各項事業建設,是國家實現其職能的重要基礎。因此,企業向國家納稅,也是企業實現其社會職能的途徑。企業向國家繳納稅款的數額是由企業各項經營手段和所獲取的利潤決定的,因此,企業稅務應該針對企業所承擔的稅負進行籌劃,根據國家法律和法規,對企業的投資和經營等一系列活動進行調整,制定最優的財務操作方案,減輕企業稅負,以此提高企業的利潤。
1.2 企業稅務風險
企業在進行稅務管理的過程中,需要根據企業經營的實際情況以及國家和地方相關的法律和法規進行系統地財務管理,以此盡量減少稅負。但是,企業的稅務管理是一項動態性的工作,是以企業運營為基礎的。在實際的管理工作過程中,企業如果沒能夠有效利用稅收優惠法規,就可能造成額外的稅務負擔;企業也有可能因為對稅收法規的理解不利而導致交稅行為方面的缺失,因此遭到國家稅務部門的調查,需要交納罰金等額外的稅收支出,這些都是企業在稅務管理工作中可能承擔的風險。除了額外的稅務負擔之外,企業還可能承受的稅務風險是企業由于內部控制和對稅收優惠的利用力度弱,導致企業應得的經濟利益減小等。企業的稅務風險的總體表現是企業在納稅的過程中沒有能夠保證自身的經濟利益。
1.3 探討企業稅務風險的必要性
市場經濟的飛速發展和全球化經濟局勢的形成,使我國企業擁有了更加廣闊的發展市場,與此同時,企業需要繳納的稅費類型也開始增多,也就是說,隨著市場的擴展和企業自身盈利能力的提升,企業有必要通過更加多樣化的稅務管理辦法以實現企業減免自身稅負的目的,在這個過程中,企業很可能由于對稅務管理處理不當而產生稅務風險。企業的稅務風險對企業造成的損失可大可小,在企業面臨嚴重的稅務風險的時候,企業所要繳納的稅收罰款數額可能超過所要繳納的稅款本身,更有甚者,企業可能因為觸犯了國家的相應法律而必須承擔責任。因此,我們有必要對企業稅務風險進行探討,以保證企業在新的市場環境下能夠合理規避稅務風險,保證自身盈利和企業運營安全。
2. 企業稅務風險的成因
2.1 企業經營者的風險意識
企業稅務風險產生的原因主要有多種,除企業故意進行偷稅、漏稅等違法行為的原因外企業在內部經濟結構調整過程中由于企業法人在稅務風險存有的安全意識較低所導致的稅務風險是最為常見的。為了適應市場環境的發展需要,企業在實際運營過程中要不斷調整內部經濟結構,可能涉及股權的變更或者與其他公司合作實現產品交易或其他類型的貿易交易等,企業需要在進行經濟結構調整之前針對可能產生的稅收進行規避。但是,很多企業以自身發展為先,忽視了可能造成額外稅收的細節而沒有及時繳納稅款,例如,將企業所生產的產品或所采購的貨物交由子公司或合作公司代銷,企業法人在執行這一經濟行為決定的同時必須考慮到子公司的股權成分或合作公司的銷售資格,如果子公司的股權成分中有大部分比例不屬于集團公司,則可以默認子公司的銷售行為是“視同銷售”的,集團公司需要為這樣的銷售行為另付一筆增值稅。有很多企業為了迅速實現自身利益而忽視了這些小細節,結果導致額外稅款的產生,或者使公司直接陷入了違法的困境。因此說,企業法人的稅務風險意識低,是最容易造成企業稅務風險問題的原因之一。
2.2 企業財務管理出現問題
企業的財務管理是直接關系到企業稅務問題的內部管理系統,企業財務管理不僅關系到企業的整體資金運營,也直接決定了企業需要為哪些經濟活動交稅,可以說,稅務管理工作是企業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之一。但是,目前大多數企業都將財務管理的重點放在企業成本核算和企業財務制度的建設上,以此進一步減少企業生產和運營的成本投入,然而在財務管理的過程中,會出現很多違背國家稅收法律和法規的行為。例如,個別企業將外勤和銷售人員在工作過程中產生的資金投入,即企業在運營過程中產生的一部分經營成本,以車船票和餐飲收據的方式抵消,這實際上是逃稅行為,但企業的財務管理并未對此進行相應的規定,也缺乏制約制度。由此導致的稅務問題可能使企業蒙受巨大的稅收罰款損失,企業的財務管理不能有效規避此類問題,使得企業承受了更高的稅務風險。
2.3 企業管理效力問題
企業的稅務風險規避是企業稅務管理工作的一部分,而企業稅務管理的實際效力又由企業管理整體的效力決定。在管理效力不高的企業,由于管理者疏于對可能的稅務風險采取管理措施,可能導致額外的稅負;另外,管理效力不高的企業也無法對稅法變更、稅務政策變更對企業的影響,出口退稅率調整對企業未來營利預期的影響進行明細的分析并提交報告。因此,企業稅務管理不能及時對企業稅務問題進行調整,從而導致了嚴重的稅務風險。例如,以進出口貿易為主要盈利方式的企業,必須時刻注意進出口稅率的調整,并同時對企業可能存在的稅務問題進行詳細的分析,根據進出口稅率的調整預測企業當下或者未來一段時間內的稅款數額。這些工作必須由企業管理部門去完成,而企業管理部門中負責此類工作的員工如不能及時、有效地對此進行詳盡報告,則企業可能要為進出口的貨物付額外的稅款,從而導致企業利潤下降。
2.4 會計核算問題
在企業的財務管理中,會計核算是直接影響財務管理行為的工作,而會計核算也為企業“應繳納多少稅款”作出了解答,因此可以說,會計信息的真實性與準確性,決定了企業稅務管理工作的有效性。但是,目前我國大多數企業的會計核算關注點都在怎樣有效統計企業成本以及企業利潤的分配上,而且由于會計準則的約束以及會計工作人員自身的能力原因,會計信息的質量存在一個比較嚴重的問題,即會計信息不能完全反映企業經營的全貌,因此企業經營者和管理者也很難從會計核算報表中分析出企業經營中隱藏的稅務風險。據統計,國家歷次稅務審查中都存在漏稅問題,其中由于會計信息不準確、申報不實導致的漏稅現象多達15%,這些企業都為自身的漏稅問題付出了沉重的代價,可見,企業會計核算中出現的問題,尤其是會計信息的質量問題,是導致企業稅務風險的主要原因。
3. 企業稅務風險的防范措施
3.1 提高企業稅務風險防范意識
企業經營者或企業法人有必要提高對稅務風險的防范意識,除了仔細學習我國稅務法律并將稅務風險規避作為企業運營的重要策略之外,企業經營者還應該根據企業經營本身的特點去分析企業可能面臨的稅務風險類型并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企業經營者應該確定稅務風險規避的重點,這是準確識別和評估企業稅務風險的必要前提,也是企業經營者提高稅務風險防范意識的基礎。不同的經營者對稅務風險持有不同態度,這與企業經營類型和企業對稅務風險的承受能力相關。企業經營者有必要確定自身對稅務風險的偏好類型,大體來講,企業對稅務風險的偏好類型分為風險偏好型和風險厭惡型兩種,根據風險偏好類型采取不同的防范措施是十分必要的。例如,A企業是稅務風險偏好型的企業,即企業經營者重視稅務風險的規避,在企業經營的過程中出臺很多應對稅務風險的對策,其中包含了分析相應稅法的細節等,則企業管理者應重視在稅務風險規避活動中,由于對稅法理解偏差而產生的未按照稅法規定按時、足額繳納稅款所產生的違法行為,這樣,企業就能夠大量減少稅務風險;B企業是風險厭惡型的企業,即企業經營者在實際企業實際運營過程中很少展開稅收籌劃工作,根據稅法要求的繳納基本的稅款,B企業的經營者由于缺乏與稅務局工作人員的交流,對很多新的稅收政策并不了解,過多地選擇了繳納罰款而避免不必要的麻煩,由此帶來大量額外的稅負,則B企業的經營者應該重視對稅法相應的內容進行了解并加強與稅務機關的溝通。總之,企業經營者需要對企業自身的經營特點以及風格有明確的了解,只有這樣,才能使風險意識提高對稅務風險規避的指導性更強。
3.2 完善企業管理制度
企業內部的財務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對于企業財務核算以及企業正常運轉意義重大,企業應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對企業內部現有的財務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進行重新審核,必要時可借助中介結構對制度進行重新評估,對制度中不全面、不合理之處及時加以補充、修正;同時,要建立并完善企業內部的溝通制度,這也是企業內部控制制度中的重要一環;結合企業稅務風險評分制度的結論來看,如果企業的財務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得分過低,表明繼續使用原有制度將會給企業帶來巨大的稅務風險,這時應考慮重新設計財務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以滿足企業稅務風險防范以及企業制度的要求;考慮到企業稅務風險的特殊性以及涉稅事項對于企業的重要性,企業的內部稅務審計應獨立于企業其他的內部審計活動,即將其作為一項單獨的工作開展;企業的內部稅務審計可以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兩種方式進行,在進行時可以借鑒納稅檢查的方式對企業的涉稅情況進行全面檢查,找出稅務問題,防范稅務風險;企業應建立內部稅務審計的報告制度,在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稅務審計后,應形成審計報告和稅務管理建議書,及時呈遞給相關部門。
3.3 提高企業管理效力
對稅務風險進行規避是我國大多數企業在運營過程中都十分重視的問題,也有不少企業經營者和管理者對稅務管理采取了必要的措施,很多企業也針對稅務風險規避建立了相應的制度,但企業仍不可避免地要為稅務問題承擔風險,說到底,企業對稅務風險的規避能力,實際上是由企業的管理效力決定的,但企業管理效力不足,卻是我國大多數企業運營中的短板。因此,提高企業管理效力是規避企業稅務風險的有效措施之一。建議企業從以下兩個方面進行改革以提高管理效力:使用現代稅務管理軟件、對管理本身實施監督措施。某大型旅游產業集團公司因業務繁多,外勤導游更換頻繁,企業稅務管理無法及時處理稅務風險,企業領導層決定使用某信息軟件技術有限公司設計的稅務管理軟件,將企業各部門的財務流動集中管理,在軟件平臺上,企業實現了財稅管理、投資管理、市場風險預測等多種企業管理工作,有效地解決了稅務風險問題;某大型軟件生產公司的稅務管理工作十分繁重,企業管理者常因為管理疏漏而使企業面臨稅務風險,為了解決這一問題,企業管理者號召全企業成員,尤其是生產和銷售工作人員集體學習稅務相關的法律,將企業運營各個環節可能產生的稅費進行詳細的區分,通過企業員工的稅務分析,企業管理者很快找到了管理疏漏,有效避免了稅務風險。由此可見,企業能夠通過信息技術的應用和管理監督的行為使企業管理效力有所提高。
3.4 提高會計信息的質量
會計核算的結果是企業經營者判斷企業應繳納哪些稅款的基礎,因此,由于會計核算問題導致的企業稅務風險,應通過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的方式來加以規避。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的要點有二:提高會計工作人員的職業能力、改善會計工作的效力。在提高會計工作人員的能力方面,企業可以通過人力資源儲備和職業培訓來完成。例如,某大型集團公司根據會計信息內容的需要設定會計部門的各個職位,重新界定崗位說明書,并且通過獵頭招聘的方式網羅會計“骨干”,并且對已上崗的人員的知識水平及知識結構層次進行全面的調查,通過實際操作考核的方式發現其中的漏洞,針對性地進行培訓,經過一段時間的努力之后,集團公司會計報表中顯示出可以由流動資產轉為固定資產的生產成本,從而使公司的增值稅有所減少。在改善會計工作效力方面,企業可以通過信息技術的引入,使會計信息質量得以提高,建議企業在會計工作中引入電子技術,可以有效提高信息處理效率;擁有多個分公司的企業應在各公司的財務部門應積極推廣電算技術,簡化會計核算流程,減少工作量,使工作重點集中于預測、控制和分析環節,以使企業各分公司的發展同步。另外,企業還在涉及會計工作的各個部門配置都計算機和信息處理系統,綜合地使用企業ERP,使會計部門能夠準確并快速獲取各部門的經濟信息,同時使企業管理者在決策過程中能夠快速獲得所需要的會計信息,能夠稅務問題處理方面進行妥善的決策。
4. 企業稅務風險防范對企業運營的意義
4.1 通過稅務風險防范挽回經濟損失
積極進行稅務風險防范 ,有利于企業規避稅務風險及時發現企業稅收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有利于加強企業管理,合理、合法降低企業稅負,在為企業節省稅收的同時也為企業帶來真正最大的經濟效益;實施企業稅務風險防范 ,可以避免發生不必要的經濟損失經常對企業進行稅務審計,進行納稅風險控制,能夠讓企業依法納稅,避免受到稅務機關的經濟處罰。
4.2 通過稅務風險防范實現企業的社會職能
企業經營實際上是經濟組織履行其社會責任的過程,企業所負有的社會責任包括三個方面:以企業的信用形象來展示我國經濟發展的健康程度;以企業經營為企業員工職業發展提供平臺;在經營的過程中建設和諧的經濟管理。通過稅務風險防范,可以有效降低或避免企業納稅風險,維護納稅信用;稅務風險可能帶來公司管理層的變動和人員受損,引發公司和相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通過稅務風險控制,降低稅務風險,可以減少相關管理人員的錯誤,減小或消除稅務風險給管理層帶來的影響,進而保證公司的結構穩定,保證員工不丟飯碗;實施稅務風險防范,還有助于營造良好的稅企關系,創造和諧的征納稅關系。
結語
綜上所述,企業稅務問題可能導致企業盈利受損,嚴重者還可能導致企業資金運轉不靈或者使企業法人承受法律責任,進而導致企業運營失敗。在新的市場環境下,企業有必要規避稅務風險,以保證自身的發展。導致企業稅務風險的因素有很多,除了企業經營者故意忽視國家法律的強制力而產生的逃稅和漏稅等違法行為之外,最可能導致企業蒙受稅務風險的原因在于企業經營者的管理意識薄弱、企業管理制度不完善、企業管理效力不足以及會計核算問題。因此,企業要對稅務風險有所防范,就必須提高風險意識,并且通過企業財務管理制度的完善以及管理效力的提升保證稅務管理工作的效果;另外,提高會計信息質量以如實反映企業經營的細節也是十分必要的。相信通過這些稅務風險規避措施的應用,企業一定能夠在自身利益達成的基礎上實現其應盡的社會職責。
參考文獻:
【中圖分類號】F275 F812.42
“一帶一路”戰略的實施,為我國企業“走出去”提供了難得的歷史機遇。我國的施工企業也放眼全球,對國際市場參與的深度和廣度都提高到了一個新的水平,跨國經營將是我國企業未來發展的新常態。我國和其他國家政府之間為了明確劃分稅源也加強了進一步的合作,簽訂或重新簽訂了雙邊或多邊稅收協定,包括避免雙重征稅和信息共享等內容。作為跨國經營的企業,為了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稅收籌劃比單純在國內經營更加復雜。
跨國經營稅收籌劃是指跨國納稅人事先制定的,用于減少國際納稅義務的跨國投資經營計劃。其是跨國納稅人在國際稅收的大環境下,為確保和實現最大的經濟利益,利用公開合法的手段,達到規避或減輕稅收負擔目的的經濟活動。因此,跨國經營稅收籌劃已經成為跨國公司追求利潤最大化的一種重要手段。
一、從企業整體角度來考慮稅收籌劃
從目前來看,我國的許多跨境經營企業對此重視程度不夠,有些還存在認識上的誤區。各國稅法針對不同的企業組織形式的各個生產經營環節設置稅種及征收方式,所以稅收籌劃也應從公司設立到日常運營的各個環節有針對性地進行,而不僅僅是針對公司年終利潤稅收的籌劃。有的領導認為稅收籌劃是財務部門的事,其實不然,稅收籌劃是全公司各個層級、各個部門的事,沒有各方面的配合和支持,僅僅靠財務部門無法很好的執行下去。財務部門既要做到事先籌劃,又要確保執行。
稅收籌劃應作為企業經營的一個重要方面進行內部宣傳教育,否則很少有人對其真正的了解。公司領導層應對此加強重視,首先應保證合法合規,避免風險,其次就是要降低稅負。只有公司領導層重視了,對稅收籌劃的人力物力進行了合理投入,公司各個層次的員工才會重視,才會在日常工作中時刻注意稅收籌劃,才會形成公司整體稅收籌劃的氛圍。思想上對稅收籌劃越重視,企業整體的稅收籌劃效率越高。
二、了解當地稅務環境、稅收相關法律法規
到境外經營,就要遵守當地的法律法規,了解和掌握當地相關法律法規是進入境外市場經營所必須要做的基礎工作之一。如果企業只注重經營開發工作,只注重追蹤承攬項目,而忽視了稅收法律法規的收集和分析,違反了當地稅收法律法規而不自知,等當地稅務部門來審計查賬時,才發現存在較多違法違規行為,被開出巨額罰單,影響企業經營。
國際稅務環境復雜多變,各國稅制不盡相同,境外經營的法律形式選擇、架構搭建、融資安排、商業模式等,都將影響母公司以及境外運營實體的稅收,從而影響公司收益。稅收籌劃要從注冊公司開始,要以當地法律法規為基礎。只有充分了解和掌握了當地法律法規才能在此框架下選擇合適的組織形式。在日常經營過程中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來規避涉稅風險和降低稅負,該項工作應做在追蹤承攬項目之前,越早做對公司越有利,越晚做對公司的風險越大。在境外經營過程中還應關注當地重要的稅法變更和發展動向,及時調整公司稅務政策。有的國家稅務政策穩定,有的國家稅務政策多變,有的國家稅務征管嚴苛,有的國家稅務管理寬松,這都對公司的稅務籌劃產生很重要的影響,應當針對不同的情況進行具體分析,并采取相應的措施以提高稅收籌劃的效率。
了解當地稅收法規、稅收環境有多種途徑:1.到稅務局直接尋求相關的稅法資料并找出與經營相關的涉稅條款;2.走訪會計師事務所或稅務師事務所進行相關方面的咨詢;3.到與公司性質類似的單位咨詢涉稅事項的做法;4.到經參處、國家稅務總局、當地稅務局等網站查找相關稅法文件;5.請當地稅務局官員到企業講課;6.聘用當地知名會計師事務所或國際知名會計師事務所為企業提供稅務咨詢服務等。
三、查找經營全過程中可進行稅收籌劃的節點
企業創立伊始或承攬新項目前,就應開展稅收籌劃。在具體經營活動中,納稅人必須了解自身從事的業務全過程涉及哪些稅種,與之相適應的稅收政策、法律和法規是怎樣規定的,稅率是多少,采用何種征收方式,業務發生的每個環節都有哪些稅收優惠政策,可能存在哪些稅收法律、法規上的漏洞。在了解上述情況后,納稅人可以準確、有效地利用這些因素來開展稅收籌劃,以達到預期目的。具體可從以下方面進行考慮:
(一)境外設立公司時的稅收籌劃
設立分公司、子公司、項目公司或聯營體公司在不同國家一般有不同的稅收政策,如可以不受承攬項目的限制,應對公司的組織形式進行比較,選擇稅負低的組織形式。如在肯尼亞,分公司所得稅率為37.5%,子公司所得稅率為30%,選擇子公司組織形式較為合適。
(二)投標、簽約時的稅收籌劃
為規避稅收政策變動風險,應在合同中約定稅收條款并到法院備案。
(三)物資設備進口時的稅收籌劃
進口分為永久M口和臨時進口,永久進口指不再出關的自用物資設備等,臨時進口指待使用后還需辦理出口手續的物資設備。在永久進口條件下,若公司相關采購成本費用(如公司總部采購服務費)無法記入當地賬,可以考慮采取價格轉移的方式報關,尤其是低稅率物資設備,以使相關物資設備按合理成本記入當地賬。在臨時進口條件下,可考慮采用租賃方式將相關成本費用記入當地賬中。
(四)項目分包時的稅收籌劃
分包類型包括對內分包和對外分包,對內分包指分包商以總承包商的名義實施分包工程,對外分包指分包商以合法的不同于總承包商的獨立經營單位身份實施分包工程。對外分包,應簽訂正規分包合同,開具正規發票并繳納相關稅費,可記入當地賬成本,稅前列支。對內分包,雖然可以避免分包環節的相關稅費,但是管理起來難度大,尤其是對其形成的實際利潤,分包商無法提供有效發票而造成公司利潤虛增,分包商應配合總承包商共同做好稅收籌劃工作。
(五)列支總部管理費時的稅收籌劃
有的國家允許列支總部管理費,但是需要提供相應的分攤依據,包括總部相關文件、會計師事務所鑒證報告等,這些都需要提前與稅務部門溝通好并在記賬時附上相關支持資料。
(六)利潤分配時的稅收籌劃
年底稅后利潤分配時會涉及股息紅利稅,有的國家還有強制性雇員分紅。對此,可采用鼓勵再投資優惠政策,進行利潤再投資;或通過其他合理方法轉移利潤或延遲形成利潤,減少可供分配的利潤或延緩分配利潤的時間。
(七)固定資產確認和折舊方法的稅收籌劃
有的國家稅法中對固定資產的確認和折舊方法、年限有相關規定,則應按照規定執行。有的國家對固定資產的確認標準沒有嚴格的規定,公司可制定統一的固定資產確認標準,在此情況下,可提高固定資產入賬價值,盡可能提早確認成本費用。另外折舊方法和年限如可進行選擇,也可調節不同期間折舊費用的大小,從而影響當期及后續期間的所得稅費用,但此方法一經確定不能隨意改變。
(八)現場物資材料盤點的籌劃
現場物資材料屬于存貨,不同的計價方法會影響不同期間成本費用的大小,從而影響對應期間所得稅的金額。
(九)會計核算和稅費繳納的合規性
遵守當地會計核算準則,對收入成本確認、費用攤銷預提等都應提前一一明確并嚴格執行。稅費核算應清晰明了,包括增值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等,都應按規定流程,提交合法票據,按時申報繳納,同時取得相關納稅文件存檔備查。
另外,當地稅法規定不允許扣除的成本費用或有扣除限額的成本費用,應與稅務局溝通確定具體的成本費用類型,通過成本控制、費用類型轉化和入賬會計科目的選擇,爭取全額扣除。
四、選擇合適的稅收籌劃方法
在遵守當地法律法規和沒有涉稅風險的前提下,如何降低企業整體稅負是稅收籌劃的重點。稅收籌劃不是針對單一稅種的籌劃,而是針對企業整體稅負的籌劃,應整體考慮并測算各種方法對企業的稅負影響,優化稅收籌劃方案。
(一)首先考慮是否有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
如有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包括免稅、低稅率、就業安置增加稅前扣除、出口退稅等規定,應充分加以利用。如有免稅期,可采取的方式是盡量擴大當期利潤,在收入無法改變的情況下,盡量延遲成本的結轉。
(二)其次考慮延遲納稅的辦法
包括以前年度虧損抵免,合法延遲確認收入和提前確認成本等。
(三)利用不同國家間稅率差異
在稅率低或免稅的國家注冊公司,簽署有關經濟合同,進行采購、銷售,可以進行成本轉移,調節不同國家的利潤,從而降低整體稅負或延緩納稅。
(四)轉讓定價
轉讓定價是指關聯企業之間通過內部確定交易價格相互提品、服務的稅收籌劃方法,被廣泛地應用于國際、國內的稅務籌劃實務當中。采用該辦法可以很好的操縱資金的流向和快慢、繳納稅費時間、轉移利潤。轉讓定價的具體形式有:調整采購物資設備價格、調整設備租賃價格、調整設計服務價格、調整委托從金融機構貸款的利率、調整委托從金融機構辦理保函的費率等。轉讓定價的調整幅度應適當,盡可能不偏離市場價格合理區間,否則容易遭到稅務局關聯交易審查。
企業在制定稅收籌劃方案時,可考慮采用一種籌劃方法,也可采用多種方法,但都要結合企業經營業務的特點進行,針對不同的籌劃方案,測算比較相應的籌劃成本和籌劃收益,然后確定最優的籌劃方案。
五、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_保執行
任何好的稅收籌劃方案如果不能很好的執行,其效果會大打折扣,制定科學的管理制度需要與相關各方溝通,確保其可操作性,另外還應有相應的獎懲措施加大其執行力度。具體應包括設立稅務管理崗位,明確稅務管理權限,規范稅務管理流程,建立全員參與機制,加強對涉稅票據或文件的管理,對稅務信息的保存管理,對稅務政策法規學習交流,對生產經營決策提供建議和支持等。
六、對當地稅務審計發現的問題應積極應對,并反饋到稅收籌劃當中
稅收籌劃方案的最終檢驗標準有兩條:一是能否通過當地國家或地區稅務局的審計;二是能否降低企業稅負。對于第一條標準:經過稅務局審計,若未對公司進行處罰或公司無需補繳任何稅費,則說明稅收籌劃方案是成功的,應堅持以前的做法;若稅務局的審計報告列示出不合規之處并需補繳稅費和罰款,則說明稅收籌劃方案是有漏洞的,或者執行過程是有問題的,這就需要稅務管理部門認真分析問題的根源并對以前的稅收籌劃方案進行改進。對于第二條標準,應當持續改進。
七、對避免雙重征稅協定進行研究,減免當地和國內納稅金額
截止2016年11月,我國已簽署了102個避免雙重征稅協定,其中98個已經生效, 和香港、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簽署了稅收安排,與臺灣簽署了稅收協議。避免雙重征稅協定對于跨境經營的企業主要有如下4方面的作用:一是消除雙重征稅,降低“走出去”企業的整體稅收成本;二是增強稅收確定性,降低跨國經營稅收風險;三是降低“走出去”企業在東道國的稅負,提高競爭力;四是當發生稅務爭議時,提供相互協商機制,解決存在爭議的問題。
在大多數情況下,稅收協定中規定的稅率低于東道國的國內法稅率。如尼日利亞,其國內法對利息、特許權使用費的標準預提所得稅率均為10%,而根據我國與其最新簽訂的協議,利息和特許權使用費的預提稅率均為7.5%;俄羅斯其國內法對利息、特許權使用費的標準預提所得稅率均為20%,而根據我國與其最新簽訂的協議,利息的預提稅率為0,特許權使用費的預提稅率為6%。這就為我們跨境經營的企業降低稅收成本提供了法律依據,給企業帶來了真正的效益。
另外稅收協定中關于稅前可抵扣成本也有相關的描述,盡量將可以列入的成本合法化。如稅收協定中“在確定常設機構的利潤時,應當允許扣除其進行營業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行政和一般管理費用,不論其發生于該常設機構所在國或其他任何地方”,該條款就將我們在東道國境外發生的費用記入境外經營企業成本提供了法律依據,但有的國家需要對發生費用的單據進行公證、認證。
避免雙重征稅協定中一般都有關于所得稅互免的條款,即境外經營的利潤匯總到國內后計算應繳納的所得稅時可用境外取得的稅票抵免。所以跨境經營企業在境外繳納的所得稅應取得正規稅票,待國內匯算清繳時提供給國內稅務局,可以免于現金支出,降低企業稅負。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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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管理作為企業的一種管理活動,起源于20世紀50年代的美國,從美國通用公司發生的火災開始,到隨后的美國三里島的核電爆炸事故、前蘇聯切爾諾貝利核電站發生的核事故等一系列巨大損失發生,公司高層決策者開始認識到風險管理的重要性,隨著經濟、社會、和技術的迅速發展,企業面臨的風險越來越多。目前,風險管理已經發展為企業管理中一個具有相對獨立職能的管理領域,在圍繞企業的經營和發展目標方面,風險管理和企業的戰略管理、經營管理一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完善,作為企業風險管理的分支,稅務風險全面、客觀地存在于企業的生產經營中,稅務風險的管理是企業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的保證。若不加以控制,將會導致企業成本增加,利潤減少,嚴重影響企業的聲譽及可持續發展。
一、企業稅務風險界定
在現代經濟社會中,有涉稅行為就可能會存在稅務風險。一般認為企業稅務風險是指企業的涉稅行為因未能正確有效地遵守稅法規定,而導致企業未來利益的可能損失。對企業來說應從兩個方面來考慮:一是企業經營行為適用稅法不準確,沒有用好用足有關優惠政策,多繳納了稅款,承擔了不必要稅收負擔。二是企業納稅行為不符合稅收法律法規規定,應納稅而未納稅、少納稅,從而面臨補稅、罰款、加收滯納金、刑罰處罰及聲譽損害等風險。
二、集團企業稅務風險形成的因素
與一般企業相比,集團企業由于組織機構龐大,經營業務涉及多個分公司、子公司、行業眾多,股權結構復雜,稅務風險要比一般企業高得多。集團企業的稅務風險通常不僅是來自于賬務處理風險,還來自于公司管理層的納稅態度,相關的管控能力及相關的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總的來說,企業稅務風險產生主要來自于內部風險與外部風險兩個方面,包括以下具體的原因。
1、集團企業稅務風險產生的內部因素
(1)集團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產生的稅務風險。集團企業經營業務多而繁雜,采購過程、生產過程、銷售過程、資產管理過程中都會產生稅務風險,企業采購業務中采購合同的簽訂、采購發票的取得和傳遞,貨款的結算、增值稅進項發票的認證;銷售業務中商品價格的制定,商品出庫,商品銷售發票的開具;生產過程中材料的領用,領用材料的計價方法,資產的構建、處分、保管、減值準備的計提等業務是否符合內部工作流程和是否具有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是防范稅務風險的基礎,如果缺乏完整的內部控制制度,流程不規范,權責不明確都有可能存在稅務風險。
(2)集團企業關聯交易產生的稅務風險。集團企業關聯交易普遍存在,它對集團企業的經營狀況有重要影響,但也是稅務稽查的重點。新企業所得稅法第47條規定:“企業實施其它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的安排而減少其應納稅收入或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調整。”《實施條例》第120條規定:“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是指以減少、免除或者推遲繳納稅款為主要目的。”因此,如果沒有合理商業目的,稅務機關可以對企業報表進行調整。集團企業是否確立了關聯方交易標準,關聯方的價格制定是否合理,關聯方來往款項的結算方式及關聯方對應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否相對應等都存在稅務風險。
(3)集團企業投融資業務產生的稅務風險。投資業務中投資項目涉及的行業、投資地區的選擇,投資項目是否為高新技術行業,是否為資源綜合利用企業,企業的融資方式、金額、利率等因素都對企業所得稅具有重大影響,這些投資業務都要求企業對國家政策及稅收政策十分了解,否則極易產生稅務風險。
(4)企業組織機構設置不健全,納稅意識重視不夠產生的稅務風險。一直以來,很多集團企業雖然風險意識加強,多設立了風險管理部門或崗位但大多未設立單獨的稅務部門或稅務管理崗位,涉稅工作多由會計或出納兼任,影響了企業稅務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獨立性。多年來企業還存在一個誤區,認為企業的稅務工作應由財務部門來處理,企業的稅務風險也應由財務部門來進行防范。其實不然,稅務風險是一項系統工程,更多的稅務風險是由經營部門的業務活動而產生,并不是財務部門的稅務處理,需要企業從戰略層次上加以重視。
(5)涉稅人員專業水平及會計基礎工作欠缺引起的稅務風險。一方面很多企業的辦稅人員多由會計或出納兼任,由于平時工作較多使他們不能有更多的時間進行系統的稅務知識學習,日常經營業務中不能熟練地運用稅收法規政策。另一方面由于會計人員專業水平和責任心的原因,存在會計核算與稅收資料的管理不規范管理,處理會計核算與稅法存在差異調整事項也不準確,可能會存在多繳或少繳稅款甚至被罰款的現象。
2、集團企業稅務風險產生的外部因素
(1)宏觀環境引發的稅務風險。我國正處于經濟轉型期,外部經濟環境在不斷的變化,以及社會納稅意識,稅務執法等都會造成一定的稅務風險。一方面為適應宏觀環境的變化,保持經濟持續發展,稅收杠桿作為政府對宏觀經濟政策調控的重要手段,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我國稅收政策、法規等將會不斷更新和調整,同時我國稅收法規政策多而雜,各地的執行細則又有差別,企業財務人員難免會對涉稅政策的理解產生偏差;另一方面我國稅收政策對一些企業的經濟事項闡述不清晰,僅在原則性上作了規定,具體的執行方法由下級稅務機關進行細化和補充,并給了稅務機關自由裁量權和解釋權,給稅務人員執法留下了空間。在目前執法人員職業道德和業務素質良莠不齊的情況下,執法依據不充分,執法程序不規范的情況時有產生,不但影響了稅務執法的公正、公平及嚴肅,還會造成企業繳納稅款的偏差。造成稅務風險的產生。
(2)上下游企業的稅務違法行為給集團企業帶來的稅務風險。2013年1月25日江西黑貓炭黑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補繳稅款的公告稱:由于該公司的兩家子公司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善意取得了上游供應商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導致上述兩家子公司共補繳稅款2734萬元,對兩家子公司當年凈利潤的影響2734萬元,減少母公司當年利潤2638萬元。但是江西黑貓炭黑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在生產經營中一貫合法合規經營,嚴格遵守和執行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經稅務稽查部門、公安經偵部門檢查及公司自查,在上述事件中,子公司與供應商的交易過程中,從合同的簽訂、貨物交易的過程、付款的程序和方式等各個環節,均真實有效、合法合規、單據完整齊全;公司相關職能部門和人員,履行了相應的職責,不存在工作上的故意過失或者失職的行為。公司建立了相應的供應商評價體系和采購流程及制度,但作為下游的采購企業,在當前的市場環境和稅收監管體制下,公司無法、無力也無權對供應商在同公司貿易前與其它企業交易的真實性及其從稅務部門開具的增值稅發票是否為虛開進行核實和監管。上述案例說明在目前稅務監控環境還存在缺失的情況下,上下游企業的稅務違法行為很容易導致企業受其影響產生稅務風險,特別是集團企業由于業務繁多,涉及的金額大,易成不法分子的目標。
三、集團企業稅務風險管理
企業管理目標是為了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稅務風險的防范是實現這一目標的保證。2009年國家稅務總局了《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指引》,《指引》為我國企業防范稅務風險提供了首個指導性文件,但在近幾年的實施過程中《指引》的內容相對抽象,缺乏可操作性。筆者認為集團公司董事會和管理層應將防范和控制稅務風險作為企業經營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并采取以下措施對稅務風險加以防范控制。
1、建立科學合理的稅務管理組織機構
建立符合現代企業管理制度、科學、合理的組織架構可以有效的防范稅務風險。
(1)集團企業根據自身的生產經營特點和規模按制衡性原則建立稅務管理部門或崗位。集團企業稅務管理部門應負責收集國家稅收政策法規,對公司的涉稅業務進行核算,指導和監督各業務單位、職能部門、控股子公司的稅務風險管理,對集團公司的稅收進行籌劃,本企業業務流程進行稅務風險監控。建立稅務風險管理的信息和溝通機制;組織稅務培訓,并向本企業其他部門提供稅務咨詢;承擔或協助相關職能部門開展納稅申報、稅款繳納、賬簿憑證和其他涉稅資料的準備和保管工作。
(2)集團公司的審計委員會下設專職的稅務風險管理委員,負責執行公司風險管理機構制定的政策,具體負責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政策和程序的制定,識別、評估企業稅務風險。
(3)加大人力資源投入,為稅務管理崗位配備具有專業能任能力和職業判斷能力的人才。集團公司要對稅務管理人員定期舉行培訓,不斷提高專業水平及職業道德素養,使其能正確地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合理地運用稅收法律法規,辦理涉稅業務,發現涉稅業務中所蘊含的稅務風險,并能運用一系列的方法技術對涉稅風險進行全面的評估分析,為集團公司領導對稅務風險的防范提供決策依據。
2、完善集團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規范業務流程,加強涉稅關鍵控制點的管理和控制
內部控制是指由企業董事會、管理層和全體員工共同實施、旨在合理保證企業經營管理合法合規、資產安全、財務報告及相關信息真實完整,提高經營效率和效果,促進企業實現發展戰略,內控制度是一切風險防范措施的保障與基礎。降低企業稅務管理風險必需健全集團公司內部管理制度,根據風險產生的原因規范內部管理流程,依據成本效益原則加強對以下重要控制點的管理和控制。
(1)明確崗位職責分工和工作流程。集團公司的經常性業務做到明確分工,分清每個崗位職責和工作流程,處理每項業務原則上都要求由兩個部門、崗位或人員負責,相互制衡。如采購環節中采購合同的簽訂,進項發票的取得、傳遞流程和時間、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認證,銷售環節中銷售收入的確認時間,貨款的結算方式,能作為所得稅加計扣除抵減項的研發費用歸集,生產環節的成本費用的歸集分配等等都要有規范的流程和明確的責任機制。對非常規性稅務事項確定事發溝通機制和第一責任人。
(2)稅收風險管理人員參與集團公司的企業戰略規劃和重大經營決策,對其從稅收角度提出建議和可行性報告。如集團公司的并購重組、重大投資融資、與關聯方交易價格的制定、重大經營模式的改變等重大決策制定前稅務風險管理人員要進行稅務影響分析和規劃、稅務盡職性調查和相關的稅務合規性復核并隨時與重大決策實施部門溝通。
3、設計科學的稅務風險內控運行機制
科學的稅務風險運行機制能有效地防范稅務風險,集團企業稅務風險運行按高效實用的原則分為稅務風險的識別、評估和應對三個模塊。
(1)稅務風險識別。是指在稅務風險發生之前,集團公司稅務風險管理人員運用各種方法系統的、連續地認識所面臨的各種風險以及分析稅務風險發生的潛在因素。一方面可以通過稅務風險管理人員的歷史經驗從信息特征庫中分析出可疑的稅收風險點,再用風險指標加以審核,進行比對分析,從而排查出稅收風險點。另一方面通過座談會、實地調查、詢問、財務狀況分析等方法對各種客觀的資料和風險事故的記錄來分析,歸納和整理,從而找出各種明顯和潛在的風險及其損失規律。在實際工作中,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采用生產流程法、環境分析法、財務狀況分析法、專家調查法、分解分析法、圖表分析法、事故樹分析法等。同時由于風險具有可變性,因而風險識別是一項持續性和系統性的工作,要求風險管理者密切注意原有風險的變化,并隨時發現新的風險。
(2)稅務風險評估。稅務風險評估是集團公司在稅務風險識別的基礎上運用科學有效的方法評估稅務風險概率和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確定集團公司承受稅務風險的能力和風險偏好,并對稅務風險的相對重要性及影響程度進行評價。可選用風險因素分析法、模糊綜合評價法、內部控制評價法、比較分析法、比率分析法、趨勢分析法及定性風險評價法等方法進行評價。企業應根據自身的稅務風險承受能力,做出稅務風險等級判斷。
(3)稅務風險應對。集團公司運用定性分析、定量分析方法對稅務風險進行充分評估后,根據成本收益原則制定出適合本企業的稅務風險應對措施。選擇策略時即考慮將已經識別的稅務風險降低或規避,還要思考提高企業價值的機會。具體可采用以下四種策略:一是當預期損失極高、稅務風險超出企業可承受范圍時采用合理的稅務籌劃規避稅務風險策略;二是利用政策或措施將企業稅務風險降低到企業可承受范圍內的風險降低策略。三是在采取其它措施產生高成本、高費用的情況下對現有稅務風險進行承擔的策略。四是通過購買保險或簽訂合同、建立同盟等方式實現稅務風險轉移的策略。
4、建立完善的稅務信息溝通機制
信息不對稱不僅制約著集團公司的發展,也是產生稅務風險的誘因。集團公司與稅務之間、與子公司之間、與供應商和客戶之間等有效的信息溝通不僅能合理的配置資源,提高資源利用效率,還能在最短的時間解決問題,防止不必要的損失。信息與溝通是稅務管理系統有效運行的保障,集團公司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加以實施:一是加強集團公司稅務信息系統建設。集團公司應充分發揮信息化、自動化的優勢,借助財務會計信息運行機制建立高效可行的稅務信息系統。稅務信息系統中應涵蓋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集團公司可享受的國家稅收優惠政策、企業辦稅流程、企業交易活動中所涉及的稅種、稅率、涉稅風險的典型案例、經營活動中的稅務風險提示及風險點等。通過建立有效的稅務信息系統,集團公司稅務管理人才能夠及時發現、快速解決稅務風險。二是加強集團公司各公司、各部門的稅務信息的溝通。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的稅務事項涉及人、才、物等事項,稅務風險存在于整個交易環節及經營層和業務層,因此,稅務管理部門應加強與集團公司其它各部門的信息溝通,及時給其它各部門和管理層提供稅務信息咨詢,定期組織稅務培訓,強化集團公司全員稅務風險意識,實現稅務風險前瞻化。三是加強與稅務部門的信息溝通。由于我國正處于經濟轉型期,稅收政策由于經濟環境的變化不斷的調整更新,企業稅務人員難免會對涉稅政策理解產生偏差。集團公司應定期與稅務主管部門溝通,建立稅務信息溝通平臺,由其對集團公司進行稅收政策的輔導,并與稅務部門共同對集團公司的重大涉稅政策進行探討,約定稅收工作流程,最大限度地防范稅務風險。同時企業還可通過稅務部門對集團公司重要供應商和客戶進行納稅交流,通過交流了解其納稅信譽,學習其先進的納稅管理經驗以提高自身的納稅管理經驗,降低納稅風險。
【參考文獻】
[1] 胡玄能:企業內部控制規范解讀[M].新華出版社,2010.
稅務籌劃是指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前提下,納稅主體對其經營活動或投資行為等涉稅事項做出事先安排,以達到稅后收益最大化的目標。對于集團企業而言,其稅務籌劃也是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從集團的整體全局出發,為減小企業集團的整體稅負,實現稅后的利益最大化,增加集團的凈收益,對整個集團的投資、籌資、經營等涉稅活動進行事先的分析、籌劃,利用稅法的各項優惠政策獲得稅后利益最大化的財務謀劃活動。
企業集團是由多個分公司法人構成的,其資金規模龐大,對資源統一規劃,對子公司統一管理,因此企業集團在稅務籌劃方面相較于單個企業而言有更好的優勢。
一、影響集團稅務籌劃因素
1、政策因素
稅收籌劃主要是從稅收的政策法規出發,利用國家各項政策合理合法的進行節稅,集團的各項稅務籌劃均與國家的政策高度相關,因此,稅收法規的各項優惠政策是稅務籌劃活動進行的重要考慮因素。對于不同行業、不同地區的不同經濟活動稅法的優惠政策有所不同,并且隨著稅收制度的不斷完善,稅收的籌劃也應發生變化。
2、企業集團的組織架構因素
企業集團的分子公司一般較多,納稅主體較為復雜,從而使各項流轉稅和企業所得稅增加。在企業表面規模擴大的同時,各個分子公司之間提供勞務以及各個分子公司各有盈虧從而增加的各項稅負,對于企業集團而言其稅務籌劃的壓力增大。因此,企業集團的各個組織架構以及集團對于企業的管理控制能力對于集團的稅務籌劃有很大的影響。
3、人員因素
企業內部從事財務工作人員對于稅法知識的了解以及應對檢查稽查問題的能力都對稅務籌劃有一定的影響。這里所指的人員包括集團稅務籌劃的制定人員以及具體各個分子公司的執行人員。
首先作為制定人員,其對于稅法等相關法規的熟悉程度以及其洞察稅法動向的相關能力直接影響到集團稅務籌劃的制定。另外,各分子公司的財務人員是執行集團稅務籌劃的主體,因此這些財務人員的執行力及重視程度也影響著稅務籌劃目標的實現。
二、企業集團稅務籌劃風險
稅務籌劃固然可以使企業獲得更多的利益,但是作為事先的活動,必然會存在風險,稅務籌劃的風險也就是指企業集團的稅務籌劃活動由于各種原因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所付出的代價。導致企業集團稅務籌劃的風險的原因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政策方面的風險
(1)人員理解有誤。稅收的法規繁多,立法面也比較廣,財務人員容易對稅收政策理解有所偏差,比如說日常的稅務核算從表面看是按照規定操作的,但是由于對有關稅收政策的理解不當,造成偷稅行為而受到稅務處罰的風險。另外,對于制定整個集團稅務籌劃的人員來講,在稅法的理解上沒有做好相關的溝通或其他原因導致的理解偏頗,會導致整個集團的稅務籌劃風險。
(2)政策變化。稅收政策變化極快,有一些政策具有不定期或相對較短的時效性,稅務機關不可能與納稅企業進行溝通,并且企業集團的稅務籌劃是事先就做好的,因此稅收的法規變更信息對納稅人來講存在著嚴重的信息不對稱。這也對企業集團的稅收籌劃造成一定的風險。
2、稅收籌劃執行方面
蓋地認為,由于未來的不確定性,導致納稅人在進行稅務籌劃時面臨各種風險,使稅務籌劃的收益與成本面臨不確定性。其中稅收籌劃在政策的運用方面有可能存在不到位的情況或者執行不到位導致操作的風險。另外,集團企業的經營情況會發生變化,集團企業分子公司繁雜,由于反饋不及時等情況,使集團企業不能及時調整原來的稅收籌劃政策,因此存在原稅收籌劃政策失效造成的經營方面的風險。
3、稅收籌劃的主觀性風險
稅收籌劃是納稅人為了企業的節稅獲得更大的稅后利益而制定的稅前的籌劃,這種籌劃是納稅企業的主觀判斷,主要是通過對稅收政策的認識及對稅務籌劃條件的認識所作出的主觀性的判斷。這種判斷與納稅人對稅收、會計、財務等方面的法律政策及業務的熟悉程度有極大的關系。
4、征納雙方的認定差異導致的風險
稅務籌劃應當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企業應當依據法律的要求和規定進行稅務籌劃。但是納稅人的稅務籌劃是一種生產經營行為,其選擇的方案與具體實施,都由納稅人決定,稅務機關不會參與其中。因此,納稅人確定的稅務籌劃方案是不是符合稅法的規定,能否帶給納稅人稅收上的利益,很大程度取決于稅務機關對其稅務籌劃方案的認定。如果企業所選擇的方案不符合稅法等相關法律的精神,稅務機關將會視其為避稅,甚至當作是偷逃稅。如果是這樣的話,納稅人非但不會取得稅收的收益,還會擔負相應的懲罰。
三、企業集團規避籌劃風險的措施
企業集團的稅務籌劃是集團財務決策的重點之一,也是集團發揮資源一體化管理,實現資源高效配置的一個重要保證。集團在進行稅務籌劃時要服從集團的財務戰略規劃。集團在采購、生產、營銷等不同的環節都會涉及到稅務籌劃,因此企業集團應進行全面的稅務籌劃管理,規避在稅務籌劃中存在的風險。
1、保持賬務的完整性
企業集團的分子公司較多,涉及的業務也比較繁雜,因此更要保持賬務的完整性。會計賬簿、憑證等這些基礎的資料是記錄企業經營情況的真實憑據,稅務機關以此來進行征稅及稅務檢查,并且這也是取得稅收優惠政策的賬務支持。集團應該加強對賬務的統一監管,保證賬證完整,正確的處理各項賬務并足額繳納稅款,這是集團進行稅務籌劃的首要前提,也是控制稅務籌劃風險,提高效率的重要基礎。
2、認真學習并把握稅收政策
稅收政策對于調節經濟體現國家的產業政策有著重要的作用,因此也在不斷地變化,而稅務的籌劃是在利用稅收的政策跟經濟的實際適應程度而不斷變化,找到企業在稅收上的利益增長點,從而取得稅后利益的最大化。這就要求企業應認真學習稅收政策,把握稅收政策的變化趨勢,這也是規避稅務籌劃風險的重要一環。
3、保持與稅務機關的良好溝通
集團在進行稅務籌劃時,稅務籌劃人員對一些具體的活動很難準確把握界限,一些問題在概念的界定上也很模糊,比如稅務籌劃與避稅的區別等,并且各地具體的稅收征管方式也有所不同,稅收執法部門擁有較大的自由權。因此稅務籌劃者應該確立溝通觀念,爭取得到有關稅務機關的指導,避免將稅務籌劃的成果轉化為風險。稅務籌劃活動的最終目標是節稅,而節稅的實現要依賴稅務機關對集團企業籌劃行為的認可,只有得到認同并且依照法定程序履行了相關義務,才能將稅務籌劃轉化為企業的利益。
4、利用稅務降低風險
當今社會,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社會分工也逐漸細分,各行各業的專業化程度越來越高,而稅務的核心競爭力就在稅務籌劃的水平上。納稅企業的專業知識、辦稅能力、納稅成本等在納稅活動處于劣勢,信息不完全,因而不可能完全協調納稅活動和保證納稅的準確性,規避納稅風險。稅務在這方面的專業化程度遠遠高于企業自身,他們有著巨大的優勢,首先稅務機構有著較好的專業素質,籌劃水平相對來說較高,可以有效地控制籌劃風險;其次,稅務機構可以及時的向企業提供稅務方面的信息,使企業熟悉國家出臺的稅收政策,使稅收利益最大化;還有就是有利于減少企業涉稅風險,對于企業集團來說,經營活動涉及的面比較廣,各子公司的業務有所不同,會計處理方式有可能會不同于稅收制度規定的稅務處理方式,稅務可以幫助企業規范此類行為,從而避免稅收處罰,實現涉稅零風險。
5、采用適合的稅務籌劃方法
企業集團的經營活動比較復雜,涉及的環節比較多,因此在稅務籌劃的方法選擇上也要更加的謹慎,才能有效地規避風險。要全局進行考慮,否則雖然在某個環節上節稅比較多,但是集團總體是有損失的,因此要采取一體化的稅務籌劃措施。
(1)分環節的稅務籌劃。集團作為一個系統,涉及到采購、生產和銷售的各個環節,這些環節都涉及到稅務的處理,因此集團應作為一個系統分步驟地對各個環節進行稅務籌劃。
比如對于采購環節,它是企業生產經營的一個重要活動,不同的采購決策使企業享受不同的稅收政策,對企業的經營成本也有重要的影響。因此集團應對各個企業的采購進行籌劃。不僅僅要考慮采購的價格,要從供應商的性質、經營能力等方面全面考察,對于采購的合同、采購的方式以及發票、各項進項稅務全面考察計劃,已達到稅后利益最大化的目標。
(2)投資、籌資過程的稅務籌劃。集團可以利用整體的優勢,進行有效的集體籌資、投資活動,這樣可以有效地控制投資、籌資過程中的成本,還可以降低稅務籌劃的成本以及有效的規避風險。
比如對于籌資活動,集團可以利用其自身的資源及信譽優勢,整體對外進行籌資活動,然后再層層分貸;或者在內部解決籌資活動,比如資金的調撥、成員企業間的機器設備租賃等,有效地降低成本,規避稅務籌劃的風險。
四、結語
集團公司作為一個整體,一個系統,其稅務籌劃不能孤立地考慮納稅本身的問題,必須對各項經營活動進行統籌籌劃。本文主要是從影響企業集團稅務籌劃的因素入手,探討了稅務籌劃風險,并根據企業集團的主要資金量大、經營環節復雜等特點提出了集團規避稅務籌劃風險的主要措施。對于各個環節的具體實施方法還需進一步的細化研究,對于一些具體的實例還需進一步的探討。
【參考文獻】
[1] 尹淑平:有效控制稅務籌劃風險[J].會計之友,2010(4).
[2] 蓋地:稅務籌劃[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上市公司生產經營規模大,業務復雜多樣,涉及的稅種、稅收政策及調整變化較多,涉稅事項形式多種多樣,涉稅審批、購票、包括固定資產在內的各項抵扣業務量大,有些涉稅事項處理極為復雜,有時稅收政策的變動對公司稅收籌劃和生產經營決策影響較大,作為上市公司,納稅已成為影響其經營決策的一個越來越重要的因素。全面防范稅務風險已成為上市公司風險控制的重要工作。2010年4月,財政部、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保監會頒布了《關于印發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通知》。根據《企業內部控制指引》,上市公司建立完善而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對加強企業經營管理、保護企業財產安全、保證企業會計信息真實、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等具有積極推動和促進作用。在上市公司建立一套完善的內控體系的同時,構建一套適合上市公司的稅務內控體系將對防范涉稅風險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結合上市公司的涉稅事項和公司內控體系中涉稅流程、風險控制點、審批權限等內容探索構建稅務內控體系的意義和構建方法。
1 構建適合上市公司稅務內控體系的重要意義
1.1 上市公司納稅風險的來源
納稅風險來源于納稅人在計算和繳納稅款方面承擔的各種風險,進一步講則是納稅人因負擔稅款、違反稅收法律規定等原因而可能遭致利益受損的可能性。企業因納稅風險而帶來的利益損失更多是和稅收政策遵從和納稅金額核算有關。主要包括交易風險和遵從風險:交易風險是指企業各種商業交易行為和交易模式因本身特點可能影響納稅準確性而導致未來交易收益損失的不確定因素。遵從風險是指企業的經營行為未能有效適用稅收政策而導致未來利益損失的不確定因素。隨著企業經營規模的不斷發展以及稅務征管執法力度的不斷加大,因對有關納稅事項進行了錯誤的處理給企業帶來的信譽危機和經濟損失愈加嚴重,納稅風險的防范與化解變得越來越重要和急迫。
1.2 上市公司構建稅務內控體系的意義
(1)清楚地認識到自身在經營發展中涉稅事項存在的問題及產生問題的原因。提出相應的措施,也就是建立一個程序化、具有可操作性的內控手冊,一旦控制住流程中的關鍵風險點,即使具體辦事人員不懂稅務知識,只要能按設計好的程序操作,同樣能將涉稅風險降到最低。
(2)隨著交易內容、核算體系的改變,需要不斷更新和改進稅務內控制度。實踐一段時間后,企業需要在實際工作中對內控制度進行測評,根據業務的變化對內控進行優化,以最大限度地減少交易風險和核算風險。
(3)有助于提高企業納稅意識,也有助于企業財務利益的最大化。社會經濟發展到一定水平、一定規模,企業會越來越重視納稅工作,納稅工作與納稅意識的加強一般具有客觀一致性和同步性的關系。
(4)能加強企業與稅務機關的工作聯系,便于對辦稅人員進行稅法和稅務知識的培訓。7 大類23個稅種的納稅申報、稅款繳納和賬務處理,都需要通過辦稅人員的計算付款。明確設置稅務內控體系能加強征納稅主體之間的直接聯系。
(5)有助于優化產業結構和資源的合理配置,適應我國改革開放的需要。稅務內控體系根據稅法中稅基與稅率的差別,根據稅收的各項優惠和鼓勵政策,進行投資、籌資、企業制度改造、產品結構調整等決策,盡管在主觀上是為了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但客觀上卻是在國家稅收經濟杠桿的作用下,逐步走向產業結構優化和生產力合理布局的道路,體現了國家的產業政策,有利于促進資本的流動和資源的合理配置。
2 構建適合上市公司稅務內控體系的方法
2.1 建立稅務內控體系的方法
第一,建立完善的稅務內控制度,內容包括以下方面:
(1)設立專人專崗,收集各項財政稅收政策的最新變化,對其整理、分析并確定與企業相關的有效收集涉稅業務信息;
(2)構建良好的財稅信息的溝通平臺,及時將各項信息傳遞至有關人員有關崗位;
(3)根據企業業務特征、所在行業稅負特點、所在地區的稅務環境以及有關稅法規定等制定企業納稅規劃或計劃(年、季度、月);
(4)分析企業各項經營活動,做好采購、生產、銷售、工資方法、費用報銷、資產處理、利潤分配等企業存在(或潛在)的各種納稅環節的分析,并根據稅法加以控制;
(5)及時申報納稅、繳納稅金;
(6)做好與稅務機關的溝通,建立良好的企稅關系;
(7)建立涉稅檔案,保管好各類涉稅資料、憑證;
(8)建立納稅應急措施;
(9)定期對企業納稅情況進行自檢,及時糾正錯誤。有條件的話,可以聘請有實力的中介機構(如會計師事務所或其他稅務中介機構)進行業務指導、監督;
(10)定期對有關領導、員工進行財稅培訓。
第二,按年度編制辦稅人員工作手冊如表1所示。
第三,編制各稅種流程圖及風險控制矩陣,標注風險控制點,如上圖所示,城建稅與教育費附加流程。
第四,建立完善的稅務審批程序。
(1)執行:它是整個辦稅工作體系正常運作的實際操作部分,主要指辦稅崗位上的辦稅人員依照稅法和相關會計法規,從企業稅收籌劃的角度出發來處理稅收相關工作。辦稅人員應當根據確立后的稅收籌劃方案的主要內容來進行相關的辦稅工作,具體包括辦理稅務登記(開業登記、變更登記和注銷登記),統一購買賬簿、憑證,負責發票(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其他發票)的領購和管理,負責本單位各種應交稅款的計算和納稅申報,繳納稅款、滯納金及罰款,辦理減稅、免稅、退稅事宜,報送會計報表和相關資料,協助稅務機關進行稅務清算、檢查等。必要時還要辦理稅務行政復議、稅務行政訴訟等。
(2)內部監督:在企業內部控制制度中內部稽核制度是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辦稅工作也離不開稽核,這樣可以利用企業內部稽核制度建立一個監督體系來監督辦稅工作,全面防范企業涉稅風險。
建立好稅務內控體系,并不等于完成了稅務內控工作,內控的真正建立,不僅需要單位高層領導的重視,需要在日常工作中貫徹執行,還需要對各涉稅崗位進行培訓。培訓要包括稅收政策、內控制度和意識形態幾個方面,從而加強領導和員工的法律遵從度,提升員工素質,只有這樣才能真正發揮稅務內控體系的重要作用。
2.2 建立稅務內控體系后對涉稅風險的管理
(1)建立風險控制環境:包括建立涉稅風險控制策略和目標,主要取決于企業管理層的納稅文化和要求。企業管理層在建立書面涉稅風險控制策略和目標時,應明確以下幾點:企業應遵守國家稅收政策規定,照章納稅;企業應積極爭取和企業相關的稅收優惠;企業和分支機構必須要設置稅務負責人;企業涉稅風險管理部門從交易開始時參與。
(2)評估涉稅風險:就是企業具體經營行為涉及涉稅風險進行識別和明確責任人,是企業納稅風險管理的核心內容。要考慮以下幾步:理清企業有哪些具體經營行為;分析哪些經營行為涉及納稅問題;這些經營行為分別涉及哪些涉稅風險;所有涉稅風險中,哪些是主要風險;和這些涉稅風險相關的工作崗位有哪些;這些崗位的相關責任人是誰等。
(3)制定涉稅風險控制策略、設計控制措施。涉稅風險控制策略包括:避免涉稅風險、保留涉稅風險、降低涉稅風險、利用涉稅風險。上述策略的制定與實施是在企業管理層批準或授權的前提下由企業涉稅風險控制部門執行的。設計控制措施是指為完成涉稅風險控制策略和目標,針對已識別的風險和相關責任人進行授權、調整以及責任的分配等。
(4)信息交流和溝通:加強與上市公司的溝通互動既是個性化服務的重要途徑,也是推進個性化服務的前提。上市公司對稅法的高度認同和對稅務機關的信任,也是影響其遵從行為的重要因素。上市公司通過主動加強與稅務機關的互動溝通,一方面深化上市公司對稅收政策、行政規章、規范性文件以及征管措施的認識和理解,交流雙方感情、達成充分互信,排除合作障礙問題,共同營造和諧、共贏的征納關系。加強對風險管理涉及部門和人員的培訓和溝通。涉稅風險控制策略和目標應讓風險管理涉及部門和人員所熟知。涉稅風險管理的流程和結果應被書面記錄。
(5)監控實施效果:監控實施效果就是再檢查涉稅風險管理的效果,并對涉稅風險管理效果進行總結的流程。涉稅風險控制是一個過程,上述活動并沒有一定的先后順序,在企業日常經營活動中,上述活動是持續進行的,其目的是使企業保持對涉稅風險連續的識別、分析、計量、控制及改進的能力,所以上述活動貫穿于企業內部日常經營行為中,以應對企業所處環境的快速變化。
3 結 論